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持续的警戒下,义行找到了可疑的目标。
远处绿油油的草丛里,有些部分的颜色不对劲。
虽然那也是绿的,然而……那根本不是草,而是浑身绿色的兽人!
义行注意到这一情况后,便低声警告了商人们,让他们注意。
这三人吓了一跳,顿时紧张得脸色都变了。
义行见状,便提醒他们尽量保持自然。否则被强盗识破的话,或许会很麻烦。
他们听闻此言,不住的点头,都尽力试图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正常一些。
尽管在义行眼里,这些家伙还是充满了可疑气息……
然而,在这些脑子本来就不是很灵光的兽人看来,却没有什么破绽。
他们手持武器,如同义行预想的一般跳了出来,态度粗暴的要求众人叫出所有值钱的东西,留下货物。
而义行当然不会就范。
他当即拔出木刀,大叫着让商人们躲起来,随后便冲了上去,砍向一名兽人。
不到半分钟,七个抢劫的兽人便都被义行用木刀斩杀。
他甩掉刀上的鲜血,用纸巾仔细的擦拭一番,随后才将其插回腰间,看着染上几滴鲜血的衣服,叹了口气。
只要杀敌,就难免沾上血渍。
要是有能快速清洁掉血污的道具就好了。
但他身上偏偏没有。看来到能换衣服的时候为止,只能忍耐一下了。
义行:“好了,各位。解决了……战利品都归我没关系吧?”
商人A:“呃,当、当然!请便!”
商人B:“难以置信!小姐你用的木刀不是没开刃吗……?怎么做到把兽人的脑袋都砍下来的?”
义行:“只要力气够大,开不开刃都是一样的。”
商人C:“但你这力气也大过头了吧……”
商人B:“啊,说到力气大过头,上周在街上也有看到一个戴围巾的女孩子,力气恐怖得不得了呢……哎呀,那天可真是热得不得了!看着她的样子,我都要变热了呢。”
义行听闻此言,翻找兽人尸体的双手突然停了下来。Χiυmъ.cοΜ
他愣了片刻,随即便意识到这听上去和朝仓很像。便连忙追问起详情。
义行:“请说得再详细一点!那可能是我的同伴!”
商人B:“咦?啊,行倒是行……但具体是要说什么?”
义行:“比如她头发是长是短?发色如何?”
商人B:“白色长发吧?好像是……”
商人A:“没记错啦!我当时也在的!”
义行:“呃……长发吗?”
这让他一时间有些疑惑。
但很快便恢复了淡定。
因为,义行意识到,长发也没什么不对劲的。
朝仓可能单纯的觉得理发很贵,所以就开始留长发了。
只要是白毛,还在这个季节戴围巾,那多半就是朝仓了。
即便她说那围巾是纱制的,一点都不热,但常人看到后第一反应还是会觉得闷热才对。
接下来,义行询问了这个女生是在哪被看见的。
得到的结论是海鸥港。
是一个海边的大城市。商贸活动十分发达。
义行试图打听下有没有和这个女生有关的更多信息。
比如,她瞳孔的颜色是不是黄绿色,腰后有没有短刀。
但是,他们都因为没有仔细观察,答不上来。
于是,义行只得改问他们朝仓到底干什么了。
究竟在街上做了什么事,才让人觉得她力大无穷?
结果,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商人B:“她参加了一家快餐店举办的挑战。”
商人C:“对对。店家说是为了庆祝开店十周年,所以推出各种挑战项目。其中一项就是背着生猪跑马拉松。第一的人可以得到大额奖金呢。不过全程不准使用法术。”
商人:“而且背的猪越重追加奖金越多。她选的那头嘛……至少有三百斤吧!”
义行:“???”
义行:“等等,我没听清——你是说生猪?一整头的那种?”
商人C:“对啊。因为他家的快餐就是以猪肉为主的嘛。”
不是吧!
这么沙雕的挑战都有人参加的?
但考虑到是朝仓,也算正常。
朝仓到过我们要去的那个城市吗……这是好事啊!
或许还不止是她,很多同伴可能都去过那儿!
毕竟海鸥港可是个贸易活动发达的大城市啊!有同伴直接在这里留下来等着被找到也是非常正常的!
义行很想知道朝仓到底得没得第一。
然而很遗憾,没有人知道。
这两个在场的商人只是稍微看了一下,为朝仓那背着猪狂奔的娇小身姿所震撼罢了。
他们在回忆了一番后,都无比感慨,觉得那实在是个不得了的女孩子。
因为一般人背起那么重的猪,是一步都走不了的。
可那个系着围巾的女生,居然还能奋勇前进。
聊着聊着,商人A突然插话了。
他说,他两三个星期也在海鸥港见到这个女生了,和他们形容得很像。
当时她在海边当纤夫,一个人就能拉要十二个纤夫一起用力的大船。
什么?
两三个星期前就在海鸥港见到围巾忍者了?而那两个人上周也在同一座城市见到了她?
这是否说明,朝仓还停留在海鸥港的可能性很高?!
义行顿时兴奋了起来。
随后又觉得十分心疼。
朝仓果然是个到哪都饿不着的孩子。
什么粗活累活都能干,也愿意干。
不过……
居然去当纤夫吗?
那可是要把纤绳搭在背上,在海滩拉船的啊。
这种重活虽然不见得比忍者修行还累,但实在太辛苦了些……
算了,还是往好处想吧。
或许朝仓就是为了磨炼自己,才去做这种活的呢?
毕竟那可是个能把什么事都当成修行一环的人啊!
义行很想知道朝仓既然一个人把十二个人的活都干了,那是不是要拿十二份工资。
但他觉得,大概率不是这样。
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说,最多加一点钱。或者早下班。
无论如何,义行都很期望在海鸥港可以至少找到朝仓和雪风丸。
此外,当然还希望能再找到些其他队友的线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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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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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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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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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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