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显耳根一红,假装镇定,“请你吃饭,还能干什么?”
沈初夏却不跟他打机锋:“刘世子,我们只是普通人,经不起你们这些公子哥折腾,还请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一马,感激不尽。”
“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刘卫显不承认,左顾而言他。
“听不懂没关系,心里明白就行。”她走到门口,伸手作请,“既然铺子已经租给我们,那暂时的经营权就是我们的,要是国舅爷没什么事,还请不要打扰我们做生意。”
被人赶出自己的铺子,小国舅刘卫显这辈子估计没这么狼狈过,讪讪的出了门,想想却又不甘心,伸头到沈初夏跟前,小声道,“我纳她宠她一辈子,这样总行了吧。”
沈初夏嘴角一扯,冷笑讥讽:“国舅爷,我们是平民百姓可高攀不起,可千家别,再说了我沈家不管……”
“你爹他纳妾。”刘卫显死死的抓住这一条,挑眉,洋洋得意。
“沈锦霖破戒,那是他的事,可我和大堂姐这辈子宁嫁穷人妻,也不会作富人妾,你死心吧。”说完,沈初夏就轰他走。
刘卫显不肯走,跟她讨价还价,“那……那我娶她为平妻,这总可以了吧。”
“滚你吧。”沈初夏实在忍不住爆粗口,“这辈子都休想。”xǐυmь.℃òm
一个还想讨价还价,一个死不同意,两个人推推扯扯到了大街边。
“沈初夏,你的意思不代表就是秀儿的想法。”小国舅死扯。
沈初夏冷哼,转头问,“姐,他纳你为妾,你愿意吗?”
秀儿害羞的脸早已变得苍白,她性格温和不擅与人打交道,从小到大,耳边没少听富贵人家妻妾之间争风吃醋、甚至为了儿孙各种腌瓒事的故事,她自问这样的生活方式根本处理不来。
很坚决的拒绝,“多谢国舅爷看得起,我只是普通的村姑真得高攀不起。”
“秀儿……秀儿……我真的会宠你一辈子……”
“滚吧,国舅爷。”沈初夏被他的话气的浑身冒火,“你的话要是能信,猪都会上树,赶紧走……走紧走……”
“我不走……我……”小国舅的话被打断了。
小国舅身后,季翀负手而立。
“殿下?”沈初夏倏然松了扯小国舅衣袖一角的手,有些尴尬。
刘卫显转头,也看到了季翀,这个可能成为大魏朝皇帝的男人,金冠束发,负手而立,矜贵清冷的模样令人望而生畏。
“殿……殿下……”他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作揖。
季翀垂眼瞄了他眼,复又抬起。
沈初夏亦步跟在小国舅身后,无声的行了一礼,垂头敛目。
近一个月没有见面,他们之间,突然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日落西山,太阳映照的红通通光芒透过云层弥漫形成绮丽的霞光。
季翀站在这漫天云光里,犹如神邸。
肃穆紧张的气氛,吓得沈秀儿连上前行礼都忘了,她呆呆的站在铺子里,一动不敢动。
沈初夏低头,悄悄抿了抿唇,抛开将要辞官的五品爹,普通人终其一生能提高一两个社会阶层,已是极限。能突破天花板的,要么天资卓绝是万人之一,要么机缘巧合时势造英雄,但这些都是对男人而言的。
对于女人,犹其是大魏朝的女人,想要突破人生极限,除了嫁人或是依附权贵,好像别无它法。
季翀站在她面前,从没有那一刻像现在这样,让沈初夏明白二人之间的天堑鸿沟。
“沈初夏……”
像叫她,又似普通的对话,磁性、温柔,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
她蓦然一惊,抬望眼。
四目相对,他说,“进来。”
沈初夏蒙蒙的走到他跟前,“殿下……”
“晚上想吃什么?”他弯腰面对她,耐心的等她回答,像是温柔稳重的暖男。
白月光一样的颜值,星星一样的双眼,初恋情人的脸接踵映入眼帘,杀的沈初夏措手不及,“殿……殿下不是很忙吗?”
“再忙也要吃晚饭。”他转身行走。
沈初夏下意识跟他行走。
季翀不动声色慢了一步,倾刻间二人并排走向马车。
等季翀伸手示意扶她上马车时,沈初夏才回过神,“殿下,这是……”
“去丰元楼?”淡淡的尾音上扬,要是不仔细听,差点没听出来这是个询问句。
“……”脑海深处,沈初夏在拒绝,她为什么要去酒楼吃饭。
“安丰楼?”
“(⊙v⊙)嗯?”什么丰元、安丰,沈初夏傻傻分不清。
“原来你喜欢安丰楼。”他唇角飞扬,一把握住小娘子的手,把她扶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疾行,消失在夜色中。
刘卫显望着马车张张嘴,被二人撒了一嘴的狗粮。
突然,转身,“沈小娘子你看,你妹妹对你一套,对自己又是一套,看这样子殿下有意于她,不是通房,便是纳入王府,她怎么不拒绝殿下?”
双标,这绝对是双标。
他刚要叉腰,意识到不雅又急速的撤了这个粗鲁的动作,一副笑眯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模样,“她自己去吃了,咱们也不落于人后,走,哥带你去摄政王的大酒楼——安丰楼,吃大餐去。”
“那丰元是……”
“你想去丰元楼啊,那早说啊。”刘卫显激动极了,连忙回道,“丰元楼的东家是封世子,安丰楼是殿下的产业。”
一边说,一边催她紧跟上马车去吃饭。
“我……这不……不好……”沈秀儿连连摆手拒绝。
小国舅刘卫显那还会给放走,就差搬上十八般工具,才把沈小娘子吓到丰元楼。
瓦市里,黑晚灯火通明。
大相寺的阁楼却只有一盏幽幽暗暗的小灯。
木榻吱呱声停了以后,张姝然痛并偷乐着,悄悄的伏在高忱的胸膛,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门外,晚餐时间到了,侍人轻轻叩门,“爷,晚餐到了。”
“端进来。”
张姝然一听说有人要进来,吓得钻进高忱怀里。
高忱垂眼。
二人目光在幽暗的灯光下相遇。
一个冷漠。
一个热情似火。
“爷……”男人阴蛰冰冷的目光跟刚才的热烈勇猛判若两人,张姝然吓得悄悄的移离男人的胸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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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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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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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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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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