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琳的这篇檄文,曹操盗的应该是位于永城芒砀山的汉梁孝王墓群。
三国时代曹操的兵卒,应该是第一批走进汉梁王墓葬的盗墓者。汉梁王墓葬群的每一座墓都用大量上千公斤重的塞石封死了墓道,所以普通的盗墓贼就算找到墓葬的准确方位,也很难进入墓室。
为了取得墓葬里的宝物,曹操动用了庞大的军事力量。但即便如此,进入墓室也不是件易事,士兵们要一锤锤地凿,一点点地清理。
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操引兵入砀,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宝数万斤。
曹操的部下进入墓室后看到了什么,现已很难想象,要知道曹操用从墓葬里盗得的宝物,养活了手下的军队3年。西汉盛行厚葬之风,但凡家境殷实的,少不得带些财宝到另一个世界,何况坐拥三百里江山、富可敌国的梁孝王等八代九王!
据传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曹操曾经对陈琳在此文中揭露他祖上的行为表示不满,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似乎持默认态度。所谓“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的设置,或许确有其事。由此看来,曹操盗墓是个不争的事实。m.χIùmЬ.CǒM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考古工作者对汉梁孝王墓群进行保护性发掘,在这个三国时代就被盗过的墓群中,仍发掘出了金缕玉衣、大型玉璧等珍贵文物2万余件,许多文物价值连城。可以想象,这个巨大的宝藏,对当时缺衣少食的曹操军队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诱惑。
盗墓盗得多了,曹操就悟出了厚葬容易招来盗墓者这个道理。
于是,曹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倡“薄葬”的统治者。公元218年,他颁布了一道《终令》,提出死后不要厚葬,要将自己埋葬在贫瘠的土地上,依照地面原有的高度作为圹基,陵上不封土,不植树。金玉、珠宝、铜器等物,一概不要随葬。
要知道,当时曹操虽未称帝,但权力与地位不亚于帝王,为什么他不但提倡“薄葬”,而且身体力行呢?推想原因有二:
其一,他一生主张节俭。据说,他对家人和官吏要求极严。他的儿子曹植的妻子因为身穿绫罗,被他按家规下诏“自缢”。宫廷中的帷帐屏风,破旧之后缝补一下再用,不可换新的。
其二,为了防止盗墓。大概是因为自己早年曾干过盗墓的勾当,也曾亲眼目睹了许多坟墓被盗后尸骨纵横,什物狼藉的场面,他不愿重蹈覆辙,所以一再要求“薄葬”。这个说法比较可信,他的儿子曹丕就曾分析过诸侯墓被盗的原因:“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郭太后也说:“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
在力主和实践“薄葬”的同时,他还采取了“疑冢”的措施。传说,在安葬他的那一天,邺城所有的城门全部打开,72具棺木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从城门抬出!
从此,曹操之墓的千古之谜随之悬设。这72座疑冢,哪座是真的呢?千百年来,盗墓者不计其数,但谁也没发掘出真正的曹操墓。
面对“曹墓不知何处去”的感叹,人们对曹操的奸诈多疑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是从另一角度看,曹操一生节俭,带头“薄葬”,是有积极意义的。在那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时代,身居高位的他,用隐秘的办法处理后事,也是迫不得已。这样做,既保护了自己,也使盗墓者无从下手,这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一千多年过去了,曹操的真正陵寝仍未现踪迹,也许永远是个谜中之谜。
之后,有盗墓者以摸金校尉之风水方法盗墓,皆称为“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要擅长找墓,掘开墓时,在墓室内要点上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始摸金。如果公鸡啼蜡烛熄灭了,财物必须放回原处,恭敬磕三个响头,空手回去。鸡鸣灯灭不摸金。墓室只准进一次,方不可再进。如果遇到同行,互相扶持,但由先来者先选取冥器。
而发丘中郎将与摸金校尉同属曹操的盗墓军队,盗墓手段几乎一样。只不过发丘中郎将官大一级,是摸金校尉的首领,并且多出一枚发丘天印,印上刻有“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大字。是件不可替代的神物,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
梁超解释了摸金校尉和发丘中朗将的由来之后,闫雪不由的跟着问道:“那梁叔你应该也是个摸金校尉吧,按照你的逻辑,发丘中朗将要有发丘天印的,这东西应该早就流失了。”
“你说的倒是挺有道理的,如今依旧有传承的,也就只剩下三派了,即便是我混了倒斗界这么多年,也没见过发丘中郎将一脉的,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历史记忆,早就不存在与世间了,不过……”梁超顿了顿,从口袋中把烟盒摸了出来,这会儿已经出了边境,所以就可以放松很多了,即便是真的遇到了外蒙古的巡逻兵,梁超也敢抄家伙事儿干一架,毕竟是带了东西出来的。
“不过什么?你别卖关子呀!”闫雪明显是个急性子,容不得别人去吊她的胃口,于是马上拖着下巴问道,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
“不过我们这倒斗界啊,已经群龙无首很多年了,也只认这发丘天印,若是有发丘中郎将的后人能够带着发丘天印出世,那便可以号令倒斗界的几大家族,发丘天官双指探洞的本事,我也只是听说听说而已了,打从我入行以来啊,还真没见过,只是早些年在湘西一带的时候,听闻有一个叫张之晟的人有这本事,可惜的是相传上世纪八十年代,这前辈下了一个元朝将军的古墓之后再也没出来。”梁超将哈德门掏出之后,递了一根给易尘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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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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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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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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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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