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店位于林边镇唯一的十字路口前,算得上是风水宝地,进的货总能被定期前来的商人扫空。可惜老附魔师每天只能产出二十多件附魔品,根本不够那么多店家瓜分。要不是他爹与镇长志趣相投,并长期供奉厚礼,他家恐怕也无法稳定获得每天两块附魔宝石的定额。
将其中水准较高的订个高价,留给堵上身家性命的冒险者们,水准普通的则一起出售给商人,由他们带至卡莫斯公国等地提价出售。
那些缺乏门路,拿不到附魔商品的镇民,只能进行狩猎,或做皮革制品的生意,利润没他们丰厚,优点则是来源不愁。不像他们,即使收购了猎户挖出的宝石,进行后期加工,在附魔宝石面前也价值低廉,只能作为附加商品,让商人一同买走。
约克的父亲站在柜台前,挑选着品相最好的宝石,作为上供与附魔之用。瞥见站在店门口看夕阳的儿子,他粗着嗓子呵斥道:“兔崽子,就知道偷懒!”
“这不是因为货源不足,客人稀少嘛。有人来,我自然就殷勤介绍啦。”约克嬉皮笑脸地道。
老约克忍着没骂他游手好闲,反而招了招手,将儿子唤到身边,悄声道:“老子狠了狠心,奉上了一整个月的收入,镇长那儿终于松口了。老附魔师的作品太紧俏,不可能再多分给我们了,但镇长儿子有魔力感应,学了七八年的附魔,总算是小有所成了。之后的实验性附魔,宝石都由我们铺子提供,成品扣除成本,在我们这儿寄售,也能赚他一笔。”
“就算是初阶的附魔宝石,镶在皮甲上应该也很好卖,这个货源来得也太及时了!”约克计算了一下毛利润,兴奋地一锤掌心。
“当然。你爹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镇长一家独霸了老家伙那么多年,终于舍得吐出块肉了!我等他那宝贝儿子学成才,等得头发都白了,才抓住这个机会……”老约克正自得着,突然见到店铺门前出现的身影,立刻肘击儿子,让他去接待。
“哟,客人下午好啊,想买什么宝石吗?只要出得起价,我们这儿还可以预定附魔宝石。”小约克热情地迎了上去,这才发现来者极为眼生,是一个黑发微卷的青年,都没拿正眼看他,态度很是傲慢。
小约克心头一喜,傲慢之人总是有资本的,只要花得起钱,就是贵客。他搓着手,正想介绍点昂贵的附魔样式,便被青年举臂推开,生硬地吐出一句:“别挡路。”
只是小臂平平地一挥,小约克却被推得连退数步,靠在了墙上,对方的力量大得超乎常人,这令他收起浮动的心,谨慎地打量起了来客。
黑发青年穿着皮甲,身姿挺拔,动作干净利落,很有武者风范。那件皮甲质地普通,与林边镇猎户所穿的款式相仿,但亮金色的虎纹附魔散发着微光,点亮了昏暗的内室,令他看直了眼,不由得对比起了老魔法师的风纹附魔——
青年的胸膛上,偌大的虎首忽明忽暗,随着光线有规律地收缩与扩张,在视觉上产生不断跃进、放大的效果。正对它之人,会生出一种被光系魔兽咆哮着扑上的错觉。这种级别的附魔,应该抵得上老附魔师最拿手的旋风防御了吧?
作为感应不到魔力的普通人,约克父子凭经验也猜不出对方的来路,只能确认其不好惹——与他们战战兢兢的态度类似的,则是心中如揣了十只猫般惴惴不安的青年。
来者正是蒂莫西,他的脸上看似平静冷漠,内在的灵魂则如一只瞪大了眼的猫儿,警惕又好奇。他难得深入人类城镇,却一点都不能露怯,不然会破坏凯文的计划,于是便有些紧张。
他不着痕迹地深呼吸,舒缓身心之余,也想起了凯文的提点——
“进了小镇后,为了扮演好你的角色,动作要干净利落。”
“少说少错,惜字如金。”
“镇中的特产,在你看来都像被蛀虫啃得千疮百孔的苹果。”
“无论镇民们怎么打听,你都做出高冷无视的态度。”
“傲慢最容易展现,只要用鼻孔看人就行了。”
约克看着青年的目光扫过货柜,一脸嫌弃,心头便是一跳。他殷勤地上前,对方却高傲地扬起下颌,好似他们欠钱不还似的。
蒂莫西绷着表情,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袋,甩在了木柜上,言简意赅的哑声问道:“收不收?”
