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觉得这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吧。
之后就是孙觉浅,她也是我到了沧海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我还记得她凌晨在火车站接我们的场景……
“孙觉浅呢,最初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学霸,家庭好,性格也很温婉,不过随着后来交往的日渐深入,我对她的看法也逐渐的发生了改变。”
“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她知道高中毕业也没有什么朋友,因此性格有些孤僻,然后到了大学,和姐姐还有萌萌姐她们同宿舍了,才慢慢的敞开了心扉。”
“或许是因为朋友太少,所以,一旦被她认定了的朋友,她都会特别认真的对待,其实在我们摄影社里,我是最喜欢孙觉浅的。”
“喜欢?”老妈回过头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老妈,开车看路!”我无语的翻了翻白眼,然后解释道,“不是男女感情的那种喜欢,而是朋友之间的喜欢。”
“哦!”老妈抿着嘴唇,扬着嘴角,轻轻的点了点头,“那秦萌萌呢,你和她有没有什么故事?”
“当然有啦,记得我和姐姐那套卫衣吗,我自己设计,然后拜托服装公司定做的。”
“就是那件异色袖子的白卫衣吗?”老妈轻声问道。
“嗯,就是那套,萌萌姐家里是开服装公司的,因此她也会自己设计一些服装,我的服装设计软件都是她给我的,衣服也是她教我设计的。”
我一边回忆,一边说着,
“而且在上学期,学校还举行了一场校园之秋摄影展,多亏了有她的帮助,我才完成了社团任务,并让我们社团的作品大获成功,现在学校官网关于学校宣传的部分,应该都还有我们的作品。”
“萌萌姐是那种性格特别开朗活泼的女生,也特别的好动,而且,最初也是因为陈思思看上了秦萌萌,才将我姐和浅浅姐一起拉入了社团的。”
“安馨呢,那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小女孩儿。”
老妈继续问道。
“十六七岁的小女孩儿?她可是有二十一,不过,二十二岁了,下学期就上大四。”
“二十二岁!”老妈脸上浮现出了一种难以置信,“真的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你还好意思说别人。”我眼珠子向上一番,“你看看你自己,谁能猜到你身份证上的年龄已经四十……”
“闭嘴!”我还没说完,老妈就对我一声呵斥,“不准提我的年龄。”
“好吧好吧,我错了。”
我赶紧承认错误,没想到老妈竟然这么在意自己的年龄问题。
我的态度让老妈颇为满意,于是她轻轻的哼哼了两声,紧接着又询问我和安馨相识的经过。
“军训,我们是在军训上认识的,你是不知道,这家伙的运动细胞估计是已经完全退化了,竟然军训了三次,最后还是教官粟小米看她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她过的,不然等开学她可能还得再跟着新生参加一次。”
“竟然……军训了三次!”
老妈有上大学的记忆,因此也明白大学的军训是怎么回事儿。
一般若是非军事院校,军训多达数项目都是转向、正步等等,军事院校可能会有实弹演练。
不过……军训三年才过的,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安馨还特别的害羞,最开始的时候,每次我一和她说话,她就会羞羞答答的低着头,脸蛋滚烫又绯红,而切说话的声音还特别的小,而且她在学校那边还和夏小满一起经营着一家冰激凌小屋,冰激凌小屋是陈思思的,不过陈思思都不管,经营的挣的要么作为我们社团的经费,要么就是让她们在随意处置。”
“你们在上学的同时,竟然还开了一家冰激凌甜品店,有时间经营吗?”
“课余时间而已,反正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冰激凌小屋很多时候都是我们的活动场所,后来我和姐姐在沧海那边租了陈思思的一套跃层房,社团的活动场所就搬到了我们哪儿。”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刚放暑假那会儿,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发生的事情,让我不禁的笑了起来。
老妈扭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没又继续问道,
“那夏小满和神琉璃呢?”
“夏小满和神琉璃都是我同班同学,而且她俩还是舍友,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夏小满对神琉璃还有点小意见,因为神琉璃既不来参加军训,也不在宿舍,偌大的宿舍里,就她一个人。”
“和夏小满最初相识实在去学校的第一天,这家伙蹲在路给过往的新生激活手机卡,我当时还错认为她是学姐,后来我们我们去买自行车,又遇见她再发传单,她还主动的给我们介绍哪自行车的行情。”
“照你这么说来,这个夏小满应该算是个比较热心的女孩子了!”
“热心?”
我看着老妈,有点怀疑她是不是对热心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难道我说错了吗?”
“那时候夏小满之所以帮我们,是因为在我初到学校的那天,就只有我让她激活了手机卡,所以她心里特别感激,才帮我们的,她虽然不冷血,但也绝对说不上热心。”
在所有人当中,除了我姐以外,我最了解的人的性格,可以说是夏小满的了。
这家伙说话也很直,不过和陈思思的直不一样,陈思思有时候纯粹是颐指气使的无理取闹,而夏小满偶尔还是会稍稍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而且夏小满做事情干脆利落,又很自立自强,毕业后如果她不进入体制而经商的话,多半是个标配版女强人的模子。
我怀疑她多半会走经商的路,毕竟以她的性别和性格,确实不太适合进入体制内部发展。
至于神琉璃……
“这家伙很腹黑!”
“这个我还真的没看出来!”
“你才和她呆了多久?我之前和她初次接触,也觉得她是个话少家世好的娴静女孩子,不过自从到雾隐山旅游,偶遇她之后,看法就逐渐改变了,对了老妈,我有跟你讲过我们在旅游的时候,遇到星探的事情吗?”琇書蛧
“啊?!还有这事,你没给我讲过哦!”
老妈踩下刹车,看了眼车窗前的红绿灯,还有90多秒。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星探看找上我们,不,确切的说是找上了我姐,非要我姐和他们娱乐公司签约,还说他们娱乐公司实力雄厚,完全有能力将我姐捧成当红的偶像明星云云,那时候也正好遇到神琉璃请我们吃饭,我就对神琉璃的一个秘书小姐表达了一下意见,结果她直接叫人将那家伙丢进了湖里,事后神琉璃竟然对此毫无表示。”
“额……直接把人家丢到湖里?!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这有什么过分的,那家伙本来就没安什么好心,娱乐圈这种地方,虽然我不太了解,但网上的风评似乎都不怎么好,他打着什么肮脏心思都不用猜的,所以那家伙也确实活该。”
老妈微微的点了一下头,然后松开了脚下的离合,没有说话。
车子慢慢的前进,我想,大概她也赞同了我的说法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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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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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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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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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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