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天子位格的宋皇心里门清,满天诸神绝对不会愿意看到一个长生不老的天子,永远坐在皇帝宝座上。
什么天条法规,全是狗屁。无非是实力问题。
宋皇自然不敢奢求反天,所以长生几乎是不可能的。
自幼投军的宋太祖,历经战阵,生死早已看透,他本人倒是不奢求长生不老。但是,他也不甘心英年早逝。
毕竟做为天子,坐拥天下,富有四海。他还没有活够呢,早年战场厮杀留下的暗伤,还没有彻底恢复,严重影响到他的健康问题。
表面上,宋皇身体硬朗,精力充沛,从来没有生过病。
实际上,他全靠精深的功力在维持着,要是哪一天伤势爆发,立即就是暴毙的下场。
暗伤是不可能完全恢复的,除非脱胎换骨,超凡入圣。
当初陈抟老祖的一番调养,让宋皇恢复了许多,这些年都没有爆发。但问题是,时间是最无情的,现在的宋皇就面临着年龄增大,身体机能衰退的境地,暗伤又有了活动的迹象,让宋皇不得不提早未雨绸缪。
“陛下的意思是?”张天师懂装不懂地把话递给了宋皇。
“慢慢来,这位玉景道长可是难得的风流人物,甚合朕的脾气,慢慢结交便是。成为了朋友,再说吧。”宋皇不着急,他的暗伤虽然有了活动的迹象,但又不是马上就会爆发,以他的功力,压制几年完全不是问题。
“陛下英明。”张天师配合地捧道。
宋皇也没有什么坏心思,多交个仙人朋友而已,这是阳谋。
况且,出身军界的宋皇,最喜欢那些文采风流的人物,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名士。
不管哪个世界的赵匡胤,其性格之中,都有一个惊人的相似点,那就是重文。
所以,有宋一朝,风流名士多不胜数,都是有真材实料的,不像明朝后期的那些伪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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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宋皇打理着朝政,有时间了,就约杨盘出来聚一聚,开封城内的各种美食,各种美酒,一家一家地去吃。
谈天说地,风花雪月。兴致来时,便是对酒当歌,放浪形骸。
如此,半年下来,杨盘和宋皇还真就成为了酒友。
这一天傍晚,杨盘和宋皇相约游湖,坐在画舫上,二人与明月星光对饮,张天师则识趣地退到了一旁。
“哎——”宋皇一杯酒喝尽,酒杯还没有放下,便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陛下为何而苦恼?”杨盘顺着对方的表现问道,不得不说,这个皇帝确实有意思,宋太祖可能是最不像军人的军人,不是文人的文人。
这是一个极度矛盾的皇帝,也是一个人格魅力超凡的人。
不愧为开国帝王,果然有其过人之处。
这半年来,杨盘玩得非常尽兴,与宋皇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朕自幼从军,从马上得天下,在几十年的征战之中,体内积累了数之不尽的暗伤,我现在修为高深,身强体健,暂时没有问题。可这终究是朕的心腹之患,如果国朝初立,百废待兴,朕真的担心朕的时间不够啊。”宋皇感觉到火候差不多了,可以提出这个话题了。
“哦?陛下把手伸出来,在下给你把把脉。”杨盘也不推辞地应道。
宋皇伸出了右手,手心朝上,放在桌上。
杨盘伸出左手,搭在了其脉搏上。
一道内气,顺着杨盘的手指进入了宋皇体内,内气游走其周身,没过多久便收了回来道:“看来曾经有高人帮陛下调养过了。就算是我再出手,光是调养,也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调养是有极限的,很明显,调养这一招已经被陈抟老祖给用尽了。
“没有错,第一个帮朕调养的人,便是陈抟老祖。”宋皇点头道。
“大名鼎鼎的睡仙,闻名己久。看来确实是名不虚传,他已经将调养二字用到了极限。”杨盘开口感叹道,这是一个实在人啊,要么不出手,出手便做到了极致,完全不给后面的人发挥的余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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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朕的伤势……”宋皇关心地问道,神色间难免有几分着急。
“既然调养无用,那就只有根治了!”杨盘平静地回答道。
“根治?可是我听陈抟老祖说过,想要根治朕的旧患,恐怕得动用仙丹才行啊。”宋皇震惊地说道。
一旦动用仙丹,身为凡人的皇帝,必然将脱胎换骨,其寿数肯定会得到延长,如此一来就会触犯天条。
这也是为什么陈抟老祖不敢这么做,只能用“调养”的方法了。
没有任何一个仙人愿意为了别人而触犯天条,哪怕这个人是皇帝也不例外。
当然,普通的凡人吃颗仙丹,延长寿元什么的,天条可不会管这个。但唯独凡间帝王,天子至尊不行。
所以说,有的时候当皇帝还比不上一个凡人。
凡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想要活得长可以修仙,得到仙丹灵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比如说八仙!
