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嬉闹三国>第 137 章 第 137 章
  曹冲对各方的想法多少也能揣测出不少,不过不妨碍他晚上睡得香。

  他只是不想掺和而已,不代表他真的会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一觉睡到天大亮,曹冲在许五他们的叫唤下醒来。他看了看天色,很想倒回去再睡一觉,可惜这是他上班的第一天,要是迟到的话估计荀攸要揣上教鞭去太常衙门了。

  打工人,真难!

  他明明已经是个皇二代,为什么还要早起去打工,难道就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当个国家级蠹虫吗?

  曹冲也知道曹操估计就是因为他的咸鱼梦想才特意这么折腾他。

  别怀疑,他老爹就是这种人:你越是说不要,他越是要塞给你;你越是想要,他越是不乐意给!

  当儿子的还能怎么办,当儿子的只能去这草台班子刚搭起来的家族企业上班。

  干活就干活吧,也不是什么难事。

  反正他这个太常丞好歹算是二把手,总不至于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吧?

  别人不都说“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接下来,他只需要找一些人负责跑断腿,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是吃吃喝喝、悠闲度日了!

  做人,要对自己好一点!

  曹冲心里计划着怎么奴役下属,迷迷糊糊地由着许五帮自己把衣服一件件套好。

  许是曹操早有预谋,所以连官袍都是量身裁好送来的,曹冲穿着很合身,唯独头发不太好处理。

  他还未及冠,头发没长到那么长,没发和文武百官一样把头发都高高束起藏帻巾里头,再往外头戴个冠!

  曹操也没让人给他准备这个。

  曹冲让许五和平时一样随便束个发就好。

  他向来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真到了要出去干活心里也不虚,平时该怎么样今天还是怎么样。

  昨天刚开完朝会,今天是不用开的,曹冲叼着个包子溜溜达达地往皇城方向去,很快就遇到不少或走路或骑马去上班的同僚。

  丞相府离皇城很近,没有骑马的必要,所以曹冲选择用走的。

  等他把包子啃完,也不管碰上的人认不认得,都笑眯眯地喊了声“早”。

  等曹冲抵达皇城之外,天色还没完全亮起来,他找了一圈,终于找着自家老师荀攸。

  曹冲屁颠屁颠跑过去,喊道:“老师!”

  荀攸正和人说着话,听曹冲这么一喊,就有点头疼了。

  曹操这番安排做事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琢磨了很久也没琢磨出曹操的用意。

  现在整个太常眼瞅着是他们师徒俩说了算,有没有人敢骂曹操他不知道,肯定有人敢骂他!

  曹冲看起来却是没心没肺得很,他还有闲功夫跟旁边的人搭话,与对方互通姓名。

  曹冲确实不怎么忧心,这事左右不是他的锅,他才不会觉得自己需要战战兢兢。

  他很快便得知刚才与荀攸聊天的人叫华歆。

  曹冲一听,顿时秃噜嘴了:“您认得管宁吗?”

  《世说新语》这本魏晋段子大全胡诌过这样一个故事——

  管宁跟华歆少年时是好朋友,有天他们锄地时发现一片金子,管宁目不斜视地把它锄走,华歆却捡起来瞅了瞅再扔掉。

  后来他们一起看书,外面有大人物经过,管宁当做没听到,华歆却跑出去围观!

  于是管宁发现这个华歆跟自己三观不合,当场把席子割开,表示要和华歆绝交,痛心疾首地说:“子非吾友也!”

  曹冲看完后也觉得痛心疾首,金子和席子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它们!

  华歆可不知道曹冲脑袋里冒出来的是段子,听曹冲这么一问,他不由叹息着说道:“我与幼安乃是同郡好友,少年时一起求学读书,可惜后来天下大乱,我们往南逃,幼安他们往北走,却是多年不见了。”

  提及昔日好友,华歆脸上不免浮现几分怅然。

  “我听南归的人说,旁人都回来了,只有管宁决定留在辽东,也不知还有没有再见之日。”

  曹冲一听就知道,人压根没有割席断交,这不还惦念得很?

  估计就是华歆这位魏党太过忠诚,什么事都乐意干,先闯进皇宫去卓纳刘协的皇后,后来又在曹丕以魏代汉给递绶印。

  这一桩桩一件件地,统统不符合《世说新语》作者的价值观!

  曹冲想想有点犯愁,要是后世还有人写《世说新语》的话,他会是个什么形象?

  要知道就他记得的内容来看,他二哥就被《世说新语》黑得体无完肤。

  比如里头有一个段子是这样的——

  他二哥妒忌三哥骁勇壮硕,特地召三哥进宫下棋,并叫人捧来一盘掺了毒的枣子,自己只吃没毒的部分。

  他三哥对此一无所知,把枣子整个吃了下去,没过多久就毒发了!

