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容易让人想到中国的一种酷刑。
而取出鸟尸……黑了巴叽的。还有什么胃口。
不行!不能这么下去了。
他是鬼神,自己吃不到。恶心的,又或是恐惧的,全让活人感受了去。
李景隆向朱桂求救。朱桂对太子说道:“大哥不是想吃特色小吃吗?正好十三弟这里的厨子弄出了卤煮。据我那厨子说他的卤煮火烧那是卤煮界一绝,出了名的‘肠肥而不腻,肉烂而不糟,火烧透而不粘,汤浓香醇厚’,我每天都会吃上一口……”
其实本地人的食物味道还是可以的。但就是卖相太差了。看了就想吐,更不用说吃了。
当然,大肠这东西,朱桂其实也不那么喜欢。只不过人口摆在这了。军队加住户,就朱桂养的那些猪可不够吃。所以猪下水也必须利用起来。
李景隆是向朱桂求救的,但是朱桂帮忙劝说着,怎么就劝成了吃猪下水?李景隆姐弟的脸色就有点不太好看了,李景隆小心翼翼的向朱桂问道:“老师,我没听错的话,一会儿要吃的东西是动物的……下水?”
朱桂连连点头:“准确的说,是猪的小肠……”
朱桂的话还没说完,他们的脸色就猛然一变,连连干呕。
这可真是时代的不幸。
由于猪没有经过骟养,骚性很重。像是猪下水,除了贫民,一般人都不吃,更不用说国公贵族了。
“老十三,真的要去吃猪下水?”就是太子也为之色变,虽然他吃不到。
“大哥,你放心好了,猪下水好不好吃,全在人为处理,处理好了,一样好吃。十三弟手下的人,别的不好说,但在食物处理方面的能力基本上还是可以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太子纠结的样子,朱桂更想带他们去吃了。
“真的吗?”太子虽然死了,但是他还是想表现一下亲民的一面。
他来了之后,正事一件也没说,直接便微服私访。还不是为了“亲民”。
“当然是真的了。”朱桂微笑着,大力赞同的道,“就像淡水鱼,一开始不它没人吃,因为淡水鱼的刺太多,古人还不会挑刺。后来会挑了,不是美味的很吗?”
“是这样吗……”朱标有些怀疑朱桂在忽悠自己。所以他向黄子澄打听。“黄大人,这卤煮……”
“卤煮,太子殿下,臣听说过塞外有野人信奉萨满教,并且以乌鸦作为神,因为传说乌鸦救过祖先的命。这个应该是事实,在饥荒的时候乌鸦在的地方必有动物尸体。所以满族祭祀的时候要以动物脂肪,内脏(主要为野猪)放入大锅熬制(这些都是乌鸦爱吃的),祭祀完毕后众人分食,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卤煮。”
黄子澄至少在学识上没问题,要知道卤煮在明朝并不出名。它的出名是出现在清乾隆四十五年,乾隆皇帝这货又下江南了,曾下榻于扬州安澜园陈元龙家中。
由于皇帝是满人,自然要做卤煮,只是原滋原味的卤煮,哪怕是满人也吃不上来了,所以就用五花肉加丁香、官桂、甘草、砂仁、桂皮、蔻仁、肉桂等九味香料烹制出一道肉菜供膳。
这才是后世出名的卤煮,也是朱桂让人弄的卤煮。
“大哥你放心,对吃的小弟还是很有信心的。”朱标这么纠结,朱桂更要忽悠他去吃了。
这道美食,示范的作用很重要。朱桂没可能等到乾隆,才推广猪下水。
“老十三,真的要吃?”朱标不太想吃猪下水,拒绝的神色出现在脸上。
“吃啊,当然要吃!”朱桂就当没看到,点点头道,“大哥,这南疆苦啊!没有多少的肉食。好在臣弟的厨子给力,做出了卤煮,让百姓们有口肉吃,不然……”
不然什么的。朱桂都不用细说。军队在外,消耗极大,再多的肉都不够吃的。
不要说猪下水,就是猪骨头也有的是人嚼了嚼咽了。
“好!咱们去看看。”
朱标已经不再关注“美食”。对他来说,只要老十三厨弄的猪下水可以下咽,便是有功的。
至于朱桂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是为了普通百姓也吃上一口肉。
朱标只是笑了笑,他根本不会去这么想。开什么玩笑,在这个时代,就是地主也长年累月吃不上肉。过年的时候吃上一块,已经是殷实之家。
普通百姓?
呵呵。大明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敢做这样梦的。所以,也没人觉得朱桂口中的“百姓”就是普通百姓。“百姓”这个词,虽然字面上是所有人,但是在许多时候是从来不是指后所有人的。
“太子贤明。”
对太子深入民心,黄子澄负责夸。
不过也确实值得夸。
因为他死了,是不需要吃东西的。也就是说朱标心中确确实实是为了百姓。
而在这一点上,黄子澄更了解朱标的性格,所以他没有劝,反而夸。
不夸不行。朱桂对他的“恶意”太大了。所以他只能抱牢太子的金大腿。
其实就连朱标也觉得奇怪。黄子澄不像是个禀正直言的君子,反而自从自己来了,马屁不断。他是受了什么委屈了吗?
难道老十三又揍他了?
朱标察觉了黄子澄的不对劲,却猜错了朱桂干了什么。
朱桂当然没有打他。时到今日,黄子澄身上的那点儿暗能,朱桂已经看不上了。
因为看不上,所以也就是个不重视罢了。
然而儒学到了明朝,是真正的身居高位了,他们甚至开始决定皇帝的祖先是儒士了。虽然老朱没接受朱熹,但这是个信号,是他们实力展示。要知道明以前的皇帝,哪一个不是神异不断。
商是玄鸟。周就不用说了,一大帮子神仙。汉是赤帝之子。唐是老子。就是赵宋,也弄个赤脚大仙的渊源。
只有明,神没有,仙也没有。儒生们想让朱熹上位,一个凡人做皇帝的祖宗。
这根本是在推翻皇家的定义,一直以来皇帝是“奉天承运皇帝”,是上天之子。
一旦成了凡人的子孙,还有什么逼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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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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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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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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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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