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着吃,炒着吃,炖牛肉……不管怎么做,都是绝顶美味。
不过对于第一次面对土豆的众人,就有点难度了。
“先生,这东西先送到了你的府上,你知道怎么做吧?”老朱好奇道。
张承天立刻道:“陛下,我爹就没做过,我想尝尝,他不答应,说什么辛辛苦苦拿回来的,不让我浪费东西……没吃过,万一不好吃,岂不是白白辛苦了。”
几个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张希孟身上,到底好吃还是不好吃啊?
张希孟只能道:“这东西看起来和山药差不多,我下厨就是了,没什么难的。”
张承天还是不信,“父亲,我看这东西更像是萝卜,要不炖汤喝?”
还没等他说完,老朱就给了他一拳头“臭小子,别废话了,你爹愿意下厨,赶快准备烧柴去!”
张承天稍微迟疑,朱元璋直接踢人了。
浪费时间干什么,你们不知道张先生厨艺顶呱呱啊!
说实话,张承天他们还不知道,包括夏知凤在内,她是听说过,张希孟应该会做菜,但是却没有福气尝过。
毕竟贵为太师的男人,可不愿意轻易下厨。
只不过今天却是躲不开了。
张希孟只能亲自动手,他弄了十斤土豆,洗干净去皮,大的拿来做土豆丝,小的拿去烤了,不大不小的炖牛肉吃!
当张太师拿起菜刀,细如发丝的土豆丝从指尖儿流出的时候,几个小崽子都傻了。
我的天啊!
这也太强悍了吧!
张承天的脸迅速垮下来,他好像意识到了一件事。
既然老爹的厨艺这么强,自己还满世界找什么美食啊!在家里让老爹下厨就是了。只不过他显然是做梦了,张希孟才不会给他专门做菜。ωωω.χΙυΜЬ.Cǒm
换句话说,要多大一张脸,才能请动张太师啊!
今天这顿饭还是看在土豆的面子上,要不然朱元璋祖孙加起来都不够用!
果不其然,就看张希孟往锅里扔的香料,别说炖土豆了,就算把皮靴扔进去,都能香气四溢。
很快,张希孟手脚麻利,将牛肉焯水下锅,翻炒之后,加水炖半個时辰。在另一边,他已经把小土豆裹上苏叶,放到了炭火上。
这也算是个小技巧,小土豆很容易熟,外面裹上了苏叶,还能增添一点风味。
很快土豆就熟了,张希孟用铲子拿出来,扯开外面焦糊的叶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在场的孩子居多,哪里受得了这个。
张承天直接伸手了,可惜的是,有人比他还快,夏知凤迅速抢到了一颗小土豆,放在嘴边,吹了两下,就塞了进去。
敢情她也是个吃货!
“好吃!真好吃啊!”
听她这么说,张承天更迫不及待了,连忙抓了一个,也塞进嘴里。
常吃的人或许不觉得,其实土豆软烂醇厚,加上火烧过的糊味,绝对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张承天眼睛瞪得老大,他这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确实好吃啊!
“爹,我琢磨着天天吃这个都行啊!”
张希孟只是淡淡哼了一声,土豆确实不错,但远远到不了每天都吃的程度,尤其是还不能作为主粮。
“别废话了,帮我把蘸料端上去……还有,你别光顾着自己吃,还有皇孙殿下呢!”
张承天翻了翻眼皮,有夏师姐在这里,还能让小皇孙吃亏了?
果然,夏知凤小心翼翼剥着土豆皮,然后将一块鸡蛋大小的土豆,递给了朱雄英。
“吃吧!”
朱雄英接过来,小眼睛都是期待,他也确实想尝尝……不过小家伙竟然扭头,把第一颗土豆递给了马三宝。
“尝尝吧,这是你爹他们费了好大力气拿回来的。”
岂止是费力气,简直把命都搭进去了。
不过让马三宝感动的是,朱雄英竟然真的想着他,这一颗土豆,简直比蜜糖还甜,好吃到了心里。
眼瞧着马三宝把土豆吞下去,朱雄英一回头,见老师又一个给他。
“这回该轮到你了。”
朱雄英愣了一下,竟然冲向了朱元璋。
“皇爷爷,你也吃!”
朱元璋含笑接过来,“乖孙啊,你怎么不吃?”
“下一个,下一个就是我的了。”
朱雄英接过来,正想要塞进嘴里,却发现了一直忙活的张希孟,他连忙迈着小短腿,送到了张希孟面前。
“太师爷爷,您的!”
张希孟接过了温热的烤土豆,忍不住瞪了张承天和夏知凤,“瞧瞧,一个徒弟,一个儿子,还不如殿下懂事,你们啊,太让人失望了!”
