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马车内,两人正四目相对,完全没有浪漫的氛围。
“你背着我做了不少事啊十三。”
宁歌咬牙笑得特别欢。
“……”
十三坐姿端正,背脊挺直,眼睛也直直对视着宁歌,不敢移开视线。
“怎么不说话?有勇气告诉我你利用我,怎么没勇气对我说几句话了?”
“利用,实属无奈。”
十三眼中隐约露出些无奈,这个问题她问了十几年,这个答案他也回答了十几年。
想来这答案凑合完了十几年,从现在开始不好凑合了。
可十三什么都告诉了她,怎么都敢告诉她,唯独一件,他犹豫再三也不敢说出口。
他重活一世属于上天眷顾,这一世与她的时光都是他两辈子最珍惜的时光。
而他时常也会做梦,梦回上一世,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如何被端王毒死,如何跟个孤魂野鬼似的游荡人间。
可梦里自己的意识会告诉自己,找人。
找人……
找谁呢?
他不知道。
每晚都在做梦,每晚都在重复一个梦境。
渐渐的,他一片空白的,如碎片般斑驳的脑海开始重建,一个姑娘的身影渐渐显现。
两岁的她,三岁的她,四岁的她……
大婚时的她……
重生一世的自己杀了很多人,血溅了一身,手脚都是鲜血由滚烫到冰冷再到凝固的感觉。
他仿佛已经麻木了。
可这时,一双小小的手紧握住自己冰冷的手,“我选他。”
声音出现的一瞬,大婚的场景突然在一瞬间清晰起来!
她的身影也一点点刻入他的脑海。
她叫宁歌。
是谁?
是……是自己两生的挚爱!
于是他飘着孤魂野鬼的身子进入婚房,他迫不及待想看看新娘是否如他脑海中的模样。
可是,可是……
为什么婚房里没人?!
什么都没有,空荡荡。
喜娘进来一瞧,突然大声惊呼,“新娘子不见啦!”
不见了!
为什么会不见?
他总会在这一瞬突然惊醒。
浑身冷汗。
垂眸……
自己的娘子正在自己的臂弯里睡得香甜,一只不安分的小脚还以诡异的姿势架在他的腰间,另一只与他的脚交叠。
细软的呼吸吹干了他脖颈处的细汗,有点冷,可她的身体很暖乎。
“不要离开我……求你了……”
呢喃声很小很小,小到十三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这个梦太真实了。
真实到十三每次睡觉前都要割自己一刀,给自己痛感,有了痛感,他在梦中也不会迷失自己。
他在梦中找不到宁歌。
那一刻他与宁歌不在一个世界。
所以这一世他能遇见宁歌,这是他的幸事。
他不敢与自己的小公主说重生的事。
万一老天爷在听着呢?
它会不会因为自己泄露天机而惩罚自己。
惩罚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真的是梦,一觉醒来,他还是孤魂野鬼,而他的世界里也没有宁歌。
他从不信佛。
可这一世,他将自己的积蓄一半都给了寺庙。
他期盼佛祖能够继续眷顾自己,让这一世的自己不留憾事。
小公主虽然生在深宫养在深宫,可她非常喜爱外面的生活。
宫外的景致怎么瞧都很美。
他委屈了她继续留在晋宫十几年,委屈她自己是个小孩子却还要照顾他们的孩子。
孩子很乖,她也很乖。
她总是会以母亲的身份欺负正在长牙的太子,将太子气得咿呀直叫才肯罢休。
可是太子不记仇,小公主一记香吻便又喜笑颜开,口水流了出来,又被宁歌嫌弃的擦干净,“小丑八怪。”
宁歌笑着对太子说。
她坚信只要自己笑着说小丑八怪,他就发现不了。
事实也是如此。
太子每每见她笑,自己笑的更开心,粉粉的牙床都露出来。
