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村子小而偏僻,前去最近的城镇,也要坐一天的驴车。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村子里的人们世世代代靠着出海打渔为生,吃的是海里打回来的鱼虾蟹蚌,穿着的是用买了水产后换回的银钱买的衣服。
但在大约五十年前,一日,村子里路过了一位行商的富人。富人老爷在村子里借住了两日,休整商队,无意中发现渔村靠着的这片海域,是一片天然的珍珠养殖场,海底生长着无数的珍珠贝,蕴养出的珍珠粒粒光彩耀人,温润细腻,饱满圆润。
于是从那时起,渔村的人们不在勤恳地出海打渔,而是做起了另外的生计。
家家户户的女儿们自小便要苦练屏息潜水,等到十多岁了,就会成为采珠女,带上开贝的工具潜进海底,每日为家里带回美丽的珍珠,送到附近的城镇里卖出去以供给家用。
据说是因为女子比男子更加耐寒,因此泅水采珠的工作,几乎都是由女子来做的。她们同家人一起乘船出海,在蚌贝密居的海域停下,然后在腰上系上绳子,带着采珠的工具潜到海底。
当她们采到了珍珠,或是难以继续屏气,她们就会拉动腰上系着的绳子。留在船上拿着绳子的另一端的人就会拉起绳子,将她们从海底拖上去。
这是很危险的采珠方法,采珠人的性命几乎是交由了绳子另一端的人。因此她们几乎都是与父母兄弟、或是自己的丈夫一同作业。
还只有十七岁的珠女也是如此。
那一天,她像是往常一样,将绳子的另一端交给了她新婚的小丈夫,便放心地下水采珠去了。
珠女是村子里采珠技艺最好的女孩,同龄人里再没有其他人能够胜过她,也因此,她的娘家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之一。
她勤劳能干,又会赚钱,虽说相貌不过是普普通通,但在到了年纪之后,也多得是求娶的人家,但在那么多儿郎里,她偏偏挑中了村尾那无父无母的穷小子。
穷小子家里没有多少积蓄,但为人算是勤勉聪明,因此珠女的父母拗不过自己的女儿,最终还是同意了这门亲事。
珠女欢欢喜喜地嫁给了自己喜欢的男人,不过是一年,家里便靠着她采珠的技艺和穷小子做小生意的本事,有了不少的积蓄。
一贫如洗的小家日渐富裕起来。虽然父母不知为何搬去了镇上、不怎么和她联系了,但珠女依然很是高兴,她幻想着自己和小丈夫的未来会越过越好、幻想着她日后可能会有的孩子,愈发努力的下海采珠。
但是所有的一切,都随着那一天被松开的绳子一起,埋进了海里。
那时珠女的手里还拿着她刚刚采到的珍珠,那是一颗很罕见的血珍珠,殷红的色泽即使是在海水里看也是如此的美丽耀人,简直就像是雪白的蚌肉泣出的血珠。
为了采到这颗珍珠,她冒了险,肺里的空气几乎被压榨到无,但她还是坚持把珍珠挖了出来,才拉动了腰间系的绳子。
但她拉了一下,却没有像是往常一样,等到丈夫把她拖上去。
绳子拉了个空,另一端不知何时,早已被上头的丈夫丢进了海里。
她的丈夫背叛了她,带着这一年里她赚来的大把的钱,和村子里最漂亮的那个女人勾搭成奸。他们先是密谋杀死了她的父母,伪造出了她的父母搬去镇上的假象,又借着采珠,想要把她一起害死。
这样,她赚来的钱、她的父母留下的遗产,就尽数任由这对狗男女花天酒地了。
“事实就是这样哟~”
挥动着手里的金扇,有着七彩瞳孔的男子微笑着将事情完完整整地告诉了她。
这个把她从海底救上来的男子就是童磨,已经成为上弦之二的极乐教教主童磨。
“请帮帮我!大人!只要能够报复那两个贱/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求您帮帮我,童磨大人!”
