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长青、邓定侯、归东景、姜新、西门胜等高手相继出场。
而故事的主角叫做丁喜,是一名专门劫镖的强盗。
非常聪明,也非常讨喜。
丁喜有一个好兄弟,叫做马真。也叫做愤怒的小马。
两个人都是强盗,以劫镖为生。
但自从联营镖局成立之后,以劫镖为生的强盗们,日子就苦了很多。
因为他们无法成功抢劫联营镖局护送的镖。
但丁喜与小马两人是例外。
他们先后两次成功抢劫了联营镖局护送的镖。
当然,这两次镖都是贪官污吏让联营镖局护送的不义之财。
故事从丁喜与小马二人第二次劫镖开始。
这一次负责押镖的是“神拳小诸葛”邓定侯。
而镖之所以会被劫,除了丁喜的聪明用计之外,还因联营镖局内出了内贼。
丁喜与小马二人劫镖成功后。为了尽快出货,他们找到了唯一能够吃下这批货的张金鼎。
但邓定侯已经算到,他们会去找张金鼎出货。
因此与西门胜一起,提前找到了张金鼎。并且扮作张金鼎的随从,与张金鼎一起前往见丁喜与小马二人。
交易现场。
丁喜认出了张金鼎的两个随从是邓定侯与西门胜。
于是非常自觉的将劫来货还给了邓定侯。
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邓定侯与西门胜二人,请丁喜与小马二人去喝酒。
在喝酒的地方,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们,振威镖局的主人,“福星高照”归东景。
邓定侯、西门胜、归东景三人,陪着丁喜与小马二人喝酒。
他们三人自然不是真的要请丁喜与小马二人喝酒。
而是为了问丁喜一件事情,是谁将镖队走镖的日程路线,泄露给他的?
一定有人泄密。
不然,丁喜绝不可能知道镖队的日程路线。
丁喜承认的确有人给他泄密,但给他泄密的人已经是死人。
原来,有人给丁喜送泄密信。
信中说他愿意给丁喜透露,联营镖局的日程路线,让丁喜劫镖成功之后,分他三成,并且让丁喜杀了送信之人。
很显然,联营镖局内真的出了内贼。
但内贼并没有亲自联系丁喜。而是派人给丁喜送信,并且在信中让丁喜杀了送信之人。
这样一来,便没有人知道他是内贼了,丁喜也不知道。
所以,对于邓定侯、西门胜、归东景三人的问题,丁喜是真不知道。
劫了两次镖,丁喜一共收到了六封信。但丁喜并没有杀那六个送信之人。
不过,六个送信之人还是死了。
或许是那个内贼亲自出的手。
邓定侯追问那六个死人现在在哪里?还有那六封信又在哪里?
他相信从那六个死人身上,以及那六封信上,应该能够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丁喜回答说,六封信和六个死人一起,被葬在饿虎岗。
邓定侯、西门胜、归东景三人都大惊失色。
饿虎岗绝对是一个危险的地方。
因为黑道上所有可怕的人物,全都集中在饿虎岗。
归东景脸现退意,以刚接到一趟镖为由,让西门胜和他一起护镖。
邓定侯却决定去闯一闯饿虎岗,查明内贼的真相。
不过,他不是一个人去。
而是让丁喜、小马和他一起去。
只有丁喜知道那六个人具体葬在什么地方?
路上,三个人到了一处叫做“杏花村”的酒家喝酒。
杏花村的老板娘红杏花,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在丁喜小的时候,红杏花曾经养育过丁喜。
在丁喜的眼里,红杏花是他的亲人长辈。
在这里,邓定侯、丁喜、小马三人,见到了一杆枪。
江湖上最著名的一杆枪,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
王万武武功高强,脾气刚烈。
这一次由邓定侯发起,百里长青组织的,成立联营镖局一事,本来也想邀请大王镖局也加入联营镖局的。
但王万武说什么也不加入,为此还和百里长青翻了脸,拍着桌子让百里长青滚出去。
这事儿一直让邓定侯十分的遗憾和可惜。
如果联营镖局有霸王枪的主人加入,那名气无疑会更盛许多。
霸王枪为什么会在杏花村酒家?
因为它的主人很快就要到了。
它的主人邀请了一位同样使枪的高手,金枪银梭徐三爷,今天在这里决斗。
这件事非常奇怪。
王万武怎么可能会邀请徐三爷决斗?
