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第六章 遍地黄巾(一)
  路用旌节,无节者,有则不达。

  早在先秦时代,便有一种名为【节】的凭证,由竹板制作而成,上面刻着个人信息、相貌特征,如果出门在外,没有带上这类信物,就将面临举步维艰的困境。

  而到了汉朝,规矩更加严格:通达天下者,必有节,传辅之。

  “在下季忠,原公亭亭长。”m.xiumb.com

  “陆孟明,游学士子。”

  两人都在打量对方——

  穿着袴、褶,头顶没有束冠,只裹了帻巾,这亭长看上去颇为干练。

  而季忠的视线在陆离腰间顿住了,环首刀!

  这是汉军制式武器,怎么会出现在游学士子身上?

  眼神中闪过一丝警惕,下意识地,季忠将手搭在剑柄上,两名亭卒更是攥住长矛,举在身前。

  “如今世道不宁、道路不靖,家父特意为我准备了一把环首刀防身。”

  说着,陆离将手伸进怀中,摸出一块木板、一本纸册,面对三人审视的目光,浑不在意道:

  “节、传在此。”

  闻言,一名亭卒走了过来,双手接过凭证,接着,转呈给亭长。

  而陆离从马背上跃下,一边轻抚黑鬃马的脖颈,一边做自我介绍:

  “家父平陶县门下贼曹,季亭长可以叫我陆离。”

  “陆君之子?”

  显然,季忠听说过陆诩,并且非常客气地称其为君,只不过,视线依旧在竹板以及陆离脸上徘徊,这尽职尽责的架势,着实罕见,估计是把他当成不轨之徒了。

  【离,长七尺五寸,白皙,疏眉目,美须髯】

  陆离,身高七尺五寸,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留着好看的短须。

  在没有摄影技术的年代,便是如此,详细描写相貌,以便查验。

  而这个时候,季忠已经确认眼前这个青年,就是【节】上描述的人,但他依然没有完全放松警惕。

  因为,【传】同样很重要,并且描述得更加详细、更为难得,需要有名望的人帮忙担保。

  毕竟成年男子有缴税和服役的责任,朝廷为了阻止人口大量流动,自然会提高门槛。

  可能是察觉到陆离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亭长低下头,一目十行——

  【中平四年,平陶县士子,陆离,年贰十,因游学所需……恐所在关镇,不练情由……】

  进一步写明籍贯、年貌、外出原因,以及大量套话。

  视线飘向最后几行。

  【保人陆诩,平陶门下贼曹】

  【保人符兴,平陶县丞】

  【款:陆离所将人畜,保并非寒盗诓诱等色(证明所带人畜来路合法)】

  最后是县令的印章,以及批示:

  任去!

  看到这里,亭长季忠才将文书合上,双手呈递过去:“郎君,请随我来。”

  “嗯。”

  陆离点了点头,准备休息一夜,等黑鬃马饱腹后再上路。

  至于身后的黄巾军,最快也得明天中午才能抵达这里——

  原公亭,得名于原公水,长达数十里,属汾水支流,已不属平陶县管辖,而归汾阳,只要明早坐船渡了河,有天堑阻拦,自此便是海阔凭鱼跃,可直奔雒阳,去见一见这天下诸侯!

  除此之外,这里还是前往汾阳的必经之地,不出意外的话,护卫周俊也会来此歇息,到时候便知陆诩是生是死。

  唉……因果既定。

  陆离也不是一个犹豫不决的人,暗叹一声后,心中已有决断——

  若陆诩没能挺过去,那就将他安葬在一处山清水秀之地,自己努力闻达于诸侯,名留史册、光宗耀祖。

  若陆诩命数未尽,尽心侍奉,当个汉朝大孝子,又如何?

  念及此处,整个人瞬间轻松了很多。

  在亭长的带领下,进入亭舍。

  由于汾阳是大县,不仅当做路标的华表修得高大气派,亭舍也占地颇广,甚至有一条青石板阶梯与官路相连。

  不用人招呼,两名亭卒主动将黑鬃马牵进了旁边的马厩。

  而踏入大门后,季忠总是有意无意地瞥向陆离挎在腰间的环首刀。

  “郎君是读书人,应该知道在亭舍私斗是重罪吧?”

  陆离点了点头:“知道。”

  大概是外表过于俊秀,加上风雪吹洗后,狐裘洁净如新,亭长觉得陆离确实是个人畜无害的普通书生,便不再多问。

  这是一间小院,一个身穿窄袖胡服的青年正在给猎物剥皮。

  三只灰兔、一只獐子。

  季忠主动介绍道:“庞春,本亭的求盗。”

  “见过贵客。”

  胡服青年放下短刀,拱手行礼,颇为客气,见陆离拱手还礼后,更是将剥完皮的獐子递给亭长:

  “雪势渐大,亭舍中安置了不少人,委屈贵客挤一挤了。”

  “这獐子当做赔罪。”

  说完,还朝陆离笑了笑,客套道:“二月的野味就这样,秋膘已尽,烤着吃有些柴,勿怪。”

  这……

  事实上,陆离本想给点马料钱,在亭舍内随便凑合一夜。

  然而,现在却欠了人情,只能将为数不多的盘缠分出一些来了。

  正当他将手伸进褡裢,准备掏钱时,亭长季忠似乎有所察觉,笑着说道:“乡间野味而已,不值几个钱,另外,刚才在亭外多有怠慢……”

  不待陆离分说,径自上前引路。

  胡服青年憨厚一笑,继续料理挂在树上的灰毛兔子。

  民风淳朴啊!

  陆离暗自感慨了一句,转身朝房间走去。

  不多时。

  垫了一层棉布的房门被推开。

  融融暖意扑面而来。

  屋内燃了两堆地灶,七八个人围成圈烤火,一边嚼豆子,一边闲谈。

  这才是寻常百姓进入亭舍后的待遇,能给几捧豆子、几碗热汤已是仁至义尽了。

  要知道,亭舍最重要的功能,还是招待出差的官员,陆离能被人尽心对待,全是看在陆诩这个门下贼曹的面子,以及士子身份。

  有人见陆离衣着不凡,热络地招手喊道:“小兄弟,坐这里。”

  “汝等莫要呱噪!”

  “生事者,必严惩!”

  话落,季忠环视四周。

  一时间,亭长威严毕露。

  不过,待亭舍内安静下来,他又笑着为陆离引路,走到更为干净西侧,并掏出火石,亲自帮客人生火。

  “郎君稍等,我去拎壶酒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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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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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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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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