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人间重晚晴>第 29 章 疑是故人来(1)
  转眼间,已是10月下旬的天气,朔风劲吹,寒气袭人,裴钰媚的房中已笼了火盆。

  裴氏父子却迟迟未归,信也没有一封,裴家上下都很担心,气氛有些凝滞。

  裴钰甫的亲事已经操办起来,裴钰媚有时也带着珊瑚、晚晴过去帮忙。这是后话,不提。

  这一日,晚晴特地向裴家告了假,跟随娘亲一起去牛侍郎家的喜宴。

  牛侍郎的第七子今日大婚,再三邀请杜氏伉俪去赴宴,谁料杜大人身体不适,是以宁夫人便只携女儿去了牛家。

  晚晴一到牛家,就被牛夫人和一群侍妾围在中心,各种夸赞奉承,晚晴心里暗暗纳罕,自己一个区区六品官的女儿,怎么会这么受三品官员家眷的喜欢?

  必定又有些首尾。

  她暗暗瞧娘亲,却见母亲也暗锁眉头。

  原来宁夫人也被牛府几个女眷拉着说话,得知牛侍郎岁年过古稀,却还姬妾婢女如云,心中很是不喜,嫌他家风不正。

  她正想着找机会逃脱,忽然见到客人中一张熟悉面孔,惊喜对女儿道:

  “晴儿,你崔家姐姐来了。”

  晚晴一看,果然是崔博士的女儿熙儿和母亲胡夫人进了室内。”

  她如同搬到救兵一般,忙忙挣脱了那一堆牛府亲眷,踮起脚扬起手高喊了一声:“崔姐姐,这里。”

  崔熙儿身着浅米色的衫子,眼睛细细一条,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看起来有点严肃,实际却是个温柔沉默的女孩子。

  她见了晚晴,也高兴地向她走来,携着她的手道:“晴儿,许久不见你了,你去了哪里?每次咱们聚会大家都问你呢。”

  二人自幼颇为熟识,崔熙儿的父亲和晚晴的父亲一样,都是杨雄一样的人物,木讷老实,十年不迁。

  因脾气相投,故而两家通好,崔家还有一个弟弟,叫欢哥,此时才七八岁年纪,在女眷中钻来钻去。

  “我还能去哪里啊,不是天天在京城么?”晚晴随口答道,又一把抓住欢哥,笑道:

  “欢哥长这么大了?”

  欢哥一下抱住晚晴的腿打气起秋千来。

  胡夫人忙将孩子牵走,和宁夫人两人说笑着到了茶室。

  晚晴和崔姑娘还在厅堂聊。

  二人嘻嘻哈哈说了半天,一会听到有人通报:“许尚书家眷许夫人和许小姐莅临牛府。”

  一大群人呼喇喇围上去,只见许夫人通身气派不凡,雍容华贵,许小姐小巧纤弱,似有弱症在身,那面庞却颇清秀。

  晚晴和崔熙儿也都挤在人群中看热闹,却听牛氏的姬妾中有人小声议论:

  “这许小姐是不是就是有先心病的那个?听说她家遗传这毛病,都不长寿呢。”

  “是呀,我也听说了,所以他家门第虽高,许小姐却还未许人。”

  “啧啧,谁敢娶个病秧子啊?”

  “那倒未必啊,听说许尚书不日就要升迁副相,到时那一起子攀龙附凤的,还不上赶着了?”

  “嘘,快别说了,让人听见了。”

  晚晴听了这番议论,忍不住又看了看许小姐,看她似乎面带倦容,眼睑下略有点青肿,一颗泪痣端端长在那里;脸上虽含着笑,却不知为何总透着些凄凉的意思。

  物伤其类。晚晴忍不住替这许小姐掬了把同情之泪。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许小姐在人群簇拥中,也望了她一眼。

  她心一动,暗想自己必是花了眼,人家万众瞩目的贵女,看自己一个小小的草芥般的穷丫头做什么。

  之后,陆续有陈尚书家的夫人及小姐、四镇节度使秦侯夫人、宁远侯家的郡主驾到,都被迎往上席。

  晚晴暗想,看不出这牛侍郎真是八面玲珑,竟能邀请这么多达官显贵。

  只是奇怪,为何裴家不派人来?前两日自己问钰媚,钰媚说没听到这样的讯息。

  她正自己暗暗琢磨,忽见阖府女眷们齐刷刷都往大门外望着,她只当又来了个什么重要人物,踮起脚尖看了看——

  原来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进来,那人身着浅蓝色五彩锦袍,修眉凤目,天人之表,可不就是裴钰轩么?

  “他什么时间回来的?我怎么不知道?这一个多月,他可是越发清瘦了,只是也越发俊逸了,女眷这边无论郡主还是小姐,无不引颈仰望,手里的茶盏倾了都浑然未觉。”

  晚晴一边想,一边苦笑一声,小声嘟囔道:“果然这京城第一贵公子不是白叫的,看看这一起名门闺秀看到他,眼睛都挪不开了,这日后谁要是嫁给他,岂不是全京少女们的公敌啊?”

  崔熙儿见她自言自语,小声问道:“晴儿你说什么呀?你认识这位裴公子吗?”

  晚晴点点头,道:“认得,认得,数面之缘吧。”

  因京城社交圈子不大,博士员虽非显贵,却是清要之官,故多有赴宴机会,故而崔熙儿也不再问,只是轻言道:

  “这公子真是一表人才,怪不得这么多女孩喜欢。”

  晚晴笑笑不说话,只想着怎么着见他一面,打个招呼就好了,不然万一被他看见,就他那性子,回头必然要生气的。

  当然,自己也想问问他,这次赴疫区公干可顺利?

