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第六百四十五章 皇子壮矣
  春风化雨,江天深处,云雾翻腾,顷刻之间,细雨弥漫,如雾如烟。放眼望去,江南大地,在雨水的滋润之下,新绿滋生,虫鸣蛙叫,万物盎然。

  这是一个很难得的好时候,应天武学,正在进行着最后的结业考试……少年们策马奔腾,如同一群欢龙。

  朱棣手握长弓,一箭射出,如流星般,正中靶心。

  随后又接着两箭,皆是如此。

  哪怕最苛刻的平安,也不得不拍起了巴掌。

  这位燕王殿下,虽然年纪最小,可表现最好,完全达到了毕业的要求,不得不给他发一张毕业证。

  “恭喜朱棣同学,你可以毕业了。”

  朱棣一脸得意的笑,从平安手里接过毕业证,忍不住狠狠挥动拳头。

  枯燥乏味的武学时光,总算结束了。

  本王终于能够一展拳脚了。

  朱棣兴奋地骑上他的战马,直奔张先生的府邸,他来找张庶宁,可惜的是,朱棣转了一圈,竟然没有发现张庶宁的踪影,这小家伙去哪了?

  我还要喊他去北平玩呢!

  “燕王殿下,你还是别费心思了,我送庶宁去济民小学读书了。”张希孟笑呵呵道。

  朱棣一愣,强烈的失落感,涌上心头。

  他在武学很用功读书,过去的几年里,他练习武艺,学习兵法,丝毫不敢怠慢。在毕业考核之中,他在全部七项上面,取得了五项第一,力压二哥三哥,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朱棣憋着一股劲儿,他记得父皇曾经说过,朱家皇子,十岁以上,就要去就藩,了解民间疾苦,戍守一方,护卫大明。

  尽管他还差几个月才十岁,但朱棣也很拼命,努力提前通过考试,他迫不及待想要北上,要去北平。

  到了那里,他就能自己说了算,有庞大的王府,下面有无数的人,听从他的号令。对外用兵,想打谁就打谁。

  还可以抢夺许多财富,把金银钱帛堆在一起,弄得和金山似的。

  朱棣不止一次,和小伙伴说过,他很希望张庶宁也跟他一起去北平,他可以很放心把燕王府的权柄交给他。

  但是很可惜,比朱棣小了两岁的张庶宁已经提前离开了应天,前往江西的济民书院。

  他要在在那里求学,然后去当一名普通的老师。

  许多了不起的人物,都是少有大志,几岁的时候,便有凌云之心,囊括宇内的志向……很可惜张庶宁不是那种小孩子,他一直都很坚定,希望当一名老师。

  这小子只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就读完了蒙学课程,周围人都说,张相公子,天纵奇才,是个聪明无比的神童。

  日后必定出将入相,继承张家门风。

  甚至朱元璋几次想让张庶宁进入武学,同皇子们在一起上学,追随着皇子的步伐,接受最好的培养。

  但这些人都猜错了,张家什么门风?

  张家的门风就是教书育人,师表天下啊!

  如果没有意外,张庶宁会花七年时间,完成济民小学和济民中学的课程。然后再进入济民学堂师范学院,毕业之后,就会进入一所学校,做一名普通的教师。

  非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他有个当右相的爹,有个官居尚书高位的母亲,有一群皇子贵胄的伙伴。

  但也仅此而已了,毕竟这些人都没法帮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他还需要自己努力才行。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去北平?”朱棣固执问道:“张先生,庶宁是你的长子,你怎么能让他当个普通的老师?”

  张希孟淡淡一笑,“燕王殿下,你为什么会觉得当个老师很普通?你又怎么会认为,给你当手下,会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

  朱棣一时无言以对,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张希孟笑道:“燕王殿下,天下的职业有很多,做一个老师,也可以培育英才无数,影响千千万万的人。同样的,身为藩王,坐拥大权,也可能走错路,甚至祸国殃民。”

  “不会的!”

  朱棣突然大吼道:“不会!我会当好藩王,我在北平,能扫平边患,永镇一方太平。会让治下百姓过得比应天还好!”

  张希孟笑道:“那好,我拭目以待!还请燕王殿下加油。”

  朱棣眼珠转了转,突然道:“张先生,如果我做到了,你能不能答应,让张庶宁去北平?”

  “不能!”张希孟回答很干脆,“他去济民小学读书,以后想成为老师,是他自己的选择。如果你有本事让他改变想法,决定去北平,我也不会干涉。但是还请燕王殿下注意,你要是敢耍手段,我可不是摆设!”

  朱棣瞪着张希孟,眼珠转了转,最终咬了咬牙,我虽然毕业了,但还不够壮,你等着,早晚有一天,我会一言九鼎,说到做到!