夜晚的时候宁歌会因为自己被十三欺负惨,而且是夜夜欺负,不回十三所在的勤政殿,她宁愿和自己的太子一起睡。
所以每每十三进入太子宫殿去看时,都会发现宁歌睡姿不老实的抢了太子的小被子,连枕头也不放过,只将自己的手当做被子搭在太子的小肚子上。
深夜了小太子还睡不着,如黑葡萄般大大水水的眼睛会盯着宁歌的睡颜,嘴里吐出一个个小泡泡,小手抓呀抓,抓着宁歌的手不放。
他真的很乖。
十三会将被子抢过去给太子盖住,然后将小枕头安排到位,看着小宝宝睡着后,他才会抱着怀里的大宝宝回宫。
这么不老实,今晚别睡了。
终于过了十几年,他将自己的江山交给了从小受他和他外公指导,能担当大任的少年太子。
他才14,却能举一反三,江山交给他,十三很放心。
而他从不贪念江山。
江山与宁歌比,他从未疑惑。
更直接的说,江山从来不及卿。
一路行至南方水乡,这里气候,风景皆怡人。
她嚷着要住下来,他便在这里买了个房子。
在院子里种上了她最爱的花,最爱吃的菜,还做了个小秋千架在花园里。
可是她懒,几日也不出门一次。
身子骨本就娇弱,如今又不爱见太阳,不爱走动,身体更是娇弱似瓷器。
没办法,十三只好从其他方面来补足她严重缺乏的运动量。
“呜呜呜~太重了~”
小公主又在哭,每晚都要哭一场。
一开始的时候十三还会心疼怜惜小公主,她哭便停了动作。
到了后面,他便以小公主的哭声作为节奏,她哭得越狠他便进得越深。
果然,小公主再也没哭过。
哭声呜咽在喉间不敢发出来。
瞧着也怪可怜。
所以十三会放轻动作,让她缓缓。
慢慢悠悠,气定神闲。
等着小公主自己来求饶。
这一招,用了十几年依然管用。
她在这事上向来蠢笨。
唯一的优点便是主动。
“相公~人家美吗?”
宁歌一把挥开十三正在雕刻的小花,整个人跨开坐在十三腿上,“不要它,要我。”
“乖。”
十三拿着雕刻小刀的手,曲指点点她的头,将她按在自己怀里,然后拿起被推倒的小花继续雕刻。
之前也是这样。
她很羡慕领居家大伯给大娘做的木头簪子。
非将自己价值千金的簪子都给埋了起来,撒娇着让十三给她做簪子。
上辈子十三的手是指点江山的手。
这辈子的前二十年,他的手是杀人的手。
后半辈子的所有时光,是为爱人刻物件的手。
起初刻的簪子模样很奇怪,不好看,还有些俗气。
花纹都很粗糙,宁歌没有收。
后来一回生二回熟,十三到真刻出了一只形状好看,模样漂亮的木头梅花簪。
即将功成之际,小公主突然来捣乱。
“别刻了,我们睡觉好不好?”
眼睛眨进十三心里。
于是他果断丢了手里的刀,一把将还在坏笑的小公主抱起,丢到床上。
颠鸾倒凤,一夜未眠。
后来他去镇里采买,回来后发现宁歌生他的气。
“你说给我的簪子呢!”
罪魁祸首气鼓鼓的瞪着他。
“昨日不是……”
“我不管!!!”
宁歌双手捂住耳朵,“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宁歌从不会对十三说,你不爱我了。
因为十三的爱太明显了,她永远都在他爱的包裹中。
所以宁歌只会耍赖。
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你没有前天那么爱我了。
……
这只簪子是只独特的花蕊簪,花蕊中央还散漫着几颗小花骨朵,挤在一起很漂亮。
“做好了。”
十三说道。
然后一把丢到手里的簪子,再次将惹火的小妖精抱紧在怀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
床试过了。
这椅子够大,也不错。
禽兽!
宁歌骂了一天。
她再也不敢直视那个椅子了,真的好酸好累好痛苦!