霸王枪的名气远在金枪银梭之上,王万武的武功也远在徐三爷之上。
事出反常必有因。
原来,霸王枪的主人已经不再是王万武。而变成了王万武娇滴滴的女儿,王盛兰。
杏花村来了两个女孩,一个女孩喝茶,一个女孩喝酒。
两个女孩都非常美。
喝酒的女孩就是王万武的女儿王盛兰,也是霸王枪新的主人。
王盛兰为什么成为了霸王枪新的主人?又什么要找金枪徐决斗?琇書網
因为她的父亲王万武已经死了。
五月十三日那天,王万武被人用枪杀死在自己的书房里。
杀死王万武的枪是普通的枪,书房里没有打斗的痕迹。
桌上还摆着两副杯筷,一些酒菜。
因此可以推断,杀死王万武的人,一定是王万武的朋友。
他在书房里招待朋友,他的朋友乘他不备,用一杆普通的抢,杀死了他。
到底是谁杀死了王万武?又什么要杀死他?
现在还没有答案。
而王盛兰之所以找金枪徐决斗,就是想看看金枪徐是不是杀害他父亲的凶手?
在与金枪徐决斗之后,她还会去找别的使枪高手决斗,她要找出杀害她父亲的凶手。
但其实她的方法不一定正确,因为她的父亲是被凶手趁其不备,用一杆普通的枪杀死。
既然是趁其不备,凶手就并不一定是使枪高手。
但王盛兰现在还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决斗开始。
金枪徐渐渐处于下风。
之后,在丁喜的干预下,两个人罢斗。
王盛兰怒而远去。
邓定侯与丁喜继续启程前往饿虎岗,路上却被王盛兰拦路。
王盛兰喝问丁喜,五月十三那天在哪里?做过什么?
原来,之前丁喜干预两人罢斗的时候,用出了抢法。
王盛兰怀疑丁喜也有杀害他父亲的嫌疑。
但那一天丁喜正在另外一个地方劫镖,邓定侯可以作证。
因为丁喜劫的就是他的镖。
王盛兰再一次离去。
两人继续上路。
丁喜告诉邓定侯,给他写信泄露消息的人,一定是百里长青、归东景、姜新、西门胜四人之一。
邓定侯并不相信,因为那四人和他一样,都是联营镖局的老板,怎么可能会是内贼?
丁喜又说,如果内贼不是那四人,那就只能是邓定侯自己了。
邓定侯苦笑,他无法反驳。
因为知道那些秘密的,的确只有他们五个人,没有第六个。
难道,内贼真是百里长青、归东景、姜新、西门胜四人之一?
两人到了饿虎岗,找到了埋葬那六个人的地方。
挖开坟墓,看到了六个人的模样,也看到了那六封信。
六个人邓定侯全都认识,全是联营镖局的人。
但身份都是花匠、车夫、厨子之类的,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不过,六封信却是有些线索。
邓定侯认出了六封信都是他自己的笔迹。
但那六封信却不是他自己写的。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冒充他的笔迹,给丁喜写了那六封泄密信。
是谁在冒充他的笔迹?
邓定侯知道的确有一个人能够冒充他的笔迹,真到连他自己都几乎分辨不出来。
那个人便是归东景。
因为,归东景成为了两人怀疑的对象。
两人决定去找归东景。
但归东景武功高强,光凭信上的笔迹又不能成为证据。
两人很是发愁。
这个时候恰好路边来了一辆卖酒和牛肉的马车。
两个人决定去买点酒和牛肉吃。
走近之后,却发现马车上坐着一个人,正是归东景。
归东景看到了那六封信,说信既然不是邓定侯写的,那就只能是他写的了,他想不承认都不行。
但邓定侯却突然说,那六封信应该并不是归东景写的。
因为邓定侯发现,他和丁喜这一次去饿虎岗非常顺利,这绝对不正常,似乎是有人故意要让他们去的。
而那个人就是真正的内贼。
他就是要让邓定侯看到那六封信,然后怀疑归东景是内贼,前去找归东景,然后两人斗个两败俱伤,他好坐收渔翁之利。
归东景不是内贼,那么谁才是内贼?
那内贼就只能是,百里长青、姜新和西门胜三人之一了。
只是,这三人也同样有不是内贼的原因。
邓定侯与丁喜二人非常伤脑筋。
……
读者们一路看下去。
看推理破案小说的感觉又来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子。
可以确定的是,联营镖局的内贼,肯定会和杀死王万武的凶手产生联系。
这两个案子之间,肯定是会有关联的。
但具体是什么样的关联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继续看下去,才会知道答案。
读者们都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答案,以及整个案子的全部真相。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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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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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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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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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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