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情况下,他只能节省一点。
所以看着宁茉花费这么多,他是真的心疼了。
宁茉知道,宁锐是在逃亡路上被吓到了。
那个时候他们手中总共不过几百两的盘缠,虽然也没饿着冻着,但是孩子记忆深刻。
“记得那年母亲给你做的兔子皮的小帽子吗?”
宁茉这么问,宁锐点点头,记得。
“那个小帽子小了,我让母亲给我改改,母亲说,回头给我做好的。”
宁茉点头,这孩子比自己会过一些。
“现在咱家的条件,这里的皮毛就是都买下来也是不费劲的,你别跟着担心。
有姐姐在,绝对不会让你饿肚子的。你安心的等着,这次我给你还有母亲,都买最好的皮毛!”
听到这话,宁锐便是再想反对也不好说什么了。
他突然想明白了,这是姐姐在圆梦呢。
当初路上他们也想要买皮毛,但是手里没银子,不敢买。
最后弄的兔子毛,也是暖和的,就是没那么金贵。
其实他很想要告诉宁茉,兔子毛的小帽子,他更喜欢,这没什么不好的。
他不跟人家攀比,再说了,村里的孩子都羡慕他有这么好的姐姐和母亲呢。
但是他什么都没说,让姐姐高兴一下吧,下次,下次一定要节省了。
宁茉走到了店里,这店面不小,往来的也都是富贵人家。
能够买得起皮毛的,基本都是家底丰厚的。
他们看着宁茉走了进来,十分的惊讶,不是十分认识,但是看这相貌和气质,也不敢小看。
女掌柜的赶忙迎了出来,殷勤的介绍。想要打探下身份,宁茉却是半个字也不露。
“将最好的皮毛拿来。”
宁茉这么说,女掌柜的便不再多打探,而是将最好的皮毛都拿了过来。
各种各样的皮毛,宁茉并不熟悉,女掌柜的一一介绍,什么样子的最适合做毛领,什么样子的适合做衣裳。
宁茉点点头,她不喜欢动物皮毛,在她看来,也没多漂亮。
‘主人,这些皮毛价格太过,还不实惠,本系统推出的保暖材料,价格实惠,花样多,能够做各种款式的衣服。’
宁茉听到这话笑了,系统说的倒是实话,但是她一句话就能让系统死机。
‘那你怎么跟他们解释,薄如蝉翼的一片布料,穿上就能冬暖夏凉。’
系统:……
系统想了半天,而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主人,做里子啊,外面放上棉花或者羽绒,那样大家会以为,保暖效果来自棉花和羽绒,而不是这个里子。’
宁茉:……
这家伙怎么越来越聪明了,怎么做衣服都学会了吗?
但是将高科技材料的保暖衣服给大家?自己偷偷穿着就算了,给大家有点过了你吧?
‘你不懂,穿貂,财富的象征,哎,这个攀比成风的朝代啊。’
‘主人,那穿个貂皮就厉害了?那要不然你买个老虎皮的,看谁敢跟你比!’
宁茉无语,这个家伙倒是真敢说,老虎皮,她还真不敢穿。
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是要给林姨娘带几件狐裘的,现在看来,那就买一件吧,剩下的,她考虑一下高科技材料。
不是她舍不得钱,而是林姨娘好似也不喜欢这些皮毛的东西。
不过,外祖母倒是喜欢这些,她娘上次给做的那个兔子皮的抹额,她可喜欢了。
可见,就是喜欢这样的东西。
她这次直接买了几条好的,毛皮浓密,出门不怕风雪。
还有,再给老人家填上两件颜色深点的大毛狐狸皮褂子。里外翻毛,不仅能抗寒,穿起来也是漂亮。
老太太其实年纪不大,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五十出头,干嘛打扮的土里土气的。
她就是想要让老太太穿的精神点。
不过,也不能都买这种里外都是毛的皮褂子,不是因为贵,而是因为她知道,外祖母肯定不舍得穿。
那样贵重的衣裳,估计是逢年过节的穿一次,那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所以还选了两件贴身穿着的袄子,外面是缎子面的,里面是毛的,一圈毛围着脖子和胸口,不冷还不累赘。
要是怕弄脏了,外面套个褂子就行。这样穿的时候不心疼还暖和。
给林姨娘买是为了好看,她成日里在家中,并不冷。
而给张氏外祖母买,那是为了实用,虽然老太太现在有钱了,可是她是个劳碌的命,不能歇着。
最近,为了这红薯粉和粉丝,真是一天到晚的忙。
她说趁着现在天气好,不那么冷先将这些都弄出来存着。
到时候,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没有什么新鲜吃食的时候,她就要卖粉丝了。
就为了这个,宁茉也得给她准备好衣裳,让她在外行走的时候别冻着自己。
不仅如此,还特意的给宁涛买了一身,宁松和宁锐也买了一身,此外,还有各种小块皮毛。
这小块的能够做个帽子,抹额,还能做围脖和鞋子。
不买成品,就是为了给林姨娘找点事情做。
她整日里在家无聊,又不是个喜欢出去溜达的性格,还好有郑嬷嬷和丫鬟们陪着,不然,这日子也是过的无聊。
宁茉还给郑嬷嬷也添加了衣服,虽然她有从宫中带出来的,品质肯定不错。
但是自己买的那是自己的心意,不管好坏,那都是一份敬意。
不过宁茉买的很开心,看看,给家里人都准备好了礼物,心情就好。
“姐姐,干嘛不给自己买一件?”
宁锐这么问,宁茉想了一会说道:“我不喜欢这个,我若是喜欢的,不用你说,也会给自己买的。”
宁锐也知道宁茉的性格,但是还是觉得心酸,因为姐姐甚至都给师父买了一双靴子,却没有给自己添置一件,真是太心疼了。
“姐姐,那个鹿皮靴子,我看不错,你买那个吧。”
宁茉知道宁锐懂事,不管穿不穿的,她也给买了下来。
她是不太喜欢皮毛,鹿皮靴子,勉强能接受吧。
而春华也是担心,姑娘穿的那么单薄,真的能行吗?这今年还不到冷的时候呢。若是再冷一点,这棉花也不行啊。
不过,姑娘前段时间说什么鹅绒的褂子,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也不知道姑娘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弄来的鹅绒,说是留着做衣服做被子什么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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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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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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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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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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