  不过见他一直被人簇拥,还未找到机会,忽又听到有仆从过去对他说:“许尚书夫人有请裴三公子。”

  她一下丧了气。

  眼看新娘子的车驾还没来,晚晴心里觉得闷得慌,便对崔熙儿道:“我出去走走。”

  说完信步走出厅堂,崔熙儿也跟着她出来了。”

  晚晴站在庭院外长廊上,一言未发,似有所思。

  崔熙儿本来就不爱说话,见晚晴有心事的样子,也没去打扰,只在一旁静立。

  那长廊本种满紫藤,不过此时紫藤花已经凋落,还有些枯叶在风中瑟瑟发抖,不知什么时候,天空飘起小雪,晚晴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很快,那雪花便化了,再接,再化。

  “这么冷的天,妹妹怎么在外面站着?”

  忽然,晚晴身后响起一男子醇厚温润的声音。再一看,一个浓眉毛大眼睛、英姿飒爽的小伙儿站在那里,穿着一身英挺的边防护卫服。

  “是……程家哥哥?”晚晴回过头,惊喜道:“程家哥哥,几年没见你,你更英俊啦!”

  说着,拉着崔熙儿便介绍到:“这是崔博士的千金熙儿姑娘。熙儿姐姐,这是程伯父家的五哥哥。五哥哥,你一向可好?”

  原来这小伙子是程参军的儿子程方兴,他家是世代军旅世家,少时曾与杜家做邻居,因比晚晴大几岁,一直领着晚晴玩。

  前两年程家搬走了,他也跟着四哥去了边防做了一名校尉,这是初次回来探亲,一见杜晚晴,已经长成大姑娘了,身材窈窕,明眸皓齿,嫣然是个大美人,那性子却还是活泼的紧。

  因在边关很少见到姑娘,他不知怎的,竟微微有些紧张起来,憨厚说道:

  “还好还好,晴儿,我已经调回京城做虎贲军了,你开心不开心?”

  晚晴闻言惊讶道:“嗯?”随即意识到自己失态,忙笑道:“我自然开心啦,五哥哥回来最好了,那样大家可以常见面了。”

  程方兴本来就是个老实敦厚的小伙子,听晚晴这般说,喜不自禁,他在边境,直率惯了的,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想了想,便从衣内取出一块上好的玉石,递给晚晴道:

  “这是我从边关给妹妹找的石头,本想过两天去看杜大人时给妹妹带过去,正好在这里遇到你。妹妹莫要嫌弃,回头找人雕刻也好,自己雕刻也好,拿去玩吧。”

  晚晴哪里肯要,忙忙推辞道:“不敢不敢,还是给云儿姐姐吧。”

  云儿是程家唯一的姑娘,是程方兴的姐姐,已经出嫁了。

  “妹妹是嫌粗陋么?边关没什么好东西,这是我跑了好几座山才采到的,你若是嫌弃材质不好,回头我再央人找个当地的土人……”

  “不不不,你误会了五哥哥,我,我无功不受禄,怎好受你这样重的礼?要不这样,我先收着,回头找雕工雕好了,再拿个你,你看怎么样?”

  晚晴急急忙忙寻找对策。

  程方兴是个爽快的年轻人,他只要听晚晴收下便开心的很,哪听得那么多弦外之音,忙道:

  “妹妹收下便好,我也不是白给妹妹这个,我记得妹妹自来绣字绣的极好,不如改日你帮我绣个荷包我戴着,就算谢礼了。”

  晚晴略有些尴尬,对着崔熙儿笑道:“其实崔姐姐绣花草绣得好,要不崔姐姐绣花草,我帮忙绣几个字,我俩合作给你绣一个如何?”

  说着,偷偷拽了一下崔熙儿的袖子。

  崔熙儿心里分明知道晚晴的意思,只是看这小伙子不但英俊挺拔,而且一看便是稳重之人,他都这般表示了,晴儿为何还只是往外推?此时却也少不得应承道:

  “若是程公子不嫌弃奴家针线粗陋,奴家愿意献丑。”

  一抹失望浮上了程方兴的脸上,他向崔熙儿微微点头致意后,便向晚晴道:

  “不敢劳动崔小姐,不过晴儿,你是跟五哥哥生分了吗?给我绣个荷包也这么推三阻四?”

  晴儿听了这话,立刻涨红了脸,深感自己不懂礼貌,当年程五哥可是很宠着自己的,好吃的好玩的,一点没少给自己,想到这里,她忙摆手摆手否认道:

  “不是不是,五哥哥不嫌弃,晴儿欢喜得很。”

  说完,又担心崔熙儿不开心,忙偷偷看了眼崔熙儿,见崔熙面不改色,还是微笑着,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程方兴见晚晴应承了,心里欢喜的很,便道:“妹妹小时候不是天天吵着要骑马吗?现如今我调回京师了,等开了春,我带你去骑马。”

  “真的啊?”晚晴笑靥如花,拍手笑道:“那太好了,崔家姐姐和我们一起去吧。”

  崔熙儿也没有拒绝,就那么绕着手帕子抿着嘴笑。

  晚晴和程方兴又客气了几句,便告辞:“五哥哥,那我们改日聊啊,新娘子一会就到了。”

  说完,就拉着崔熙儿要走,程方兴在后面急道:“晴儿小心些,这么冷,快进屋去吧,你身子弱,怎得穿得这么单薄?不要着凉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晚晴给崔熙儿做了个鬼脸,随口应承道,“好好好,五哥快去坐席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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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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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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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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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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