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第八百四十四章 皇孙伴读
  土豆的出现,让人大吃一惊,而这个马三宝则是更让张希孟惊讶。

  朱英这小子搞什么鬼?

  怎么突然就弄出了土豆,难道他的船队去了美洲?

  张希孟决定仔细询问一番,事情的突破口就在这个小小的马三宝身上。

  马三宝的祖上是色目人,他们是随着蒙古大军到达云南的。情况有点类似察罕帖木儿家里。只不过马三宝的父祖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们都曾经跋涉千里,回到故乡圣地朝拜。

  由于顺利完成了壮举,返回家乡,很受云南百姓的敬重。

  朱英进入云南之后,也听说了马家的情况。

  因为按照道理,马家算是色目人豪强,是需要严厉处理的。比如历史上的三宝太监,就是如此,他们家被俘虏,小小年纪的三宝太监就遭到了宫刑,送到了应天为奴,后来分给了燕王朱棣,这才有了接下来的传奇。

  这么干也符合明初的历史,朱元璋是非常厌恶宦官干政的,因此他选择一些色目人宦官,这些人不懂文字,不同语言,非常适合洒扫劳作,不用担心他们扰乱宫廷。

  朱英作为老朱的干儿子,孝敬老爹,弄一些小太监送给朱元璋,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由于和张希孟混在一起,让朱英下手处置小孩子,实在是太为难了。

  而且就连老朱都在调整策略,皇宫的太监已经越来越少,能用女官的地方用女官,白天的一些重体力活儿,交给侍卫。

  此时整個应天皇宫,太监数量还不到五百,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是大元皇宫的旧人。

  虽说宦官一时还不可能消失,但是也形不成多大的势力。xǐυmь.℃òm

  再说回马家,朱英了解了他们家的经历之后,就跟马三宝的父兄谈。

  按照常理,你们给蒙古人当部下,很多百姓是希望没收家产,甚至是发配千里的。但是考虑到你们没做太多的恶事,名声不坏,且有一定的才能。

  可以给你们一条活路。

  说白了就是充当向导,协助大明向外开拓,寻找道路。

  话说起来,这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事情了。

  朱英为了经略南方,也着实费了不少力气。

  他安排人,随着马家父辈,走丝绸之路,到达了波斯,大食,足足转了一大圈。然后又借助海商的船只,到达了泉州港,算是回到了大明。

  有了这一次陆上经历之后,朱英又安排人走海路,这一次不光是马家,他还邀请了方家帮忙,凑了十艘船只,从大明出发,向西航行……这一次他们可是走了不少地方,南洋,天竺,波斯,一直到了红海。

  连续的探索,让朱英大为振奋。

  而且他们的航海发现,也给夏知凤的地圆学说提供了有力支撑。

  就在夏知凤彻底提出地圆学说之前,朱英资助的船队就已经出发,进行了环球航行……这一次他们沿着非洲海岸南下,穿过印度洋,驶入大西洋,随后又进入太平洋。

  前后历时三年,总算回到了大明。

  十三艘船只出海,回来的只有八艘。

  足有一百多人,葬身他乡,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但即便如此,朱英也觉得是赚大了。

  事实上过去几年,朱英,方家,甚至是花云,他们都在资助探索……张庶宁他们编写海国图志,也借助了不少资料。

  虽然有些东西错得离谱儿,但问题是离谱也要先有谱,不然凭空设想,提到海外,要么是三仙山,上面长着长生草,要么就是九州之外大九州……完全是凭空臆想,更加要不得。

  总而言之立国十多年,张希孟喊了多外发展开拓也有十来年了,身为他的最好兄弟,朱英岂能不为了大哥的主张卖力气!

  毫不夸张讲,朱英几乎把这事当成他的使命来做了。

  大哥是当世圣贤,他说出的东西,绝不可能有错。

  就让我这个小弟,替他证明!

  也正是这一股劲儿,支撑着朱英开拓了眼界,摸清楚了吕宋的情况,这才有了种甘蔗的动议。

  总体而言,对外的探索,成果斐然。

  至少大明百姓的知识极大丰富,对海外的情况有了新的认识,还顺带弄回了好些新奇的东西。

  但是同样的,付出的代价也是显而易见的。

  且不说花了多少钱,损失了多少艘船……光是人员损失,就相当巨大。

  比如说马三宝的父亲和大哥,他们是在一年之前出海的。这一次他们想弄点稀罕物回来,就是土豆!

