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几步,周青看到梦夫人进了房间,便伸手拉着初夏,俩人十指紧扣,开心的说笑着。
这样做可不是拘谨,自家夫人没必要拘谨。只不过在封建制度的约束下,在别人的屋檐下,尽量不去落下轻浮的话柄。
在唐朝,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拉拉扯扯那可是有伤风化。
即便是牵个手,说两句肉麻话,那也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在别处周青可以不去顾忌,但是在梦府,岳父岳母家,必须时时刻刻遵守大唐礼仪。
来的时候周母把该交代的交代了,把不该交代的也交代了,毕竟周青这是第一次去丈人家做客。
什么床上夫妇床下君子,听的周青面红耳赤。
不过他都记在心里了,孺子可教也,周青是个可塑性很强的人。
别看来到唐朝的时间不足半年,可是学到的知识,那可是比大学四年还要多。
当然,此多非彼多,主要是规矩礼仪什么学的多。周青这辈子要是还能有幸回到现代,那妥妥的可以去清华北大当个教授。中文系、历史系都可以,在怎么说他也是混过大唐的人了。
“冬儿,姐夫来了。”周青声到人未到。
冬儿早已研好墨汁,准备好文房四宝,静候周青大驾光临。
“姐姐,你怎么也来了?”
“嗯,还不是担心冬儿又闹脾气,姐姐只好跟着来了。”
听到初夏这么说,冬儿不好意思的挠着头,道:“冬儿怎么会发脾气呢?”
这话说出口,他自己都觉得心虚。
初夏指着冬儿,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冬儿只管笑笑来敷衍姐姐的指责。
周青走到宣纸前,拿起毛笔,轻轻沾了墨汁,道:“冬儿看好了,姐夫只给你演示一遍,你要留意姐夫手指和腕关节的活动,看好哪里需要用轻笔,哪里需要下重笔。”
“嗯嗯,冬儿准备好了。”
初夏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冬儿则把眼睛瞪得很大,连眨眼也不敢多眨一下,生怕错过了什么。
周青用笔尖在砚台上点去多余墨汁,便写下四个大字:“我爱我家。”
“我爱我家。”冬儿念了出来。
周青对着字迹轻轻吹了吹,墨迹很快便干了,只见他拿起这张宣纸,放在眼前看了又看,满意的点了点头。
周青不是自恋,不过这次写下的繁体楷书,字迹工整清晰,就像是临摹书法家的字体一般,字体漂亮的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他刚刚写下的。
“哇,姐夫,你这字写的简直棒极了,冬儿啥时候才能跟姐夫一样,写出这么漂亮的字呢?”小冬儿一脸的期许。
周青放下宣纸,摸着他的小脑袋说道:“只要冬儿肯学,姐夫保证,不出三个月,冬儿的书法定会直追二王。”
吹,牛皮都被周青给吹上天了,那二王也是谁都能追的?
“真的吗?太好了,冬儿一定听姐夫的话,好好练习书法。”冬儿拍着小手,一脸的幸福。
周青还是很有信心的,听闻二王之一王献之,从小便跟随父亲王羲之学习书法,却不得书法之精髓。
那一日,王献之灰心丧气的来到了父亲书房,询问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把书法写成父亲这般样子,却见王羲之摇了摇头。
这练书法除了讲究天分,还要讲究火候,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必须要忍常人不能忍,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王献之听闻父亲所言,深受启发,下定决心要超越父亲当年的书法。
从此,院子里多了八大缸墨水,王献之日日夜夜练习着书法的精髓。
不过这个故事对周青也有启发,他忽然觉得可以用此法让冬儿一试,说不定将来冬儿的书法也会名扬天下。
天分这东西不是人人都有的,比如王羲之,此人虽然没有他儿子下的功夫大,但是人家的书法那绝对是旷世第一。
再比如说周青,虽说受过高师指点书法精髓,却也随随便便就能写出一手好字,他更加没有下多大功夫。
倒是这冬儿,自幼喜欢书法,梦老爷又是夫子,从小到大练了不知多少字,可就是字迹平平。
初夏拿着宣纸,仔细端详着每一个字体。她从小也酷爱书法,只是身为女子,便没有过多深究书法的精髓。
“夫君,你何时学的书法,妾身虽然没有过多学习过,却也能看的出夫君写的不俗,好似有十几年苦练一般。”
初夏有些惊讶,周青才十六岁,初夏嫁给他也有两年多。即便周青幼年不是痴傻之人,那也不可能写出如此工整清晰又完美的字体来。
初夏看着周青的眼神儿有些奇怪,心想着前些日子周青的那句顽话,竟是真的不成,他真的不是周三公子吗?
周青察觉到初夏眼神儿的异样,猜出了他心中所想,却没有过多解释什么,而是相视一笑。
“姐,你不知道姐夫这么厉害吗?”冬儿耸拉着小脑袋,看着初夏不解的问道。
初夏为了不让冬儿生疑,便说道:“知道,姐姐怎么会不知道呢!”
“那你还问姐夫做什么?你刚才的语气里分明透露着不知道。”冬儿继续说道。Χiυmъ.cοΜ
这就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这孩子哪哪都好,就是成天跟个十万个为什么似的,问个没完没了。
初夏猛然不知该如何回答冬儿,支支吾吾的正在想着该找个什么理由让他信服。
周青看出了初夏的惆怅,忙解围道:“冬儿,你姐故意考姐夫呢,看看姐夫的记忆怎么样。”
小孩子嘛,虽说从小要教他做人诚实,不可以撒谎骗人。但是对于十万个为什么的小孩儿,偶尔还得采取些战略骗一骗。
比如就跟周青刚才的那句话一样,善意的谎言既可以解围,又可以了结一个尴尬话题,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啊,姐夫你快说说,冬儿该怎么学习书法?”
听到冬儿这么问,周青装出大文豪的样子道:“俗语有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冬儿要想学好书法,必须牢记一个字。”
“勤?”冬儿悟性还算不错,张口便说出了周青要讲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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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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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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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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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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