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苏画不成攻击——又有一堆土匪挡在了白面书生前面,画不成只是击中了一个土匪。这些土匪保护那书生真是前仆后继哇!我顿时没信心了……
等轮到对方出手,挡在白面书生前面的人便闪到一旁,白面书生一鞭闪过,直接打到了长苏身上——
梅长苏死亡,游戏结束。
我方终于寡不敌众,长苏做了白面书生的鞭下冤魂……我自己简直气死我自己了!望着遍地尸体,我头都大了,这一章刚开始,这里根本不可能是关口,根本就是我玩错了。再重新玩,不能从让输入银两的地方,必须让长苏在城里就换衣服、换马车!
我读档回去,长苏还在天风阁,彼时蔺晨刚说完让长苏分任务:
蔺晨一摸头:说得也是呀!这么说咱们两个没必要兵分两路啦?
长苏:有必要。这么多线索,咱们最好分头查。不过,谁先遇上夏江可说不准。
蔺晨:你觉得最值得怀疑的是谁?
长苏摇摇头:不好说。
蔺晨:你来分任务吧,我听你的。
再次看完这段剧情,我突然想起了“万宗归蔺”。
我突然想起“万宗归蔺”那个大神的玩法,什么长苏蔺晨兵分两路,哼,根本就可以在一起!我为什么要让他们分开呢?——大概因为我傻……幸好土匪把长苏打回来了,哈哈哈哈~~我还可以弥补我之前的种种错误,从这里重新开始,我要长苏和蔺晨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我就要让他们在一起!哦耶~
不过我同时又知道,分开执行任务,有一方是自动的,玩起来会轻松一些;而在一起所有的任务都要玩家亲自去完成,玩起来会更困难。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愿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上一篇章,我让长苏和蔺晨天各一方书信传情,这一次我让苏哥哥和蔺晨哥哥并肩作战,呃,不对,应该是,我要和苏哥哥、蔺晨哥哥一起并肩作战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创造奇迹走向胜利,冒着土匪的鞭子,前进前进前进进!哦耶!
我先买十斤核桃,补补脑子,哈哈!以后坚决不能再犯同样愚蠢的错误了!
重新开始,我根本就没有让长苏上路前往芦花城,而是让他留下来休息,让蔺晨重新在城中踩点,我发现踩点时,并没有飞流的戏份,便让蔺晨一个人去了,探好了路才让蔺晨回去接飞流。这时飞流已经坐在长苏身边玩耍了,点击他,蔺晨便说:飞流,走,跟蔺晨哥哥去玩,哥哥给你买好吃的。
飞流:不去。苏哥哥!
蔺晨又换了一种方式:跟蔺晨哥哥去帮苏哥哥做任务,怎么样?
长苏:飞流,去吧。
飞流这才不情愿的站起身。
长苏:蔺晨,你们一定要小心,夏江可不好对付。www.xiumb.com
蔺晨:放心吧,就算遇上,我和飞流也有把握从他面前逃走。
——我就不提蔺晨夜闯夏府,被夏江师徒打死的事了,毕竟蔺晨对此事并不知情,嘿嘿。
探完荣府回到客栈,一轮旭日已东升,长苏梳洗毕,吉婶刚送来早餐。
蔺晨坐在长苏旁边,伸爪就端起吉婶刚摆长苏跟前的那碗百合紫米粥送到自己嘴边。
蔺晨:我猜这一定给我准备的,那我就不客气啦!
蔺晨喝了一口,还不忘转头对飞流说:小飞流,你看,根本就没有你的!
吉婶无语地下去了,应该是继续端粥去了。飞流闪到蔺晨跟前就要抢粥:不是!苏哥哥的!
蔺晨马上喝了一大口:我喝过了,就是我的!
好在吉婶也快,马上又端来了两碗,长苏递了一碗给飞流:这是飞流的,飞流快来喝。
飞流瞪了蔺晨一眼,就跑到长苏身边喝粥去了。吃完早饭,蔺晨便把查来的情况详细讲给长苏听。
长苏想了想说:他家是大地主,做粮食生意,有钱有粮也不说明什么。
蔺晨端着茶杯,歪着头,眼睛转了一圈:的确不能说怀璧有罪。
长苏:重要的是,只要起义军闯进他的家,钱和粮就都有了。
蔺晨:他辛辛苦苦原来都是为别人做嫁衣裳呀。
长苏:显然。你们累了一夜,也吃了也喝了,快去睡一觉吧。
蔺晨:小飞流,走,跟蔺晨哥哥睡觉去!
飞流躲在长苏身后:哼,不去!
蔺晨知道飞流也不可能跟他睡,一个错步就到飞流跟前捏了捏他的脸蛋,然后飞速的跑走了,气得飞流狠狠瞪了他的背影一眼。
长苏慈爱地看着飞流:飞流,睡一会儿去吧。
飞流:嗯。
飞流这才听话的跑走了。
玩到这里,我真觉得我让他们在一起的选择是非常极其以及特别正确的!这些温馨的互动交流,之些日常,才是玩游戏最开心的时刻哇!
