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读过一些诗书,所以相比起普通越女,多了一分温雅娴静的气质。
无咎之所以清楚这些,是因为两人本是同乡,自小青梅竹马,几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惜世事难料,明被大夫文种相中,进献吴王夫差
无咎作为臣子,只能从命。
这一路上他故作冷漠,不与少女说话,一是为了避嫌,二也是怕自己无法压抑感情。
不过杨遇安不必顾忌这些,主动打马上前。
他继承无咎的记忆十分稀碎,需要时间整理,跟“熟人”交流有助于串联记忆。
这是他历次遗愿任务积累下来的道经验。
明看到情郎走来,目光陡然一亮。
这个年纪的少女,喜恶全都写在眼睛里,掩饰不住。
“此去吴国尚有四五日脚程,你的履还能穿吧,要不要给你换一双新的?”杨遇安从马背上取下行囊。
“大兄的履,一双顶我两双,我穿不了呀!”
少女轻笑着抬起腿,小脚丫子摇呀摇。
虽然沾了点地上的灰,不如脸蛋白皙,但依然细腻诱人。
“安心吧,临行前阿姊为我准备了三双履,够用了。”
“那便好。”
杨遇安点点头,想着怎么继续找话题。‘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不必费心了。
少女憋了太多天,仿佛一堆干柴,如今轻轻一点,话头便如熊熊烈焰般漫天飞舞起来。
他只需要在一旁捧哏就够了。
如此闲聊一阵,众人走到一座山前,明脸上的笑意忽然凝重,全身不自觉发抖。
其他少女的反应也差不多,甚至有人哭闹着要回家。
若非两旁士兵严密看护,恐怕要跑掉一半人。
“怎么回事?”杨遇安不解地看向明。
后者指着丛林密布的高山,声音微微发颤:“大兄,那里面……会有山鬼吗?”
山鬼?
杨遇安微微一愣,一段记忆猛然唤醒。
原来无咎等人先前路过一处野乡,听乡人说起眼前这座山林有吃人的山鬼出没。
这种无稽之谈无咎自然不当回事。
哪知后来进山,队伍真的遭遇山鬼袭击。许多人在惊慌中跑散。
等最终去到吴国都城时,足足比原定日期晚了一个月。
“美人”也只剩七个。
此事差点酿成严重的邦交事故。
幸好大夫范蠡及时周旋,才避免两国战火重燃。
毫无疑问,无咎作为运送队伍的负责人,算是严重失职了。
虽然春秋越国不比后世律法森严的秦朝,没有什么失期当斩的说法。
但在南方楚、吴、越等“蛮夷”国度,君主既是国君,也是群巫之长,有着无上权威,比周天子的话还管用。
特别是越王勾践回国后,励精图治,赢得越地民心,许多人恨不得为他去死。
其狂热程度,甚至到了“人皆有致死之心”的地步。
这种情况下,无咎有负王命,哪里还有脸面活着回去?
就是他自己不体面,等回到越国,也有的是“义士”帮他体面。
只能说风俗习惯杀起人来,一点也不亚于严苛律法。
无法可依,是生是死,全在上位者一念之间。
历史上的无咎,便是在这种悔恨的情绪中自戕。
……
“看来无咎的遗愿,多半就是与此事有关了。”
整理完记忆,杨遇安开始分析局势。
他同样不信什么山鬼之说。
不是说这方世界一定不存在鬼怪。
只是回想无咎的记忆细节,那个“鬼”从未真正露面,也从不敢与他们这些士兵正面交手。琇書蛧
很多时候,只是故意造出一些奇怪的动静,让队伍里人心惶惶,以至于最终发生溃逃。
毕竟吴越乃至荆楚之人,历来都非常敬畏鬼神。
如果只是这种程度上的“鬼”,那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他反而偏向是山贼之流故意装神弄鬼,动摇人心,以便趁乱出手抢走队伍里的美人。
若是如此,那不正好说明对方势单力薄,无法正面对抗他们这支押送队伍?
想到这里,杨遇安已经心中有数。
这个任务,真正的敌人不是山上的鬼,而是人心里的“鬼”。
只要押送队伍能稳住阵脚,“鬼”便无计可施。
“停!”
杨遇安抬起手,后方军士轰然止步,中间的一群莺莺燕燕也不得不跟着停下。
“从现在开始,女子两两成对,绑脚并行,吃喝拉撒都要在一起!”
两人绑在一起,行动不便,就算逃跑也跑不快,很容易就能抓回来。
原本历史上就是因为少女们一哄而散,士兵们一时间抓捕不及,导致队伍溃散,被“鬼”趁乱得手。
杨遇安此言一出,军士们没什么反应,少女们却不干了。
她们大多出身富裕人家,哪里吃过这样的苦?
“我们是去侍奉吴王,不是去当隶臣妾!”
“就是就是,你如此轻贱我等,不怕将来报复?”
“二三子别听他的,我等是大王进献吴王的美人,他奈何不了我们!”
眼看少女们越吵越凶,杨遇安有些明白无咎为什么压不住这些人了。
身份地位的差距摆在那。
不过,他终究不是无咎,没有那么多忌讳。
锵!
杨遇安拔出铜剑,目露凶光:“好啊,那我现在就将你们剁成肉酱做羹,再献给吴王。反正吴王宫中不缺美人,但美人做成的肉羹,想来还是第一次品尝!”
此言一出,再加上杨遇安身上勃发的恐怖威压,众女顿时哑火。
纯以武力论,他们全部加起来都不是他对手。
……
入山以后,路上果然多了许多奇怪的动静。
别说少女们,便是两旁训练有素的士兵,也有不少被吓住。
于是杨遇安一方面打马四下游走,为众人试探声音来源,以破除迷障。
另一方面,则谎称自己出发前找大夫文种算过一卦,此番北上路上有小鬼挡道,专抓落单之人,需要团结一致方能平安渡过。
大夫文种在越地人望极高,甚至一度超过越王勾践,众人听到他的名号,便天然信了半分,越发不敢乱跑。
……
“大兄在撒谎。”
夜里,明坐在杨遇安身边。
因为美人总数是单数,明不需要与人捆绑,可以单独行动。
自己人当然要优待。
“那是自然的。大夫文种何等贵人,我哪里请得动他为我起卦?怕是只有咱们大王才有资格。”
杨遇安拨弄着篝火,坦然承认。
他知道明会为自己保密。
少女闻言甜甜一笑,轻轻依偎在杨遇安肩膀。
……
“要是阿姊也在这里就好了。”
“想家了?”
少女点点头,追忆起往事:“当年咱们三人同时跟越女大师学剑,大兄剑法最精妙,阿姊身法最高明。唯独是我,笨手笨脚,啥都学不好。”
“当时我就在想,反正有你们保护我,学不成也无所谓。”
“可我现在后悔了。”
说到这里,少女声音停下。
杨遇安侧过头,正好看到少女眼眸中跃动的火光。
属于无咎的记忆又有触动。
或许无咎的遗愿里,除了失职以外,还有这段压抑的情愫?
他忽然想到。
“至少在这里,我会拼命保护你。”
“嗯。”
少女蚊声应下,不复多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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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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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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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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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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