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猎户的娇软娘子(重生)>第 104 章 第 104 章
  等大伙都急眼了,万事通才开口:“最近孟家不是一直找大夫么?这不正巧,找的大夫是我表舅的姨母的孙女婿的大伯。”

  这关系可够绕的。

  没人关心这些,只是一个劲的问他到底什么情况。

  “是孟家那老太婆又遭天谴了?”

  “怎的还有几天日子过?若是没了那老太婆我还是挺乐意把闺女嫁过去,毕竟是这么年轻的举人老爷!”

  万事通摆摆手,“想什么呢?孟家那泼妇身子骨健壮着,若真把闺女嫁过去,说不定你闺女都熬不过她。”

  “呸呸呸,说什么晦气话,若是那泼妇身子骨健壮,谁愿意送闺女过去受罪?”

  万事通等他们吵吵够了,安静下来,才继续道:“这回出问题的是孟九,原本咱们以为孟家请大夫,是给他治脑子的,谁曾想,是治那儿的……”

  说着他眼睛朝着面前一人的腹部下处扫过去。

  “说起来,我之前还很好奇,怎的好好的,被人打一顿就像是魔怔了一般,原来是……这也就说的通了。”

  这茶楼里有妇人也有未出阁的女子,有人疑惑是治哪里,也有人一下子就懂了,偷着笑呢。

  不少妇人都“呸”了一声,“乱说什么呢!”

  万事通继续道:“说起来,我当时还不信,可后来又去打听过,那些大夫都闭口不提,可哪里有不透风的墙,听说治的时候买了不少姑娘过去,不是被卖去外地的青楼就是被人牙子卖去山里头给人当媳妇。”

  “那可都是清清白白的姑娘,本想着去孟家当丫鬟,银子攒够再走,谁知孟家当真不是个东西,我隔壁那户人家,她家闺女差点被卖了。”

  这话一出口,大伙都开始骂孟家不是东西。

  大燕与前朝不同,前朝不把丫鬟仆从当人看,可大燕不是,除了那些被抄了家的罪臣或是前朝欲孽会被划入奴籍,身不由己,其他清白人家的姑娘去大户人家当丫鬟,做够了时间,或者攒够了银子去留随意。

  也有不少家里头周转不开的将仆从卖走,不过都是得经过官府的。

  像孟家这种随意将丫鬟卖去青楼或是卖进山里头确实是罕见,若是报官肯花银子也不会有什么大事,但终究是不好的,大伙儿一听见就嗤之以鼻。

  “当真不要脸面,伺候不好卖给别家或者将人赶走都没问题,怎的还要卖去青楼和山里头?”

  问这话的是个年轻些的姑娘,想来还未出阁。

  这时候一旁有人就说:“姑娘,这你就不懂了,约莫是买来伺候孟九的,结果他那处不行,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闹心,拿去卖了又担心她乱说,这才想把人卖去山里头。”

  “什么不行?”

  接着就是一阵哄笑。

  那姑娘也不知反应过来没有,羞红了脸,也没再多问什么。

  倒是柳萱儿一直拉着朱元问七问八的,“我怎么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知道孟九如今惨得很……表哥,可否与我说说……”

  不等她问完,朱元直接道:“别问!回家!”

  “那今晚沈大哥做的菜……”

  “再问就没了,别问就有。”

  柳萱儿最终还是败在吃上面了,闭口不再问这些了。

  三人离开的时候还听见后面闹哄哄的。

  “如今科举不仅要求品行、长相,还要求不能残疾,你们说孟九第三条腿儿残了,还有戏吗?”

  “哈哈哈哈哈,这谁知道残没残呢?”

  身后接着是万事通的声音:“我听说没准还有救,也不一定……”

  “这黑心肝的,让他做官祸害百姓?没完全残也得给他弄残咯!”

  去金玉楼时,柳萱儿坐她家的马车,沈安和朱元同坐一辆马车。

  朱元笑着说:“这下好了,大伙都知道孟九不行,解气么?”

  男人都要脸面,特别是孟九这般有头有脸的,格外好面子,为了隐瞒不惜冒险将那些姑娘都卖去那些腌臜地方。

  沈安冷笑一声:“我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想起他对江雨秋的伤害,千刀万剐都是便宜他。

  说这话时,沈安周身气压低得很,朱元打了个寒颤,“不至于,不至于,他这不没机会骚扰嫂子了么?”

  沈安也觉得刚才有些失态,毕竟朱元不知道江雨秋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

  他声音缓和了些,“这下可好,孟九面子全无,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

  朱元道:“说起来孟家人当真不是个东西,咱们燕国不到一百年,听说孟家有先辈在前朝为官,孟家多少带了些前朝的恶习,不少百年大家族都是如此,上头一直在管,可毕竟时间太短了,只能慢慢来。”

  沈安点点头,没有多说话,毕竟只是升斗小民,还没那个能力去管那么多,只能把金玉楼做好,做大,让那些穷苦人家人有事可做,便不至于卖儿卖女去给人当仆从。

  朱元又开始絮絮叨叨了,“说起来,这竹签也不够用,做竹签的铺子还招了不少人削竹签,到时候得多买些回去,总不能让人用别人用过舔过的,那些个有钱人,讲究得很。”

  等他们走到金玉楼,一进去就瞧见一个穿着锦衣的公子哥,把一锭银子往桌上一放,“听说今日沈老板来了府城,今日我就想尝尝沈老板的手艺,这么多够么?”

