秀书网>修真小说>快穿之迷妖记>第三百四十六章 替身情(二)
  正在这个时候,程宇浩好基友张震义来找他出去浪,就恰好在路上碰到了哭的梨花带雨手中还拎着鞋子的洛杏。

  张震义是个怜香惜玉的性子,并且以前还在程宇浩那里见过洛杏,当下就让洛杏上了车。

  原本张震义是想要去找程宇浩的,可惜洛杏刚从他那里出来的如此狼狈又怎么肯再回去,于是花花公子张震义直接将她带去了酒吧,两人好一番醉生梦死。

  另一边程宇浩和江如墨好久不见,兴奋之下就没有顾及到洛杏,江如墨虽然发现那个女孩子离开了却只以为她是程宇浩请来的佣人——毕竟她来的时候洛杏正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饭——也就没有提醒程宇浩。xǐυmь.℃òm

  结果等程宇浩那兴奋劲儿过去了以后,想要吃饭的时候,才发现洛杏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这个时候,在他心里显然已经爱上了洛杏了,虽然他自己并没有发现,但在发现洛杏离开之后他心中马上就有些不舒服了。

  江如墨看到原本和自己说话的程宇浩突然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十分善解人意的表示她要回家一趟。

  程宇浩将江如墨送走之后就开始打电话寻找洛杏,没想到那时候洛杏已经喝醉了,接电话却是他的好基友张震义。

  他一想到张震义的性子当下就以为洛杏已经和他这样那样了,心中十分难受,就挂上了电话。

  他到此刻也没有想到他是喜欢上洛杏了,只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却下意识的在洛杏面前表现的对江如墨十分柔情蜜意。

  这个时候洛杏才知道原来程宇浩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江如墨之前生了一场大病,出国去休养了,现在才回来,于是在大一结束后十分黯然的借着暑假的时间跑出去旅游散心了。

  江如墨本来就爱着程宇浩,在意识程宇浩刻意表现出的柔情蜜意的时候,心中自然十分欢喜,对于程宇浩的喜爱就越深,并且直接提出了结婚。

  程宇浩心中是想拒绝的,但他却想不到自己有什么理由拒绝——江如墨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双方家里知根知底,父母也十分喜欢她这样温柔的儿媳妇——于是他压下心中的纠结同意了结婚。

  然而就在婚礼当天,那时候洛杏已经出去旅行好几天了,恰好就在这一天,她不小心出了车祸,亮着的手机屏幕上正是刚写了一个字的短消息——她听说程宇浩今天结婚于是想发短信恭喜一下,不过心中着实难受不知道要写什么,心神恍惚之下过马路时没注意才被车撞了。

  救护车一看到手机亮着,顺手就将电话拨过去了,于是,在万众瞩目下,新郎接了个电话扔下了未说出口的“我愿意”离开了结婚现场。

  然后在几天后光明正大的将洛杏带了回来并表示自己对江如墨并不是爱情——他一直将她当成一个乖巧听话的妹妹。

  程家和江家的结婚典礼变成了他看清自己真心的道具,江如墨和江家成了一个笑话。

  江如墨原本就大病初愈,这下被这么一刺激不知道怎么就复发了,并且更加严重,当下紧急抢救了三天以后就这么丢了命。

  江如墨不明白,程宇浩为什么要这样将江家的面子扔在地上用脚踩——他若是不喜欢自己的话完全可以不对自己那么好,也完全可以拒绝这个婚礼。

  可是他没有,他对着江如墨总是一副深情如许的样子,对于这个婚礼也从未表现出来一点抗拒的意思——然而他却在婚礼现场扔下了新娘跑去找另一个女孩子!

  江如墨的愿望是,让程宇浩爱上自己,然后甩了他,不再对程家有一丝一毫的帮助,让他和程家也感受一下这样被笑话的滋味。

  ——这是个以牙还牙的报复,看起来相当的理所应当,可小土表示,要让别人喜欢上自己再甩了什么的,她着实是没有这个经验。

  小土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在脑海里搜索着现在的发展。

  此时,程宇浩和洛杏已经对对方生出了好感,但是双方都没有发现,正处于十分朦胧的暧昧期。

  具体的时间就是,程宇浩因为不习惯只有一个人的空荡荡的别墅而在纠结着要不要给洛杏打电话将人叫回来。

  小土眨了眨眼睛,当机立断定了回国的机票。

  本国是放暑假的时候,天气十分寒冷,小土下飞机的时候天空正下着柳絮一般的雪,飘飘扬扬的十分好看。

  小土带着帽子,将围巾往下扒拉了一下,轻轻呵了一口气,白蒙蒙的雾气在眼前聚集起来,她忍不住愉悦的弯了弯眼睛。

  一旁忽然伸出一只手将她的围巾又扒拉上去,将她的脸围的严严实实的只剩一双水雾雾的桃花眼。

  小土睁大了眼睛向后面看去,穿着皮夹克看起来十分潇洒的青年挑着眉毛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语道:“你身体不适合在这样的天气下多待,你确定要在这里昏迷过去?”

  听着青年似乎关切又似乎讽刺的话,小土“啧”了一声,乖乖的围好围巾将手踹进口袋里等着车来。

  这青年是江如墨在英国治疗时的好友,也是她主治医师的助理,中文名字叫做渊,是个基础扎实的医科研究生,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这次小土不顾身体强行要回国,江如墨的主治医师十分担心,于是渊表示他对中国十分好奇,恰好最近也有一个研究中医的课题,于是两个人结伴而行。

  小土回来之前没有向家里人说过,原本想去程宇浩的别墅刷一下存在感,不过想了想她又放弃了。

  在江如墨心里,最重要的还是家人,至于程宇浩,那人肤浅又大男子主义,说实话想要得到他的喜欢实在是非常容易——不过就是小土不屑于使用那些在她看来十分没节操的方法罢了。

  索性她现在也懒得看程宇浩这渣男的脸,因此直接就打了车奔着江家的宅子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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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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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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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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