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程咬金下意识发问。
尉迟恭并未直接回答他,而是将目光落在秦、柴二人身上。
两人微微一愣,异口同声:“丹阳琼花盟?”
“正是!”尉迟恭颔首道,“我认为去投琼花盟,有四个好处!”
“其一,丹阳与江都不过一江之隔,比起千里之外的东西二都可谓近在迟尺,我们根本不必考虑沿途粮秣消耗,贼寇阻道的问题,旦夕可至。”
“其二、丹阳如今是为种花先生所控制,以昔年东宫的交情,他必定愿意收留我等。魏玄成那老小子如今不就在丹阳混得人模人样的?”
“其三,我早就听闻丹阳这些年仓廪丰盈,郡内百姓衣食无忧,甚至还能将多余的粮食贩卖到别郡,有‘丹阳熟天下足’的美誉,一旦我们去到丹阳,便暂时不必忧心粮秣供养的问题。”
“至于这其四嘛……”尉迟恭将目光转向四人中唯一称得上关陇子弟的柴绍,“我又听闻种花先生跟李唐关系匪浅,就算将来我们要投靠李唐,或者要回去关中故乡,有种花先生牵线搭桥,也肯定比我们自己回去更容易些。”
尉迟恭这番分析可谓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三人闻言不禁纷纷点头。
有一说一,比起遥不可及的东西二都,就在江对岸左近的丹阳,确实是个更加现实的选择。
并且因为杨遇安跟李唐的亲近关系,就算他们投靠琼花盟,也并未因此断绝回乡的可能性。
这一点对于他们说服麾下士卒十分重要。
因为正如柴绍刚刚所言,绝大部分人选择叛逃,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回乡。
这是连皇帝杨广都无法扭转的大势,他们又如何能阻止?
“那就这样定了,接下来我会跑一趟丹阳联络故人,诸位也回去说服麾下士卒,争取一起行动!”
尉迟恭最后拍板道。
……
因为皇帝无心外事,所以骁果军平日都驻扎在江都城附近,大部分时间只有简单操练,无所事事。
尉迟恭随便找了个由头说外出追捕逃人,便顺利离开江都潜去丹阳。
早在两年前从驾来到江都后,他便已经跟魏征取得联络,两人平日互通书信,所以他对琼花盟近年发展状况并不陌生。
饶是如此,他踏上丹阳地界,见到春日田垄间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仍不禁生出一阵感慨。
江都也有不少田地,在农吏的敦促下,同样也忙于春耕。
但相比起那种需要外力鞭策的耕作,他分明看到丹阳人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热情。
那是一种为自己家业努力劳动的热情。
过去他只在少数富足之家中见过。
….绝大多数人在繁苛的赋税劳役压榨之下,连每日温饱都是奢求,根本无瑕畅想明天。
“他们都是琼花盟的佃户。”魏征跟尉迟恭解释道,“不过因为道门不需要缴纳皇粮,所以租佣极低。而且我们承诺凑够一定钱粮,他们就能将田宅买下,成为自家的永业田。”
“原来如此,难怪他们如此积极耕作。”
尉迟恭恍然点头,又道:“可丹阳一郡的土地总是有限度,等将来田地都卖光了,你们拿什么激励佃户?”
“自然是丹阳之外的土地了。”魏征理所当然道,“此外立军功者,也有机会得爵分田。”
“军功?”
尉迟恭微微一愣。
感觉这两个字从一个江湖人士嘴里说出十分违和。
但见魏征似笑非笑的表情,想到乱世之中没什么不可能的,当即恍然过来:“贵盟要学朝廷搞耕战那一套,看来所图不小啊!”
“我们跟朝廷还是有所不同的。”魏征叉腰自豪道,“朝廷授爵多关照世族,隋帝虽也曾开科取士,压制世族之举,但也只是徒有其表,终未能落到实处。而在我琼花盟内,只论才能功绩,不论出身贵贱。”
“唯才是举,论功行赏么……我懂了,杨盟主是要当魏武帝!”尉迟恭闻言打趣道。
“那敢问敬德,若杨某要当魏武,你是否愿意当我的五子上将?”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某处田间传来。
尉迟恭蓦然回首,见到了一位熟悉的身影,脸色微喜:“种花先生!”
来者正是已经顺利回到丹阳的杨遇安。
“种花先生已经是过去式了,如今杨某觍为江都留守,是京师那位皇帝册封的职务,跟敬德也算是同朝为官了。”
杨遇安洒然一笑,走上田垄。
尉迟恭当即下拜,而后想到对方刚刚所说的头衔。
等等,江都留守?
这岂不是说,眼前这位已经成为了自己名义上的最高长官?
嗯……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难怪魏征敢跟自己提“军功”二字。
现在他确实有这个底气了。
想到这里,尉迟恭试探问道:“如今江都那位天子无心社稷,天下四处群盗蜂起,不知杨公有何打算?”琇書網
“自是匡扶江山社稷,保住天家血脉了。”杨遇安肃然道,“这是当年元德太子临终所托,杨某一刻也未曾忘怀。”
虽然杨遇安并不真的在意杨昭的嘱托,但不得不承认杨昭是他与这群东宫旧属之间最有力的纽带,所以只好将这位已经故去多年的便宜大哥再度搬出来。
果然,听到杨遇安提起杨昭遗愿,尉迟恭目光微微一红,语气激动道:“尉迟恭也未曾有一日忘怀!明公身负大义,匡扶社稷,恭不才,愿效犬马之劳!只需明公一声令下,某便会召集昔年同僚在江都揭竿而起!”
听到对方改口称自己为“明公”,杨遇安便知道自己计划第一步达成了。
当下热情拉起对方双手,赞道:“得敬德相助,杨某如虎添翼!”
尉迟恭连称不敢,而后又问:“那明公打算何事起事,拿下江都?”
杨遇安既然有了“江都留守”的职务,那占据江都城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一旦同时据有江都和丹阳两座重镇,加上琼花盟这些年的积累,不管旁人承不承认,杨遇安都会成为江淮一带毫无疑问的头号人物。
杨遇安刚刚邀买人心时义正辞严,但谈到具体事务上却理解冷静下来,道:“攻取江都之事先不急。我且问你,如今江都骁果军,尚存几分战力?”
玄幻隋唐:我在江都种琼花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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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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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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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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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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