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身材细长的中国细犬从灌木从中窜出。
这种中国的原生犬种是山林间最好的猎手。它们警惕的打量着四周,确认没有任何危险之后向主人发出犬吠声。
那是讯号!
身后的几个佣兵听到讯号后,手持开山刀,在低矮的灌木藤蔓中劈砍出一条小道前进。
山间的蚊虫如同乌云般嗡嗡聚集,几个佣兵和疯狗身上都涂满了特效驱虫药。但是就算如此,还是不时有蚊虫往他们身上飞去。
而香秀则是边前进,边在路过的大树上摘取一些藤蔓植物的叶子。
她把叶子在口中咀嚼之后吐出汁液涂抹在自己暴露在外的皮肤上以及她带来猎犬身上。
看着萧鸣毫无防护跟随在后面,她不由得苦笑。
这人实在是太托大,或许他根本不知道这些昆虫的可怕之处。Χiυmъ.cοΜ
吸血疼痒反而还是小事,这些昆虫传播的各种疾病才是大问题。
什么败血热和疟疾这些夺命的突发病症,都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她摇了摇头,又扯下了一些叶子,示意萧鸣也涂抹在身上。
萧鸣拿着叶子,闻了闻味道,和他以前采药时用的草药差不多,确实涂在身上可以有效驱赶蚊虫。
但是自从《天灵龟息大法》有小成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过这种草药了。
他在前进的路途中,把灵气布满全身。蚊虫根本都不能在他身上落脚,更不用说还要咬破皮了。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有效驱蚊,更可以时刻锻炼自己的灵气操控,一举两得。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毕竟这个草药的气味实在难闻,更不用说在嘴里咀嚼时那股苦涩的味道。
萧鸣笑了笑:“谢谢,但是我用不着这个。”
香秀黛眉轻蹙,心中有些生气。
这个人不但不懂野外常识,脾气也倔,更不听人劝。现在都这个样子了,还不用药?难道他要等到倒下了才后悔?
但是她定睛一看,萧鸣身上确实没有被蚊虫叮咬的痕迹。白皙的皮肤光滑平整,根本没有一个被叮咬的红色疙瘩。
她心中万分吃惊,却也不好多问。
南云边界的原始丛林里实在是不好前进,在一批专业佣兵和当地向导的带领下。萧鸣一行人一天也只能行进不到二十公里。
“停!”
在天色只是稍有昏暗的时候,队伍来到了一个水潭附近。
“今天就在这里休息!”阿雷吩咐道。
几个佣兵一齐应是,便开始搭建简易帐篷。
萧鸣一脸的不快的对疯狗问道:“怎么这么早就休息了?现在这个时间明明还能再走两个小时。”
“老大,你能走不代表我们能走啊。再走下去,不知道能不能遇到可以露营的点,在野外露宿很是危险。”
看着向导香秀也是一脸习以为常的样子,开始打理她的猎犬,萧鸣心下焦急。
按照这种速度,何时才能到达独龙山?
疯狗安慰道:“老大先不急,我之前问过了,按照正常速度,只要四天左右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萧鸣虽然不悦,但是也只能如此了。
这时雇佣兵们已经升好火开始煮起晚餐。
在丛林里前进,饭食自然简陋,中午众人也只是啃了些压缩饼干。到了晚饭他们也升起火煮食。
简陋的架子上吊着行军锅,锅里是红烧牛肉的罐头,被火加热煮开的罐头散发出阵阵牛油香味。
几个佣兵围靠在火堆大声谈笑吃喝,但是并没有招呼萧鸣、疯狗、香秀三人。
“你看疯狗和那个弱鸡,哈哈哈!真是逗死我了!看他们那样!”二柱嘴里塞着牛肉笑得前俯后仰。
虽然其他人没有附合,但是其实心里也大叫痛快。
之前恶雷佣兵团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疯狗的狂风佣兵团,两个佣兵团的实力相当,名气也相仿,经常发生争抢客源的事情。
现在狂风佣兵团全军覆灭,就剩下一个疯狗孤家寡人,他们自然开心。
这时香秀手里拿着一捧野果走来:“你们两个拿着这个去洗一洗,我带大郎二郎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打到点肉食。”
说着她就招呼两条在一边嬉戏的猎犬。
萧鸣把手上的野果递给疯狗,摆摆手说:“不用,我去快一点。”
说着他就钻进了山林,香秀一愣,赶紧劝阻:“不行,你一个人进去很危险的!”
但是,萧鸣已经消失无踪了。
香秀大急,连忙招呼两条猎犬就要进去寻找。
疯狗连忙拉住她:“不急,他叫我们等,我们就等等。”
自从上次看见过萧鸣的身手,疯狗不但对萧鸣的惧怕加深了,更对他有了些莫名的信心。
这是子弹都打不进的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
香秀不听,赶忙招呼了猎犬就往萧鸣走进丛林的地方奔去。
谁料香秀刚拨开地上的灌木跑进丛林,就看到萧鸣手上拿着三只色彩斑斓的山鸡走了出来。
香秀一愣,这是什么情况?
萧鸣把猎物往香秀手上一放:“喏,你拿去料理一下。”
香秀好奇的往萧鸣走来的地方看去,就连她这种山林老手都没发现那里竟然有一窝山鸡,这萧鸣是怎么发现的?
难道是他半路就打好了带过来的?但是一路上萧鸣都在她身边没有离开啊!
香秀百思不得其解。
……
拿着山鸡,香秀利落的放血拔毛开肚,顺手就把内脏丢给了两只猎犬。
两狗看到美食,两眼巴巴,但是香秀没有开口,两狗也不敢上前。
“可以吃了!”
听到香秀的口令,两狗才一口叼走美食,到一旁大朵快颐。
香秀从自己带来的小包里面取出一块盐巴,在一块石头上仔细研磨了些许粉末,均匀的涂在了山鸡身上。
而疯狗也熟门熟路的架起一堆干柴,升起了火。
处理完山鸡之后,香秀特地在附近的一颗野果树上折了三根树枝把山鸡串起来。
香秀手持山鸡在篝火上缓慢的转动着,肥美的鸡肉渗出了金黄色的油脂。油脂滴落在火堆上散发出阵阵香气。
虽然没有任何调料只有盐巴,但是这种山野美味本身就不需要什么调味。
远处的几个佣兵看着他们哑口无言,本来很好吃的红烧牛肉罐头也觉得食之无味。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那三人竟然藏了这么一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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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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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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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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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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