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是真的把肉当饭吃的,就是相当于北方的面和南方的馒头,而不是用来做菜的。
都说蒙古人身体好,而且力大无穷,身体免疫力也非常棒,几乎是不生病的。这都是有原因的,饮食习惯和运动是了蒙古人的身体素质非常好的原因。
首先他们最常见的美食就是羊肉,在这里,因为每家每户养的都有羊,所以他们吃羊肉就跟不要钱一样,随便杀上一头烤着吃。
草原上的气候比较恶劣,而且放牧劳动比较繁重,所以蒙古牧民们的运动量和热量需求都比较大,所以在吃饭的时候,炖上一锅香喷喷的牛羊肉,就是最幸福的时候了。
都市里,一斤羊肉也将近40元了,而且买上一斤羊肉,根本就不够塞牙缝的,一碗羊肉汤也非常贵,可是他们每次吃都是炖上一大锅,简直羡煞旁人!除了羊肉之外,蒙古人民非常喜欢吃血肠,其实跟我们的灌肠差不多,主要是为了便于保存,因为内蒙的天气比较恶劣,有时候放牧路上比较匆忙,所以这就是在放牧路上补充能量的重要食品。
除了炖羊肉之外,而且还有烤全羊,手抓羊排等,除此之外,还会把肉制作成像烧卖或锅贴这样的食品,但是都是有肉的,内蒙人非常喜欢这种豪放的吃饭方式,他们基本上顿顿都有肉。
很多人都会觉得内蒙人为啥不吃猪肉?其实蒙古人并没有这个忌讳,有这个忌讳的在国内也只有两个地方比较严重,那就是新疆和宁夏。
也就是信仰***教的民族才会不吃猪肉,就比如维吾尔族和回族还有哈萨克族,都是不吃猪肉的,人家也不会说猪这个字,会用大肉代替,在信仰***教的人面前说猪,那是大不敬的。
而内蒙热不吃猪肉的原因嘛,其实也简单,那就是少呗。
牛羊马这些牲口,都适合游牧民族,毕竟听话好管理,但是猪这种生物就比较难伺候了,必须圈养,而且不听指挥,非常叛逆,就属于你让它往哪走,这货非要对着干,根本就不可能群居放牧,想一想这种场景,猪圈一打开,一群猪一瞬间跑没影儿,很难抓回来,看下杀猪的场景就能明白了,这货别看好好吃懒做,但是力气是真不小。
正因为猪的习性,所以早就了内蒙人吃不上猪肉,后来慢慢的也就吃不惯猪肉了,毕竟油腻腻的,如果是第一次吃很可能直接会吐了。
内蒙人吃猪肉大部分都是好奇,在市区里面会尝尝肘子什么的味道,但是确实很少有内蒙人吃得惯猪肉,这也是体质的问题了。
这里的蒙古包有大有小,易尘和闫雪进来的这个,并不是他们居住的蒙古包,这个就有点类似汉族中的客厅了,专门用来接待客人的,平日里吃饭和一些娱乐活动,都在这里进行。
而周边的那些小的蒙古包,比帐篷要大了一些,就是用来住人的了,里面有小的火炉可以取暖。
内蒙人冬天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应该就是上厕所了,想一想在零下十几度的草原上上厕所是什么场景,因为水源不充裕,所以这里基本上都是旱厕,更有不少使直接就地解决了,完了挖坑埋了了事。
易尘他们暂时还没体会到这个,倒是蒙古包中间的火炉上,传来了一股股非常诱人的香味儿,里面炖着的正是羊肉。
“羊肉能暖中补虚,补中益气,开胃健身,益肾气,养胆明目,治虚劳寒冷,五劳七伤”
里面的羊肉并不是切成块的,而是连同骨头一起煮的,这种肉叫做手把肉。
吃手把肉的方法还是非常讲究的,一般是左手持肉,右手拿刀,刀刃向内,从外向内轧肉。据民俗学者说,这样的方法体现了蒙古族人对别人的尊敬,刀刃向里,宁可伤到自己也不能伤到别人。
一般情况下,羊的胸部和后腿部位的速记雅思这两块肉要敬献给尊贵的客人或长辈;羊的前肩胛骨部有一块类似扇形板子的骨头,蒙语叫做大冷雅思,这一块手把肉是要大家共同分吃的,应该是由主人用刀子给每个人分一块。
吃肉的时候一般应该肥瘦搭配,特别像羊肋骨,它们外表一层都是肥肉,靠近骨骼的才是瘦的,所以一般吃这块肉的时候不能一层层吃,而应该把刀子由表皮向骨骼纵向垂直切,这样切出来的肉块白红相间,肥瘦搭配,吃着才鲜嫩可口,不肥不腻。wWW.ΧìǔΜЬ.CǒΜ
如果自己单独吃一块肉,一定要把骨头上的肉吃干净,否则会被人讥笑为狗都不如。不过这对于不常吃手把肉、不会用刀子的认真还有点难,特别是脊椎骨头,结构复杂,古风和柔纵横交错的掺杂在一起,没有三两年吃手把肉、使刀子的经历是绝对收拾不干净的,所以奉劝这样的人最好别单独享用一块骨头或者尽量别选难啃的骨头。
有些主人很讲究,会把煮好的肥羊尾一片一片的切下来分别敬献给客人,一般情况下客人都要入乡随俗,要十分友好地接受这份敬意,把这片肥羊尾全部吃掉,要是确实觉得有些肥腻,可以蘸点蒜蓉辣酱,主人会对此举示以宽容一笑,无伤大雅的。
蒙古族饮食文化是有肉必有酒,有酒必有歌舞相伴。吃了手把肉,平时有半斤的酒量,这时喝上八两草原老酒也不会醉,因为度数确实不怎么高。
锅里面炖着的是手把肉,易尘刚下车的时候就看到外面两个小伙子在弄着烤全羊了,这个其实就和梁超本身的面子没啥问题了,虽然他的面子在这个内蒙的家族中还是挺高的,但是这种待遇,随便一个关系好点的朋友过来,待遇都不会比这个差的,毕竟这地方吃个烤全羊,就跟在锦都吃个火锅差不太多,一个档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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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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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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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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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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