蔺晨和飞流睡了,长苏在城里转转吧,也许他去踩点会有和蔺晨不一样的剧情呢。昨日我已经让吉伯去买了一辆大众马车和几身便宜的衣服,这样出门,长苏就不那么扎眼了。
我让长苏上了马车,吉伯驾车上了街。作为一个重要的大城市,涂州城还是很繁华的,穿过一片热闹的集市区,又走了一段路我便让长苏下了马车,步行百余米来到府台府门前。那位涂州府台赫修明真的只是个普通的贪官吗,在我印象里,能当贪官的人多数能力更强、胆子更大、脑子更聪明灵活。
府台府门口两侧各站着一个威严的衙役,门东侧有一面大鼓,走近细看,那鼓很是陈旧,中间略有破损,应该是用的多的缘故,但是如今鼓上落满灰尘,看似好久没人用过了。好久没人有冤情吗?哼,我才不信!应该是喊冤这位大老爷也不管,所以渐渐就没人来做无用功喊冤了,这鸣冤鼓也就成了摆设被遗忘了。
站在鼓前,长苏腹语:如果这位府台是风影军的人,有可能是故意扮演贪官,荒废政务,造成民怨,方便起事;如果他不是,也可能被风影军故意腐化收买。风影军能在涂州发展壮大,这位赫修明“功不可没”。
长苏怀疑这位府台大人是有充分理由的,如果他是一位尽职尽责的清官,风影军根本发展不起来。比起荣飞白,这位大人的嫌疑更大,晚上我再让蔺晨探一探这府台府,也许会有收获。
离开府台府,我让长苏上了马车向西走,这座城市贫富悬殊,可以看出,越往西人们的生活越贫困,与东部的繁华形成巨大的落差。
走到一处荒凉的地段,我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美貌女子拉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在逃跑,那女子臂上有血迹,而不远的后面有四名打手紧追不舍。这种情况下,长苏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吧?我马上向前赶去,可是还没赶到便看到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把那二人护在了身后,并拔刀面向打手。
中年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尔等竟敢如此欺凌弱小,哼!
打手:这二人是我应府罪奴,这位兄弟最好别插手我应府之事!
女子:我不是应府的!大侠救命啊!
打手:废话少说,给我上!
果然没太多废话两边就打起来了,算了,好人也不能全让长苏做呀,这点经验我还看不上,长苏就不要了,让给这位好汉吧。
那四个打手武功着实不低,但是那中年人武功更高而且刀法沉稳有大家风范,一阵刀光剑影尘土飞扬之后,打手全被打趴下了。
打手见打不过,说了声“撤”,很快便跑没影了。
女子上前行礼:多谢大侠仗义相救,敢问大侠尊姓大名?
中年人:我叫朱明亥,姑娘不必如此多礼。
女子和弟子还是施了一个大礼。
长苏腹语:原来是“霸刀朱明亥”,传说他是一位豪侠,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啊,我想起来了,这不就是护送胡公胡婆进京的那位大侠吗,怪不得长苏在这段剧情中只是路人甲,原来是为了朱明亥这个重要人物出场哇。
朱明亥:姑娘为何会被应府的人追杀?
女子抽泣地答:应家三少爷想强纳我为妾,我舅舅收了应家的采礼逼我母亲同意。我母亲不从,竟被他们逼死了,555~~没想到,舅舅却我把我卖给应家,我只好带着弟弟逃了出来。谁知他们竟会穷追不舍……555~~~
朱明亥:姑娘,应家有你的卖身契,逃也不是法子,不如我陪你去报官吧?
女子:报官?朱大侠不是本地人吧……
朱明亥:对,只是路过此地。
女子:如果当官的能为百姓作主,我父亲也不会惨死了,我母亲也会自杀了,5555~~如果不是我还有弟弟,5555~~~我也不想活了……
姑娘啊,在这种乱世,你长这么漂亮就是罪呀。朱明亥,我可以告诉你,这里的官,大大小小的,基本上都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所以这里才这么乱哇。
朱明亥:这是什么狗官!你跟我去,狗官不管事,我砸了他的公堂!
女子:恩公,这里官官相护,老百姓惹不起啊。如果恩公真想帮我,不如送我姐弟二人到泸州去投奔二叔。
朱明亥:这个没问题,你伤得怎么样,能不能赶路?
女子:一点小伤,不防事,我们快走吧。
——晚了只怕应家的人又追来了。
朱明亥:走!
长苏根本没下马车,那三人就走远了。这时,长苏应该下车前去搭话吗?也不知道我玩的对不对,其实我是有我的考虑的。首先,长苏腹语时,没有要结识朱明亥的意思。其次,朱明亥这个级别的游侠,不太容易被长苏收为己用。再次,长苏此来涂州,目的相当明确,而且时间紧急,那所谓的应府三少强抢民女的事情,已经有朱大侠管了,长苏也不应该牵扯精力去管了。
这段剧情,长苏知道朱大侠的为人,知道涂州官官相护,知道大户人家欺压百姓没人管就可以了。长苏管得了这一件事,管不了类似的十件百件的事。要想彻底改变,只有解决掉风影军,解决掉那些贪官,盼望梁帝派下一位可靠的官员,整顿吏治,安抚百姓。而这才是长苏做事的方向。
但是,看到他们三人走远,我对我自己又并没有太大信心,心里不停的打鼓,万一我错过了长苏与朱大侠的相识怎么办?胡公胡婆的故事是不是就激活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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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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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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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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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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