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嬉闹三国>第 171 章 第 171 章
  曹冲新婚,每天做事都积极得很,麻溜把事情干完,准时准点下衙回家。

  有时他还会因为太乐、太医等下辖部门效率低下,亲自跑过去整顿一番,争取让太常底下没有任何一个拖后腿机构。

  如此过去一个月,很快来到六月初。

  在六月初一这个听起来很欢乐的日子,司马家添了一位新成员,曹冲作为司马懿的同僚兼自封的琴道知己,第一时间跑去司马家贺喜。

  曹冲旁敲侧推:“最后选的名字是司马昭吗?”

  司马懿早习惯曹冲这副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模样。好歹是一起躲懒了那么久的摸鱼二人组,司马懿点头说道:“对,内子喜欢昭字。”

  曹冲再度感慨历史车轮的顽固。

  他跟着司马懿迈步入内,准备瞧瞧新鲜出炉的大野心家司马昭长什么样。

  司马懿知他喜欢小孩,也没拦着,让人把孩子抱来给他与曹冲瞧瞧。

  小孩子瞧着还皱巴巴的,老小一个,曹冲没敢伸手抱,怕把人摔着了。

  他好奇地看着司马昭的小脸蛋,说道:“原来孩子刚出生时才这么小一个!”

  司马懿于养生一道颇有讲究,与刚刚晋级为新婚丈夫不久的曹冲分享经验:“孩子太大,出生时就危险了,于大人小孩都不大好,凡是还是要适中为好。”

  曹冲也想起来了,这年头生孩子都是顺产,婴儿脑袋大点都可能卡着出不来,那确实是个大问题。他说道:“你考虑得有理,我以后一定记得控制控制。”

  曹冲瞅了会刚出生的司马昭,余光很快注意到司马师在门外探头探脑。

  司马懿也瞧见了长子,招招手说道:“躲着做什么?”

  司马师说道:“我想看看妹妹。”

  曹冲听到司马师这话,一下子顿住了。

  妹妹?!

  曹冲犹豫地看向司马懿,说道:“是妹妹不是弟弟?”

  司马懿见曹冲一脸震惊,奇道:“对啊,本来就是大郎的妹妹。我托人告假时不时说过吗?”

  曹冲的目光落到司马昭身上,不由有些沉默。

  太常的人说司马懿家有喜,却没说是男是女,他下意识就觉得是司马懿的二儿子出生了。

  结果,司马昭居然没有小叽叽?

  那么传说中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不是彻底没了?

  对于这个越变越稀奇的走向,曹冲也推测不出以后会怎么走。

  曹冲面不改色地说道:“我还以为你得了个儿子,送来的玩具都是男孩儿爱玩的,回头得换换才行。”

  司马懿道:“不必特意费心,我看男孩儿女孩儿都能玩。”

  曹冲离开司马家,还觉得有点不太真实。

  他就着余晖回到家,荀意已吩咐人张罗好饭菜。

  “不是去司马家看仲达先生家新出生的孩儿了吗?”荀意见曹冲心情复杂地回来了,不由追问,“难道出了什么事儿?”

  “没有。”曹冲笑道,“就是小孩子皱巴巴的,瞧不出以后会长成什么样。”

  他顺嘴把自己闹的乌龙与荀意讲了,还给荀意说起司马懿传授的养生经验,表示以后若是真怀了孩子必须得注意均衡饮食,绝不能把孩子喂太胖,要不然生起来会很危险!琇書網

  荀意听着一阵默然。

  所以他们两个男的,为什么要讨论这种“如何科学怀孕生子”的话题?

  荀意说道:“别人没正式下帖子你就贸然登门,本来就不合礼数,下回还是缓缓再登门为好。”

  曹冲笑眯眯:“不碍事,我与仲达先生关系可不一般!”

  荀意总觉得司马懿可能不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既然曹冲这么说了,那司马家应当也是平日里适合往来的人家。她记下了此事,准备回头试着与司马家走动走动,毕竟将来有了儿女总要给他们找些适合的玩伴。

  曹冲为了成亲的事安分了这么久,有些坐不住了。他与荀意商量道:“从前你没嫁过来,我不好带你出去玩,如今我们已经成婚了,正好可以出去走走。你接下来没什么要紧事吧?若是没有的话,我便想办法央求父亲让我们出去玩儿!”

  荀意有些不确定,犹豫地问:“陛下会同意吗?”

  曹冲说道:“你放心吧,我总有办法让他同意的。我准备去长安看看,瞧瞧如今长安是什么情况。”

  长安乃是中原腹地、秦汉故都,怎么看都是人文气息十分浓厚的地方。

  曹冲上回绕过去看看,被曹操无情驳回,只得往东溜达了一圈。

  越是没去成,曹冲心里便越发惦记着。

  曹冲摩拳擦掌地与荀意讨论起来:“你知道玉门关为什么叫玉门吗?”

  荀意摇头。

  曹冲说道:“据传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张骞经过重重艰险越过匈奴据守的地方抵达目的地,带回了不少关于西域的有用消息。汉武帝横扫匈奴之后,我们与西域的通商之路就打通了,通过这条商路源源不断地从西域获得玉料。这连通西域的关隘便被称为玉门关!”

  玉门关的南边还有个有名的地方,叫阳关。

  这两个地方都是有名的边关意象,比如“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再比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自古以来这些地方都与偏远荒凉挂钩,自带大漠黄沙、赤壁荒原的荒蛮气息。

  要是有机会的话,曹冲还是很想去瞧瞧的。

  曹冲与荀意商量道:“这几天我们分头找找与张骞有关的记载,我准备画一张名叫丝绸之路的舆图出来,看看老祖宗当年是怎么用丝绸去换回玉石的。等舆图画好了,我便说服父亲让我去长安一趟,好好恢复恢复长安的元气,方便后面经略凉州、经略西域诸地,再次打通这条商路!”

