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我把男主的恋爱底线一直挪>第54章 江山从来不敌你
  小路上的马车在咕溜溜的走,马儿一步一步走得很悠闲,走一步就嚼一把地上的草,嚼完继续走。

  而马车内,两人正四目相对,完全没有浪漫的氛围。

  “你背着我做了不少事啊十三。”

  宁歌咬牙笑得特别欢。

  “……”

  十三坐姿端正,背脊挺直,眼睛也直直对视着宁歌,不敢移开视线。

  “怎么不说话?有勇气告诉我你利用我,怎么没勇气对我说几句话了?”

  “利用,实属无奈。”

  十三眼中隐约露出些无奈,这个问题她问了十几年,这个答案他也回答了十几年。

  想来这答案凑合完了十几年,从现在开始不好凑合了。

  可十三什么都告诉了她,怎么都敢告诉她,唯独一件,他犹豫再三也不敢说出口。

  他重活一世属于上天眷顾,这一世与她的时光都是他两辈子最珍惜的时光。

  而他时常也会做梦,梦回上一世,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如何被端王毒死,如何跟个孤魂野鬼似的游荡人间。

  可梦里自己的意识会告诉自己,找人。

  找人……

  找谁呢?

  他不知道。

  每晚都在做梦,每晚都在重复一个梦境。

  渐渐的,他一片空白的,如碎片般斑驳的脑海开始重建,一个姑娘的身影渐渐显现。

  两岁的她,三岁的她,四岁的她……

  大婚时的她……

  重生一世的自己杀了很多人,血溅了一身,手脚都是鲜血由滚烫到冰冷再到凝固的感觉。

  他仿佛已经麻木了。

  可这时,一双小小的手紧握住自己冰冷的手,“我选他。”

  声音出现的一瞬,大婚的场景突然在一瞬间清晰起来!

  她的身影也一点点刻入他的脑海。

  她叫宁歌。

  是谁?

  是……是自己两生的挚爱!

  于是他飘着孤魂野鬼的身子进入婚房,他迫不及待想看看新娘是否如他脑海中的模样。

  可是,可是……

  为什么婚房里没人?!

  什么都没有,空荡荡。

  喜娘进来一瞧,突然大声惊呼,“新娘子不见啦!”

  不见了!

  为什么会不见?

  他总会在这一瞬突然惊醒。

  浑身冷汗。

  垂眸……

  自己的娘子正在自己的臂弯里睡得香甜,一只不安分的小脚还以诡异的姿势架在他的腰间,另一只与他的脚交叠。

  细软的呼吸吹干了他脖颈处的细汗,有点冷,可她的身体很暖乎。

  “不要离开我……求你了……”

  呢喃声很小很小,小到十三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这个梦太真实了。

  真实到十三每次睡觉前都要割自己一刀,给自己痛感,有了痛感,他在梦中也不会迷失自己。

  他在梦中找不到宁歌。

  那一刻他与宁歌不在一个世界。

  所以这一世他能遇见宁歌,这是他的幸事。

  他不敢与自己的小公主说重生的事。

  万一老天爷在听着呢?

  它会不会因为自己泄露天机而惩罚自己。

  惩罚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真的是梦,一觉醒来,他还是孤魂野鬼,而他的世界里也没有宁歌。

  他从不信佛。

  可这一世,他将自己的积蓄一半都给了寺庙。

  他期盼佛祖能够继续眷顾自己,让这一世的自己不留憾事。

  小公主虽然生在深宫养在深宫,可她非常喜爱外面的生活。

  宫外的景致怎么瞧都很美。

  他委屈了她继续留在晋宫十几年,委屈她自己是个小孩子却还要照顾他们的孩子。

  孩子很乖,她也很乖。

  她总是会以母亲的身份欺负正在长牙的太子,将太子气得咿呀直叫才肯罢休。

  可是太子不记仇,小公主一记香吻便又喜笑颜开,口水流了出来,又被宁歌嫌弃的擦干净,“小丑八怪。”