但没办法,她还是要撑着走出去晒太阳。
十三说太阳很暖人。
可她不以为然。
直到十三用别的方法狠狠暖了她,她便对他说的话全信全做,丝毫不敢不遵从。
这只狼会吃人的
又过了几日,宁歌扒在灶房里看十三灵活的做饭。
鸡汤味一窜入鼻孔,她突然发现胃在翻腾。
“呕——”
干呕得难受,怎么也缓解不了。
“哟,白家娘子怕不是有了吧!”
隔壁的大娘很热心,请来了当地的医师。
一诊一把脉,果然怀了!
十三乐的整个人呆成了木头,直到小小暖暖的身子撞进他怀里,他才突然察觉,老天在眷顾他!
她有了孩子。
哈哈哈哈哈——
十三平日素来冷静淡然,可那日却是见谁都笑,见谁都问好。
村里的人都被他逗乐了。
瞧这傻小子,还不去照顾婆娘。
在村门口抓着鸡笑什么?
瞧瞧,都笑了半刻钟了!
宁歌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孕吐特别严重,没吃什么都能吐好久,身子很快就消瘦下来。
身子小,肚子却又浑大,整日都将十三吓得心惊胆战。
丝毫不敢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这一次也是如此。
吐得很厉害。
整宿整宿睡不着。
月份到了三四月还稳定了些。
到了七八月,晚上十三是不睡的。
小公主总会腿脚肿胀不舒服,偶尔还会抽筋难受,他以前还从未发现,直到偶尔听到她自己难受得哼叫,声音却小的不敢让他发现。
于是每晚他都会仔细观察宁歌的情况,一旦哼哼便立刻开始给她揉腿捏腿丝毫不敢松懈。
有时一捏便是一夜。
第二日还得给她做饭。
她娇气得很,不爱吃带了叶子的菜,非得吃杆儿,十三也惯得她,她吃什么奇怪的他都做。
“白家小子又去买蛋了?”
村里老人慈蔼的对着十三笑道。
白家婆娘不爱吃这家鸡生的蛋,更喜欢吃鸟蛋。
可鸟蛋能吃的不多,个头又小又贵。
白家小子便会天还未亮便去临县,去专门捕鸟的猎户那里买蛋。
“是啊,娘子最近很爱吃。”
十三回以一笑,然后走回家,径直走到屋内,将还在熟睡的宁歌叫醒。
“不能睡了,午时也要睡会儿的,仔细又睡不着了。”
“乖,今日有你前日晚上提过的鸟蛋,我去做了你尝尝。”
“不可以,还是要起的,今日扶你出去转转。”
“好好好,再为你刻十只木小鸟儿。”
签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宁歌这才起身让十三为她穿衣服。
等吃了蛋。
她又开始闹腾。
“今日的蛋……”
“怎么了?不合胃口?想吐吗?我去拿了痰盂来,你先忍忍。”
十三就怕宁歌会难受的吐起来,身子立马就动了。
热水备好。
痰盂放在宁歌脚边。
还仔细摸摸宁歌的额角,好在正常。
“我是说!”
宁歌只不过走神一会儿,身边就多了这么多东西。
“我是说,今日的鸟蛋颇香。满满都是相公的爱。”
虚惊一场。
十三这才缓缓,背后已经有冷汗了。
他弯腰,将额头与宁歌的贴在一起,“小调皮精,我也爱你。”
生产的时候宁歌哭的很厉害。
十三从未想过让她在除了他床上以外的地方哭。
可他又失约了。
“白十三!”
“我在!”
“你一定一定要再为我刻十只木小鸟儿才行!啊!!!”
随着宁歌的一声洪亮的痛吼,孩子的啼哭声也随之响起。
这便是十三整个世界的声音。
白十三。
白,雪白的白。
因为他与小公主得第一次见面,小公主的受搭上来的那一瞬,向来身处黑暗的人却突然接到了洁白的雪。
雪很软,很听话,很爱他。
还为他生了两只小小雪人。
他也爱她。
“叮——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100”
——
青年天子看着面前刚及膝盖的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给朕提溜出去,朕不想见他。”
脏兮兮的,还很丑。
“哥哥~哥……哥……”
面前的小奶团在叫,声音真的好软糯。
那双又大又亮,圆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自己。
牙齿好小好白。
他在对自己笑!
