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高度落下去,即便是不会马上摔死,也会残疾。这些人便会成为阻拦在城门口的第一道防线。
大景士兵要么救人,死在他们的箭下,要么不管,直接害死他们的百姓。想想那个结果,士气该受到多大的影响啊。
先生的计谋,从来都是高的,他们虽然要死了,但是想到这样的计策,还是觉得痛快。
可是很快的,他们就感觉到不对劲了,为何头晕脑胀?
用力的晃晃脑袋,还是觉得晕头转向的,睁不开眼睛。一阵天旋地转,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了。
城墙上,不管是百姓还是北地人,纷纷倒下,而城墙下面,人们也是一个个的站不稳,纷纷倒地。
远处瑟瑟发抖的百姓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是怎么的了?此前还十分凶猛,好似狼一样的北地人,现在突然就不能动了?
那他们该做点什么呢?
这还用问吗?这么好的机会啊!
一个人站了起来,然后飞速的跑了过去,他要杀人!
不能只是被杀,他要杀人,杀了北地人,这才能留下自己的性命。
一个人站了起来,便有更多的人站起来。一个接着一个,他们有的捡起来了刀,有的人则是直接找周边的石头,或者是任何能当武器的东西。
一刻钟之后,左护城的大门打开了,大门之后是一身狼狈的百姓们。他们欢呼着跑了过来,心中带着感激。
若不是这些大景士兵,他们今天伤亡惨重。但是他们很奇怪,那些让人昏睡的到底是什么?
那些是什么呢?副将也觉得很庆幸,那些是少将军送来的药材包,上次能保住数千百姓的性命也是靠着这个。
大将军让自己带着,就是为了攻城的时候能尽量保住百姓的性命,虽然还是有近乎百人被推了下来,但是比起城内几千人,这已经是最小的代价了。
副将不会停留,即便是城内百姓欢呼雀跃,不断的恳请他们留一留,哪怕是喝他们一碗清水,去一去旅途的劳累。
但是他们没有时间,穿城而过,没有片刻的停留,一万人奔袭而去。因为他们从城内百姓那里听说了,当夜整个街道上的脚步声不停,整整走了一个时辰才走过。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虽然无法断定具体的人数,但是一定不少。
而此刻,在府城外面,军队再次集结,北地人要进攻了!
“他们疯了!如今这个情况,他们一个个的都冻得发抖了,竟然要进攻!”
这话是刘知府问的,不是在问谁,而是在感叹自己的不解。
“因为他们只要这座城,不要这些人,这些人是死是活根本就不重要,趁着有战斗力,自然是越早拿下这城越好。”
对此,宁茉还有更深的看法,城外什么都没有,他们现在这状态,撑不住的。
相反,城内有粮食有房子,只要进入城内,他们就能活下来。守城远比攻城容易,一千人守城,就是一万人攻城也不一定成功。
所以这一次他们是拼死一搏,生死压力下攻击会更加勇猛。
“告诉大家,准备热油。他们要用攀云梯了。”
宁茉这么说,没有人怀疑,当战鼓敲响之后,对方果然如同杀红了眼的孤狼,飞速而来。
宁茉改良的投石机上这次放的不是石头,而是石灰水。当石灰水爆裂周边十几米的人都无法幸免。
虽然勇气可嘉,但是失去了眼睛,便再也找不准方向了,更不要说是作战了。
可是即便如此,一万人的队伍也是毫不停留的往前冲,他们收到的是死命令。
对面的先生看着眼前的一切,眉头狠狠的皱着吗,他知道死伤在所难免,只要能拿下这座城,即便是只剩下一千人也足够了。
只是比起此前的计划,他们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如此大的代价,他一定要看看,到底是谁竟然有这样的本事。
对方攻城的速度极快,搭建好了梯子便顺着往上爬,即便上面是石头和滚油,也无法阻挡北地人,他们好似不怕死了一般。
“县主,你走吧,我知道你有办法出城!走吧,死守不是你该做的事情!”
这个时候,刘知府突然这么说,眼中都是红血丝。守着这么长的时间,他一直都无法入睡,现在却十分的清醒。
宁茉是有大才能的人,她不能死在这里。
今天这些北地人是不计代价的攻城,便是都死伤干净了也要拿下府城的,既然如此,何必让她折损在这里。
“我不会走的,我在城在,想要拿下这里,除非我死了。”
宁茉这么说着,拿出望远镜看着远方,周一那边应该已经在路上,只要周一和李总兵会和,他们便能一起进攻。
经过了这一天一夜,城下累积的尸首至少有三千人了。
但是这还不够,四千对一万,风险还是太大了。她至少还要再帮他们消灭三千人才行,那样才能有一丝胜算。
“拆房子,木头和石头不能断,这个城我们能守住。”宁茉这么说,刘知府又打起了精神,城门下是源源不断的运送石头和木头的身影。
现在除了征集来的六千人,还有无数的百姓从四面八方而来,他们推来了石头,还有吃喝。
他们现在宁可自己饿着,也要让城门上的人能吃饱了,吃饱了才有力气对付这些人。
这些人组成了一只队伍,蜿蜒曲折,好似看不到头一般。m.xiumb.com
宁茉看着那巨大的城门,他们要的是这座城,因为这座城城墙高大,城门无比的结实。
宁茉笑了,他们想要什么,自己已经知道了,而这东西,他们注定得不到。
一个时辰的时间,城墙上的士兵已经换了两次了。
他们的手在颤抖,险些饼都拿不住。这样的颤抖不是因为他们杀了敌人,而是因为扔石头。
每次都是用了全力,将那爬上来的人一个一个的砸下去。手指头用力过度,有些不听使唤。
但是即便是如此,他们也觉得振奋,那城墙下堆积的尸首会告诉那些北地人,想要破城,做梦!
虽然他们也有死伤,但是能够守住府城,他们便是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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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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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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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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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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