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农女锦绣路>第 11 章 第十一章 开动脑筋,施展身手
  自从王姝接过家里几个孩子的教育,虽然不久,暂时也看不到太多质变,但是至少每天不再出去疯玩了,早上按时起来读书,不再懒床也令陈家人欣喜。陈母每天早上听着几个孩子的读书声便不由自主地高兴,暗暗盘算,要是儿子能中举,自家孙子在培养个十几年,也许能成为耕读世家……

  陈家的几位嫂子看着,更是感激不尽,特别是陈家二嫂和三嫂。家中的男娃自然会有人操心,到了年龄他叔叔就开始教习孩子识字,三娃虽然小,本来按照道理过两年也会开蒙。可是两个女孩,他叔叔也是不方便教导这是其一,第二陈母虽然是不是恶人,但是要是让她知道陈留芳花费时间在几个女孩身上,必然会不同意。也不是陈母有多苛刻,而是世情如此,男娃是要顶门立户的,自然花费心思多,相反陈母已经算是相当不多错了,平时也不几个孩子也都是一视同仁,不像是有的人间,都不把女孩当人看。两位嫂子也没有意见,他们从小接受的就是这种思想。不过终归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家孩子自己疼,能读书识字肯定是要好的。

  她婶婶不就是个例子吗?会读书写字看着身上的气质都有所不同,还嫁给了自己小叔子,都说以后是要当大官的,就不用吃苦了。

  两人也没期望自家女儿能学到像是弟媳妇这种地步,但是只要识字不做个睁眼瞎,人家也会高看一眼。若是有幸跳出农家,自然就不用受苦了。

  两人心中想的是明明白白,自然也是对王姝越发感激。陈母怕几个儿媳妇觉得不公平,就把家务给分了分,两位嫂子因为感激就顺手把属于王姝的也给收拾了。所以王姝一天下来,除了负责教导几个孩子,也就没有其他事情了。

  就干脆安排了孩子的学习时间。早上起来跟着晨读一个小时,吃过早饭之后,再教几个孩子识字。考虑到爱玩是孩子的天性,索性下午就没再要求。

  所以下午的时间王姝就闲了起来,除了偶尔洗一下衣服,也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陈母看她在家无聊,索性带她到竹园去了。洛城属于北地,竹子长得没有南方的竹子粗大,最粗的也就只有成年男子胳膊的粗细,但是大部分还是手腕的粗细。

  陈家的竹园也是祖上留下来的,一共分为六家,陈家占了其中一份。往年除了找个村子里的老人在出笋的时候看着,防止人偷笋,平时几乎不用人管,只有到收竹子的时候几家的壮劳力出动砍个竹子。前些年还有些人来收竹子,多少有点钱赚,但是这两年来收的人越来越少了不说,价格还压的极低,几乎没有赚头。不光陈家的竹园如此,其他家的也是,所以除了偶尔去砍个竹枝回来做扫帚,或者回来编个竹篮之类的。

  现在正是第三波出笋的时候,第二波的笋成竹的几率大,所以也舍不得吃,这最后的一波几乎都是长不大的,陈母他们才挖出来吃。

  竹园里面虽然看起来诗情画意的,其实路特别不好走,层层的竹叶下覆盖的都是根或者是砍过的竹子茬,王姝一路小心翼翼的,生怕被绊倒。

  挖着这些刚出的笋芽,王姝注意到旁边那些已经长得快有竹子高的笋,或者已经不能成为笋了,应该说是竹子,正在剥落笋壳,甚至是地上也有。但是也没有见陈母他们也没有人捡,不仅疑惑“这个笋壳都不要吗?”

  “这个也没啥用,除了村里会做斗笠的人来捡一些,其他也没人要的。”陈母一边挖笋,一边说道。

  “那娘,我想捡一些回去。”

  “行,这么多,你随便捡”,陈母其实不明白,这个笋壳有啥用。不过因为也只有陈家村临近河滩才有竹园,其他临近的村子并没有,陈母想着年轻人可能以前没有见过,就同意了。

  等一到家中,王姝就拿了一个桶把笋壳泡了进去。王姝心里激动的很,这种笋壳很少见,许是竹子品种的不同,笋壳是长长的,大概有差不多六十多厘米,宽度还适中,和王姝前世老家的一样。

  最近正想着做什么生意好呢?今天就送上门来,前世王姝家里的人每逢端午节包粽子,都是用笋壳包,而不是用粽叶。煮出来的粽子,有股特别的清香,在混合着糯米的香味,吃过一次就让你念念不忘。可惜,自从离开家乡之后在外面就在也没吃到过这么特别的粽子。洛城也没有这种吃法,突然出现一种新奇的事物,必然可以吸引一部分的吃货。