  宁歌笑着对太子说。

  她坚信只要自己笑着说小丑八怪,他就发现不了。

  事实也是如此。

  太子每每见她笑,自己笑的更开心,粉粉的牙床都露出来。

  夜晚的时候宁歌会因为自己被十三欺负惨,而且是夜夜欺负,不回十三所在的勤政殿,她宁愿和自己的太子一起睡。

  所以每每十三进入太子宫殿去看时,都会发现宁歌睡姿不老实的抢了太子的小被子,连枕头也不放过,只将自己的手当做被子搭在太子的小肚子上。

  深夜了小太子还睡不着,如黑葡萄般大大水水的眼睛会盯着宁歌的睡颜,嘴里吐出一个个小泡泡,小手抓呀抓,抓着宁歌的手不放。

  他真的很乖。

  十三会将被子抢过去给太子盖住,然后将小枕头安排到位,看着小宝宝睡着后,他才会抱着怀里的大宝宝回宫。

  这么不老实,今晚别睡了。

  终于过了十几年,他将自己的江山交给了从小受他和他外公指导,能担当大任的少年太子。

  他才14,却能举一反三,江山交给他,十三很放心。

  而他从不贪念江山。

  江山与宁歌比,他从未疑惑。

  更直接的说,江山从来不及卿。

  一路行至南方水乡,这里气候,风景皆怡人。

  她嚷着要住下来,他便在这里买了个房子。

  在院子里种上了她最爱的花,最爱吃的菜,还做了个小秋千架在花园里。

  可是她懒,几日也不出门一次。

  身子骨本就娇弱,如今又不爱见太阳,不爱走动,身体更是娇弱似瓷器。

  没办法,十三只好从其他方面来补足她严重缺乏的运动量。

  “呜呜呜~太重了~”

  小公主又在哭,每晚都要哭一场。

  一开始的时候十三还会心疼怜惜小公主,她哭便停了动作。

  到了后面,他便以小公主的哭声作为节奏,她哭得越狠他便进得越深。

  果然,小公主再也没哭过。

  哭声呜咽在喉间不敢发出来。

  瞧着也怪可怜。

  所以十三会放轻动作,让她缓缓。

  慢慢悠悠,气定神闲。

  等着小公主自己来求饶。

  这一招,用了十几年依然管用。

  她在这事上向来蠢笨。

  唯一的优点便是主动。

  “相公~人家美吗?”

  宁歌一把挥开十三正在雕刻的小花,整个人跨开坐在十三腿上,“不要它,要我。”

  “乖。”

  十三拿着雕刻小刀的手,曲指点点她的头,将她按在自己怀里,然后拿起被推倒的小花继续雕刻。

  之前也是这样。

  她很羡慕领居家大伯给大娘做的木头簪子。

  非将自己价值千金的簪子都给埋了起来,撒娇着让十三给她做簪子。

  上辈子十三的手是指点江山的手。

  这辈子的前二十年,他的手是杀人的手。

  后半辈子的所有时光,是为爱人刻物件的手。

  起初刻的簪子模样很奇怪,不好看,还有些俗气。

  花纹都很粗糙,宁歌没有收。

  后来一回生二回熟,十三到真刻出了一只形状好看,模样漂亮的木头梅花簪。

  即将功成之际,小公主突然来捣乱。

  “别刻了,我们睡觉好不好?”

  眼睛眨进十三心里。

  于是他果断丢了手里的刀,一把将还在坏笑的小公主抱起,丢到床上。

  颠鸾倒凤,一夜未眠。

  后来他去镇里采买,回来后发现宁歌生他的气。

  “你说给我的簪子呢!”

  罪魁祸首气鼓鼓的瞪着他。

  “昨日不是……”

  “我不管!!!”

  宁歌双手捂住耳朵,“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宁歌从不会对十三说,你不爱我了。

  因为十三的爱太明显了,她永远都在他爱的包裹中。

  所以宁歌只会耍赖。

  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你没有前天那么爱我了。

  ……

  这只簪子是只独特的花蕊簪,花蕊中央还散漫着几颗小花骨朵,挤在一起很漂亮。

  “做好了。”

  十三说道。

  然后一把丢到手里的簪子,再次将惹火的小妖精抱紧在怀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

  床试过了。

  这椅子够大,也不错。

  禽兽!

  宁歌骂了一天。

  她再也不敢直视那个椅子了,真的好酸好累好痛苦!