“当然~我可是个大善人,自然是会帮你的。”童磨微笑着对她说道,“这样好了,我把血分给你,之后你想要做什么都随便吧~”
“只不过有一点——”
他的眼底好似藏着菩萨一般慈悲的怜悯,嗓音温柔而冰冷。
“你采回来的血珍珠真好看呢,能把它送给我吗?”
“当然!当然!”珠女匍匐在他的面前,将紧握着的血珍珠双手捧到了他的面前奉上,目光中已经满是痴狂和恨意,“我会给您的!无论是多少的血珍珠!我都会献给您的!童磨大人!”
*******
珠女成功变成了鬼。
虽然说不是擅长战斗的那种类型,但她确实成功报复了她的丈夫,还有那个和她丈夫勾搭在一起的女人。
她用血鬼术,将珍珠种进了女人的血肉里,看着她因为剧痛而挣扎求饶,最终被血珍珠吸干了血肉,变成了一具丑陋的干尸,而用女人血肉蕴养出来的血珍珠,则是被她用绳子串起,挂在了腰间。
不仅是那个女人,她将整座村子都变成了她的养珠场,一些可怜的采珠女加入了万世极乐教,从村子里离去了,无知稚子们也一并被带走,而剩下的那些人,那些靠着女儿、靠着妻子、靠着母亲、靠着姐姐妹妹采珠为生,吸着采珠女们的血活着的人,则通通变成了供给血珍珠的养料。
自然,也包括她的那个“丈夫”。
她向童磨求了恩典,将自己的血稀释后喂给了她的丈夫。她要她的丈夫和她一样,再也见不到太阳,不老不死。只要她还活着一日,那个狗男人就要活着忍受一日被血珍珠吸食血肉的痛苦,就要看着她每隔三个月,就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见另一个男人。她要让她的“丈夫”永远都生不如死。
这样的日子至今已经持续了十年。
珠女的珍珠粉混杂着沙粒,遍布了整座渔村,若是有人想要偷偷逃走,刚出村子不过一里地,就会立刻被身上的珍珠吸干血肉而死,哪怕是为珠女去镇上买东西,想要故意拖延,也会转瞬变成一具干尸。
而正是一具这样突然在街上变成干尸、身上滚落出血珍珠的尸体,引起了鬼杀队巡查队员的注意。
*******
——“哦呀!是破绽!”
太刀斜斜地刺进金色的对扇之间,轻而易举地又在童磨的肩膀上留下了一道几乎要将他的左臂砍下的伤口。
鹤丸国永如同一只白鹤一般轻巧地腾空翻身跃起,踩上了旁侧一户院落的篱笆,又一跃而起,洁白的衣袍翻飞,直直地挥刀朝着童磨的面门砍下。
他的动作太过于游刃有余,散发着寒气的冰晶也无法将他的羽翼冻结哪怕是一瞬,那些伤到了时透无一郎的招式,在鹤丸国永面前却脆弱的仿佛是一碰即碎的水晶灯。
“嗯……你腰上的那些东西,好像有些古怪呢。”童磨展扇阻下鹤丸国永的一劈,翻身退出了数步远,若有所思地看着付丧神腰间嵌着的东西。
他在第二次发动血鬼术攻击鹤丸国永时便注意到了,凌冽的寒冰似乎无法靠近鹤丸国永的周身,大约在离他一步远的地方,好像就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挡下了。
而阻挡住他攻击的防御,就是通过鹤丸国永腰带上嵌着的那几颗金色的球形物体发动的。
鹤丸国永在街道中央持刀站定,脊背笔挺,姿态优雅如竹。他浑不在意地掀开了些衣摆,让童磨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腰带上镶嵌着的东西。
“毕竟这可是主公留给我的特上刀裝,你的攻击,在主公的灵力下,也不过就是簌簌细雪罢了。”
鹤丸国永的脸上带着从容的笑容,雪白的衣摆再度飘然垂下。踏着厚厚的靴底,他朝着童磨的方向俯身疾冲而去,在离童磨不过几步远时,忽的纵身跃起,避开了脚下猛然席卷而上的雪涡,干脆利落地挥刀斩下。
当!
