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我把男主的恋爱底线一直挪>第271章 大结局前前前前奏
  可她与小可怜凌铮相处了那么久,他弱智吗?绝不可能啊!

  原本打消了两个凌铮非一人,只是同名同姓同面貌的荒谬猜测,可关键时刻,他们居然还能融为一体,丝毫没有排斥的现象,而她也因此进入第二衔接世界。

  第二世界的猎户凌铮说起来与三长老凌铮更为相似,气势逼人,眼神也同样威慑众人,她原本想帮着他用外挂度过小世界中属于他的大劫,却也因此被天道抵制,第二世界冻结,她继而被丢进第三世界,以一个旁白的身份进行赎罪,用路人甲的一生观看主角的进阶之路。

  也许私心里觉得第三个世界只是属于凌铮的回忆,加之天道特意强调的原世界,她便觉得那个从小到大可怜的凌铮与她所遇见的凌铮并非同一人。

  因为那个世界不存在她,所以她感性的将那个世界的凌铮当做另外一个陌生的,与她毫无瓜葛的主角。

  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似乎过于任性了。

  那个小凌铮,她还没与他告别呢。

  “宿主主,有人来了。”

  小系统话音刚落,一道低沉冷淡的声音便从身后传来,语气中带着些薄怒。

  “敢问姑娘可否放开内子的墓碑?”

  内,内子?!

  宁歌转身往后望去,眼神还未与来人相撞,一阵清风袭来,那人身上浓重的酒臭味便率先不客气的铺满宁歌鼻翼,她双眼一闭,似乎连眼睛都被那酒味给刺激得辣眼起来。

  好家伙,臭味攻击?!

  懂不懂礼貌啊?

  宁歌下意识招摇起双手胡乱往身前拍打,屏气闭目的同时还不忘往旁边挪挪,再挪挪,小步伐整得优雅而急切。

  似乎是周身太过静谧,在干净风口站了一阵,直觉生还过来的宁歌突觉不妙。

  她这么直白,不会唐突到人家吧?

  误会,这可都是乌龙啊!

  宁歌刷的睁开双眼,对面哪还有男人的身影?她扫视一圈,在最右边的墓碑旁看到了身着灰色粗衣,手持酒葫芦的大汉。

  他旁若无人将酒壶抬高一寸,边昂首往下灌酒,酒液大半流入口中,也有少部分顺着浓密胡须往下渗透,逐渐沾湿衣襟。

  喝酒姿势倒是畅快潇洒。

  宁歌心道,若非是个农家汉,此时这副姿态,只怕在任何一个武林流派里都会是那种逍遥自在的隐士高手吧?

  他虽留有美髯,可眼神沉稳,即便一再收敛也难掩盖其周身气势。

  妥妥的将军下乡啊!

  “姑娘还要看多久?”

  大汉似乎忍了很久,直至忍无可忍,这才将酒葫芦别在腰间,目光如锐利寒刃扫向宁歌,随即站起身来,大步往前走去。

  “诶?这位大哥,你听我解释……”

  再不济你先跟我解释解释啊,凌小花怎么就是你的内子了?给我解解惑啊哥!

  小系统以上帝视角观览全局,这时候不得不赞叹道,“宿主主的目光真是如狼似虎,把人家有妇之夫都给电跑了诶!”

  语气中饱含敬佩。

  “……”

  “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很丢人啊!

  “前面就是凌家村了,宿主主要进去借宿吗?”

  “来都来了,自然要借的,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个时间节点了,凌铮有没有长大,有没有离开凌家村……”

  宁歌略带惆怅的望着不远处的村落,无奈叹了口气,然后启步往前走去。

  “我看看嗷,嗯……这个世界主线被打乱了捏,咱们有可能来到了一年后的小世界,不过也有可能是五年哦。”

  “五年,那他应该离开了。对了,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病毒会攻击他吗?”

  如果是,那她一定要找到他,保护好他才行。

  “自从病毒入侵之后,这个世界已经比宿主主的思绪还要混乱了,主角这些设置也已经被破坏了捏,不过凌铮身为前男主,自身吸引力还是挺强的,要说病毒寄生哪家强,我看前男主就当仁不让捏~”

  “……”

  “不过也说不定啦,这个世界有皇帝,而咱们的敌人目标是入侵击垮这个世界,那么它们会更偏向于权势人物寄生,所以男主应该是安全的捏。”

  “可他在原剧情里也是个威风凛凛的战神将军,风头曾一度越过一品大臣啊。”

  “如果是宿主主这样分析的话,那前男主也会有危险诶。”

  小系统附和道,“宿主主真聪明!”