听到矿物的碰撞声,老约克眼皮一跳,小心翼翼地从布袋中倒出货品——三块附魔水晶滚落在他的眼前。晶莹剔透的纯净感中,蕴藏着微缩版的光明法阵,将昏暗的内室映照得熠熠生辉。琇書蛧
父子二人对视一眼,神情皆是不可思议——好家伙,一出手就是三块附魔水晶,究竟是什么来头?
老约克递了个眼色,小约克立刻端茶递水地,将贵客请到一旁稍歇,顺便旁敲侧击地,试图探听对方的身份。特意去卡莫斯公国学过珠宝鉴定的老约克,则拿出玻璃工坊为皇家珠宝协会定制的放大镜,细细地摩挲品鉴了起来。
“红茶与曲奇,这是帝国近年来流行的下午茶,您尝尝地不地道?”
蒂莫西看着小约克端上的一碟曲奇,暗自咽了口唾沫,做出不屑一顾的姿态,并不断地向自己强调——我要经受住考验,不能破坏凯文的计划!我要与凯文一样救人于水火之中,各种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一碟小饼干算、算什么!
于是在小约克的眼中,贵客的脸色更臭了,显然是看不上他们的茶点。听到帝都的名头也不眨眼,令他立刻下了判断——要么是北境权贵,日常奢侈惯了;要么是南境之人,瞧不起帝国的统治。
蒂莫西面无表情地与曲奇的香味作斗争,看向小约克时,活像对方欠了自己一整头烤羊那般,神情煞人。
小约克冷汗涔涔,看着老爹还在捣鼓着三块水晶,不由得陪了个笑脸。此时,老约克已经确认了水晶的质地上等,内部封印的光明法阵流光溢彩,可见能量充盈。
他将水晶拿到窗边,外部的阳光果然在魔力感应中与法阵交汇,聚成敞亮的一束光,将他整个人都笼罩了进去……
退出光柱时,老约克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舒服得就像补了个觉、泡了个澡,整个人精力充沛。
“好东西呀。”他面色红润的叹道,“武者可以用它恢复体能,信徒则可以将其供奉在窗前,天天接受圣光的洗礼,比赶去南境教堂方便多了!”
“有这么神?”小约克刚说完,就被黑发青年握住手腕,手背上瞬间多出了一道浅浅的划伤。
不等他叫唤,蒂莫西便拽着他的手,按到了附魔水晶上。满溢的光明能量包裹住了小伙子的整只手,散发着莹莹辉光,那道流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地愈合了……
“还有加速伤势恢复的功能,好好好!镶在护腕、胸甲上,那些近战的蛮子一定喜欢!”老约克一副捡到宝的样子,乐得合不拢嘴。
事实上,凯文的附魔水准与老魔法师差远了,最明显的差异就在于注入的能量后继无力,过两三天就会消散,恐怕等不到店主将其售出。习惯了附魔品能量生生不息的镇民们,意识不到其中的区别,自然会高估其水准。
虽然有拿次品骗钱的嫌疑,但凯文也没准备收这笔脏钱。他会物尽其用,从这些吸血鬼们的手中,夺走他们的经济命脉,令老魔法师重获自由!
多年来,父子俩的珠宝店靠着老附魔师的日夜劳作,赚了不少钱,区区进货的费用不在话下。由于附魔品常年稀缺,老约克痛快地给出了10枚金币的价格,收下了这三块光明水晶。
见售价在凯文预测的合理区间内,蒂莫西也没讲价,拿起钱袋,转身就走。经过桌边时,他自由发挥,拿起一块曲奇啃了一口,随后违心地给出了“难吃”的评价——为了扮演的角色更可信,对于镇中的一切,只要嫌弃就对了!