  这种事情小二做不了主,正巧就看见沈安在这了。

  “沈老板,这可行么……”

  沈安点点头,最近也是缺银子,能赚一些是一些。

  旁人一听,都觉得自己嘴里的菜不香了,有沈老板亲自做的,哪里还想吃旁人做的?

  最后沈安做了许久的菜,都是高价,晚上还做了烧烤。

  沈安尝了一下这儿厨子做出来的生蚝,味道也不错,总觉得差些什么,不过鲜味还是有的,也不腥,价格虽开的有些贵,可府城有钱人多,两筐子很快就卖完了。

  沈安今晚做的还是白家一早送来的。

  “完了,沈老板,今日吃了你做的生蚝,往后还怎么吃别人做的?总觉得差些什么,还是沈老板手艺最好!”

  “去永安镇吃,那儿的生蚝一个还便宜一些铜板,滋味又好。”

  “这不是走不开?要是能去永安镇,谁还来这儿?”

  听着他们叽叽喳喳的吵,沈安到也没觉得有什么,只瞧着荷包里的银子,就觉得心中舒坦。

  沈安又问朱元:“明日咱们与刘庄的人谈好后,先不急回去,咱们先去茶楼,再去首饰店。”

  朱元了然,笑着说:“嫂子真有服气,出门忙成这样还不忘了她。”

  至于为何要去茶楼,沈安想将那没听完的半段听完回去讲给江雨秋听,免得她在家闷得很。

  ……

  永安镇。

  江雨秋虽然有些不习惯沈安一走就是这么久,可倒也没有想过让他快些回来。

  如今金玉楼生意越来越好,菜式也多,沈安对做菜要求极其严格,那些香料必须亲自去看看才能决定买不买。

  毕竟不能砸了金玉楼的招牌。

  只是沈安刚走的那天,朱家的仆从上门了,说那天疏忽了,徐显与沈家人在茶楼里碰了头,他们还是听旁人提起来的,都不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什么具体说了什么。xiumb.com

  只听那些人说,也不知道他们在密谋什么大事,弄得紧张兮兮的,说是要找沈家能说的上话的人。

  这不,朱家的护卫一直盯着两边,两天后沈安他大伯来了,朱家人听他们在谈价钱,说什么事成之后要他们家的一本食谱,徐显没答应,只说回头再考虑考虑。

  听他们说话那样子,徐显并不完全相信沈家人,沈家也不松口,两家人就这么僵持不下。

  江雨秋只想着等沈安回来再商议一番。

  谁知他说去两三日,都已经过了三日,还没回来。

  朱家送去徐显那儿的下人也一直说他听他们的意思,似乎是有绝对能让沈安将金玉楼拱手让出去的法子。

  江雨秋急的不行,沈明则是让她放宽心,甚至亲自将那些食谱抄写了一遍,放在铁制的匣子里面,藏得紧紧的。

  除此之外,似乎也没别的法子。

  甚至也想不通他们除了偷和抢,能用什么办法把他们家食谱弄走。

  可偏偏上一世她回永安镇的时候,沈安还是那般落魄,还在山里面打猎,这就说明很有可能就是徐显他们想法子害的沈安没法在镇上开铺子赚钱。

  好容易,等到晚上,才等到沈安从府城回来。

  江雨秋心中焦急,连忙过去将人抱紧,这才有了主心骨。

  “怎么了?可是有什么事没法解决?”

  江雨秋叹了口气,“是徐显他们,也不知他们手中有什么把柄,非说能让咱们把金玉楼拱手相让,甚至还说起了这食谱该怎么分。”

  沈安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只说:“放心,不会有事。”

  江雨秋摇了摇头,“我上一世……我觉得他们许是有法子的,咱们得谨慎一些,没多久就要办沈明的亲事,这档口可别出什么岔子。”

  沈安点点头,江雨秋明显能感受到他似乎认真了不少。

  “放心,我会让人盯着他们。”

  江雨秋心里头想,如今她重活了一世,很多事情都比之前有所改变,比如金玉楼,比如他们买了宅院,比如他们与朱家关系好。

  想来这一世徐显他们应该是讨不到什么好。

  江雨秋朝着旺财丢了一块骨头,实在不行,还有这看家护院的旺财。

  想偷食谱也得看旺财同不同意。

  沈明婚期将近,沈安这些天也想法子多赚了一点银子,总之不能丢了面子。

  江雨秋则想着,她与沈安成亲的时候没那个条件,随便凑合这礼也就成了。

  但如今不一样,他们沈家现在不缺银子,沈明还是最年轻的秀才公子,再则弄的太寒酸,对不起柳萱儿,也让人看轻他们沈家。

  总之银子还能再赚,这喜事错过了这次可就没了下次,总之这婚事要办的风风光光的。

  江雨秋这些天在写请柬。

  她的字工整娟秀,写出来的请柬也好看。

  镇上的人没全请,金玉楼也坐不下,只请了相熟的,府城那边会来些柳家的亲戚熟人。

  算来算去,这些熟识的人也不少,光是请柬就够她忙的。

  这些天沈明也没怎么温书,一直和江雨秋一起忙活着写请柬、做其他的准备。

  江雨秋看着那长长的名单,心想好在他们金玉楼扩建了,不然还坐不下那么多人。

  只是写到徐显一家的时候,江雨秋颇有些犹豫,甚至还想,不请沈家的人当真没有关系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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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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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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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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