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图书馆简直就是藏宝贝的最好选择,不怕丢不怕抢,还能保鲜呢。买点瓜果蔬菜都能当冰箱用。
这么一想有点懊恼,她还是没习惯有系统的日子啊,总是忘了利用。
‘抠门和节俭是有区别的,我这是节俭!’宁茉这么说道,逛街心情好没时间搭理这个家伙。
转了两圈,找到一家小布庄,宁茉知道,这里才是他们现在的首选。
布庄老板娘是个利索的妇人,热情的招呼她们,介绍的也是面面俱到。
“娘子别看我这店面小,但是布料都是好的,颜色也齐全,若是娘子不想自己动手缝制,我这里也有缝制好的成衣,就是价格贵一些。
当然,我这布庄上面也有自己的绣娘,一件成衣给几百钱的手工费,让我这里的绣娘帮着做好了送到府上也可以。”
老板娘和林姨娘介绍,但是林姨娘对这些并不熟悉。她在宁府里穿的衣服都是按着节气发下来的,不需要自己费心。
“这一匹粉红色的布料……”林姨娘的话才问了一半,宁茉马上就接着说道:“我娘是问,那湖绿色的布怎么卖的。”
宁茉下定了决心了,她不穿粉红色的!
她虽然看起来才十四,但是她实际上已经二十五了,她绝对不穿一身粉红色小碎花的,这是她最后的倔强。
“姑娘好眼力,这湖绿色姑娘穿一定好看!这一匹能出三身衣服,价格也不贵,只要一两三钱银子。”
宁茉算了算,他们一人添置三身衣服,那便是将近五两二钱银子。然后他们还要做被褥,北边太冷,被褥一定要有而且要做的厚厚的。
他们最好是买点皮毛,这样才能保暖。
这么一想,宁茉都不想走了,太费钱。这还不算车马费用,一路吃喝呢。
但是一想到这里的水匪是因为她剿灭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水匪在逃,宁茉就觉得,自己还是有往北走的动力的。
当然,宁茉想要往北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宁家。
原主虽然还没长大,可是已经能看出来未来是个美人。宁家那个便宜爹本是准备用她来笼络权贵的。
只可惜,原主的自缢让他们明白宁茉虽然貌美但是太傲气了,不好好的磨磨性子是不行了。
便宜爹将她送回老家是为了让她学乖,以后能听话的出嫁,他应该是准备要将她们母女再弄回去的。
可大夫人不是这么想的,她可不想妾室的女儿翻身,所以才让李嬷嬷一路苛责,恨不得弄死他们。
因此,她们得有新身份,打死都不能再回到宁家,这也是为何她求了周明宣。
所以他们得走,走的越远越好,再也不能出现在宁家人面前。
“姑娘,你要几匹布?”老板娘这么问道,宁茉回过神来。
“哦,我要四匹。”
老板娘十分欢喜,她怎么都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个大买卖。
宁茉直接选了四匹颜色清淡不打眼的用来做衣服,而后又选择耐脏的藏青色和蓝色的两匹,这两匹布是用来做被子的。
除了这些,还要买三匹柔软的白布,这是做里衣和被里的,这样的面料舒服也便宜很多。
“老板,你这里可是有斗篷?”宁茉问掌柜的,老板娘的愣了一下,然后拿出来了一个披风。
宁茉:“……”这个太薄了,这夏天用的吧?
宁茉也没想到竟然没有斗篷,那么想要御寒难道只能买周明宣他们那样的大氅吗?她倒是想买呢,但是大氅都是皮毛的,实力不允许啊!
最后宁茉又买了两匹深蓝色的布,姨娘的针线好,一人一件斗篷,肯定能做出来。除了斗篷她还要做点别的,到时候让姨娘一起帮自己做了。
棉花极贵,好似是种植不容易,宁茉也不是很了解,反正在这个小店里一共花了十八两银子。老板娘赚的肯定不少,送了他们一人一双棉鞋。
不要钱的便宜,宁茉肯定是要占的。就是宁锐,好似也沾惹了宁茉这个习惯,拿着自己的新鞋,对着人家老板娘一口一个婶子,喊的老板娘又送了他们一人一个荷包。
宁茉觉得,这孩子真是有前途。
宁锐就好似突然点亮了一个新的技能,从布庄出来,不管他们到哪里,这个家伙的嘴巴就好似抹了蜂蜜一样的甜,总是能哄得店主们送各种东西。
买糕点的时候送了蜜饯,给姨娘买簪子的时候送了耳钉,买柴米油盐的时候人家还送了炭火。
宁茉觉得,这带着宁锐买东西,绝对是正确的。
而且她还发现了一点,这小子很聪明,每次买了什么东西,用了多少钱,该找回来多少,他算是比掌柜的还快。
宁茉觉得,她弟弟可能是个天才!
逛了大半天,宁茉最后才去了凝脂楼,最后来这里,是因为这里东西最贵。
胭脂水粉宁茉没兴趣,她买了牙粉和香胰子,一人一份,什么都能省这个可不行,个人卫生要搞起来。
女子用的头油和擦脸油,便宜的三十文一份的,这些都是生活必需品,不买不行。
想一想北方的寒风,脸上不涂点油出门,脸能吹得起皮。
最后,她还要买皂角和香露。皂角便宜,一大袋子才十个铜钱,与之相比,香露就贵多了。
据说是能洗澡和洗头发的,这一瓶要三钱银子,宁茉买了两瓶,付钱的时候心抽了一下。
但是有了昨晚洗头的惨痛经历,多贵她都会买的,更何况她有更好的计划。
“这香露味道还可以,但不是很纯啊。”小丫鬟这么点评,宁茉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没看到老板娘要打人了吗?瞎说什么大实话。
“老板娘,装香露的小瓶子单独卖吗?”宁茉问着铺子的老板娘,老板娘再次笑脸相迎。
“姑娘你这眼光可真好,我们这瓶子因为漂亮好多人买的。这瓶子不贵,我算你一百文一只。”
宁茉:……一个拳头大的瓶子一百文,你良心不会痛吗?
但是想着自己的计划,宁茉还是掏钱买了五六个小瓶子。春华和林姨娘却一脸本该如此的样子,一点反对的意思都没有。
最后,花了两百文买了一沓子草纸,这东西粗糙不能习字,但是能用来上厕所,这笔钱绝对不能省。
“漂亮婶婶,我姐姐买这么多,你送她一瓶擦脸油吧,下次我姐姐还来这里买。”宁锐肉包子一样白净的小脸上满是笑容。
“哎呦呦,这小公子的嘴真甜,好好,送给姑娘。”胖乎乎的老板娘抓了两小瓶看起来高级些的擦脸油送给了宁茉。
宁茉:……有种以后可以跟着弟弟混吃混喝的感觉。
宁茉他们买好了东西转身要离开,迎面走来了一个妇人,这妇人身边跟着两个婆子,正好和他们走了对面。
擦身而过的时候,那妇人好似脚崴了,猛的就朝着林姨娘扑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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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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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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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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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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