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雨秋心头一暖,这人总是这样,想得那么周到。
完全招架不住。
江雨秋随口问了他一句:“你是不是在他面前说什么了?”
江枫挠了挠头,“除了昨日二叔二婶的话,便没再多说了。”
江雨秋便没有再问,心里想着这人当真细心。
今日沈安来过一次,当天整个村的人都知道他与江雨秋幼年时订过亲。
不少人在叹息说是她爹生前糊涂,那么早定亲,生生错过了孟九这位金龟婿。
也有不少人心中窃喜,孟九总归是要讨媳妇的,说不定哪日就轮到自家闺女。
后来沈安又来了一次,说是定好了日子,三日后来下聘,下月初一就成亲。
原本她刚满十六,不着急成亲。
沈安单独与她说了几句话。
他也没弄那么些花里胡哨的,只是塞给她一个首饰盒,“这是我娘留下来的镯子。”
江雨秋红着脸,只说了声谢谢。
沈安又说:“原本是想把家里头收拾收拾再迎你进门,你在江家日子不好过,阿枫也不能时长回来,便想着早点迎你进门,旁的事先不着急,慢慢来也成。”
江雨秋小声应下,“不必这么费事,我……”
她头回遇到这场面,哪怕是上一世与孟九定亲时,心跳的速度也没这么快过。
平日里沉默寡言的沈安又来了一句,“能迎你进门,做什么都不费事。”
江雨秋的脸更加红了。
沈安还欲再交代些什么,被刘桂花给打断。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的,顶着个死人脸,“说完没?一会儿还有话要交代她。”
这便是变相下逐客令了。
索性离着下月初一也就半个月,沈安也没多说,便走了。
急也急不过这半个月。
没能嫁入孟家,江雨秋又回到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日子,不过她也不在意,反正也没几日了。
沈安来得也勤快,隔一日来一次,每次来会带些果子或者猎物。
这本是送给江雨秋吃的,谁知他前脚送来一只兔子,刘桂花后脚就拿去给江铁柱交束脩,他便不再送了。
江雨秋也想着,哪里有日日都吃肉的?不如攒些银子下来。
日子眨眼就过去了,好在江枫提前与他说了刘桂花那嘴脸,沈安送聘礼时,送的是一只野猪,有三百来斤,两个壮汉都搬不动。
大河村并不富裕,并非每家都像孟家那般,寻常人家娶亲顶了天也就打个银手镯子,穷一点的还有送几框子地瓜便是聘礼了。
沈安送来的这头三百斤的野猪,拿去镇上的酒楼没准还能卖个一百两银子。
比不上孟家的聘礼,但放在大河村绝对是丰厚的。
只是这么一来,刘桂花二人便讨不着什么好。
不像孟家,聘礼少说也有上千两银子,就算给她置办丰厚的嫁妆也能捞到不少好处。
两人的婚事没有大办。
农村人没那么多讲究,再加上这门婚事在江家人眼中不怎么样,毕竟江雨秋原本能风风光光嫁进孟家,偏偏看上这穷猎户。
沈安则是早在父母死后,就与他家叔伯断了来往,逢年过节也不走动,成亲他们也不会来。
村里众人平日看着沈安更是绕道走,早些年什么样的传闻都有。
东拼西凑也就摆了一桌酒,只有江雨秋的二叔二婶一家子四人与她弟弟,再加上江春桃与她家男人,算上他家一岁的奶娃娃,总共也就十人。
这婚事办的多少有些潦草。
甚至于在江雨秋坐在花轿上时,都能听见那些闲言碎语。
然而江雨秋与沈安并没有太在意。
一个觉得能摆脱刘桂花与孟九,下半辈子便是平安顺遂;一个则是娶到了心仪许久的姑娘。
当晚也没人闹洞房,江枫心里难受着,江家那几人则是走个过场。
江雨秋一个人坐在新房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忐忑的,此时她头上盖着红盖头,听见门口的动静,便知道是沈安来了。
等人走近,江雨秋垂着头,看见他已经靠近。
过了一会儿,盖头被挑开,江雨秋脸颊泛着红晕,小声道,“你……我……”
此时她已经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沈安看着也有些局促,一双手不知道往哪里放,就那么悬在半空中。
好一会儿才开口,
“你午间到现在都没吃什么,我去给你端些吃的来,是特地给你留的,本想早些送来,谁知耽搁了……”
说着他转身就离开了。
江雨秋失笑,哪有新婚之夜惦记着新娘子饿不饿的?
她真没想到,沈安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这么紧张。
这时候她才能好好打量这屋子。
村里头的人都说他不种地、是个懒汉,并且家徒四壁。xiumb.com
江雨秋瞅了一眼,屋里头大多数家具都是旧的,但木料看着都还不错,一旁有新添置的桌子,上面放了个妆奁。
想来这些都是要花不少银子的。
这时候,她鼻尖嗅到了一股香味,沈安推门而入,手上端着一个碟子。
待他走近,才看见碟子里装着两个兔腿,还有几块东坡肉。
“不够厨房里还有……”
江雨秋小声道:“我吃的不多……”
只是让她在夫君面前啃兔腿着实有些尴尬,毕竟新婚第一日。
江雨秋递给他一个,“你也吃,我饭量小,吃不了这么多的。”
沈安倒是不讲究,直接当着她的面啃起来。
江雨秋小口小口咬着,还别说,这味道真不错。
沈安又起身给她倒了一碗汤水。
她吃完后,正欲收拾碗筷,沈安抢先一步,“我来吧。”
江雨秋头一次有这待遇,正欲推辞,谁知他动作快,立马将东西收拾走。
那么接下来,等他回来便是……
江雨秋想着脸颊有些泛红。
本来还想回房的,到了门口折回去,又去漱口,就怕一会儿煞风景。
屋内烛火昏黄,烛光下沈安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看得有些不真切。
短短十几日,她偶尔还是会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她真的嫁给了沈安,真的逃离了孟家?
