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在思虑再三之后,我和奶奶最后决定雇佣店老板当我们苗疆之行的向导。
虽然我们知道以店老板的身家,根本就不会要我们的导游费。
但一码归一码,他要不要是他的事,但我们给不给却是我们的事。
所以,简单收拾来了一下东西,我们三人便坐上了店老板的越野车,前往苗疆地界的大门—――陆溪县城!
苗疆坐拥十万大山,地形复杂,虽从西南方向也可进入,但从CS市入苗疆地界,陆溪却是必经之路。
而CS市到陆溪这一段的道路蜿蜒盘旋,着实不太好走,一直到下午5点,我们三人才终是到达陆溪县城。
陆溪陆溪,正所谓地如其名,整个县城依山傍水,正是建在一条清澈的小溪之上。
而小溪两边,屹立着一排排古色古香的吊脚楼。
看起来,的确别有一番风味。
在来时的车上,店老板简单的向我们介绍过过这座小县城的由来。
说是四百年前,苗疆地界内,有一对男女相爱了,但他们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寨子。
本来,不同苗寨之间互相通婚是很正常的事,但偏偏这对男女所在的两个寨子自古以来就立下了老死不相往来的誓言,于是他们只能暗中偷偷往来。
直到有一年,女孩所在的寨子里闹了瘟疫,死了很多人。
偏偏这时候,有人揭发了这对男女的事,寨子里的人便觉得是女孩枉顾祖先留下来的誓言,得罪了老天爷,所以老天爷才用瘟疫来惩罚他们。Χiυmъ.cοΜ
于是当夜便将女孩浸猪笼,绑上大石块,丢入河中。
只可惜老天有眼,女孩脚上绑着的那块石头在不知不觉中居然松了。
她被水流沿着河道冲下,慢慢漂到了如今的陆溪地界,被一个行走江湖的郎中所救。
郎中将她治好,让她暂无性命之忧,却也告知了她一个晴天霹雳—――她怀了那个男孩的骨肉!
女孩不知所措,在当时的人看来,她在水中泡了那么久,腹中的孩子居然没死,只能说明这孩子是老天爷赐给她的,是万万不能打掉的。
所以,将伤养好之后,她便偷偷返回了男孩所在的苗寨,想将怀孕之事告知与他。
可谁知,她到达苗寨的时候,正巧碰到男孩迎娶他所在的苗寨寨主的女儿。
原来,她和男孩私会的事,正是他故意泄露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女孩,从而迎娶寨主的女儿,成为寨主下一任的继承人。
女孩气急攻心,从此便恨上了男孩,开始处心积虑的想要报复他。
但苗寨素来防守严密,能混进去已属不易,想在里面杀人,却是极其不易。
三年过去了,女孩始终没有找到机会杀死男孩。
直到后来,女孩从郎中那里得知了一个法门,那便是可用自己的人皮作鼓,人骨作笛,只要笛鼓合奏之声被生前所恨之人听到,那此人不出三日必暴毙而亡。
得知这个法门,女孩十分高兴,只要能报仇,她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
于是,便请求郎中将自己做成这两样东西。
郎中起初不肯,可却也不愿女孩终日活在仇恨之中,只得应了她的要求。
最后,女孩欣然赴死,却终究还是没能报仇。
因为,那个法门,本就是郎中故意骗她的。
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一面精美的人皮鼓和人骨笛。
传闻,有了这两样东西,便可自由沟通阴阳。
而那个郎中,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郎中,而是附近一个苗寨里被赶出寨子的巫师。
可不知为什么,得了人皮鼓和人骨笛不到三天,那巫师突然暴毙而亡。
于是人们纷纷说这个巫师是被鼓笛克死的,说鼓笛是圣物,能杀死内心阴邪之人。
因而一直到现在,陆溪县内很多人家中都会供奉鼓笛,用来辟邪。
当然,这些鼓笛都是普通材料做的,而非人皮和人骨。
就像今晚我们要住的这家客栈,大厅的红木柜子上,便供奉着一只精美的鼓。
因为之前的那个传说,我下意识的便凑上去,想要摸摸这鼓。
可谁知奶奶却一把拉住了我,责备道:“都多大个人了,怎么还是小孩心性,看见什么都想摸!”
“没事,这鼓不是什么名贵东西,摸摸倒也无妨。”客栈主人缓缓走过来对我说道。
因为被奶奶训斥了一顿,现在就算他让我摸,我也不敢摸了。
不然,奶奶非得打断我的手!
于是,我只得乖乖的去办理入住。
店老板因为开了一天车,实在太累,吃过晚饭之后,便回自己房中休息了。
而我和奶奶精神头比较足,吃过晚饭之后,便打算在这陆溪县城中逛一逛,全当是消消食了。
讲真,这陆溪县城的夜景确实不错。
虽没有大城市那般繁华,却无处不透着一种古色古香的气息。
溪流两边的吊脚楼到了晚上,亮起的灯光绵延数里,远远看过去,如一条蜿蜒的火龙似的。
大概因为看得太入迷,以至于对面有两个人走过来,我都没留意,于是三人不可避免的撞到了一起。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撞到了你们,真的对不起。”我连声道歉。
谁知,就在这时,一只修长的手伸到我面前:“你没事吧?”
我抬眸望去,只见这男人拥有着一张精致绝伦的脸,浅笑的眼睛像是会放电一般,竟然让我一时之间羞红了脸。
“啊?我……我没事……没事。”我感觉自己紧张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男人唇角微微勾起,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道:“没事就好,像你这么美的姑娘,要是被我撞坏了,那就太可惜了!”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真的很会说话,以至于此刻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鬼差神使的,我居然有一种想要和他一起喝一杯的想法。
我感觉自己肯定是疯了,我是个有丈夫的人啊,而且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我怎么能对一个刚认识不到一分钟的男人产生好感?
可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甚至越控制,那种想要与他亲近的感觉就越强烈。
完了完了,我感觉自己真的对眼前这个男人着迷了,他是那么的英俊而温柔,笑起来如春风一般和煦。
真的好完美,真的好想和他在一起……
然而,就在这时,我感觉自己的人中被狠狠的掐了一下,奶奶的声音骤然在耳边响起。
“小菲!小菲!快醒来,快醒来!”
我用力的摇了摇头,看见奶奶正一脸焦急的看着我。
“奶奶,究竟发生了什么?刚才那个男人呢?”我好奇的问道。
“刚才撞到你的其实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只山羊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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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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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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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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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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