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快穿之迷妖记>第二百六十八章 此江湖(二)
  独有孤雄剑,龙泉字不灭。

  上古有剑,名曰“龙泉。”

  唐代文学家虞世南在《北堂书钞》中有“古有龙渊太阿,至今擅名天下”之赞誉。

  虽然如今的江湖早已经没有了这些传说中的名剑踪影,但它们在江湖中的地位依旧是超神的——等同于信仰之类的存在。

  而龙泉山庄这个名字,就是取自于这把上古神兵“龙泉”。

  江湖中,曾有人按照影响力将各个势力做出一个排序,排名第一的便是龙泉山庄。

  一方面是因为龙泉山庄有着极为精湛的锻造技术——江湖中谁人不想要一把趁手的兵器?

  另一方面,却是因为龙泉山庄的现任庄主沈柯君。

  沈珂君是武林中十分有名的老前辈——他以其出神入化的武功和随心所欲的性格在江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沈柯君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他将原本就名气不小的龙泉山庄经营的一跃成为“第一山庄”,然后在风头最盛的时候挥一挥衣袖将当时的武林第一美人抱回了家然后就没了踪影,不带走一片云彩。m.xiumb.com

  过了好几年再出现时只在龙泉山庄留下了一个亲生女儿作为少主,而他自己继续带着自家夫人浪迹天涯逍遥自在。

  而第一个故事的女主角沈穆清就是沈柯君唯一的女儿。

  沈穆清因为父母的缘故性格十分要强,从小便十分努力不想堕了自家山庄的名声,再加上自风度翩翩的父亲以及容貌绝美的母亲那里继承来的绝世容貌,十一岁独自出去闯荡江湖,十四岁便在江湖中留下个“冷仙子”名声。

  五六岁的时候曾经在山庄门口捡到了和她差不多一般大的一对兄弟,当时被父母散养又没有同龄人的她便十分激动的将那两个小孩带到了山庄中,从此龙泉山庄出了一个少主便多了两位小少爷。

  在山庄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沈穆清发现那两个兄弟的性格截然相反,做哥哥的木讷内向,做弟弟的却活泼可爱。

  她从小喜静,性子独立要强,十分羡慕和自己一起长大的管家女儿有一个给她买各种小玩意儿的哥哥,因此小小的穆清对大一点儿的小孩十分喜欢,甚至因着她自己的名义是取自诗经中“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她便给他起了个“沈诵”做名字。

  而其中弟弟虽然她又是嫌他吵闹,但其实内心里对于性格天真可爱的他也是十分宠爱,给他起名做“沈哲城”,取自诗经中一句“哲夫成城”。

  她无波无澜的长大,然后和沈诵一起闯荡江湖,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两人青梅竹马的感情逐渐变质,互相倾心。

  这里不得不说一句,沈穆清长相妍丽,性格冷清,虽然她心中只有和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沈诵,但是在闯荡江湖经历了许多事件的同时,她表现出来的武学天赋以及内心里的善良温柔也吸引了当时好几个其他优秀男子的注意力。

  其中就有一个是当朝有名的闲散王爷萧锦。

  萧锦这人在庙堂中也是一个奇葩。

  他是朝中唯一的异姓王嫡子,性子潇洒肆意,和一般小心谨慎的皇室众人迥然不同,因此当朝皇帝喜欢他甚至多过他自己的皇子们。

  在这种情况下,一众对那个位子有想法的皇子们心中虽然嫉恨,然而还是表现的十分亲近的纷纷和他打好关系,有好几位同龄的公主都对他十分中意——反正在这个古代表兄妹结婚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萧锦能得到皇帝的关心当然不是看起来那般大大咧咧的智障,他知道皇帝虽然表现的对自己很喜欢,但实际上内心里巴不得取缔了他们这世袭的异姓王位。

  他这人一向有自知之明,知道想要活的舒服就不能沾朝堂上的事,索性他原本也对那些尔虞我诈的事情厌恶的很,因此常常一个人离了京城在江湖中闯荡。

  就在这闯荡的过程中,他和同样在历练的沈穆清以及沈诵不期而遇。

  他几乎是一眼就对这肆意明艳的少女钟了情,三人结伴而行,期间又认识了一些青年才俊,相处的时间越久,众位青年就越被沈穆清吸引。

  当时沈穆清虽然已经对沈诵倾心,但因为从小一起长大太过熟悉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想法,而察觉到了一些萧锦却并没有挑明的意思。

  相反的他抢先告白,故意引导少女不发现沈诵的感情,一开始他确实成功了,并邀请沈穆清来到京城游玩。

  谁知道在这游玩过程中,有一个十分喜欢萧锦的公主着了魔一般的认为要是没有沈穆清她就能和萧锦结婚——这种迷一样的思维在一般的女配身上十分常见。

  然后她各种找事,沈穆清还没有反击,道士萧锦暴怒将公主狠狠地奚落并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脸,皇帝自觉他公主多的是,不差这一个,这么给自己丢面子的公主他不要也罢,二话不说将人嫁到了边塞和亲去了。

  娇生惯养的公主被嫁到苦寒的边塞,没过多久就香消玉殒了。

  而这个插曲并没有被沈穆清放在心上,她在京城中停留了一段时间,在见识到京城的繁华之后她越发明白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因此十分果断的向萧锦表明了自己的想法,道了歉,直接就对沈诵告了白。

  萧锦虽然失望,但他一向洒脱,见沈穆清态度坚决也没有多做纠缠,直接放了二人离开京城,一众男配s黯然退场。

  从此沈穆清和沈诵亦过上了同上代龙泉山庄庄主沈柯君一样逍遥自在的生活,在江湖中留下了一段十分美好的传说。

  ——以上剧情亦是某女高中生看过的一本小说的剧情,好巧不巧,这小说中的那位喜欢萧锦并热衷于给女主沈穆清找事的女配公主和这位女高中生的名字一模一样。

  于是,熬夜看完这本小说并忍不住为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感到愤慨的现代女生上官芯儿,一怒之下喝水不慎被呛了一口,然后穿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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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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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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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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