银刃与金扇相撞,嗡鸣颤动,白橡木发色的恶鬼眼眸晶亮,像是流淌着碎裂的彩虹,他的笑容单纯如稚子,口中却隐约露出了尖利的咬齿,像是下一刻就要咬断眼前这只白鹤纤细的脖颈。
鹤丸国永在半空中后倾,被黑底金纹长靴紧紧包裹住的小腿猛地发力,足有几公分厚的靴底狠狠踩在了童磨的胸口,将他踹出了几米远,直接飞进了一户人家院落堆积的杂物里。
两米多高的杂物哐啷倒塌,砸在了童磨的身上,长年累月堆积的沙粒与尘埃四散飞舞。
童磨躺坐在杂物堆之间,唇角带着斑斑血痕,但上弦鬼惊人的修复力只一瞬便已经让他的伤口愈合了。他半垂着脑袋,像是在思考些什么,很快他便抬起了头,两眼发亮地看向了站在街道间的鹤丸国永。
“呀!我想起来了!”他跳起来,毫不在意地拍掉了身上的灰土沙粒,手中的金扇合拢,敲了敲脑袋,“我见过你,在十几年前,那个时候你砍掉了我的一只手,还有我的半个脑袋,然后……”
“——你把一个女人从我这里带走了。”
他微微眯起了眼,嗓音沉了下去,七彩瞳孔中细碎的光亮好像也一并落进了黑黝黝的深渊里。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嘛。”鹤丸国永颇有些吊儿郎当地摊了摊手,语气里依旧带着轻快的笑意,“我的主公吩咐过,没有审神者的命令,作为刀剑的我们不能杀死鬼,只能稍微救救人。”
“否则的话……”他的笑容也沉了下去,嘴角勾起的弧度敛起了些许,“斩杀恶鬼,可是刀剑的本分之一呢。”
——作为刀剑的我们。
——刀剑的本分。
童磨敏锐地捕捉到了鹤丸国永说出的这两句话,眼前的剑士似乎并不单纯只是个猎鬼人,他口中所说的“主公”是谁大概也有待推敲,至少这么多年下来,他可从未听说过产屋敷一族的哪个家主有着制作所谓“刀裝”的能力。
并且——他总觉得,他好像并不仅仅是在十五年前见过鹤丸国永和他手中的刀,在记忆更深处的某个地方,似乎还存在着这把刀曾留下的印记。
童磨自认为自己的记忆是很好的,哪怕是数百年前他仍为人时的事情,他也还记得清清楚楚,包括他的“父母”在他诞生后是多么的喜悦,包括他最初是如何被父母包装成神明、成为极乐教的教主,包括父母最终是怎么起了争执、疯疯癫癫地死掉。
可他却实在是想不到,除了十五年前那一次差点被鹤丸国永砍下脑袋的过去以外,他究竟是何时还与鹤丸国永有过交集。
或者说……
难道,那并不是存在于“他的记忆”中的印记吗?
“算了。”
童磨忽的又笑了起来,后跃一步跳上了房顶。
“既然如此,那还是趁着你的‘小主公’没有改变主意、要你砍下我的脑袋,我还是先逃走好了。反正今天我也只是来取新的血珍珠的,既然珍珠已经拿到了,我也该回去了,要是我死了,那些还苦苦等着我拯救的信徒们可就太可怜了呀~”
“只是可惜,以后恐怕很长的一段日子,都没法拿到这么好的、新的血珍珠了呢。”
冰冷的月光映在他瓷白的脸上,更衬得他的笑容毫无温度。血珍珠串成的坠子挂在他的一柄铁扇上,动作间轻轻碰撞,发出了嗒嗒轻响。
童磨转身跳下了屋顶,消失在了寂静的夜色之中。鹤丸国永不再上前上前追赶,只是动作利落地甩掉了刀上脏黑的血,将刀收回了鞘里。
“白色的衣服染上污迹可是很显眼的,等会儿得让小主公帮我手入一下才行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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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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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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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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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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