这些人之中,张果老便是服用了万年灵芝而成仙的。
这便是所谓的福缘了。
命格所定,天定八仙,服用万年灵芝而悟道,继而白日飞升,成仙得道。
所以说,这方世界真的很不公平,有的人天生就在终点了,根本不需要从起跑线出发了。有的人一生都在起跑线转悠,再怎么努力奔跑也像是遇上了鬼打墙一样,永远不可能跑到终点。
杨盘所在的主世界,至少在修行之道上,能够做到“公平”二字,能不能成道,靠的不是起跑线的优势,而是你在跑步途中的努力程度和向道之心。
特别是后者,只要道心坚定,成仙成道完全不是问题,哪怕是超脱世界,证道而去都可以。
主世界没有什么是天定的,也没有所谓的命格优势。
把张果老拿来和张复平相比,恐怕当代张天师会哭晕在厕所。
张复平辛苦修炼几百年,结果不如张果老一朝得道。
人家直接躺赢,张复平现在还在为了自己的成仙梦想而投身朝廷,为一个凡间帝王卖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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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开医馆
宋皇有自知之明,他知道杨盘不可能为了自己而触犯天条,他们之间只是酒友关系,仅此而己,最多可以算是好朋友,但也没有到达那种可以让杨盘不顾自己的地步。
“谁说一定要用仙丹?”杨盘笑呵呵地问道。
“不用仙丹用什么?难道用法力?那效果不是一样的吗?”宋皇疑惑地问道,用法力来治疗也是可以,但依然会让宋皇凡人的体质发生变化,哪怕是一丁点变化,都会触犯天条。
天条可不管你犯得浅,还是犯得深,只要你犯了,就是犯了。
触犯天条,自然会有天庭惩罚。
除非你强大到无视整个天庭,那个时候,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显然,杨盘没有这个能力。
“不,用凡间的医术,一样可以达到目的。”杨盘微笑着回答道。
“什么?这怎么可能?”宋皇对此难以置信。就算是宫中的御医也没有这样的医术吧?这要多高的医术才能够达到目的?
反正宋皇是想象不出来的。
甚至包括了张天师在内,也一样想象不出,能够治疗宋皇积年暗伤的医术究竟有多么厉害。
这方世界是一个诸神显圣,法规严谨的世界,仙丹昌盛,导致的直接不良后果就包括了凡间医术的发展落后。
杨盘在大乾世界所学的灵医门医术,再加上这些年他自己的研究和创造,杨盘本人的医术可以说是超凡入圣的存在,超乎这方世界的想象极限,哪怕仙人都难以办到。
杨盘的医术已经开始涉及生死界限,对于肉身的研究,已经超乎世界发展水平,领先至少几百个世纪!
“这样,过几天我在开封城内开家医馆,到时候陛下就当作病人来求医,那个时候,在下就可以正式给陛下治病了。”杨盘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稳妥一点为妙。
私自行医,虽然没有人会过问,万一被人抓住这个把柄呢?