  经过一下午的浸泡,笋壳的韧性都出来了。王姝就把桶放倒,两只手沿着桶身弧度把笋壳缓缓展开,又让大妞帮忙按着两侧。一个接一个,直到摸着厚度差不多了,才把一打笋壳反着圈成一个圈,免得笋壳重新蜷回去。直到把桶里的笋壳处理完,又串成串放外面晾晒。wWW.ΧìǔΜЬ.CǒΜ

  嫩笋才好吃,老了就不咬不动,所以陈母几人一大早就去竹园里挖笋了。就留王姝在家里带着几个孩子读书。

  看着时辰不早了,王姝就让他们先自己看书,自己去厨房先把饭给门上,又瞅了瞅厨房还有昨天挖回来的笋,干脆就做了个油焖笋。

  正炒着菜呢,陈母等人就回来了,后面还跟着背着笋的陈家兄弟,“正好他们在竹园附近锄地,就让他们带回来了,省的我们费力气。”

  趁着大家都在洗手的时候,王姝赶紧把菜出锅了。

  陈母见是炒笋就说,“家里有晒好的笋干,用那个炒,不涩嘴。”大人还好,味重,这鲜笋可以吃的下去,小孩子都是不吃的。

  “娘,您尝尝,这个不涩嘴的。”王姝笑眯眯的道,笋涩口是因为里面含草酸,只要焯水,就去掉了涩味,只不过这里的笋没南方多,也没有形成吃鲜笋的习惯,也就没人注意这个小技巧。王姝小时候家里也是这样,都不吃的,只吃笋干,还是后来网络发达了,很多做饭的窍门网上都有,才慢慢学会收拾笋。

  陈母尝了一口,这笋不但不涩口,而且还格外好吃,连连夸赞王姝心灵手巧。

  陈家人都将信将疑,特别是陈家的几位媳妇纷纷想到,谁还不知道鲜笋是个什么味。不会是爱屋及乌吧,这疼小儿子也疼的没边了吧。

  陈家老大是个实诚人,见自己家亲娘都说好吃,也没啥犹豫,就直接下筷了。一尝,还真不错。见两人都说不错,其中之一还是憨厚的老大,众人这才开动起来。

  这道油焖笋确实征服了大家的味蕾,见众人好奇做法,王姝也没有藏着掖着,和他们讲了做菜的步骤,众人这才明白是缺少了焯水这个关键性的一步。

  领略到油焖笋的魅力,陈家众人下午去挖笋就更是干劲十足了。就连几个小家伙都闹着要去帮忙,索性下午孩子也没课,就把他们一起带到了竹园。

  而且让王姝惊喜的是,大妞挖笋的同时还不忘捡了很多笋壳,陈家的另外的几个孩子见大妞捡,也跟风的帮忙捡。可能也是没人捡的原因,等到回家的时候,都捡了差不多有一筐的量。

  考虑到笋的季节性,王姝这几天只要没事就去捡笋壳,几个小屁孩也跟着捡,还是收获颇丰。陈母也没有管他们,反正捡回来就算最后没用,冬天也可以用来烧火,方便得很。幸亏王姝不知道陈母的想法,不然……

  之前在外面晾晒的笋壳也差不多好了,王芳就买了糯米,红豆,枣子回来。把晾干的笋壳再次泡水,然后用笋壳包糯米,叠成一个三角的形状。

  大娃几个看见王姝在做吃的就围了过去,纷纷来帮忙,这下连陈母都沾不到边。因为第一次尝试,王姝也没有包很多,所以和几个孩子边玩边包也没有用多久。

  大娃还自告奋勇的去烧火,其他几个小屁孩也是一会帮忙捡木柴,一会帮忙拿东西,忙的是不亦乐乎。

  看着火候差不多了,王姝就让大娃不要再添柴了,闷着就好。这才带着一群孩子回到房间。可是小孩子对食物是没有抵抗力的,一会就要出去看看。

  特别是二妞,看完回来说“小婶婶,粽子给我说它熟了,再不吃它就,就坏掉了。“

  王姝听的发笑,小孩子真的而是太可爱了。

  直到几个孩子终于忍不住了,王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把粽子取出来放到竹筐里晾着,等不是太热了,这才给孩子们分了。小小的二妞筷子都用不利索,还一直往嘴子送。

  还是她娘刘氏看不过去了,这才喂她吃。

  等小孩吃的差不多,大人才开始吃。

  “你们觉得味道咋样?”王姝紧张的问。

  “好吃,有股说不出的香味,反正是比平常的好吃。”

  王姝这才放下心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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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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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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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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