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猎户的娇软娘子(重生)>第 116 章 第 116 章
  日子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八月底。

  前段日子是最热的时候,如今已经渐渐凉爽起来。

  这几天沈家忙得很,沈安已经在府城租好了宅院,就在金玉楼附近,还别说他们酒楼做起来后,那边的宅子顺带着也涨了价,好在租金没有涨太多。

  他们租的宅院不大,沈明和柳萱儿并不与他们一起住。

  柳萱儿的陪嫁里头就有一个小宅院,比他们在镇上的稍微小一点,估摸着只够住他们一家人。

  原本沈安也是想去租大一点的宅院,一家人都住在一起,但是那一块能租出去的宅院都比较小,愿意租的人家也少。

  倒是有一家大宅院,里头房间也多,就是贵得很。

  几人坐在一起一合计,还是决定租个挨在一起的小宅院,还没家里宅子的一半大,比柳萱儿他们那个还要小。

  其实柳萱儿那宅院小是小了点,也不至于住不下他们几个。

  不过江雨秋还当真有些不好意思住进去,他家不算太富裕,可也不至于处处要靠着弟媳的嫁妆,租一个小院也不贵,索性就这么来。

  沈安特地租的是柳萱儿那宅院对面的一个小院,走几步路就能到,这儿离着白蘅书院和金玉楼都不远,倒是块好地方。

  他们一直都在收拾东西,好在自家买了马车,车夫老许一天能跑两趟。

  沈家那些东西特别多,一个是书多,再就是沈安总喜欢给江雨秋买东西,不知不觉就买了那么多。

  她的首饰和新衣服有很多,装都装不完。

  再过几个月又要入冬了,他们准备索性就在这几日把那些厚棉衣也带过去,免得到时候又来回折腾一翻。

  原本他们以为九月初就能把一切都弄妥善,谁知事情远比他们想的要复杂很多。

  比如沈家一家子都喜欢吃,这桌椅都是找木工师傅定做的,要搬去府城可不容易,而且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回来,逢年过节的,亲朋好友都在这,虽说不多,也就江春桃他们一家,可到底还是他们最熟悉的地方。

  于是便没有把桌椅都搬去,只是花了银子,让人将摇床拖了过去,那些吃烤肉暖锅的桌子,则是让府城的木匠师傅赶制。

  柳萱儿她知道留在这里也是给他们夫妇俩添乱,便说先回娘家小住几日。

  江雨秋笑着应下,知道她是孩子心性。

  沈明那边却等不了。

  白蘅书院那边他得早些过去,先前沈安与他一起去过一趟,交了束脩,也说好了要去的时日,不能失约。

  沈安这会儿一边忙着金玉楼,一边忙着帮江雨秋收拾那些东西,每天晚上还得给俩小孩读读书,忙得很。

  沈明便提出自己先去府城那边,再则柳萱儿出嫁了,在娘家待太久不太好。

  江雨秋道:“让你哥送你过去吧。”

  沈明摇摇头,“上次已经送过一次了,嫂子放心,如今我都成家了,自己去吧,这些天你们还有的忙呢。”

  江雨秋想想也是,都这么大个人了。

  沈明离开后,大伙儿都各忙各的,倒是朱元比较细心,见沈家人忙不开,便让两个身强力壮的下人过去帮着沈明一起收拾。

  沈明那身板子,看着有些单薄,而他那些行李,多半都是书,一箱子接着一箱子的,重的很,也因此朱元才让自家下人跟着一起。

  当然最后沈家还是给了他们一些银子,毕竟是朱家的下人,总不能当自家的一般使唤。

  朱家的下人也乐得帮沈家做事,毕竟在哪做不是做?

  帮沈家虽然累了些,但沈老板向来是个大方的,帮他们干活要么能吃一顿好的,要么能拿到一些工钱。m.χIùmЬ.CǒM

  送走沈明后,江雨秋又开始和沈安一起收拾东西。

  江雨秋打开箱笼,里面有不少绸缎衣服,也有一些半新不旧的,“这衣服看着还算新,咱们也一起带上吧。”

  沈安摇摇头,“把去年新做的都带上吧,其他的就算了,去府城再买新的。”

  说着,他又补了一句:“如今咱们家不比以往,每月进项都只有多的,咱们沈家人也不多,银子够用,倒是往后咱们出去见人,可不能穿的太差。”

  江雨秋一想,是这个理。

  不过她回头一看,瞧见沈安正把以前的旧衣服往箱子里面塞,立马就将那些衣服都拿开,“你都是三家酒楼的东家,怎的还穿这些旧衣服?”

