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可是蛮荒。”朱元璋疼儿子,想占便宜,却又忍不住的提醒。
“父皇,土地在蛮夷手中是蛮荒,汉人手中没有蛮荒。”朱桂说。
“好!好!好!”朱元璋开心大笑后又道:“不过,你毕竟是第一次上战场。现在黔国公就在交趾,有所不决,多多请教于他。”
朱桂点点头。ωωω.χΙυΜЬ.Cǒm
沐英确实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对象。毕竟是他才让大理成为了中原的云南。沐英死后,朱元璋追封他为黔宁王,谥昭靖,侑享太庙,以酬其功,确实实至名归。
“陛下,十三皇子。”
正说着,有人进来,这人不是别人,他是刘基。这个时候,可以直接进来的也就只有刘基了。
刘基进来后,又再说了一些交趾的事,然后便道:“交趾之事不可轻怠。自赵陀起,交趾便有兵员数十万,可谓人人皆兵。是降了复叛。安抚一二就可以了。”
刘基与朱元璋不一样,当朱元璋知道有了阴司后,他与所有的皇帝一样,多派人下去,以维系万载王朝。
然而刘基实在是太忙了,他现在一点儿也不希望增加自身的工作量。而大军出征,是肯定要死人的,而且是大量死人。他怎么忙的过来。
虽然他对老朱说过,大明阴廷需要主事人,太子的寿元将近。但是只要一天没下来,便有变数。
“陛下,臣在阴司打听过了,交趾一带盛行降术。异常凶残。他们有人垫尸下七七四十九日的青面鬼降,也有将一百个小孩放下碾盘,活生生压出鲜血,用这种充满血和怨气的鲜血练成小鬼的小鬼降……”
他一边献上他搜集的资料,一边又劝说道,“杀戮只能震慑一时,留下的只会是仇恨的种子,一旦时机恰当,这些种子就会成为参天大树,智者所不为也!”
“老十三,你怎么说。”朱元璋沉吟了一下,向朱桂问道。
“父皇,这不是打或不打的问题,而是他们已经吞了大明五县,如果大明不还击,只怕其不会满足。”
“嗯!你打算怎么做?”老朱又问。
“先杀,杀掉巫师之后,剩下的人可以以利诱之,不管是种地还是挖矿,有了好处,能吃饱饭,民心必安。若是此时还有人反叛,当杀之,则不伤民心。”
这是正儿八经的回答。交趾真正的话语权从来不是什么民心,而是神权。在交趾神权极大。收服不了神权,有民心也没用。
只不过这个事实朱桂却没办法摆出来。因为这是一个神、鬼的世界,说了,也只会打击己方的积极性与士气。
“哈哈!你看看,军师,吾有虎子矣!”
不说神权,只说民心,反而更符合中国人的定义,朱元璋开怀大笑道:“军师,吾儿都不担心,你还不献上出兵大计?”
这才是朱元璋叫刘基来的目的,不是反对他出兵,而是帮忙教儿子。
打仗死人,朱元璋不在乎,但是他却对胜负很在乎的。
朱桂毕竟第一次领兵,有极大的机率吃败仗,而朱元璋必须避免这点。
他是父亲,更是国君。
刘基没有硬顶朱元璋的意思,他也从不会硬顶朱元璋的意思,而是立刻摆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臣何德何能得到陛下如此的信任?”
“你当得,你绝对当得!”朱元璋很满意刘基的姿态,至今以臣自居,开口道;“别的话不多说了,你快说说此战你打算怎么打?此战十分不易,交趾人多势众,熟悉地形,强悍善战,与我十分不利。”
问起军事,刘基思考了一下,开口道:“交趾国有兵不下三十万。我朝若求稳,当出兵不下二十万。
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交趾道路难行,不仅士兵难以行走,军粮军械更是难以运输,我朝最擅长的火器也难以运输,若是如此,则我军战斗力不免大大下降,而且交趾气候潮湿闷热,北兵突兀而至,恐水土不服,万一引发军中瘟疫,则大事不妙。”
他还是不支持的。只不过这一回有理有据,也客观的多了。
朱元璋也是打老了仗的,听了,烦恼道:“朕也是这样思考的,所以才对其百般容忍,而且朝廷一直对蒙元用兵,现在能用的兵马也只有你三哥蜀王的川兵和沐英所部的狼兵,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你还是第一次领兵,去交趾水土不服……”
打交趾,问题多多。朱元璋哪怕是需要阴兵成军,但是却绝对不会希望老年战败的。
朱桂忽然眼睛一亮,开口道:“父皇,刘大人,为什么非要走陆路出兵呢?”
“嗯?什么意思?”
朱桂开口道:“父皇,交趾国的国境是否临海?”
朱元璋一愣,皱起了眉头,开口道:“朕记得那交趾地界的南边好像是临海的,怎么,老十三你是想……难道……”
朱元璋恍然大悟--自古以来打仗并非只有陆路可走,如果水路可以走,也能走水路,只是作为典型的内陆帝国的中华帝国无论哪朝哪代都是陆战更重要,水战只是辅助作用。
但是大明不一样,托当年一代枭雄陈友谅的福,朱元璋对造船技术十分重视,这也难怪,当年老朱在与老陈的水战中吃了不少亏,连老命也差点搭进去。在他的鼓励下,明朝的造船工艺有了极大的发展,虽然没有达到永乐朝好顶峰。据史料记载,当时郑和的船只中最大的叫做宝船,这船到底有多大呢,“大者,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中者,长三十七丈,阔一十五丈”。大家可以自己换算一下,按照这个长度,郑和大可在航海之余举办个运动会,设置了百米跑道绝对不成问题。
也走这样的船,成就了郑和下西洋的辉煌,人所共知,斯里兰卡之战活捉其国王,大扬华夏国威。
现在虽然不走辉煌期,却绝对是走在上升期的。科学烧的便是资源与时间。没有朱元璋时期的烧,自然也就不会有朱棣期的辉煌。
而且据朱桂了解,现在大明水师并不弱。
南粮北调,支援北平,走的便是海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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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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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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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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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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