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农女锦绣路>第 116 章 第一百一十六章
  王家的事情算是搞定了,陈家这边陈母却稍微犹豫,“那我想想,不过孩子还是要去的。”她只是在想着要住在哪里,不过孩子的前途可不能耽误。

  陈留芳也不急,让陈母慢慢考虑,眼前要办的就是送孩子去见过夫子。

  陈三哥和陈二哥一听这回事,也都欣喜不已,不用陈留芳说,就开始准备束脩了,尤其是陈二哥也算是经历过孩子上学了,有经验。

  最后三家一商量,都买了差不多的礼品。

  所以初十一大早,陈留芳和王姝就带着三家人去到了孙府,不过因为是十五之后才开始教学,他们这次去主要就是感谢一下孙家,毕竟若是没有孙家,三个孩子的读书事情还有得找,另外也是问下夫子的住所去拜访一下。

  这次女眷就是王姝带着三个女孩并阿源。她原本没打算带阿源的,谁知道这小孩子像是知道要把他留在家里似的,敏感的不得了,从早上醒来就一直盯着王姝,上个厕所的功夫都不行,最后无法只得把他给带来。

  孙家的大少夫人王姝以前也接触过了,为人精明能干,行事也较为爽利。至于二少夫人,王姝在京城也同她多次往来,温婉端庄,不像是商贾人家的女儿,反而像大家闺秀,和孙茂才在一起,一静一动,很是般配。

  见面自然是互相寒暄,尤其是有孩子这个天然的话题在,也不怕冷场,也是听了孙大少夫人介绍,这才知道,孙家这一辈带上孙茂才膝下的儿子,也才三男两女。

  其中,孙大少的两子两女中的长女不是其夫人亲生的,生母乃是孙大少外出行商的时候买的一琵琶女,后来难产而亡,还是大少夫人怜惜年幼,又觉得并无威胁,这才收养膝下,如今也才十岁左右,比其亲生的幼女年长了五岁。

  至于两个儿子,长子也才十二岁,幼子已经八岁了。

  王姝原来还真的就不了解孙家的孙辈,这次也是想让三个女孩同孙家的孩子熟悉一下,也不说成为好友,最起码可以简单了解一下,不至于等开学了,大家相顾无言。

  男孩秉性王姝不知道,但是目前看两个女孩,长女孙萍看起来乖巧听话,与大少夫人相处也算是亲昵,幼女孙荷也不似其母精明,反而很是娇憨,惹人喜欢。

  总的看起来都不是难以相处之人,王姝这才放下心来,让几个小姑娘一起去玩耍了,三个大人闲话,顺便再逗弄逗弄阿源这个小屁孩。

  还好相处下来,孩子们看起来也还算和谐。

  王姝他们还打算去拜见夫子所以就没有多留,午时一过,一家人就告辞去东阳街了,夫子正是住在那里,

  夫子姓郝,已是不惑之年,也不用担心避嫌,而且几个女孩也都还小,最大的也不过才十岁,更不用担心了。

  这位郝夫子提前已经从孙家知道了自己要再多收几个学生的事情,他也不在意,更何况这三个女学生的家长还特意送来了礼品,而且以后又多加了三分束脩,他才不会拒绝呢。

  当着大家的面考查了孩子的功课,当然也不难,就是简单的三字经和百家姓,简单的摸一下孩子的底,等开学了也好有个章程。

  原本听说是村里的孩子,他都不抱希望了,别说是村里了,就是县里的女孩也没几个识字的,他都做好从头开始教学的准备了,谁知道底子竟然比他预想的好不少,简直是意外之喜。

  夫子心情好也就乐意多问一句:“老夫自知水平有限,习文识字尚可,但若是要想学成咏絮之才,可就无能为力了。”抚着胡子同陈留芳说道,他也是才得知眼前这位气势不凡的男子就是洛城无人不知的榜眼,这陈家特意为家中女儿寻师,就怕抱的期望太高。

  “夫子放心便是,家中并不曾有望女成凤的想法,也只是想让孩子识字明理,以后能明辩是非。”

  听完陈留芳的话夫子也就放心了,知晓了陈留芳的事情后,他就怕这陈家人心比天高,妄想让女子以才学立身,成为一代大家,这可就难为他了,要知道这谢道韫这也是几百年才能出一个,他可没这本事。

  ……

  把教书先生的事情安排好后,陈母也终于点头了,同意搬到县里了,不过没打算单独住,同意和陈二哥一家住在一起,反正陈二哥的木工铺子赚钱得很,买的房子也大,足够住了。反而是陈大哥觉得作为长子应该奉养爹娘的,如今让陈二哥照看着也不是一会儿事情。

  但是却被陈母直接拒绝了,不说老大算是兄弟四人手头最为紧张的,就这自己本来就是为了陈欣也不能再去让老大家忙活。

  陈二哥精明,也知道老娘同自己一起也是帮助自己。所以在大家的支持下,陈大哥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回来的事情是一件接着一件,夫子的事情解决完,王姝才又想起来还有自己当时买的几十亩田地,一直托着陈大哥照看,他们回来一趟怎么说也要亲自去看看,不能真的就当了甩手掌柜。