  沈明道:“我常出入厨房,若是用好衣服,怕是没两日就不能穿去见人,只需见客的时候再穿好的。”

  江雨秋一想也是,沈安经常在厨房里面忙活,衣服上时不时就要溅上一点油污,难洗得很,有的根本就洗不掉。

  最后她还是留了一些旧一点的衣服,那些太旧的,直接丢掉。

  沈安这人,平日里给江雨秋花银子大方得很,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买布料、妆粉,每月拿到酒楼分到的银子,沈安则会去给她买些首饰。

  江雨秋看着本就娴静,不像是村里日日干重活的村妇,这么一打扮,头上带着白玉簪子,珠钗都是简单的款式,不显得华丽,却刚刚好。

  她平日里穿衣服也不是那么重的颜色,就像今日,因为他们准备离开,朱夫人请她去家中玩。

  今日她是精心打扮了一翻的,身上是水红色的绸缎衣裳,颜色不艳丽也不老气,倒是衬得她肌肤如雪。

  沈安又去收拾其他一些物件。

  像那些大件,都已经处置妥当,沈安正准备一会儿将所有东西都收拾好,金玉楼那边空下来,再去府城,尽快将东西都弄好,然后接江雨秋和俩孩子接过去。

  奈何镇上那些老顾客,一个个的别提多舍不得,能留沈安一日是一日,他也是没办法,这才答应今日下午再去府城。

  沈安想着最后一日早些过去,江雨秋想着朱家对自家帮的挺多,也想早点过去,于是两人一起出门。

  谁知刚到门口,就瞧见匆匆赶来的朱家的护卫。

  “不好了,沈家和徐显他们,想对沈公子不利,就在去府城的路上……”

  沈安瞧见他骑的马,拿上那把打猎的弓箭,匆匆赶了出去。

  江雨秋眼前一黑,似乎明白了什么。

  就说为何上一世,沈安握着食谱,为何最后还是得靠打猎为生,她算过,沈家省吃俭用,在沈明考上秀才之后,也应该能很快的攒下一笔银子,在镇上开个小饭馆不在话下。

  她却是万万没有想到,徐显竟然敢联合沈家人,做这种杀人的勾当。

  为了银子也是疯了。

  显然上一世他们是成功了的。

  怪不得她说为何许久没有听到沈明的消息,想来是人已经不在了。

  江雨秋心中开始焦急。

  她便问:“报官了吗?”

  那人显然是忘记了,立即道:“夫人别忧心,我得知后便快马加鞭赶回来,想来应该不会出事,那边人不多,也就十个人左右,还有个弟兄过去帮忙了。”

  江雨秋也慢慢冷静下来,这毕竟不是上一世,肯定不会有那么糟糕的情况。

  不说别的,朱元早先让两个身强体壮的过去帮他搬东西,再加上一个护卫和一个车夫,人够的。

  他说着,有匆忙跑去报官。

  江雨秋这才慢慢冷静下来,沈明想来是不会有性命之忧。

  可万一缺胳膊少腿,成了残疾,一辈子可就毁了。

  大燕规定,残疾者不能入仕。

  江雨秋咬咬牙,往后断然不能优柔寡断,若是再有这种亲戚上门,她绝对不会息事宁人,比如这次,若是早知道他们心肠这般歹毒,她哪里会顾及那么多?

  她或许会直接与沈安商量着,把他们做的那些“好事”闹得人尽皆知,把他们名声弄臭,最好是让他们没法在永安镇待下去。

  这时候朱元和朱夫人也都过来了。

  “你可还好?放心吧,已经报了官,咱们家护卫身手也还可以……”

  只是说着说着,朱夫人又开始心虚了,毕竟那边那么多人呢,只是她实在是不知道怎么继续安慰江雨秋。

  江雨秋叹了口气,“怪我,不该这般瞻前顾后。”

  朱夫人拉着她的手往一旁坐下去,道:“不一样的,你爹娘去的早,沈家也没个老人,许多规矩,都得由老一辈的教,再说,那人毕竟是长辈,哪怕不亲近,做晚辈的也不好多说什么。”

  这时候,江雨秋面色才好看一些。

  朱夫人继续道:“咱们家已经派了护卫过去,县令也派差役过去了,一会儿将人抓回来,再去衙门瞧瞧。”

  江雨秋这时候也缓了过来,只准备再等等看。

  另一边,沈安快马加鞭赶过去时,他们已经打作一团。

  朱家护卫本事虽好,可双拳难敌四手,沈明也是个读书人,倒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可对上他们常年在地里干活的,难免有些吃力。

  沈明这会儿还有些站不稳,从地上拿了棍子与他们打了起来,双方都没讨到好。

  朱家那几人将沈明护住,但对面那些人手里头都扛着棍子,还有两人手上拿着刀。

  那两人似乎有些犹豫,可没犹豫多久,就拿着刀往沈明身上砍过去。

  沈安当时眼睛就红了,从马背上翻身跳下来,一支利箭“嗖”的一下瞬间就射中了那人的胳膊。

  “啊”

  那人发出凄厉的惨叫声,鲜血瞬间晕开,没一会儿众人都顺着看过来。

  也就是这么一瞬的时间,沈安沉着脸又拔出一支箭,射中了另一个手持刀的人,没有往要害射,但足以让那人没法动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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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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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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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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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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