  但没办法,她还是要撑着走出去晒太阳。

  十三说太阳很暖人。

  可她不以为然。

  直到十三用别的方法狠狠暖了她,她便对他说的话全信全做,丝毫不敢不遵从。

  这只狼会吃人的

  又过了几日,宁歌扒在灶房里看十三灵活的做饭。

  鸡汤味一窜入鼻孔,她突然发现胃在翻腾。

  “呕——”

  干呕得难受,怎么也缓解不了。

  “哟,白家娘子怕不是有了吧!”

  隔壁的大娘很热心,请来了当地的医师。

  一诊一把脉,果然怀了!

  十三乐的整个人呆成了木头,直到小小暖暖的身子撞进他怀里,他才突然察觉,老天在眷顾他!

  她有了孩子。

  哈哈哈哈哈——

  十三平日素来冷静淡然,可那日却是见谁都笑,见谁都问好。

  村里的人都被他逗乐了。

  瞧这傻小子,还不去照顾婆娘。

  在村门口抓着鸡笑什么?

  瞧瞧,都笑了半刻钟了!

  宁歌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孕吐特别严重,没吃什么都能吐好久,身子很快就消瘦下来。

  身子小,肚子却又浑大,整日都将十三吓得心惊胆战。

  丝毫不敢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这一次也是如此。

  吐得很厉害。

  整宿整宿睡不着。

  月份到了三四月还稳定了些。

  到了七八月,晚上十三是不睡的。

  小公主总会腿脚肿胀不舒服,偶尔还会抽筋难受,他以前还从未发现,直到偶尔听到她自己难受得哼叫,声音却小的不敢让他发现。

  于是每晚他都会仔细观察宁歌的情况,一旦哼哼便立刻开始给她揉腿捏腿丝毫不敢松懈。

  有时一捏便是一夜。

  第二日还得给她做饭。

  她娇气得很,不爱吃带了叶子的菜,非得吃杆儿,十三也惯得她,她吃什么奇怪的他都做。

  “白家小子又去买蛋了?”

  村里老人慈蔼的对着十三笑道。

  白家婆娘不爱吃这家鸡生的蛋,更喜欢吃鸟蛋。

  可鸟蛋能吃的不多,个头又小又贵。

  白家小子便会天还未亮便去临县,去专门捕鸟的猎户那里买蛋。

  “是啊,娘子最近很爱吃。”

  十三回以一笑,然后走回家,径直走到屋内,将还在熟睡的宁歌叫醒。

  “不能睡了,午时也要睡会儿的,仔细又睡不着了。”

  “乖,今日有你前日晚上提过的鸟蛋,我去做了你尝尝。”

  “不可以,还是要起的,今日扶你出去转转。”

  “好好好,再为你刻十只木小鸟儿。”

  签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宁歌这才起身让十三为她穿衣服。

  等吃了蛋。

  她又开始闹腾。

  “今日的蛋……”

  “怎么了?不合胃口?想吐吗?我去拿了痰盂来,你先忍忍。”

  十三就怕宁歌会难受的吐起来,身子立马就动了。

  热水备好。

  痰盂放在宁歌脚边。

  还仔细摸摸宁歌的额角,好在正常。

  “我是说!”

  宁歌只不过走神一会儿,身边就多了这么多东西。

  “我是说,今日的鸟蛋颇香。满满都是相公的爱。”

  虚惊一场。

  十三这才缓缓,背后已经有冷汗了。

  他弯腰,将额头与宁歌的贴在一起,“小调皮精,我也爱你。”

  生产的时候宁歌哭的很厉害。

  十三从未想过让她在除了他床上以外的地方哭。

  可他又失约了。

  “白十三!”

  “我在!”

  “你一定一定要再为我刻十只木小鸟儿才行!啊!!!”

  随着宁歌的一声洪亮的痛吼,孩子的啼哭声也随之响起。

  这便是十三整个世界的声音。

  白十三。

  白,雪白的白。

  因为他与小公主得第一次见面,小公主的受搭上来的那一瞬,向来身处黑暗的人却突然接到了洁白的雪。

  雪很软,很听话,很爱他。

  还为他生了两只小小雪人。

  他也爱她。

  “叮——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100”

  ——

  青年天子看着面前刚及膝盖的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给朕提溜出去,朕不想见他。”

  脏兮兮的,还很丑。

  “哥哥~哥……哥……”

  面前的小奶团在叫,声音真的好软糯。

  那双又大又亮,圆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自己。

  牙齿好小好白。

  他在对自己笑!