  到时候我们小伙伴全都在北平,一起开心快乐,让你们这些老家伙哭去吧!

  没错,在朱棣的眼睛里,张希孟已经成了老家伙。

  老吗?

  放屁,谁家刚过而立之年就算老了?

  你爹朱元璋都四十多了,他才是老家伙,离着老白毛也不远了。

  当然了,朱元璋并不这么看自己,他觉得自己最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精力体力,都处在巅峰期。

  不信看看宫里,每隔几个月,就有皇子公主诞生,现在他的儿子已经超过十个,相比之下,张希孟依旧只有区区两个儿子而已。

  另一方面,朱元璋即将迎来当皇帝的第十个年头。

  洪武十年!

  也是大明立国的第十年。

  虽然吴国建立要早两年,收复大都,要晚两年……但是立国十年,依旧是个非常重要的时期。

  抚今追昔……朱元璋在盘算着自己的成就。

  首先,他从一个要饭的乞丐登上了九五至尊的宝座。

  实现了从骡马到罗马的跨越。

  其次呢,他这个皇帝干得貌似还不错,至少可以说是可圈可点。

  收复了四百多年,未曾光复的燕云之地。

  又派遣大将,向西打通河西走廊,兵锋直指汉唐的西域故地。

  在南线,朱元璋扫平了福建,岭南,朱英也顺利进军云南,迫使把匝剌瓦尔密投降。

  纵观整个中原大地,还存在的只有巴蜀的大夏。

  这倒不是朱元璋拿不下巴蜀之地,区区山河险阻,永远挡不住天下归一的步伐,朱元璋之所以引而不发,就是希望减小阻力,用最小的代价,结束乱世。

  说来惭愧,哪怕到了现在,依旧有很多地方,没有恢复户口。

  其中河南之地,只有红巾起义前的三成,山东好一点,也只有五成,北平,关中,普遍在三四成,个别地方还要更低。

  朱英恢复了云南之后,最迫切的就是从内地移民,填充人口,稳固边防。

  另外从江西移民,填充湖广,也刚刚落下帷幕,总计移民一百三十多万,使得湖广的人口达到了起义前的六成。

  这就是目前大明的国内状况。

  与之相比,对外开拓上面,成果也算不得多大,只有一个区区琉球,纳入了华夏体系。

  不过值得兴奋的是,自从今年开始,琉球居然赚钱了!Χiυmъ.cοΜ

  天可怜见啊,对外用兵,居然能带来收入,简直要颠覆朝臣的认知了,蛮荒弹丸之地,居然能赚钱?

  花云这家伙到底是何等敲骨吸髓,搜刮地皮啊!

  只怕琉球都被他刮得赤地千里了吧!

  对此张希孟是嗤之以鼻的,你们别胡说好不好,琉球南北也就二百多里,哪来的赤地千里?

  咱说话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张啊!

  花云是洪武七年被任命为总督,洪武八年初,到达了忠诚的琉球。

  说实话,大家伙都觉得花云去了琉球,理当造福一方,做点好事。

  听说琉球那么大的地方,还分成三个国家,中山国,南山国,北山国……其中中山国势力最强大,也是最积极归附大明的。

  按照常理,扶持中山国,一统琉球,然后永远做大明的忠臣也就是了。

  可花云到来之后,立刻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什么烂主意啊!

  要真是按照国内那帮人的想法来做,琉球一统,还要我这个总督干什么?

  这怎么行!

  因此花云立刻招来了三王,跟他们明确讲,大明总督,只是过来传播华夏文明,顺便做点通商贸易。

  可没有心思干涉你们的事情,只要不打仗就好,即便打仗,也别波及到大明。

  当然了,不管是谁,只要能在贸易上,给大明更多的便利,都能得到大明的赏识。

  赏识?

  懂吧,就是那种兵器铠甲,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不光如此,花云还干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招降纳叛,元末战乱,有许多人亡命海上,甚至还有人勾结倭寇,抢掠沿海。

  过去朱元璋派遣方国珍等人,严厉打击。

  可花云觉得不应该这样做,要打开思路。

  你看这个倭寇啊,他重点在寇,既然是寇,抢谁不是抢啊!

  只要能听我的,去抢掠倭国,有了什么收入,分我一半,我就帮你们兜着。

  然后花云就获得了源源不断的收入。

  朱元璋自然而然,也就得到了分红。

  足足十万贯!

  这个花云,还真是个人才。堪称总督的表率,以后要是都能学他,咱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这笔钱给老二、老三、老四分了,他们也壮了,该领兵历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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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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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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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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