  当然出力气的肯定还是陈留芳,这么冷的天,家里多舒服,王姝才不想外出呢。

  陈·工具人·留芳:……看了看霸占着炭炉的母子二人,一个人默默出去了。

  正值冬季,禾苗也才一脚深,绿油油的一片,看起来倒也不差,不过陈留芳还是把耐心的问了这些佃户这几年光景,看看有什么问题要解决的,这次也一并给解决了,免得他们在外面鞭长莫及。

  这一遭下来,也花费不少时间。

  王姝在家里也没有那般舒服,陈留芳没走多久,陈大嫂就来找她了,想和她谈谈陈呈娶妻的事情。

  按说陈呈年纪也不大,也才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时候,合该把心思用在读书上。陈大嫂这着急也未免太早了,王姝正想劝劝她,转念一想,陈留芳与自己成亲的时候也是这般年纪,什么劝人的话也没了。

  “不是我着急,他这般年岁成亲的人可多了,我这不怕好的都被的人给挑走了嘛。”陈大嫂愁眉苦脸,“况且他下面还有陈丰,到时候兄弟俩赶在了一起,可真的就是了不得。”俩人也就差了三岁,这情况也不是不可能,不说钱财花费,就只媳妇生孩子一项,她都忙不过来。

  听完大嫂的话,王姝突然意识到时间过得可真快,她刚嫁进来的时候,陈呈还是一个小屁孩,后面跟着两个小跟屁虫,一转眼可都要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了。

  递给陈大嫂一杯奶茶暖暖身子,这才安慰道:“陈呈那般优秀,小小年纪就中了秀才,一定会遇到淑女佳人的,大嫂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前些日子不还有人主动介绍的嘛。

  陈大嫂其实也就这么一说,她今天来找王姝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让王姝帮忙掌掌眼。毕竟在她看来,王姝也是她认识的人中少有的读书识字的人,而且还跟着小叔子除了远门,去了京城,可是独一份的有本事。

  她能看得上的肯定没错。

  “其实……其实就是想让弟妹帮我瞅瞅。”陈大嫂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道:“如果你要是认识的好姑娘给陈呈介绍一个也成。”不说有多好,能有弟妹这三分本事就行。

  反正弟妹认识的也不会差,最起码应该也会读书识字吧!

  王姝没想到大嫂原来打的是这般的主意,只是她自己也没什么识人的经验,看人的本领估计还不如陈母,不过若只是把把关那也还行。

  “大嫂,这娶媳妇的事情我还真就没娘懂得多,要不还是让娘坐镇,我给你敲敲边?”

  “至于人选,这年轻的姑娘我认识的也不多,不过我回头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王姝也不敢打保票,只能尽力试一试。

  陈大嫂听完也没有失望,弟妹没有一口回绝,她就知足了,现在就盼着她家陈呈能有他叔叔的运道。

  等晚上陈留芳回来,王姝就同他讲了陈大嫂托付的事情,主要吧这事情还是得看陈留芳。

  陈留芳沉吟片刻:“大嫂有要求没?”xiumb.com

  王姝摇了摇头:“大嫂没说什么,但是你自己亲侄子的,又中了秀才,你怎么说也得找个读书识字的吧?”这种姑娘也就陈留芳同窗人家可能会有,可不得就靠给他了。

  而且明明有那么多人介绍的,陈大嫂都拒绝了,肯定也是有这方面想法的。这若是真娶回一个大字不识的,纵使别人不说什么,平日里与陈呈也不一定能处的下去,再说陈家这一辈,不拘男女可都是识字的,这一对比,夫妻失和,也是害了人家姑娘。

  而且陈呈作为长孙,他的媳妇也是重中之重,陈留芳也明白,“只是这样以来,人选可就少了许多。”会读书识字的,家里又不能太好的,不然人家也不会同意,还要姑娘秉性善良的,这可真是……难办。

  王姝白了一眼,“那也没办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无可厚非。

  其实也不是没有,一般秀才家的女儿,甚至是举人家的女儿也不是不可能,毕竟有了秀才身份的加持,尤其是才十七八岁,只是他们时间紧张,一时也想不到合适的人选。

  “我也就同孙家的女眷熟,其他也不认识。”王姝想着拜托孙家少夫人,但是他们相熟的也都是商贾之家。

  “其实如果是商家女也不是不可。”虽然说是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为低下,但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商人就凭着有钱都比寻常人过得好多了,小老百姓没有那么在意的,尤其是娶妻,又不是嫁女。

  而且这些人家的女子反而精明能干,与陈呈也算是互补了。

  听到陈留芳的话,王姝一想,还真是,“不过人家能习惯陈家的生活吗?”

  陈家虽然不穷,但是也做不到仆妇成群。不论如今人们怎么看,但人家在家里都有奴仆照顾,嫁到陈家反而没有了,能适应吗?

  反正搁王姝自己身上,她可做不到,才不愿意要什么社会地位,舒服才是王道。

  陈留芳没有反驳王姝,“先找找看,两边我都打听一下。”

  其实王姝是真的没有切身体会到仕和商的差距,她如今一直还站在寻常百姓的方位思考问题。就以陈呈来说,一个年轻且清俊的秀才就已经值得洛城的商人投资了,当然可能不如孙家这等人家,但也不差。

  尤其背后还有陈留芳这个叔叔,这个诱惑力更大。

  先前不过也是因为陈家在洛城的私交甚少,陈留芳又不在家,人家也没有法子牵线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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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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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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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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