  “……这是拍马屁的时候吗?”

  “当然是啊,只要时刻激励宿主主,那么宿主主每时每刻都有无限的动力,这对咱们的任务很有利诶!”

  毕竟他们可是要从千万人群中找到病毒寄生的人类,将其交给系统局特派人员的捏,任务量太大,宿主主又爱偷懒,行动起来很困难呢。

  “我谢谢你。”

  一人一系统一边走一边亲切友好的交谈,正火热聊着,自村门口突然窜出一灰衣人影,看模样是往附近山林里去的。

  宁歌抬头望望天色,日渐黄昏,这时候去山里,送死?

  “这个大哥?”

  男人闻言并未停下脚步,宁歌见状便又喊了两声,“大哥!大哥!”

  声音如同叫魂一般,逼得男人停下脚步的同时谨慎回望着宁歌,冷冷道,“什么事。”

  什么事儿?

  哎哟喂!那可太多了!

  但瞅着眼前人生人勿近,她进一步他退两步的模样,宁歌撇撇嘴,将满腔好奇压了下去,“这位大哥,实不相瞒我是从别地方逃荒过来的,实在没落脚地儿,敢问大哥,这村里可有人愿意收留我……”

  “往村西面直走,有一间老屋,你自行去那便可。”

  男人不耐她慢吞吞吐字,自顾自说完话便大刀阔斧往前走,几息间便没了身影。

  这哥们儿,步速挺快啊?

  宁歌隔空为汉子点赞。

  慢慢悠悠晃进凌家村,入眼的荒凉却旋即令她一惊,满目的断壁残瓦,荒草丛生让她感觉自己不是来到一年或五年后的世界,而是五十年,五百年后的世界。

  凌家村是这副模样吗?

  她试探着往前走了几户人家,户户木门大开,房檐破损凋零,其间传出的破败气息更是让宁歌深深切切感受到了何为颓垣败壁,杳无人烟的荒凉。

  所以这里是只有那个男人住吗?

  如此荒僻的地方,加上一个行踪诡秘的男人,怎么想都不对劲啊?

  杀人越货?山匪下山?

  越想越惊恐!

  “统!随时检测那个男人的行踪。”

  “好!保证完成任务!”

  得到保证,宁歌也褪去一些惊慌,她甩了甩手,企图将手心湿凉的感觉甩走,四处望了一眼,还是决定先去熟悉的地方。

  如她猜测那般,村西头便是凌婆婆曾经居住过的房子。

  不同于其他房子那样不同程度的破败,宁歌倒觉得眼前这座房子十分齐整,就连以往掉了漆的大红木门如今也重新上了色,加了金灿灿的扣门环,乍瞧上去与富庶人家的大门一样,看着气派极了。琇書網

  跨过门槛,里面的摆设又令宁歌眼前一新,甚是惊喜。

  只见这院子最右边架着一座好看的秋千,锁住秋千的两根粗绳用秀丽雅致的布料包裹,绳索尽头挂着两个精致的铃铛,此刻正在叮铃铃清脆作响。

  秋千旁摆着张白色的圆桌,桌面光滑甚至能反映出宁歌的大致模样,其下各自对应着四张白色圆石椅,倒别有风雅之趣。

  “这小菜园子也太别致了吧!”

  四四方方的迷你小菜园什么的也太招人喜欢了吧?

  这简直就是她的梦中情院啊!

  设计这个院子的大佬是谁?!请出来接受她的膜拜!

  在院中近乎疯狂的东摸西看,勉强满足自己的汹涌狂喜后,宁歌蹦地几下以唤回自己的理智,她深呼吸几口气,将视线强行转回来往屋里瞧。

  两个房子的布局倒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宁歌记忆中的模样。只不过房子每个角落都肉眼可见的干净锃亮,比那时懒得打扫卫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宁歌好了不少。

  “要不是为了任务,我真想舔着脸在这里住个天荒地老。”

  “宿主主加油!”