  前面航行,他们发现了这个东西,甚至还吃过。

  他们认定了这东西会改变大明。

  但是很可惜,当地土人把土豆看成了命根子,严防死守,根本不许你带出去。

  生的土豆拿不走,秧苗也不行,谁敢动,就跟你玩命。

  马氏父子也真是玩了命,他们安排了一百二十人,全都配备铠甲利刃,在美洲登陆之后,先是装作贸易,随后果断出手,抢走了几袋子土豆,准备带回大明。

  可是他们没有料到,当地土人疯狂攻击,从四面八方杀来。

  经过了近一天的搏杀,有四十多位勇士,战死当地。

  马三宝的大哥被人俘虏,砍断了手脚,悬挂在树枝上,流尽鲜血而死。

  马老爹也受了伤,他们登船逃命,总算跑了出来。

  但是由于船上缺药,马老爹伤势恶化,在半路也死了。

  带回来的,只有一个装着骨灰的白瓷坛。

  了解了经过之后,张希孟也明白了,为什么朱英让小小的马三宝带着土豆进京。

  “你的父兄都是英雄啊!”

  张希孟伸手揽住了马三宝的肩头,轻声道:“小家伙,你有什么打算没有?以后想干什么?”

  “想出海!”马三宝断然说道。

  张希孟一愣,“你爹,还有你大哥……你小子还敢吗?”

  “敢!我要给他们报仇!”小家伙咬牙切齿,眼睛中冒着火焰。

  张希孟一看,果然有几分头角峥嵘,不管如何,就当这小子是未来的三宝太监了……哦,对了,这一辈子小家伙不用挨刀子了。

  “你想出海,想要报仇,可不是小事情,你要读书练武,要有一身通天彻地的本事才行……怎么样,要不要让我给你安排几个人教你?”

  马三宝翻了翻小眼睛,突然道:“我会武术!”

  “哦?真的会吗?”

  “嗯!”小家伙像四周看了看,一指墙上的剑,“我会耍那个!”

  张希孟欣然把剑摘下来,领着马三宝到了后面的空地,然后将剑递给了他。

  小家伙接过宝剑,不慌不忙,先跟张希孟施礼,随即当真舞动起来。

  别看孩子小,一招一式,颇有章法,而且干净利落,一看就是军中的路数,张希孟顿时心里有数了,这必是朱英的手笔。

  这小子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这番安排,也看出他的用心。

  或者干脆点说,马三宝的父兄帮着大明朝,弄到了土豆,仅凭这个功劳,赏个爵位也不为过。

  “练的不错。”

  张希孟笑着勉励道:“小家伙,我领着你去一个地方,帮你找个师父,顺带着给你安排个同学。”

  马三宝愉快答应,他在张府住了两天,张希孟抽出点空,带着他去了城外庄园。

  这俩人刚到门口,就发现一个小小的家伙,正坐在石头上,大口大口啃着馒头,在手边还抓着一根大葱。

  这个狂野的吃法,和他身上的丝绸棉袄,十分不配,但又莫名和谐。

  小家伙正是皇孙朱雄英。

  显然,他这样子,是有点不符合皇孙身份的,但是对不起,小家伙已经快一年都没病过了,就连朱标都没脾气了。

  或许他们朱家人就是这样,应该放养,越是精细,就越容易出问题。

  毕竟老朱那么折腾,都身体倍棒儿,由此可见啊,对这小子,就该这么办。

  朱雄英看到了张希孟来了,连忙站起来,小跑着迎上来。

  “太师爷爷。”

  张希孟一笑,“怎么样,老实写作业没有?你师父给你留的作业怎么样了?”

  朱雄英笑道:“师父说了,小孩子八岁之前是不留作业的,师父人真好!”

  张希孟怔了怔,随即无奈笑道:“回头我会吩咐她的,不是每个孩子都是天才儿童……所以,你小家伙很快就有作业写了!”

  朱雄英瞬间脸垮下来,“太师爷爷,你不能欺负小孩子!”

  张希孟一笑,“我可从来不欺负人,我都是等价交换的……给你留作业不假,但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小伙伴。”

  说着,张希孟把马三宝拉了过来。

  俩孩子一见面,差别就出来了。

  马三宝比朱雄英大了几岁,但是他的身板块头,可不是几岁的样子……马三宝五官硬朗,鼻子高挺,颧骨突出,身形魁梧,简直能装下好几个朱雄英。

  不过朱雄英倒也不怕,反而好奇道:“你会种地吗?”

  马三宝愣了一下,随后道:“我可以学!”

  “那我教你怎么样?你看看,我这里种了好多蔬菜水果,那边还有稻谷……皇爷爷在弄一个酒坊,他说不能白瞎了葡萄,明年就能酿酒喝了。”

  朱雄英还有点社牛,他拉着硕大的马三宝,在院子里绕了一圈,着实狠狠嘚瑟了一把。

  这时候老朱也出来了,看到了马三宝,眼前一亮。

  “这小子不错,以后必是个壮士!”

  张希孟笑道:“既然主公看上了,那不如就收下来,给皇孙殿下当个伴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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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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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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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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