约克父子面面相觑,青年既不抬价,也不给个好脸色,这般忽视与轻慢的态度,令他们又高看了三分。
见其走远了,老约克才推了儿子一把,示意他偷偷跟上去,打探一下对方的来意。
黑龙的盲感之能,将镇内的房屋布局与人流密度呈现在蒂莫西的脑中,他清晰地感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却未刻意将人甩开,因为按照凯文的计划,他要的就是光明正大。
片刻后,迈开长腿的蒂莫西来到了一家皮靴店,将钱袋往柜台上一丢,冷冷地道:“要最贵的。”——刚才经过了一间烤曲奇的小铺子,他强忍着冲动没有购买,心情糟透了。
见他一副黑面煞神的模样,店主也是陪着小心,介绍道:“最贵的自然是附魔皮靴了。我们的风系附魔法阵仅剩下两组了,但靴子的大小与款式可以随意挑选。只要有合您心意的,我们立刻就能为您附魔,您看先从哪双试穿起?”
直到此刻,蒂莫西才柔和了绷着的表情,从怀中取出一段绳子,用它的长度,比划着挑选合适的皮靴。
见他这般举动,店主立刻会意:“您是买来送人的吧?”
蒂莫西敷衍地应了一声,随后用近似虔诚的态度,在相中合眼的款式后,亲手确认每一双的质感,最后再体验合脚与否——他的脚比凯文大一点点,出发前他特意脱鞋比划过了。
蒂米那极为认真的选购态度,令店主下了判断:一定是为重要之人挑选皮靴的。虽然神情很温柔,但挑选的是男士皮靴,可以排除心上人了。剩下的可能性中,不是孝敬长辈,就是供奉权贵。
当蒂莫西终于挑中一款柔软舒适的皮靴后,店主将其交给匠人,把重金收购的风系法阵附于其上。
“您确认要附魔‘风之迅捷’,而非轻盈效果吗?”
“嗯,快点,神……大人等着穿呢,你们尽快!”
店主装作没听到贵客的失言,连连颔首,心头则敲起了鼓——神什么?等着穿,人在镇内还是镇外?派来的是随从吗?
看了一眼青年皮甲上的光明虎,店主心头一震——神与光明,难道是教廷之人亲临?区区侍从便英武健硕,侍奉的又会是怎样之人?神父、神官?
“有了零星的线索,人的想象力便能补完一切,比强行灌输的信息更为可信。”
凯文的话语在脑中回响,蒂莫西看着店主若有所悟的神情,用指关节敲击起了柜面。他沉着脸,一言不发,却极具压迫感。
年过半百的店主瞬间意识到自己窥破对方的身份,恐有性命之虞,必须谨慎应对。面对青年的震慑,他放低姿态,取出一对做工精美的皮革护腕、一双皮手套与一条皮制腰带,作为这次交易的赠品。
蒂莫西嫌弃地看了一眼,板着脸收下了。
笑纳了礼物,就意味着不再多做计较,店主这才松了口气。当皮靴附魔完成后,他忙不迭将其交予贵客手中。
驼色的皮靴朴素又耐脏,摸起来极为柔软。蒂莫西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在鞋面上发现了莹绿色的图案,当它们拼接后,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阵,掀起一阵风,吹开了他的刘海,令人型黑龙眯起了眼。
“穿上这双附魔靴,只要并拢双脚,将两侧的法阵完美拼接,就能触发风系魔法,令使用者瞬间提速,完成爆发性的冲刺。无论是战前的冲锋还是战略性撤退,都能令敌人猝不及防,十分好用!您别看这双皮靴在我们这儿卖10个金币,若是在卡莫斯公国,价格起码翻上一番!”
对于自己亲手为凯文挑选的附魔靴,蒂莫西也十分喜欢。为了伪装身份,他努力地绷着表情,面上依然淡淡地,看不出喜怒。
在他离开后,店主依然回味着那高深莫测的感觉,小约克则蹑手蹑脚地溜入店中,打听起了方才的情况。
二人交流起了黑发青年在自家店中的一言一行,以此推断他的身份——
“我们店里的蛋奶曲奇配方是从帝都买来的,很正宗,他却看不上眼,身份一定不低。”
“不不,他恐怕只是个侍从,背后的那个人才不一般。”
“您说他管那人叫神父?”
“或许是神官呢?反正是尊称,而他只是跑腿来买皮靴的。”
“我一路跟着他,没见他购买任何补给品,似乎对什么都看不上眼。”
“出身好,自然看不上我们这儿的乡野产品。”
“我觉得他们的来路有问题,说不定就是……”
“得和镇民们通通气,别真是狼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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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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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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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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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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