  天哪!

  “陛下,这是太上皇的亲笔信,说是,请您一定要过目。”

  暗卫送上一封薄薄的信。

  上面只有几句话。

  “吾儿亲启,可念娘亲否?

  勿念勿念。

  今有奶弟一枚送与吾大儿玩乐

  每日奶足觉饱便可开始玩乐。

  切记,莫惹奶弟哭,半夜不安生。

  娘亲留。”

  莫了底下还有一句话。

  吾儿天生为帝,万里江山于尔,兴盛繁荣,不过时间一跃。Χiυmъ.cοΜ

  下面的话一定是他那不爱言语的父亲所留了。

  自小十三便爱唤他乳名,让自己称他为父亲。

  只因娘亲喜爱平凡人的生活。

  无奈地位不可改,只好在称呼上花心思。

  他教授自己学识,武功,经国之道,御国之术,但凡所需,他都会一一传教。

  他是自己见过最温柔的父亲。

  学识渊博的阁老尚且会对儿子打骂,可他从不。

  “父亲很爱你,为什么要打骂你。”

  那日他突然问及缘由时,十三表情很疑惑,还是宁歌为他解答的。

  父亲……很爱他。

  而从未对他笑过的父亲却生平第一次抱了他,亲口告诉自己,“吾儿聪慧,父亲很高兴。”

  那日是他记忆最深刻的日子。

  “哥哥~哥哥!”

  四岁的小珏儿最喜欢抱着青年天子的大腿往上爬。

  无论他怎么黑脸,小娃娃都不怕,还是爬的开心。

  “闹腾精。”

  一个弹额头将小娃娃弹得往后仰。

  青年天子立刻抱紧他,第一次亲了亲看起来就很q的小脸蛋儿,奶香奶香的,真好亲。

  “嘿嘿~”小娃娃笑的特别开心。

  “乖,以后哥哥养你。”

  ——

  今日的云真白。

  所以宁歌又出来晒太阳了。

  身体越来越沉,眼皮越来越重,几乎快要睁不开了。

  耳边传来哽咽的哭声,又好像喘不过气来了一样。

  老头子可真爱哭。

  宁歌努力抬起僵硬的手,放在十三脸上,“不哭,哭什么?”

  “没哭,没哭。”

  “我好累,想睡睡,你待会儿叫我好不好?我的木小鸟儿……还没看呢……”

  “好,我叫你,等会儿叫你。”

  十三擦干自己的泪,枯槁的脸皮满是泪水,他缓缓又轻柔的抚开宁歌额前的发,艰难的俯身,在宁歌不再光滑的额头虔诚的印了一吻。

  “小公主,我爱你。”

  一辈子都羞怯的十三第一次直白的说出自己的爱意。

  “我爱你,比前日爱你,比昨日爱你……”

  抚着自己脸的手开始无力……

  “昨日又给你做了只簪子,你喜欢吗?”

  “我做的第一只簪子,你不满意,我本想自己捡来藏着,没想到一直没找到……”

  “我家小公主藏东西啊特别厉害……”

  小公主开始闭上眼睛,细弱,皮肤枯槁的手一寸寸滑落,在滑落十三脸的一瞬间,十三立刻将手又按在自己的脸上。

  “我还能遇见你吗?小公主……”

  “我好怕……”

  别……哭……

  最后的一眼是十三哭成泪人的模样,是他哭到险些窒息,险些哽咽的模样……

  别哭……

  别哭……

  我还能遇见你吗?

  你回答我啊!

  我们下辈子还遇见好不好,你怕痛,我来生孩子好不好?

  我们相遇,我们再次相遇好不好……

  十三噙住失去温度的唇,呼吸也渐渐衰弱。

  他躺在宁歌身边,将她全全抱进自己怀里。

  小公主,你又不乖了。

  你还没答应我,我们下辈子还要相遇呢。

  那我寻你去,可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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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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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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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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