天哪!
“陛下,这是太上皇的亲笔信,说是,请您一定要过目。”
暗卫送上一封薄薄的信。
上面只有几句话。
“吾儿亲启,可念娘亲否?
勿念勿念。
今有奶弟一枚送与吾大儿玩乐
每日奶足觉饱便可开始玩乐。
切记,莫惹奶弟哭,半夜不安生。
娘亲留。”
莫了底下还有一句话。
吾儿天生为帝,万里江山于尔,兴盛繁荣,不过时间一跃。Χiυmъ.cοΜ
下面的话一定是他那不爱言语的父亲所留了。
自小十三便爱唤他乳名,让自己称他为父亲。
只因娘亲喜爱平凡人的生活。
无奈地位不可改,只好在称呼上花心思。
他教授自己学识,武功,经国之道,御国之术,但凡所需,他都会一一传教。
他是自己见过最温柔的父亲。
学识渊博的阁老尚且会对儿子打骂,可他从不。
“父亲很爱你,为什么要打骂你。”
那日他突然问及缘由时,十三表情很疑惑,还是宁歌为他解答的。
父亲……很爱他。
而从未对他笑过的父亲却生平第一次抱了他,亲口告诉自己,“吾儿聪慧,父亲很高兴。”
那日是他记忆最深刻的日子。
“哥哥~哥哥!”
四岁的小珏儿最喜欢抱着青年天子的大腿往上爬。
无论他怎么黑脸,小娃娃都不怕,还是爬的开心。
“闹腾精。”
一个弹额头将小娃娃弹得往后仰。
青年天子立刻抱紧他,第一次亲了亲看起来就很q的小脸蛋儿,奶香奶香的,真好亲。
“嘿嘿~”小娃娃笑的特别开心。
“乖,以后哥哥养你。”
——
今日的云真白。
所以宁歌又出来晒太阳了。
身体越来越沉,眼皮越来越重,几乎快要睁不开了。
耳边传来哽咽的哭声,又好像喘不过气来了一样。
老头子可真爱哭。
宁歌努力抬起僵硬的手,放在十三脸上,“不哭,哭什么?”
“没哭,没哭。”
“我好累,想睡睡,你待会儿叫我好不好?我的木小鸟儿……还没看呢……”
“好,我叫你,等会儿叫你。”
十三擦干自己的泪,枯槁的脸皮满是泪水,他缓缓又轻柔的抚开宁歌额前的发,艰难的俯身,在宁歌不再光滑的额头虔诚的印了一吻。
“小公主,我爱你。”
一辈子都羞怯的十三第一次直白的说出自己的爱意。
“我爱你,比前日爱你,比昨日爱你……”
抚着自己脸的手开始无力……
“昨日又给你做了只簪子,你喜欢吗?”
“我做的第一只簪子,你不满意,我本想自己捡来藏着,没想到一直没找到……”
“我家小公主藏东西啊特别厉害……”
小公主开始闭上眼睛,细弱,皮肤枯槁的手一寸寸滑落,在滑落十三脸的一瞬间,十三立刻将手又按在自己的脸上。
“我还能遇见你吗?小公主……”
“我好怕……”
别……哭……
最后的一眼是十三哭成泪人的模样,是他哭到险些窒息,险些哽咽的模样……
别哭……
别哭……
我还能遇见你吗?
你回答我啊!
我们下辈子还遇见好不好,你怕痛,我来生孩子好不好?
我们相遇,我们再次相遇好不好……
十三噙住失去温度的唇,呼吸也渐渐衰弱。
他躺在宁歌身边,将她全全抱进自己怀里。
小公主,你又不乖了。
你还没答应我,我们下辈子还要相遇呢。
那我寻你去,可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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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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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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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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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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