  荀意听得两眼发亮。

  在知道自己也能参与进来,她更是一口应下:“我会好好翻找相关记载的。”

  两人商定了去长安的事,每天曹冲下衙后便是夫妻俩凑在一起分享各自搜刮来的史料记载。

  到了休沐日,他们还相携出去寻访了解西域情况的人,甚至还带上王景这个有着一半西域血脉的人当翻译!

  曹冲这番举动自然落入了不少人眼中,只是大多数人都弄不清楚曹冲准备做什么。

  近来丁仪兄弟俩常伴曹操左右,他们消息灵通,时常与曹操说起外头的事。

  听闻曹冲携妻寻访西域商贾的事之后,丁仪不免在曹操面前提了几句,说曹冲身为皇子不该与商贾往来甚密。

  真要想买点什么,叫底下的人去买回来不就得了?何必亲自过去,旁人看见了少不得要觉得西域货物比中原货物稀罕,连皇子都亲自上门去买!

  曹操听了未置可否。

  曹冲做的荒唐事多了去,最近这么乖巧反而不太正常,曹操觉得他这会儿与西域商贾接触估计不是为了买点稀奇玩意。

  不过曹操想起自己已经挺久没教育儿子,既然丁仪都把由头送上来了,他便命人去把曹冲喊过来。

  曹冲听说自己去逛个街还有人举报,目光不由落到丁仪身上。

  丁仪眼睛有点小,瞧着不甚俊朗。

  据说当初曹操本来准备想把女儿嫁给丁仪这个故交之子,结果他二哥到曹操面前说什么“丁仪眼睛太小,妹妹怕是不会喜欢”,曹操就改了主意。经过这件事,丁仪就和他二哥结了梁子,坚定不移地站他四哥去了!

  得知是丁仪告的状,曹冲心里不大高兴,不过也没说什么。

  丁仪既然陪伴在御前,那自然是有义务讲点曹操想要知道的事,提上一嘴也没什么不对。

  曹冲老实承认:“确有此事,孩儿就是想去看看西域商贾手头都什么好东西,往后可以去西域多弄点回来。”

  曹操说道:“你要什么没有,还非得亲自去商贾手头买?”

  曹冲说道:“难道我休沐日还不能出去买点东西?”他坐到曹操近前,开始扯淡,“其实我出去逛了几回,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曹操挑眉:“什么大问题?”

  曹冲说道:“我们大魏朝已经立国一年多了,洛阳内外也都习惯了用朝廷铸的新钱,可是到了外头很多地方还是不认新钱!他们还是更喜欢直接以物易物,根本不信任朝廷。”

  曹操拧起眉头。

  这事他也知道。

  想要真正一统大江南北,钱币的统一也是必须的。

  只是百姓刚安定下来,连朝廷让他们改种新粮都会慎重不已,更何况是要让他们安心用新钱交易。

  好在经历了过去一年的试种,大家都看到了新粮种的好处,今年纷纷要求购买新粮种。

  去年收的粮食把几大粮仓都填得满满当当,今年若没什么大灾大难,朝廷应当是不会缺粮的。今春全面推广曲辕犁,那更是大大地加快了开荒面积,至少北方诸郡已经算得上是四海无闲田!

  可以说农事这一块上,朝廷已经做得足够好了,哪怕碰上个水灾旱灾什么的,他们也有把握将救济工作做好!

  既然手头粮多兵足,曹操想做的事便更多了,曹冲所提的这个问题正好戳中了他的痛处。

  许多百姓心里,还是没有真正认可他们大魏朝!

  偏曹冲还在那叹气:“要是百姓信任朝廷,便是给他们一张纸说价值千金,百姓也会由衷相信它确实这么值钱!”

  曹操瞅着他问道:“既然你发现了这么个问题,可曾想出解决之法?”

  曹冲很光棍地说道:“不曾。”

  曹操有点想揍儿子。

  曹冲眼看曹操要发飙,立刻一脸正经地补充道:“朝廷想要天下归心,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事,更没有太多的捷径可走。父亲应当广纳贤才、广开言路,一方面安排更多有志之士到地方上一展手脚,一方面派遣钦使或明或暗地巡视各方,好好看看百姓缺些什么、百姓担忧什么。孟子里说过,为君者要是能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百姓自然就心甘情愿地如同侍奉父母一般侍奉君主。”

  曹操听得乐了:“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你想当钦使去体察民情?”

  曹冲连连点头,兴冲冲答道:“知我者,父亲也!”

  见曹冲还真打着这种主意,曹操当场翻脸:“滚。”

  曹冲唉声叹气地滚了,嘴里还嘀咕着什么“皇帝儿子不好当”“真是伴君如伴虎”。

  听得一清二楚的曹操和丁仪:“…………”

  丁仪觉得以后还是别告曹冲的状了,没那个必要。

  别人告的状,哪有这家伙自己捋虎须的本领厉害?

  作者有话要说:

  曹小冲:只要作不死,那就继续作!

  老曹:头疼.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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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出自王之涣的凉州词

  ②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出自王维的渭城曲送元二使安西

  ③与民同乐:出自孟子庄暴见孟子,除了与民同乐这个词,里面还有段经典的对话: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不若与人。”

  “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不若与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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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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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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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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