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飞马赶来,向朱元璋报捷。
老朱竟仿佛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士兵昂起头,声音激动道:“上位,胡大海和吴千户,击杀了孙德崖!”
“啊!果真如此!”
老朱竟然有那么一点不相信,接受不了。
孙德崖是谁啊?
那可是跟着郭子兴一起起兵,濠州城的二号人物。
他呼风唤雨的时候,老朱还没跟马氏成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兵。那时候的孙大帅,不但需要他仰视,还要他跪着仰视!
差距之大,简直不可以道里计!
而到了今天,孙德崖竟然轻易死了。
准备的三路兵马,还有自己手上的两个千户,全都没用上,一个堂堂大帅,就这么没了?咱真的这么强大了?
老朱下意识看了眼张希孟,仿佛还拿不准似的。
可张希孟却是半点都不怀疑。
孙德崖算什么东西,也配跟老朱手下的狠人相比?
别人不说,胡大海的勇力足以和常遇春抗衡,常遇春能一箭射死陈友谅,胡大海就能结果孙德崖,更何况还有吴祯在,那也是一员猛将啊!
“主公,虎狼出山,理当见血!孙德崖作恶多端,残害百姓,拿他的脑袋祭奠三军,最合适不过了。”
朱元璋眯缝着眼睛。
的确,自己在滁州养精蓄锐半年多,一心练兵,如今第一次正式出征,就斩了孙德崖祭旗,确实是一件好事。
真是没有料到,咱的部下竟然这么厉害了!
老朱情不自禁咧嘴大笑,可没笑多大一会儿,朱元璋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
“孙德崖还有那么多兵马,如果溃散各处,变成流寇,和州的百姓就遭殃了。”说完之后,老朱立刻催马,后面的士兵急忙跟上。
汤和、徐达等人也催动三个千户的兵力,兜着屁股杀了过来。
他们构成了一张庞大的罗网,而孙德崖的部下就成了网里的鱼。
有人试图逃跑,可他们跑不过吴祯的骑兵。
有的人想突围,可三面都是老朱的兵马。
徐达,汤和,花云,不断压过来,堵死了一切的活路。
“放下武器,濠州人不杀濠州人!”
“快放下武器,蹲在地上!”
“濠州人不杀濠州人!”
这个口号一出,仿佛有什么魔力似的,接二连三的俘虏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
孙德崖带来的三千人,战死两百多,逃了不足一百,剩下的悉数成为俘虏。
而在这群俘虏中间,有三个人最显眼。
哪怕他们努力躲在人群里,依旧被徐达揪出来了。
无他,眼熟!
“俞、潘、鲁,三位大帅,别来无恙啊!”
从人群里,把这三位揪出来,推到了人群前面,众目睽睽之下,三个人简直想原地爆炸算了。
几个月之前,他们从滁州出来,投靠了孙德崖。
还没怎么样,就被俘虏了。早知道今日,当初何必离开滁州啊?
老天啊,有后悔药吗?
多少钱都行,我们买!
倾家荡产也行啊!
可事实上谁都清楚,哪怕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这三个东西也会投靠孙德崖的,毕竟本质上他们都是一样的人。
如果不能抢掠,他们当这个大帅还有什么意义?
“咱让你们去怀远陪着郭大帅,你们没听咱的话!”
朱元璋在马背上,俯视着三个人。
三位昔日的大帅,此刻战战兢兢,跪在了曾经的九夫长面前。
“饶命,求镇抚使饶命啊!”
他们不断磕头,把脑门都磕出了血。
朱元璋满心嫌弃,什么东西!
“都给咱抬起头,不许丢濠州红巾的脸!”
几个人连忙控制住情绪,跪在地上,恭顺如羊一般。
老朱不客气道:“咱知道,你们受不了军规,也不想老老实实种田。你们这种人,一旦得势,就跟孙德崖一样,只会残害百姓,你们就是一群祸害!”
这一顿臭骂,把三个人都吓死了。
完了,这条命保住了。
鲁大帅直接抽了过去,俞大帅和潘大帅虽然勉强支撑,可汗出如浆,体颤如筛,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了。
完了,或许下一秒鬼头刀就下来了!
这条命算是交代了。
只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老朱居然没有立刻下令杀人。
“孙德崖还有多少残部?”谷
“还,还有一万人。”俞大帅勉强回答。
“那有多少能打的?说实话!”
“有,有不到五千!”
老朱想了想,就道:“咱给你们一道命令,让你们去收降那些人,能做到吗?”
“能!”俞潘两位大帅一起点头,惊喜交加。
还用得着他们,就是还有一线生机,“多谢……多谢上位不杀之恩,多谢上位!”
朱元璋冷哼道:“用不着叫咱上位,咱也不要你们三个废物!把兵马带过来,一切顺利,咱准许你们去滁州居住,能平平安安过日子,了此一生,要是再敢为祸一方,老天也会收了你们!”
