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伏威等人被他这一声提醒也反应过来。
城下那支兵强马壮的骑军,这装备,这阵型,这旗号,这训练程度……不正是过去数月跟他们在江都城下打生打死的骁果军?
“不,不是宇文化及控制的那批骁果,是更早前的一批!”
杜伏威目光一凝,勐然想起先前一事。
江都兵变当日,他和李子通见城中大乱乘虚而入。
那时恰好有一支三千人左右规模的骁果从城南撤离。
那时候他们还为此事庆幸,想着隋帝人心尽失,宇文化及兄弟亦不能完全掌控骁果,拿下江都大城指日可待。
虽然后来结果证明他们还是过于乐观了,但城中守军越少,肯定是越有利的,所以乐见其成。
只是没想到当初以为溃逃的三千骁果,居然一转头跑到了琼花盟的地盘里。
看样子,已经被这位“江都留守”收入麾下了?
他是怎么做到的?
杜伏威想不明白,但他知道,有了这么一支精锐战兵在手,不管是他杜家军还是李子通,先前所有盘算都会落空。
从这一刻开始,琼花盟不再是任人欺负的兔子,而是能噬人的狮子!
“杨盟主藏得好深呐……”
杜伏威看着杨遇安始终澹定的笑容,脸色阴晴不定。
而在他旁边,吴国使者早已是满脸灰败。
……
杨遇安特意在城头上演那么一出,自然不是为了戏弄李子通的使者。
他是演给杜伏威这群义军头领看的。
这群人在江淮一带打滚数年,享受过荣华富贵,也见过几回鬼门关,早就忘了当年起兵时的誓言。
简而言之,已经彻底堕落为普通军阀。琇書蛧
所以杨遇安不指望靠什么道义收复对方,也不指望光凭金银财宝就能收买。
对于这群见利忘义军头,亮剑秀肌肉是最实际的方式。
在江淮这一带,你们打不过我,今后都给我老实些吧!
效果还不错,从城头下来后,杜伏威再也不提带兵攻打江都的事,也不提回去历阳老巢的事,老老实实住到杨遇安安排的房舍养伤。
这之后他还能不能离开丹阳,就看杨遇安的心情了。
“李子通那使者,可审问出情报了?”
杨遇安回到留守府时,杜如晦和魏征正好来找他。
“本以为是个硬汉,没想到是个孬种,想必被敬德和叔宝吓坏了。”
杜如晦嗤笑一声,而后神色一肃,道:“火并杜家军后,李子通麾下仅存千余可战之兵。即便将各处降卒算上,满打满算,也不出三千之数。”
“再加上前番数月攻城,江都城防处处缺损严重,短时间内这点兵力根本不足以稳守江都。我军此时出击,拿下江都胜算极大!”….杨遇安闻言点点头,道:“那城中投降的勋贵们呢?可有打听到什么?”
“李子通还忙着给麾下当家们封官分钱,暂时还顾不上投降的隋室勋贵们。”
“呵呵,也是。”
杨遇安轻轻一笑,心中再无顾虑。
今日秦琼带兵绕城演武,除了要吓住杜伏威等人,本身也是为即将到来的西征作准备。
而为了这一战,他已经准备了数月时间。
若算上关中那段时日,更是快有半年了。
半年谋划,数月备战,隐忍不发,直到今日,终于到了亮剑的时候。
“明公行仁义之师,除暴安良,匡扶社稷,怎么不配上一份讨贼檄文?”魏征跃跃欲试,“魏某不才,愿为明公执笔!”
魏征是他府中录事,这属于本职工作,杨遇安自无不可。
哪知他刚刚点头,魏征便直接从身上掏出一份墨迹干透的草稿。
原来早就准备好了。
杨遇安莞尔打开,但见文辞骈丽,声势逼人,力透纸背,足以直接载入史册作为后世范文。
心中不由赞叹一句不愧是《隋书》的主笔。
“咦,玄成这落款怎么没写?”
杨遇安看到最后,发现落款位置仍旧空着。
“是这样的,关于明公此战该打出哪边旗号,某与克明尚存二论。”魏征老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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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
“其实就是先前我等分歧所在了。”魏征回答道,“某认为隋帝无道,失德于天下,故而明公当以琼花盟盟主的身份举义,以结好江淮各地士民,凝聚人心。而克明则相反,认为明公当以江都留守的名义匡扶隋室,拨乱发正!”
杜如晦闻言也看向杨遇安。
这个分歧早在谋划江都今日局面之时便已经存在,那时杨遇安表示既要文取又要武功,争取毕其功于一役,但这是战术层面的安排。
对于今后自身势力发展的战略大方向,他始终未曾明确表态。
除了时机未到外,更因他自身也还在考量。
不过到了今时今日,也该向自己的核心追随者们表明志向了。
“玄成,克明。”杨遇安郑重看向身边两个心腹谋士,两人神色皆是一肃,“跟你们说句掏心话,杨某如今年近三旬,这小半生奋斗下来,最自豪的名头既不是琼花盟盟主,也不是大隋江都留守,而是‘种花客杨遇安’。你们可知为何?”
未等两人回应,他便继续说下去:“因为杨某喜欢琼花。”
“琼花是天界之花,性情高洁,爱憎分明,喜恶纯粹,不畏权势,不摧眉折腰,敢于为贫弱者绽放。除了尚无功名留世,跟古之圣贤伯仲而已。”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指着自己轻嘲道:“有道是越是缺什么就越要追求什么,跟琼花比某时常自惭形愧,只能寄情于仙花,涤荡污秽。”….“明公匡扶社稷,除暴安良,虽不比古之圣贤,亦是当世大德!”杜、魏二人听到这里立即异口同声表态。
杨遇安却摆摆手示意两人稍安勿躁,又道:“某虽做不到琼花那般高洁,但这些年以花名自号,十步杀一人,也自忖不负于天下。”
“开皇二十年,某与师傅第五观主师娘柳娘子南下三吴之地,遭遇世族沉氏勾结东阳贼祸害乡里,某化名西域僧安花客,杀沉氏,杀官兵,亦杀贼众当中的恶徒,平息一时祸患。”
“仁寿二年,其时豫章王杨暕府中幕僚乔令则、刘虔安等人声色犬马,恣意淫掠,某以种花客之名斩之于王府之中,替天行道,江都士民无不摆手称快。”
“同年,某千里护送虬髯客北上卫州,又在卫州与他共同对抗朝廷高手,只因他敢于揭发巫蛊乱党之害,不畏权势,赤心不负天下。”
“仁寿四年,某在东都与楚公杨素隔空一战!”
“大业元年,与杨公二战”
“二年,第三战!”
……
“大业十年,贼帅辅公祏为了一己之私致使江淮险些再起兵灾。失败后逃亡塞北,某奔袭半月,斩之于突厥军帐内,亦是以种花客之名!”
杜如晦与魏征虽然多少听说过杨遇安过往事迹,但毕竟多手谣传,远不如本人叙述更有真情实感,更多具体细节。
此时跟随他从小小少年一路走来,经历无数腥风血雨,时而沉郁时而高坑,不觉心荡神摇。
这时杨遇安语气一顿,神色凛然道:“某这一生,勋贵杀得,官兵杀得,流寇杀得,胡虏杀得,妖邪杀得,甚至所谓‘义军’,也杀得!”
“不管你是兵是贼,是官是民,是富贵还是贫贱,只要为了一己之私欺压百姓,祸害天下,那便是某的敌人!”
“我种花客杨遇安既不是为了隋室而战,也不是为了扳倒隋室而战。”
“某是为了天下人而战!”
“吊民!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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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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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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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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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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