干脆就光明正大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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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就这么办。今天就喝到这里,朕先告辞了。”宋皇说罢,便起身告辞了,带着张复平一起,不等画舫靠岸,用轻功腾跃到了岸边,潇洒地离开了。
杨盘转头吩咐上官晨曦道:“找间铺子,我们开家医馆。或者是直接收购一家成熟的医馆。”
上官晨曦点了点头道:“是,少爷。”
虽然上官晨曦觉得这样有些浪费时间,但自家少爷喜欢,也就随他喽。
况且来到了凡间,总要找点事来做,什么都不干,只宅在家里,会引起街坊邻居们的议论的。
另一边,宋皇和张复平在回去的路上也在闲聊。
“张天师,你说玉景道长能够用凡间医术治好朕的旧疾吗?”宋皇有些难以确定地问道,“凡间医术真有这么厉害?”
“这个,臣也不清楚。不过,相信上仙敢这么夸口,未必有假。反正只要不动用超凡之力治好您的病,那就不算触犯天条。”张复平回答道,其实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
只要不用超凡之力,你有本事飞天都可以。
与阎王抢生意的大夫多了去了,没有哪个大夫因此受到天谴,而且治好的人越多,自身功德也越多。
所以,大夫用医术救人,是行功德之善举。
这一点,哪怕是阎王爷都没有办法管,甚至这些功德多的大夫死后入地府,不是转生天道,就是成为阴神,哪怕功德不达标,转世之后也会投胎富贵人家,一生不愁。
大夫这个职业,无论在哪里,在哪个时代,都是受人尊敬的一个职业。
“哈哈哈……这就好,这就好,走吧,我们回宫。”宋皇哈哈大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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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平康坊一个开业没几年的医馆,换了招牌和老板。
医院坐馆的,换成了一个年轻公子和年轻姑娘,而医馆原本的老板,一个姓李的中年医师,则成为了医馆的挂单大夫之一。
医馆的名字就叫做天和堂。
大夫这个行业,一般年龄越大,医术越高。医馆原本的大夫,李大夫就是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大夫。
他的医术,治一治平常的小病,调养一下中等难度的病症,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一旦遇上疑难杂症或者是大病,他的能力就不行了。
所以,医馆的生意清冷,靠的是街坊邻居们的照顾,一些小病小痛什么的,就近解决了。真要遇上大病,也不会找上他。
这个李大夫的年纪不大,不过四十出头而已。
现在新的天和堂,其坐馆的大夫换成了更加年轻的公子和姑娘,不被人议论才怪了。
医馆重新开张,自然免不了要放爆竹,请舞狮队过来表演一番,以表喜庆。
一番热闹之后,杨盘和上官晨曦揭开了招牌上的绒布,开口道:“诸位,新的天和堂开张,本店只行医不授药,也就是说,抓药什么的,需要各位拿着方子自己去抓。本馆新开业,决定前十位病人,不收诊费。”
“咦,自古医药不分家,还从来没有见过有医馆只看病不抓药的。”不少懂行的路人叫道。
“走,进去瞧瞧,反正前十位不要钱,不看白不看。”这是想占便宜的人。
“相公,太好了,这里看诊不要钱,我们进去试一试好不好?”这是身上没钱的穷苦人家上门。
“本公子倒想试一试这家医馆的成色,走,我们进去瞧瞧。”这是富家公子好奇的反应。
一时之间,医馆门庭若市,好不热闹。
皇宫之中,皇帝正好下朝,在御书房处理奏折。
一个小太监过来汇报道:“参见陛下。”
“说。”宋皇淡淡地说道。
“陛下,最近平康坊新开了一家名叫天和堂的医馆,听说医馆的坐馆大夫极为年轻,引起了坊间议论。”小太临及时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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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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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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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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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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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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