俞潘两位元帅,包括“起死回生”的鲁元帅,全都一起磕头,拜谢饶命之恩,就打算招降孙德崖的余部。
“先别急着去,把这个带上!”
朱元璋提着一颗血淋淋,死不瞑目的人头,扔给了他们。
三个人低头瞧瞧,脸都变绿了。
老孙啊!
你可算是死了!
这三人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了,或许他们的时代该落幕了。三人在徐达的陪伴下,前往了军营,近万兵马,在目睹了孙德崖的首级之后,选择了投降……
当年的七大元帅,几乎悉数凋零,笑到最后的居然是一个区区九夫长!
而朱元璋已经逐步统一了濠州红巾,无论从兵力,还是从发展势头,都完全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拥有了滁州和和州两块地盘,在群雄中间,他也算是有了一席之地!
“先生,你跟着咱过来!”
朱元璋没有进入和州城,而是纵马向南,张希孟隐约知道老朱的意思,心骤然动了一下。连忙跟了上来,他们跑出了几十里路,终于停了下来。
面前赫然出现的是一条天堑,长江水滚滚东逝,浪花朵朵,尽是英雄气。
望着水天茫茫,吹着迎面的江风,朱元璋心潮澎湃,突然,他伸手一指,“先生,对面就是太平!”
张希孟举目远眺,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灰蒙蒙。
一张长江地图,他和朱元璋看了不止一次,早就刻在了心里。
攻占集庆,以为帝王之业!
在冯国用提出之前,张希孟就跟朱元璋讲了类似的设想。
如今拿下了和州,距离这个目标,终于又往前了一大步!甚至可以说唾手可得了。
虽然要图谋集庆,但是正面攻击金陵城,难度太大。
六朝古都,到底不是一句空话。m.χIùmЬ.CǒM
因此君臣逐渐形成了共识,要从上游渡江,而太平路就是最好的选择。
朱元璋意气风发,振臂挥舞,向来深沉内敛的朱元璋,此刻脸涨得发红,如同喝醉了一般,情绪奔放,就犹如大江翻滚。
“先生,咱们苦心谋划,厉兵秣马,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为了渡过大江,占据金陵,成就帝王霸业吗!”朱元璋朗声说道。
张希孟纵马向前,望着江水,同样涨红了脸。
独立发展快两年了。
几百个日日夜夜,殚精竭虑,苦心焦思。
尤其是朱元璋,每天处理公务,训练将士,还要读书,召见百姓,偶尔再去陪陪夫人,所有的时间,满满登登,从早到晚,没有一刻休息。
付出这么多,为的还不是帝王大业吗!
张希孟压下激动的情绪,对着老朱道:“主公,集庆可是古都,形胜之地,虎踞龙盘。只要拿下了集庆,大刀阔斧,推行革新,铲除弊政,收拢人心。臣敢担保,三五年之后,主公就能有争雄天下的本钱!”
朱元璋大笑道:“先生料事如神,咱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咱也没想过,一个四方乞讨的乞丐,一个庙里的小和尚,竟然能有今天!这是天意吗?”
“回主公的话,臣以为是全都是主公应得的!”张希孟笑着说道。
老朱怔了怔,忍不住笑道:“先生也这么会拍马屁?”
“是拍龙屁!”张希孟纠正道。
老朱干脆摇头不语……他解决了孙德崖,立刻纵马过来,就是打算体验一把饮马长江的感觉。
至于张希孟,就属于有幸分享喜悦的心腹,目前为止的唯一,其他人还不够格。
老朱又牵着战马,在江边走了一阵,就准备返回。
但是老朱的目光被一处吸引到了,渐渐的,朱元璋的脸色不那么好看了。
原来在远处的江面上,有几艘庞大的元廷战船横行驶过。
有一条渔船,拼命躲避,可偏偏一艘战船故意撞过来。
巨大的战船,犹如山岳一般,小小的渔船,比浮萍也好不到哪里去。
二者撞击,渔船直接碾碎。
一个老渔夫满腔悲愤,在江水中挣扎呼救。
而甲板上的元廷水师,只是放肆大笑,欢乐无比。他们竟然以撞击渔船,屠戮渔民为乐!
朱元璋怒火中烧,可渐渐的,他感觉到了一阵脊背发凉,竟有些不寒而栗。
“先生,渡江,渡江!咱们真的能渡得过去吗?”
元廷虽然统治崩溃,力量大不如前,但是水师依旧横勇无敌,有着数量和质量的双重优势。
饮马长江又如何?
真的能过得去吗?
朱元璋望向那些庞然大物,竟然有那么一丝丝的无力感!
“一定能!”张希孟笃定道:“主公,一时间我们未必能造那么大的船,但是只要在火器上下功夫,应该能击沉这些可恶的大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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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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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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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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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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