沈安起身,朝着她走近,她这才回过神来。
江雨秋见沈安只穿着亵衣,领口松松垮垮的,露出里面健壮的肌肉,能看见有道疤,像是猛兽的抓痕,一直蔓延到衣服下面。
等人走到跟前,江雨秋才发觉原来沈安长得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魁梧,自己才到他的肩膀。
江雨秋不禁想,一会儿怎么受得住?
想着她脸颊微微一红,偏过头去,不与他对视。
谁知沈安忽的将她横抱起来,她下意识的搂住他的脖子,羞得她只得把头埋下去。
下一刻便被轻轻地放在床上。
…………
往日江雨秋雷打不动的五更起身,昨日被沈安折腾得硬是睡到日上三竿。
此时她只觉得浑身骨头像是散了架,昨晚沈安的动作小心翼翼,说得上是温柔,可……
可他毕竟没什么经验,又正是火气旺的时候,拉着她来了一次又一次,若不是她最后实在是不行,一个劲的讨饶,他才放过自己。
江雨秋回想起昨日,又是一阵面红耳赤。
沈安这人,平日里看着沉默寡言的,一到了做那事儿的时候,一会儿问她这样疼不疼,那样会不会舒服些。
事后还说下次再试试别的花样。
江雨秋从未想过,那事儿也能这般……花样百出。
都怪沈安,没羞没臊的!
“糟了……”
江雨秋这才意识到不对。
此时日头挂的老高,想来都快正午了。
平日里她五更便起来,新婚第一日便睡到日上三竿,虽说上头没有公婆,不用去敬茶,可睡到这个点,终究是不合适的。
江雨秋身上还有些酸疼,起身时还有些站不稳。
她身子倒是没那么娇贵,适应了一会儿便能正常走路。
还没到正午,她想着去烧火做饭,正好赶上做昼食。
沈安家也不大,总共就两间屋子,兄弟俩一人一间,厨房是几块木板搭起来的。
江雨秋一出门便看见小叔子沈明在炒菜,见她出来,还冲着她笑,“嫂子,你醒了?我哥他又去山里头的,说是看看能不能逮两个兔子回来,估摸着一会儿就能回来,你且等等。”
沈明动作熟练,丝毫没有让给她做的意思。
江雨秋颇有些不好意思,“你先放着,我来吧,这烧火煮饭的,哪能让你们男人来?”
沈明失笑,“我家就我与我哥两人,平日里都是我们做的。”
说着,他将炒好的菜装碟,“已经做好了。”
江雨秋更加不好意思了,“日后我定然不会起这么晚。”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可此时她心里头升起一股子满足的感觉。
不管是在江家,或是上一世在孟家,她哪里会有这么轻松的日子过?
让男人做饭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
江雨秋想着,既然她嫁过来了,沈安对自己又这么好,她得想法子让沈家的日子好过些,等找个机会与沈安说一说。
这会儿沈安恰巧回来,手里提着两只兔子,“不碍事,我家没那么多规矩,先吃吧,早上没吃,可别饿坏了。”
沈明看向那两只兔子,随口道:“嫂子来了就是好,日日都有肉吃,还别说,这段时间我哥勤快不少,日日往山里头跑,”
江雨秋看着桌上的红烧肉,是昨日留下的,可味道不错,晚上还要来只兔子?
她随口问道:“这兔子不是拿去卖的?”
沈安道:“嗯,留着吃。”
江雨秋看向这两兄弟,穿的粗布衣服,上头还有补丁,针脚歪歪扭扭的,实在是难以想象俩大男人对着衣服缝缝补补的模样。
这婚事沈安办的算是漂亮,无论是聘礼或是其他的,花了不少银子。
但看起来,沈家的日子并不宽裕,特别是沈明要读书,日后去私塾还得交束脩,笔墨书本都是大开销。
一想起昨晚看见沈安身上的伤痕,江雨秋心里头就不是滋味,山中打猎还是有些危险。
吃着饭,江雨秋也只是笑笑,没多说什么。
吃完后,正当她琢磨着怎么开口,沈安与她一起回屋,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铁盒子,里面装着不少铜板,还有两块碎银子。
沈安道:“这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日后你给我管着,看看年底能不能起个新房子,这些天我勤快些,想来能攒到不少银子。”
江雨秋眉头微微皱着,摇了摇头,“新房子还是不着急,这屋子住着也不错。”
简陋了些,但也能住人。
唯一不方便的便是厨房,天气好便不碍事,也不着急起新房子,不然没个一百两银子也做不了多好的。
“钱先攒下来吧。”
说着,她顿了顿,一时不知如何开口。
沈安看出来了她心中有事,便问道:“可还有顾虑?”
江雨秋这才说:“我想着,去山里头打猎,赶上天气好还成,若是有个刮风下雨,或是赶上天气冷,山里头没有猎物,总归是不稳妥的。”
她没说的是,还担心山中有危险。
这时候,外头传来沈明读书的声音。
江雨秋想起来,上一世,似乎没两年,沈明便考上了秀才。
她继续道:“还有小叔子,笔墨纸砚最是费银子,现在还能在家里读,日后还得去镇上的私塾,处处都得用银子,若是年尾还要盖新屋,怕是有些难。”
沈安沉思片刻,道:“我既娶了你,自然不会让你跟着我吃苦。”
也不知怎的,听了他这话,江雨秋只觉得心安。
沈安一贯如此,总能给她安全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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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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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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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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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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