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武夫>第九百一十四章 海边
  “还没看出来客人有什么手艺在身,哈哈哈,是我小瞧客人了。”那汉子坦诚开口,倒是不在意眼前的年轻男子会不会因为他这番话而动怒,继而做不成这笔生意。

  那一袭黑袍的年轻人倒是不在意,自顾自挑了些海贝之后,就开始讲起价钱来。

  汉子有些为难,最开始咬死了价格,但随着眼前这个黑袍男子一直坚持,最后也不得不一降再降。

  于是最后汉子用自己都没想过的价格卖出去些海贝,但好在有得赚,于是汉子也没多懊恼,只是竖起大拇指笑道:“还是我的眼窝子太浅了,客人别的不说,光是这嘴皮子,就注定不是一般人可以比较的了。”

  黑袍年轻人微笑道:“老哥这话好像听着不是什么好话。”

  汉子哈哈大笑,找东西把这年轻人选的海贝装好,这才微笑道:“是好话,怎么能不是好话,会说话,能说话,都是不容易的事情,我看客人应该是个读书人,而且书读得的不少,很有学问。”

  说到这里,不等年轻人说些什么,汉子便一拍脑门说道:“这样就对了,既然先生是读书人,那有学生就没有半点问题了。”

  年轻人一怔,最后还是没能反驳,只是伸出一手,竖起大拇指,然后拿起海贝,离开这个摊位。

  收好海贝,远游而来的年轻镇守使大人沿着渡口一路向北,要去远处的海岸看看。

  一座瀛洲,虽说没有一掠而过,而是缓慢前行,最后要来的地方却还是这座瀛洲来人最多的地方。

  寻仙港。

  一座瀛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被传为有仙人在其中,而且屡屡不绝,许多时候,都会有人信誓旦旦说曾见过仙人踪迹,因此这些年……其实也不止是这些年,常常便会有人前来瀛洲瞻仰所谓仙人风采。

  这些人里,寻常的文人雅客有,那些个修士也有。

  因此才会有那位前朝著名诗家的一句,“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不过虽说前往瀛洲的人多,可本地的宗门却是一座都没有,大概是方外修士达成的共识,不能在此立下宗门,要不然估摸着就是一场属于方外的腥风血雨了。

  其实陈朝隐约听说过其中内幕,是痴心观知晓瀛洲其实真是一块风水宝地,不是其中某处,而是一州之地,都是如此。

  但痴心观所在,那是千百年前就定下的,绝不能轻易挪窝,那这意思就很明显了,那就是一场泼天富贵痴心观无法去享有,那我痴心观都没法吃的东西,你们其余人,那就都不要吃了就是。

  所以之后才会有痴心观牵头和世间其余宗门都立下契约,瀛洲之地,修士们能看,不能动。

  这一条,尤其是炼气士一脉,必须要遵守。

  毕竟这一脉修士,最喜好气运一说。

  不过到了如今,这座所有人都看着的瀛洲,其实反倒是成了陈朝手里的好东西,因为如今的方外,任何一座宗门,想要搬迁,想要新立,不管如何,都要跟大梁打招呼,让大梁点头答应。

  这是多年前写在那份约定上的东西,不过过去这些年,没谁当回事,可现在,没谁敢不当回事。

  所以瀛洲一地,成为了陈朝手里的好东西,他乐意让哪座宗门来此,哪座宗门就能来此。

  不过来瀛洲立下宗门,得有什么代价,不言而喻。

  总不是能够随便便来此风水宝地开宗立派的。

  当时踏平那座三溪府之后,陈朝赶赴南天宗那边,和南天宗有一笔不大不小的交易,最后陈朝有意无意提及,若是有可能,南天宗可以搬迁到瀛洲嘛。

  当时南天宗宗主眼睛都直了,宗门地址一旦确定是不能随意改变,但有些事情是例外嘛。

  这瀛洲毕竟是风水宝地。

  不过陈朝不过类似于将自己手里的好东西拿出来给你瞧一眼,但可没说真要给你,做生意玩心眼,这位年轻的镇守使大人,可太擅长了。xǐυmь.℃òm

  不过还有些可惜的是这些年方外新立的宗门数目实在是寥寥,那种境界高妙的大人物,更少。

  其实也很好说,一座宗门的修士,即便是有某位某一日觉得和宗门道不同不相为谋了,也很难脱离这座宗门,毕竟你这一身道法一身修为都是取之于这座宗门,想离开,倒也不是不行,那就把修为和道法都还回来再说。

  还有一种,若是不能和原本宗门好聚好散,之后你在世间就得被人追杀,一直到你身死道消或者是那座宗门上下都死绝。

  总之想要新立宗门,从来不容易,一般都是散修起家,可即便如此,规模也不见得有多大。

  之前陈朝在北地的所作所为,算是收拢了北地散修,那几座宗门加起来,也都不算大。

  不过这一次前往瀛洲,还真有一桩买卖要谈,不过陈朝倒是暂时不在意,对方早就到了约定地点,陈朝却一直是缓缓而行,就让那人等着就是。

  如今这个世间,很少有能让陈朝都无比上心不能怠慢的人物了。

  陈朝沿着海岸来到那座寻仙港不远处,没有去那边旅客更多的聚集之处,反倒是在一处礁石横生的海岸,这边没什么人,不过却有一条海船准备出海,陈朝看了几眼,发现这海船上有一批疍民。