  他三哥毒发以后没立刻死掉,卞太后闻讯而来,索水想救儿子,他二哥却冷酷无情地命人打破屋里所有瓶瓶罐罐。

  卞太后赤着脚跑到井边要亲自取水,结果根本没东西可以用来汲水。

  就这样,他三哥痛苦地被毒死了!

  后来他二哥又想杀了四哥,卞太后生气地哭着说:“你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不能再害我另一个儿子!”

  至于另外一个更广为人知的段子,就是传说中的“七步成诗”了。

  瞅瞅,谁看了不会觉得他二哥是小心眼的杀弟弟狂魔。

  即便被华歆这个人勾起了不少关于《世说新语》的记忆,曹冲也没瞎琢磨太久。

  他笑吟吟地与华歆闲扯:“回头朝廷多造几艘大船,出海就方便多了,说不准可以直接从海上去辽东接人。到时你们不就能见着了?”

  华歆听了,也点头说道:“如今天下安稳了,确实可以从海上去接回去辽东躲难的百姓。幼安才德操守远在我之上,倘若朝廷当真要派人去,我必定要托人捎封信给幼安,劝幼安早日归来为朝廷效力。”

  两人说话间,皇城大门敞开,众人并不推挤,井然有序地鱼贯而入,三三两两结伴往自己所在的衙门走去。

  曹冲跟着荀攸溜达去太常衙门。

  还真别说,太常这边除了祭祀祈祝之类的封建迷信活动,剩下的活计曹冲都熟悉得很。

  比如底下的太医院和太学,不都是他此前一直在捣鼓的?

  甚至连太乐都归太常管!

  看来他爹给他安排这个位置还是悉心考虑过的,职权范围和他的喜好简直完美重合!

  曹冲兴致勃勃地问荀攸:“老师,我们今天要做什么?要不我去太乐那边微服私访一圈,看看他们有没有用心做事!”

  太乐,一听就是搞音乐的,大魏宫廷舞伎乐人全部归它管!

  音乐,他的长项!

  美人,他懂欣赏!

  荀攸:“………………”

  想到曹冲惊人的琴技,荀攸无情地拒绝了他的想法。

  万一这小子把全部乐师带歪了,回头朝廷要主持祭祀活动找谁来奏乐?

  荀攸头疼得很,决定给曹冲找点事干,绝对不让他冒出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来。

  他绷着脸对曹冲说道:“太学马上要重开了,博士和生员都还没有。人具体要怎么挑怎么选,你尽快给我拟个章程上来,我看看可不可行。”

  听到有正事要做,曹冲马上提出想要申请外援,把周不疑弄来给自己打下手。

  周不疑才满十八岁,还没职务在身,基本可以哪里需要往哪塞。

  荀攸对这个才思敏捷的少年也颇有好感,点点头应了:“行,你派人去把他喊来,以后让他跟着你。”

  周不疑算是编外成员,曹冲不打算让自己的朋友干苦活,所以又问荀攸讨要有编制的下属。

  他掰着手指算了算,周不疑当个秘书绰绰有余,接下来还要有搞文书的,搞财务的,搞联络的,搞宣传的,搞调研的,搞□□的,搞督查的,等等等等!

  他虽然只是个二把手,但麻雀虽小,五脏要全,要不然怎么运转得下去!

  荀攸:“………………”

  老天啊,他这是造的什么孽!

  曹冲见荀攸一脸“你离我远点,我没有你这个学生”的拒绝,不由苦口婆心地给荀攸讲起这些人手的重要性。

  有的工作乍一看做了没用,到了关键时期才知道缺了哪一步都不行!

  所以,人是必须要凑齐的,一个都不能少!

  曹冲说道:“学生头一次任实职,什么都不会,当然得多找几个人一起来好好参谋,不然出了差错怎么办?”

  他说完还把曹操昨天给他讲的“太子犯法老师受刑”的可怕故事给荀攸讲了,对着荀攸直叹气——

  “您不知道,我也是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来太常的!我实在不希望因为我的过错连累老师您受罚啊!”

  对此,荀攸只想说:我真是谢谢你和你爹了!

  你们老曹家,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无耻至极!

  荀攸在心里疯狂辱君,面上却什么都不能表现出来。

  关键是,他听曹冲这么一分析,竟也觉得手底下的人少做了不少工作。

  还是太懈怠了,接下来必须督促他们好好办事!

  只是到底给曹冲拨多少人,具体又该把谁分拨过去,他一时半会还没法做决定。

  荀攸正琢磨着该怎么打发走曹冲,就瞧见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外经过。

  那人身量高大,姿容秀雅,仪表不凡。

  更重要的是,够年轻,能扛事,在荀攸看来简直像极了救星!

  荀攸微微一笑,朝门外的人喊了一声:“仲达,你进来一下。”

  曹冲闻言往门外看去,一下子看到个老熟人,去年和他一起负责搞太学重建工作、一直很懂欣赏他绝妙演奏的司马懿!m.xiumb.com

  曹冲眼睛倏然一亮。

  哦豁,原来你也在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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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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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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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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