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风是叶的涟漪>第116章 回娘家
  像每次回老家一样,冬梅和卫国两口子在卫国家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开始了走亲戚。

  因为卫国和冬梅相比村里的人,已经算是城里人了,所以周围的亲戚们,都很期盼卫国和冬梅的来访。

  因为每次两人过来,都会给亲戚们带一些礼物。

  冬梅的娘家和卫国家距离很近,两个村子之间仅仅相隔几百亩地。

  回娘家的时候,卫国给岳父带的礼物分别是,两个铁锹头,一把小榔头,一个钳子和一把改锥。

  这些东西都是卫国所在的钻井队,用剩下的东西,但是依然锋利可用,卫国便修旧利废,把它们给带了回来。

  现在这个时代,那些东西看上去非常的不起眼,甚至有点寒酸和匪夷所思。

  但是,在那个时代,对常年劳动,而又没有多余的钱去购买农具和工具的庄稼汉来说,还是弥足珍贵的。

  虽然冬梅的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但是依然活跃在庄稼地里的一个可靠的劳动力。

  冬梅和卫国带着两个孩子,沿着那条他们不知道走了多少遍的小路,朝尹家村走着。

  这条路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走了,周围又增添了不少新建设的房屋,非常的漂亮。

  卫国的走路速度一直很快,他始终和冬梅不在一个调子上。

  冬梅领着两个孩子走在后面,卫国一个人走在前面,像是带路党一样,走走等等。

  走过一段不长的土路,卫国和冬梅又沿着水渠旁边一条踩出来的小路前进。

  接下来,只要始终沿着这条水渠前进,那么就能走进尹家村,抵达冬梅的家。

  涛涛和娜娜调皮的跟在冬梅的旁边,时不时的拽着水渠里长出来的枯草。

  涛涛更是好奇的问冬梅,这个水渠是用来干什么的?

  冬梅告诉涛涛,这个水渠叫做北干渠,是整个乡里灌溉用的一条主干水道。

  如果没有这条水渠,那么这里额成千上万亩良田就得不到灌溉,庄稼就不能丰收。

  而且因为这条水渠的修建,彻底阻挡了南山上狼群的路径。

  冬梅小时候,附近经常有狼出没,而且会隔三差五的听到某个村子的小孩,又被狼给吃掉了,所以大家总是生活在一种未知的恐惧当中。

  而现在,这条水渠彻底阻挡了狼群,保证了村民的安全,小孩子们再也不怕被狼叼走,父母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孩子被狼给吃掉。

  于此同时,冬梅和卫国也感叹,国家真是越来越好了,咱们一代比一代幸福。

  此时,冬梅妈正坐在房子里的缝纫机前,缝补着卫国爸穿破的衣服。

  而卫国爸则刚从地里回来,拍着身上的尘土,从水缸里面,用马勺舀出一瓢凉水,一股脑喝了下去。

  走进门的冬梅,看到父亲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还在大冬天里面喝凉水,忙上前阻止说:“爸,你怎么喝凉水,屋子里面没有开水吗?“

  冬梅爸看冬梅和卫国,带着两个孩子来了,忙放下了马勺,抹了一把嘴说:“我知道你们快来了,每天干完活了,我都要在村口看一看,等了好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你们了。“

  卫国忙上前,恭敬又客气的说:“嗯,爸,我们回来了,你身体还好啊。“

  冬梅爸听力不好,把卫国的话听了个一知半解说:“我天天喝凉水,庄稼人嘛,都习惯了。

  说完,冬梅爸一阵爽朗的大笑。

  卫国一愣,知道岳父没有听明白自己的意思,便笑笑,然后从包里掏出来了,带给岳父的礼物,什么铁锹头,小榔头,钳子等等。

  冬梅爸看着卫国给自己带的礼物,高兴的不得了,当即找了一个笔直的木头棍子,把铁锹头给装上,走到院子的墙角,照着土地里就铲了几下。

  他高兴的说:“这铁锹头子不错,应该是不锈钢的,锋利。“

  卫国看到岳父高兴的样子,便又拿出来了一个圆头的铁锹头子说:“方锹头子你试了,完了你再试试这个圆锹头子。“

  庄稼人干活,相比方铁锹头子,圆铁锹头子用的更多一点。

  冬梅爸高兴的接过卫国的铁锹头子说:“前段时间,我正好用坏了一个铁锹头子,你真是及时雨啊。“

  卫国笑着,又给冬梅爸拿出了小榔头和钳子。

  而冬梅则走进了房子里面,看着佩戴着老花镜缝补衣服的母亲说:“妈,我回来了。“

  冬梅妈看到冬梅回来了,忙停止了缝纫,并且摘下了老花镜说:“我算着时间,你们要回来,没有想到,今天你们来了。“

  说着,冬梅妈就要出去和面,压面,给冬梅一家做臊子面吃。

  冬梅忙拉住了母亲,告诉母亲,自己和卫国以及孩子都是吃过饭才来的。

  顺便,她让母亲以后再不要给衣服打补丁了。

  冬梅妈把打补丁的衣服,从缝纫机上拿了下来,笑着对冬梅说:“现在的衣服,只缝补两次,过去我们把一件衣服缝补几十次呢,扔了干什么,多可惜,穿不成的衣服,我还能给它做成鞋子。“

  冬梅从包里掏出来给父母新买的衣服说:“现在都什么社会了,你们还穿打补丁的衣服,城里见不到一个穿打补丁衣服的人呢。“

  听到城里竟然没有人穿打补丁的衣服,冬梅妈诧异的说:“难道城里人,都把衣服穿破了,直接扔了?“

  冬梅把衣服展开说:“穿旧了就扔了,谁还能把衣服给穿破。“

  冬梅妈听到城里人竟然这么浪费,她可惜的摇摇头说:“真是浪费啊,真是操罪啊,种个棉花多不容易,棉花纺成线更难,做成衣服就更花时间了,真是不懂得珍惜啊。“

  冬梅给母亲解释说:“现在的人,穿的衣服不光有棉花,还有化纤,塑料等等呢。“

  冬梅妈听不懂,反正就是觉得衣服扔了就是可惜。

  冬梅把衣服披在母亲身上,高兴的说:“妈,你看这衣服多适合你。“

  冬梅妈看到冬梅给自己买的衣服竟然是红颜色,连忙拒绝说:“我都五十几岁的人了,老太婆一个,哪里还敢穿红颜色的衣服?“

  冬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红颜色的外套给母亲穿上说:“人家外国人,五十岁的女人了,还谈恋爱呢,怎么到我们这里,五十几岁的女人,就连个红衣服都不能穿了呢?“

  听到五十几岁的女人还谈恋爱,冬梅妈差点惊掉大牙,她不敢相信的说:“五十几岁的女人还在谈恋爱,那也太作孽了吧。“

  母亲的话,说的冬梅哑口无言,她知道母亲这一辈人所接受的思想和事物,根本没有办法和自己这一辈人相比。

  于是,她也没有为难母亲,母亲愿意了就穿,不愿意了就暂时放着。

  不过,她也长了个心眼,准备下次再给母亲买衣服的时候,不能只注重漂亮,而要注重母亲会不会接受,会不会穿出去,这个才是关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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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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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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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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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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