  疍民一说,原本用来指生活在海上的渔民,但随着之后的变迁,如今便是独属于这些出海采珠的采珠人了。

  这一批人里,年纪大的,已经是白发苍苍,而年纪小的,其实和陈朝当初离开渭州的时候,相差无几。

  其中一个少女,皮肤黝黑,十分瘦弱,但腰间还是挂着一个小竹篓,手里拿着一把小弯刀。

  陈朝忍不住看向岸边一个饱经风霜的老渔民,问道:“老哥,这么小的孩子也要出海,去了还能回得来?”

  那老渔民正在修补渔网,听着陈朝开口询问,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这个一眼看去就知道不仅是外地人,还是个外行人的年轻人,笑道:“你是说翠丫头?别看她看着瘦弱,但却是一顶一的采珠人了,这份手艺,大概是她父母传下来的,这丫头的爹娘也是了不得的采珠人,比不起的。”

  陈朝皱眉问道:“那这位翠丫头的爹娘呢?”

  虽说问出口的时候,陈朝大概就知晓答案了,但当那个老渔民开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黯然。

  “翠妹子爹娘都是手艺定好的采珠人,不过出海采珠这件事嘛,向来都不是那么简单的,自然而然就不见得能每次归来,三年前,翠丫头的老爹死在了海上,两年前,她娘也死了,如今就剩下她一个人,拉扯着自己的那个比自己年纪还小一半的弟弟了。”

  说到这里,老渔民摇摇头,叹气一声,说是苦命人啊。

  陈朝不说话。

  沉默片刻,陈朝忽然问道:“如今朝廷的赋税,重吗?”

  老渔民听着这话,仰起头用浑浊的双眼瞥了一眼陈朝,笑道:“朝廷的赋税嘛,不太轻。”

  陈朝嗯了一声,还没等他说些什么,老渔民便自顾自说道:“不过没关系,北边要防那群狗日的妖族嘛,朝廷每年把一半的赋税都拿到北边去了,又不是那些达官贵人自己吞到肚子里去了。”

  陈朝说道:“瀛洲离着北境,还有些远,打仗打不到这里,就算……那座北境长城被攻破,战火也一时半会儿烧不到此处。”

  那老渔民听到这里,直接将手上的鱼梭丢了出去,诧异道:“你这说的啥话呢?咱们这边没妖族,那座长城破了,一时半会儿也打不过来,咱们就该冷眼旁观了?屁话,新柳州那边,年轻人们一个个在那长城城头上把性命都丢了,咱们在后面,咬咬牙就咬咬牙了,能活得过去就行。”

  “真要说有什么愿望,就是希望咱们那座朝廷,能早一点把他娘的妖族都给宰了,以后日子好过一些,那些后生也不用去死了。”

  老渔民话匣子一打开,就好像关不上了,絮絮叨叨说了不少,也不管陈朝在这边是不是在听。

  老渔民是说,他有个妹妹,其实就是嫁到新柳州去了,然后生了个儿子,是外甥,但其实前几年已经死在北境了。

  说这事儿的时候,老渔民泪流不止,说自己那妹子可怜呐,早些年爹娘就死了,是自己给带大的,但是那会儿自己也还小,给妹子吃不饱穿不暖的,好不容易等到长大了些,妹子嫁了个喜欢的男子,虽说是远嫁,可他当时也没拦着,就是因为知道亏待了妹子,所以即便舍不得,也都没说什么。

  可原本以为妹子嫁过去之后就要过上好日子了,谁知道这生了个儿子,最后还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到现在他都还记得,当初妹子送信来说有了身孕,然后又送信来说是个儿子的时候,自己有多高兴,但后来再收到那妹子送来的信说那外甥死在那座长城上了的时候,他有多难受。

  所以那妖族就该死,都得死,倒不是要为自己外甥报仇,而是他们一天不死绝了,那就有母亲一直会失去儿子,有妻子一直失去丈夫。

  陈朝默默听着老渔民的絮叨,沉默不语,这种底层百姓的心声,非到底层走走看看才能知道。

  自古以来,王朝崩塌,其实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就是皇帝也好,那些朝中重臣也好,站的太高了。

  不肯低身去看百姓怎么在活。

  陈朝想起那个在神都的弟弟,其实每次离开神都,看看世间,就会有一箩筐话想给他说。

  但两人如今这身份,早就不是可以坐下来平静说起这些的了。

  真要有那么一天,估计那位如今年纪已经不小的年轻太子会在心里想,何以教孤?

  而这位做堂兄的,其实心里没有半点觊觎皇位的心思,也没有半点功高盖主的想法。

  更没有仗着年长几分,就想着我该如何教你,你该如何做的想法。

  可结果不见得如此。

  陈朝揉了揉脑袋,叔父果然是未雨绸缪,并未直接将皇位传下,要不然只怕他们兄弟之间,很难维持这个微妙的平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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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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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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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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