  这番鸡汤可比之前的尬夸来得更让宁歌满意,她重重点头,声音元气嗯了一声。

  待夜幕降临,宁歌也已经坐在凌婆婆住过的房里啃面包,勉强果腹后她拍拍手来到窗边赏月。

  透过竹窗倾斜而下的皎洁月光似乎更显清幽,窗外繁星点点,伴随着蛙声虫鸣,热闹的夜晚更令人心情舒适愉悦,轻松不已。

  入梦乡做美梦的宁歌窝在被子里睡得正熟,酡红的小脸衬出沉睡的安谧。

  夜深,万籁俱寂。

  弯月倾斜,清冷明亮的月光为男人照亮了前行的路。

  他疲惫的打开大门,只随意的反手将其合上,正要往屋里走,脚步倏地一顿,耳边正传来一声又一声均匀香甜的轻鼾声,随着翻身的轻微细响,呼吸声又变得舒缓起来。

  男人忽然想起来,下午的确有人向他询问过能够收留她的地方,那时他心有愁绪,脱口而出将这房子借给了她。

  也罢,就当为她积善吧。

  次日,天光大亮。

  一觉天明的宁歌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精神饱满的起身下了床。

  大清早的空气似乎都格外清甜,宁歌深吸几口气,左扭扭右扭扭,这才往小厨房走去。

  昨天她看到罐子里有一些熏肉,熟悉的罐子和熟悉的烟熏肉让她回忆起来,此前养小凌铮的时候,她好像驼回过一头大野猪,那野猪体型实在太大,非是一顿两顿能够吃完,她便学着村里人的方法,将那肉用烟熏着保存好,想吃的时候往密封罐子里掏就成,也不费事。

  “昨晚上有什么异样吗?”

  “没有,不过那个男人好像也是住在这里的,昨天深夜回来过,今早天没亮又出去了。”

  “他也住这?”

  这么多房子不住,却独独住在了这里?

  看来这房子修缮得这么好,也定是那个男人的功劳了。

  “找机会看看他的脸。”

  “嗯?”

  “说不定他是小凌铮呢。”

  宁歌含笑道,“不过说实话,我还真不敢想象那个瘦弱白净的小男孩留大胡子的画面,这也太好笑了哈哈哈哈!”

  “宿主主怀疑他是凌铮前男主?”

  “凌铮就凌铮,老是加个前男主干什么,你叫着不拗口吗?”

  “那还不是为了区分一下主次角色嘛。”

  而且不拗口捏,他口才可好了!

  “不过宿主主,如果那个男人真是凌铮,那宿主主打算和他相认吗?”

  闻言,宁歌沉吟片刻,思索之后摇了摇头,“看情况,如果他希望我出现,那我就出现咯,不过说实在的,他怎么会娶凌小花为妻啊?我记得当时做任务的时候,我还将两个人特意分开,根本没让他们有碰面的机会啊!”

  “缘分嘛,天注定啦!”

  “但我还是匪夷所思。”

  “嗨,这个世界上匪夷所思的事情多了去了,宿主主不可能每一件都是刨根问底啊,说不定就是宿主主走后,真正的凌小花与凌铮相遇了捏~”

  “还能这样?这不是破坏剧情了吗?”

  “看来宿主主果然是个热爱掰正剧情的好员工呢,不过可惜的是,这个世界的确有点崩坏啦,所以无论是人设的出入还是故事情节的异常,我们都要当做正常来看待哦~”

  “行吧行吧。”

  宁歌摆摆手,自由放飞的世界嘛,她懂,她懂。

  “宿主主,那个男人回来啦!”

  “好!一级戒备,顺便去看看脸。”

  “Oker!”

  宁歌缩回屋子,借着缝隙往外偷瞄,不一会儿,严实的大门被人打开,男人托着一头动物迈进院子里,手下一松,动物落地便激起一地尘埃。

  男人似乎往她那里看了一眼,而后又随意走进隔壁的房子,有门隔住视线,宁歌看不见他的行动。

  “怎么样?看见脸了吗?”

  “没啊!这个男人胡子太密了!”

  “那眉眼呢?有没有一丝相像的?”

  “这……宿主主,人类的长相变化一天一个样,光看眉眼什么的我还真的看不太出来相像之处捏~”

  “算了,还是我去试探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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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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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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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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