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遥祝就是做的官最高的一个,相当于华人在暹罗的领袖。
他听了暹罗王的担忧,自己也觉得有些害怕,毕竟中原王朝对待他们这些离开故乡到外国生活的华人的态度都不怎么好,觉得他们背井离乡不为人子,至于日本人,他可不在乎,他现在开始在乎自己和在暹罗的华人的处境了。
于是他提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大王,不如我们写一封信派人交给十三皇子殿下,提前询问一下十三皇子殿下的意见,如果十三皇子殿下气恼我们的诈欺。我们道歉就可以了,天朝是不会抓着不放的。”
暹罗王一听觉得可行,就把这件事情交给了林遥祝。
然而林遥祝要说的可远远不止这些日本人的事情,他更关心的是国内如何看待他们这些人。
对于这些离开故乡去海外生活的子民,中原王朝的态度一直都是鲜明的,因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商人,或者是活不下去的失地农民,去国外生活了也不会给他们提供税收,大明虽然不阻止民众赴南洋生活,但是士人阶层对他们是毫不同情的,这种不同情的态度自始至终都十分明确。
他们认为商人本来就是四民之末,注重利益,轻视情谊和道理,所以这样的人就是死了也活该,谁让你们非要离开家乡跑到那些地方去的?不去不就死不了了?你想走,我不管你,但是出了事情,你也别指望我救你。
这就是他们的普遍态度。
这样的态度不是大明才有的,而是随着儒学的建立,而成为一个普遍的观念。这观念也影响了很多人,大家普遍认为这些远赴海外的人是自绝于中原。
所以到了万历末年的西班牙人屠杀南洋华人的事件发生之后,万历帝大怒要求出兵征讨,而朝臣却以国库空虚和海外华人自绝生路不属于大明子民为理由驳回了皇帝的意见。
你也不给中原王朝缴税,还指望中原王朝来救你?民间舆论方面,他们也不占优势,属于被抛弃的海外孤儿一类的人,母国的这种态度和传统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存环境,现在大明打败了蒙古人,中原虎声威再起,他们尚且还能狐假虎威,可是等到了近代开始,满清已经不能提供足够的声威,那个时代的海外华人的日子才叫一个凄惨。
但是究其根本,在极其注重乡土情结,“父母在,不远游”的儒学教育下,除了商人,如果出现了背井离乡远赴海外讨生存的人,那一定是在国内活不下去了才会这样做,土地被兼并了,财产被黑掉了,连饭都吃不上,那还能怎么办呢?为了活命,只能去海外讨生活了,究其根本,还是国内出了问题,逼得他们离开了家乡。
但是儒生们根本看不见这些,因为害同胞活不下去的主要幕后黑手就是他们自己。在这个时代,中原就是天朝上国,国民普遍是看不起那些长着红毛穿着裙子的“夷人”的,能让他们离开家乡远赴“四夷之地”的理由,除了活命,也就只有活命了。
只是愿意关怀他们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帝王有心关怀,也会受朝廷上下制止。
像林遥祝这一类的海商子弟在国外生活和做官的不在少数,大明周边的藩属国内,这样的人也不少,这些海商子弟读过书,会写字,会做算术,有经商的经验,能力上绝对够用,而且从宋开始,中原王朝出身的金字招牌宛如如今的世界顶尖大学学位,让他们在藩属国政府内比较吃香。
更别说大明刚刚掀翻了蒙古人,而且逮住蒙古人不断暴揍,再次向周边的国家展示了自己的肌肉,证明了中原的强大。甚至有藩属国直接喊出了“胡人无百年之运”。
本身的实力,再加上小弟的呐喊宣传,无论是藩属国还是体系之外的,都对大明多了一份敬畏,就像是后世老美,哪怕不怂他,也会重视老美来的专家。无论是工资还是待遇,都要高过本国人。
朱桂在忠义城城主府中接到了林遥祝派来的信使送来的信件,既然是叫“忠义”,哪怕是做个样子,这里最好的建筑也必须给朱桂住。只不过朱桂没想到会有本地人给自己写信,打开来一看,便忍不住的笑了出来。
此时正巧朱能来向朱桂讨主意。他是位倾向自家人接管城防的,对越人他是信不过的。但是他的两个副手明确反对。他找胡廉商量,以胡廉的老油条,也是没戏。
至于两个川将,直接让他向朱桂讨命令。只要王爷下令,哪怕是屠城,他也干。
一进门,看见朱桂对着一封书信笑得正欢,便饶有兴趣的开口问道:“殿下可是有什么好事?”
朱桂抬头看到朱能,摇了摇头笑道:“是件好事,将军可要猜猜这是谁送来的信?”
朱能摇了摇头:“殿下,我是个粗人,这从哪猜的起?殿下还是直接说就是了。”
与朱桂相处的久了,朱能他们都知道朱桂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子,他很愿意平等待人。而这一点,却是军人最喜欢。
自古以来,与军士打成一片的统帅更容易获得士兵的喜爱与效死。
“说来也奇怪,是一个叫林遥祝的人送来的。”
朱桂扬了扬手里的书信。
“林遥祝?那是何许人也?京城官员还是地方官员?”朱能回忆京中与地方大员,能给十三皇子写信的,只怕官位不低,但是会是哪个呢?
“哈哈。他可不人,他是本地人,还是暹罗王的一名高级幕僚,按照大明的品级来算的话,得是二品官。”
“二品?林遥祝?”朱能皱了皱眉头,还是他身边的侯保释怀道:“莫不是那些沿海海商的后代在暹罗做了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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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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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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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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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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