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了两下车喇叭,等了一小会儿,毛利兰那富有青春活力的身形就出现在台阶处。
今天的毛利兰穿着一件洋气的红色呢子大衣,打扮还是比较潮流的,就是右手上牵着的标准皮肤款柯南有些掉身份。
“秦先生,这孩子一直嚷嚷要跟着我,请问能不能带他一起去啊?”
“当然可以,上车吧。”内心早有心里准备的秦智博点了点头。
“不好意思啊...”
毛利兰抱歉了一下,便抱着柯南坐上了马自达。
待毛利兰系好安全带,秦智博便一脚油门出发了。
而在二楼毛利侦探事务所的窗户边,毛利小五郎的身影落寞地坐在窗边,用一种极其不爽的表情望着那辆迅速远去的马自达。
闺女和小鬼头都坐上那辆马自达走了...
这一刻,毛利小五郎从秦智博身上感受到的压力全所未有的巨大。
...
车辆行驶在山间,单独坐在后排的柯南看着驾驶中的秦智博。
秦智博今天穿的是一套白色西装,倒是让柯南有些意外。
在柯南的印象里,秦智博不管出席什么场合,好像都是穿棕色风衣的。
突然把常穿的棕色风衣换成高档白西装,倒是直接从硬汉风转为绅士风了。
柯南:还真是人靠衣装啊...
其实柯南不知道的是,秦智博这次的白西装是特意挑选的,目的就是与之前追思会上的“迈克尔·贝”做出区别。
追思会上的自己穿过黑西装,如果这次穿一样的黑西装,说不定会被柯南给认出来。
这时,副驾驶上的毛利兰开始有感情地背诵手中的手抄版歌词,为接下来的偶像见面做准备。Χiυmъ.cοΜ
“虽然你狠心离我而去,但我仍无法忘情于你,我会永远永远默默守候着你...”
“光是感觉到你的声音,我的内心就无限欢愉。”
坐在后座上的柯南看不到毛利兰手里握着的歌词纸,内心醋意大发,赶紧把头伸过来,打断道:“小兰姐姐,你在说什么呢?”
“是天马先生创作的《红色炽爱梦幻曲》的歌词啦...”
毛利兰将手中的歌词递给柯南,柯南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立刻被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我愿每天送你一支真心的花朵,红玫瑰、金盏花、山梗花、艳红的大丽花;
这是我为伱所做的爱之曲,你将永远属于我所有...
“这是什么恶心巴拉的歌词啊。”
柯南有些恶毒地吐槽了一句,又将歌词纸还给了毛利兰。
这时,坐在驾驶位上稳操方向盘的秦智博突然说道:“觉得恶心吗?”
“其实我觉得像这种歌词朗朗上口的口水歌才传唱率更高,更能将心中的爱意直率表达出来,比如...”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
秦智博口中的歌词更加简单粗暴带平A,甚至还是唱出来的版本,激得柯南头皮发麻,身体直打颤。
但一旁的毛利兰却一脸兴奋地拍着手掌,激动道:“秦先生唱的是什么歌?”
“我从来没听过...但是好好听啊!”
毛利兰的反应让秦智博着实有些意外,因为自己只是感觉开车太无聊,随口唱两句来解解闷。
当然,为了让柯南理解土味歌词的“魅力”,秦智博是将其翻译成日语唱出来的,也有点儿出口成章那味儿了。
“这是我在休息的时候偶尔想出来的歌,你觉得怎么样?”
毛利兰连连点头,满脸兴奋地称赞道:“太好听了!”
“只要稍微增加一下歌曲的流畅度,就能直接出道了耶!”
毛利兰的表情很真诚,能看出来没有丝毫恭维的意思。
能得到毛利兰的高度评价,秦智博更加意外。
没想到毛利兰居然是个土味少女嘞...
其实秦智博这么想,也是有些不妥的。
这些所谓的土味情歌、口水歌都是在二十一世纪发展和传唱起来的。
相对于目前处于二十世纪末的毛利兰来说,这些还都属于未来潮流呢!
对于这些口水歌,秦智博自己也是有些喜欢的,在没人的时候也会放出来自己单独听听。
虽然烂大街,曲调单一、歌词还肉麻,但简单易唱确实是这种歌的优点。
听到别人哼两下前奏,自己就忍不住跟着唱两句,就像模因感染了一样。
而且还有一个不知真伪的命题——土到极致便是潮!
“你要是喜欢听,我就给你唱个完整版的,不过先允许我稍微思考一下歌词...”
“好哎!”
毛利兰兴高采烈地拍着手,后面的柯南则直接瞪了眼。
但青梅竹马喜欢,他也没办法,只能宠着了...
开着车的秦智博在心里默默将完整歌词都翻译成日语,好在这种歌的歌词结构都不紧凑,切换一下语种也不太影响把它唱出来。
五分钟后,秦智博开始唱歌。
“一朵花儿开,就有一朵花儿败~”
“漫山的鲜花,只有你是我的真爱~”
“好好的等待,等你这朵玫瑰开~”
“漫山的鲜花,只有你最可爱~”
“...”
当秦智博唱完一曲《你是我的玫瑰花》,立刻赢来毛利兰的喝彩。
“太棒了!秦先生!”
“您真的能出道当歌手了!”
秦智博的歌喉其实也没那么出彩,就是個KTV水平,但是在土味少女毛利兰的耳朵里,没有伴奏的干唱,能唱成这个水平已经是很不错了。
关键是歌儿好听!
被副驾驶上的漂亮土味少女这么一夸,秦智博的内心也有些飘飘然。
再加上本来开车就很无聊,秦智博一时间也歌性大发。
“那我再来一首《情人》吧,不过还是先容我想一下歌词...”
又是五分钟,秦智博又将情人的歌词给想好,开始歌唱。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
“用你那温柔的双手,为我在受伤的时候抚平伤痕~”
为了不让气氛变得尴尬,秦智博将其中略微少儿不宜的歌词给改编了一下。
在3级的艺术与手艺(写作)技能加持下,改编这种程度的歌词对于秦智博来说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又一曲高歌后,毛利兰变得更开心了,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让坐在后面的柯南内心有些发酸,赶紧举手自荐道:“小兰姐姐,我也可以唱歌!”
“我也要唱一首!”
不过听到柯南的想法,毛利兰的脸上反而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赶紧回头露出十分勉强的笑意。
“柯南,听姐姐的,咱们不唱...”
如果是在KTV里,虽然柯南的歌喉令人遗憾加难过,但毛利兰还是会让小孩子放声高歌的。
但这可是在车里面,万一柯南的嗷一嗓子给从来没见识过柯南歌声的秦先生吓到怎么办?
到时候吓得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用力,车翻进山沟沟里可不是开玩笑的。
为了大家的安全,毛利兰决定还是阻止柯南开腔。
这时,一旁没见过“世面”的秦智博还问道:“为什么不让小孩子唱歌?”
毛利兰瞅了一眼柯南,凑到秦智博的耳边悄声道:“柯南的歌声很特别,非常特别的那种...”
毛利兰这么一说,秦智博也明白了。
顺着车内后视镜看了一眼后排座位上垂头丧气的柯南,秦智博微微一笑。
原来是个“死亡歌颂者”啊...
今日败者,毛利小五郎、江户川柯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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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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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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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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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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