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觉醒,我的时代>第二十八章、世界之大,未曾踏遍,何以道死?
  一说到迅哥儿骂人,汤皖也不自觉地笑出来声,虽说同样是骂人,但怎么也让人生不出讨厌来,这大抵是人格魅力的缘故吧!

  三个人就又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好在不长时间,钱玄就回来了,后面跟着几位酒楼送餐的伙计,手里大锅小锅的端着七八个菜。

  虽然看不见菜品是啥,但光闻着香味,便觉得下饭。

  虽说是十月底的天气,但却丝毫没有寒冷的迹象,汤皖去房间把所有灯都打开,灯光刚好透过窗户把院子里照的晕黄,刚好也能看得清石桌,于是就把菜摆在了院内石桌上。

  钱玄去厨房取杯子和碗筷,迅哥儿在熟练的开启酒坛子的泥封,刚掀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酒香味就在院里四窜,刹是好闻。

  迅哥儿一边清理坛口的脏东西,一边嘴里说道:

  “这酒可是我托人从老家特意带过来的,正宗绍兴黄酒,就是有钱也买不到!”

  汤皖揣着个胳膊,戏谑道:

  “嘿嘿,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酒是好酒,但却不是奔着请我们喝好酒来的!”

  迅哥儿见卖好不成,果断委屈道:

  “饶是你一张好嘴,卖了便宜,还讨不到你的好,我这是做了亏本的买卖!”

  钱玄一只手拿着一把筷子,一只手端着一叠碗,看见迅哥儿吃瘪,乐得高兴道:

  “能让豫才大喊吃亏的,我看除了皖之,别无他人,莫非皖之有什么绝招能专门克制豫才不成?”

  “克制谈不上,只是有点心得体会,你要是不介意花点钱,我倒是可以指导你一二!”

  打嘴炮而已,又不是谈文学上的事,无关乎文学素养高低,只在于嘴巴利不利索,汤皖还是有自信可以拿捏的。

  迅哥儿一手托着坛子底部,一手抓着坛口上沿,挨个倒酒,泛黄的液体散发着一股浓郁且独特的香味,恨不得先饮一口。

  这个时代是讲究道德礼仪的,若是真的拿起来就喝,怕是要被鄙视的,忍着心里的欲望,待全部斟满酒,礼毕,方可对饮!

  汤皖品着诱人的酒液,放在舌尖轻轻搅拌,充分感受酒的甘醇后,才让它顺着喉咙缓缓滑落,迷醉道:

  “真当是好酒,豫才有心了,分外感谢!”

  “也只有你皖之面子大,我和老朱可算是沾了你的光,来,先敬你一杯!”钱玄托着杯子,正色道。

  汤皖放下手里的筷子,举起杯子,忽然想起了第一次与钱玄见面的时候,不禁有些感慨,二话不说,一饮而尽。

  钱玄见了,动作丝毫不慢,也是一饮而尽,见汤皖用手指向了大门口,俩人皆相互一笑,意指第一次遇见是在钱玄家的门口,一切尽在不言中!

  待汤皖吃完几口菜后,老朱举着杯子,道:

  “皖之,我虽与你接触时间不长,但也是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本事的人。我是搞历史研究的,下午过后,我便知道你的思想已经走在了这个时代的前头,将来是要青史留名的。”

  眼看着老朱还要往下说,汤皖感觉自己浑身汗毛都要立起来了,哪能受得了当面如此夸奖的,只觉得极其尴尬,赶紧挥手示意不要说,抢着先说道:

  “老朱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简单夸几句以谢这蹭饭之情也就算了,怎么还扯到青史留名上去了。我汤皖有什么本事我自己最清楚,与你所说的更是远远不及!”

  说完举起杯子,同样一饮而尽,老朱见此,也就不继续说了,只得一口干了杯中酒。

  迅哥儿提着酒坛子,一边倒酒,一边开玩笑道:

  “老朱说皖之将来是要青史留名的,若是以外人来看,绝对会认为十之八九,但我们自己人却是打死也不相信!”

  钱玄趁机插上一句:

  “若是在青史留名和孤独终老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皖之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孤独终老!”

  老朱放下手里的筷子,嘴里也停止了咀嚼,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任谁在这两者之间做选择,怕都是要选择青史留名,只得眼巴巴的盼着钱玄快释心中疑惑。

  “为什么?”

  哪知迅哥儿干净利落的回答道:

  “因为他怕死!”

  汤皖面对这俩人的打趣,也只能以苦笑面对,随后缓缓道:

  “我自然是怕死的,不过暂时不怕死,至于以后怕不怕死,就不知道了!”

  “你以后大抵还是要怕死的!”

  迅哥儿盖棺定论的一句话惹得大家轰然大笑,汤皖也是笑的合不拢嘴,丝毫不在意这俩人以自己怕死来取笑,反而觉得心情倍儿轻松。

  以前自己怕死是藏着不让人知道,现在怕死是正大光明的怕死,前后心境一比较,仿佛是挣脱了束缚般的自在!

  汤皖举起杯子,示意大家一起饮一杯,待此杯喝完,便看到老朱还是皱着眉头,一副想不通的样子,却也不打算去解释什么。

  老朱或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犹豫了一会,还是忍不住心里疑问,局促道:

  “为什么要怕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这个问题,之前钱玄同样问过,汤皖却是没有回答,但迅哥儿和钱玄其实心里清楚的很。既然又提到了这个问题,见逃不过,汤皖觉得还是得回答一下,毕竟老朱不是他们俩,于是认真答道:

  “人活一世,何其短暂,匆匆年华,转瞬即逝,世界之大,未曾踏遍,何以道死?”

  迅哥儿和钱玄互相看了看,无言以对,皆苦笑,唯有老朱恰如其分的点了点头,以示明了。迅哥儿举起杯子,一言不发,照着嘴里就是一口闷,汤皖自知理亏,也是跟着一口干了。

  几口菜下肚,汤皖看到气氛有些不对,便想转移话题,聊聊别的,忽然看到老朱不知什么时候,脸色已有红润之色,借机问道:

  “老朱,今天谁请你来当说客的?”

  老朱抹了脸上的细汉,答道:

  “我们学校的校长!”

  “北大校长?”

  “不然你以为呢?”

  汤皖倒是没想到竟然能被北大校长邀约演讲,不禁对北大校长产生一丝好奇,忙问道:

  “他下午有来看么”

  老朱十分确定的回答道:

  “当然去了,你应该是没注意,他在门口的学生堆里,从头听到尾,后来又追着你跑到校门口!”

  这么一说,汤皖立马想起了自己演讲的时候,貌似看到了一个站在学生堆里格格不入的中年人,忍不住惊呼道:

  “北大校长竟然追着我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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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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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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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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