夏知凤只是低头笑,她才不怕张希孟的责怪。
事实上追随老师一段时间,夏知凤早就知道,张希孟是个不拘小节的,根本不会在乎这种事情。
不过朱雄英能想到,也证明这孩子确实不错,
心中有长辈,很是不错。
张承天也不怎么害怕,这就不是我的主场,表现那么好干什么?
把机会留给皇孙,看着小家伙表现好,没准师父会更乐呢!
瞧瞧,为了让皇孙看起来更懂事,我都不惜自污了,真是不容易啊!
几个小土豆,肯定不够朱雄英分的。
真正的大菜,很快上来了。
这一锅土豆烧牛肉,直接让几个人都傻眼了。
包括老朱在内!
他早就知道,张希孟厨艺了得。
当年的时候,想吃饱肚子,要靠马皇后,但是想吃好,就必须指望张希孟了。
做菜这玩意,除了要看天赋,还要讲究传承。
马皇后小时候,也不过是小康之家,因此她最擅长做的就是大饼,面条,主要是好吃管饱儿。
但是像张希孟这种,家里勉强算是名门,吃过见过,做出来的东西,当然不一样。
早些年就知道张希孟厨艺厉害,而此时这一道菜,彻底证明了张希孟的水平,绝对宝刀不老。
土豆烧牛肉在后世最多算是家常菜,一般人都会做,但是能不能做得好,那就要看水平了。
张希孟选择的是小牛肉,而且还是牛腩位置,最是鲜嫩不过。
自从北平大举向南输送牛羊,应天是不缺牛肉的。
但是如此新嫩,也不容易。
上好的牛肉,炖得软烂入味。配上事先过油的土豆块,滋味瞬间拉满。而且张希孟还多加了些姜汁,增加辣味,更能打开味蕾。
众人迫不及待开吃。
张承天先夹了一块土豆,吸饱了汤汁的土豆块和烧土豆完全不一样,软烂醇厚到了极点,咬一口,简直飞到了云彩上。
“爹啊,您老能当厨神!”
这时候夏知凤,朱雄英,包括老朱,都各自夹了一块,不光是土豆,还是牛肉,都味美到了极点。
大家伙是齐声赞叹,张希孟不慌不忙,用勺子舀了一勺肉汤,淋在米饭上。
“主公,要不要尝试一下?”
老朱迫不及待学着张希孟的样子,给自己来了一勺肉汤,外加两块牛肉。
米饭的香气,肉香,加上土豆的绝佳口感,完美搭配。
老朱只这一口,就彻底沉沦了,给他迫不及待往嘴里塞,很快小半碗饭都给吃没了。老朱连忙又给自己加了一勺肉汤,随即道:“先生,你说要是家家户户,都能吃上这个,这算什么?”
还能算什么?
家家都有土豆烧牛肉,那应该去问穗宗玉皇帝啊!
不过张希孟还是很认真告诉朱元璋,“只怕就是洪武盛世,便是汉唐,也不在话下了。”
朱元璋重重点头,而后摸了摸朱雄英的脑袋,“听见没有,这就是你的努力目标啊!”
正在低头猛吃的朱雄英,丝毫不知道多大的一副担子,落到了他的肩上。
小家伙还挺关心马三宝的,就他最老实,也没人照顾,万一饿着了怎么办?
不过事实上朱雄英白操心了,马三宝吃的比谁都多。
他虽然从小就吃牛羊肉,但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菜肴,神明的食物,也不过如此罢了!
朱元璋亲手给他加饭盛菜,还笑容可掬,不停鼓励。
“好小子,能吃能喝,身强体壮,以后必是虎将!”
马三宝怔了下,随后道:“我为虎将,必为大明开疆万里!”
“说得好!”
老朱越发喜悦,多好的孩子啊!
值得栽培!
奖励土豆丝一筷子!
大家伙都美美吃了一顿,连夏知凤都超水平发挥,足足多吃了一倍。
这回好了,没人再怀疑土豆好不好吃……但接下来的问题又来了,也不能光是他们吃啊!马皇后还没尝到呢,还有太子朱标,对了,江楠也没有,张家老三和老四,也能吃东西了,都该有一份儿。
还有那些皇子公主,孙炎这帮朝廷重臣,徐达这些勋贵武臣……似乎都应该有一份。
对了,张承天还打算天天吃,到底能不能答应啊?
大家伙虎视眈眈,垂涎三尺。
奈何朱雄英哭了,就收获这么点,给这个,给那个……还怎么留种啊!
除了马皇后,还有江楠,其他人都不行,包括朱标,想吃等明年吧!
皇孙急眼了,朱元璋也没有办法,只能答应。
可问题是吃货的心,那是拦不住的。
张相亲自下厨,陛下亲手种的,吃过的都赞不绝口,这是什么龙肝凤髓啊?
从天子这边拿不到,我们还不能想别的办法吗?
“走,咱们出海,抢土豆去!”
谁能想到,区区土豆,竟然成了出海的理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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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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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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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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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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