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将军在隔壁>第一百一十一章:花久思急请
  咔叽——

  合上暗格,辛云将手中的药瓶塞上,放到一旁。

  落月魔莲只能采鲜株来用,采摘之人许是也知这一点,故配上了足量的火山泥为基底。

  现在只需隔几日浇上保鲜用的药汁,时刻注意避开日光,便可保魔莲活株半年无虞。

  半年时间,够了——

  “小姐!我们回来啦!”

  门外响起之芳嘹亮的嗓音,此时已日过当午,从昨日到现在晚山园还没有人歇息过。

  辛云开门而出,见之芳之华和蒙阿飞正在大口饮凉水,有些心疼。

  “我备了些粥食小菜和解渴的果汁在厨屋,你们快去用些,忙活这么久也该饿了。”

  “我去拿来!”之芳自告奋勇,立即起身,脚步带风地往厨屋奔去。

  之华走上前来,从袖袋中取出笔录给辛云:“这次蒙大哥和姐姐分开审了那两个刺客,结合上次的法子,他们很快便给出了差不多的口供。”

  辛云接过笔录,细看起来。但没看到一半,眉头便皱起了。

  蒙阿飞似乎有些火气,狠狠放下了喝水的陶碗道:

  “真是太大胆了,这北月的夜罗门不仅敢动姑娘,居然还敢在东风皇城刺杀东风并肩王世子、当朝名将,太嚣张了!姑娘,看来对方是下血本了。”

  别说蒙阿飞了,之芳更是一路骂咧咧的回来,气得不行。

  原来,蒙阿飞选的这两个审讯的刺客不是随便选的,他是特地观察过。

  蒙阿飞发现刺客队伍有些没绑腿,有些却绑了高绑腿。

  而且,没绑腿的刺客统一都穿着布鞋,高绑腿的都穿着长靴,很明显是走不同路的。

  所以蒙阿飞干脆挑了一个穿布鞋的,和一个穿长靴的。

  没想到一审,还真是两队原来互不知彼此的队伍,一队是直接从东风拨出来的,另外一队是长途从北月过来的。

  只不过两队人马蹲守鬼市时碰上了,还发现目标人物居然是同行,所以才临时决定一起出动,增大胜算。

  一队,是来刺杀东风凛的;另一队,是来刺杀辛云的,也就是先前刺客嘴里除青婆外的那队。

  见辛云沉默看笔录,之华有些担心:“小姐,当时混乱,难免不会有逃漏的。此次却和东风将军撞上了,往后怕是难免有牵连。”

  这种牵连,还是双向的。毕竟,两个都是被追杀的。

  “。。。”

  辛云折好笔录,目光不自觉望向了隔壁。

  “刺杀东风凛的队伍既然是近三日的安排,说明下令之人定在东风境内,而且有能力带大批人混进皇城。”

  “?”之华立即反应过来,略带惊讶:“莫不是北月使团!”

  近期能让一大批人生不知鬼不觉不受盘查进皇城的,应该只有北月使团了。

  联想到上次栖园刺杀一事的背后主使,北月上的嫌疑无疑是最大的。

  辛云点点头:“这夜罗门,怕是和北月上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是这样,辛云只觉得事情已经复杂了。

  “他们有关系又怎么样?”蒙阿飞疑问。

  之华脸色微沉,给蒙阿飞分析起其中利弊来:

  “蒙大哥不知,山庄和药谷一样,向来是远离四国皇室的;如今山庄内居然出现了两批人马与夜罗门有勾结,如果夜罗门真与北月皇室有联系,山庄定不得往日安稳了。”

  “!”

  之华这么一提点,蒙阿飞哪还不知其中利弊,连忙问道:“那现在又扯了东风将军,岂不是更糟了?”

  这几乎是肯定句了。

  此时,之芳已经托着膳食和果饮来了。

  “现在别想什么东风将军了,小姐,另一个雇主一点线索都没有,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不管怎么审,那刺客所知的和之前三名刺客的几乎没差,怎么审都审不出关于那雇主的丝毫信息。琇書蛧

  “他既然能藏如此深,还刻意强调夜罗门出手要晚于陆姐姐,有很大的嫌疑是拿陆姐姐当刀枪使,甚至可能有螳螂黄雀之意。”

  “什么?”之芳放筷子的动作不禁加重:“那厮竟然想玩吞并?”

  之华叹了声:“好姐姐,吞并还算好了,说不准那厮还想玩颠倒黑白,想着若陆大小姐能除去我们,便可收集证据倒打一耙,到庄主面前举告陆大小姐的罪行,自己得个为咱们小姐报仇的美名。

  若陆大小姐不能除去我们,他便可接力突击,待我们力量都没削弱时趁火打劫,杀人灭口,届时让陆大小姐当替罪羊,再回山庄告发领功。”

  “。。。”

  “。。。”

  之华一番言语,让蒙阿飞和之芳直接愣住,完全不知还能说什么。

  单单是联系庄内斗争便已复杂,更何况现在还牵扯上了北月和东风两国皇室,可谓细思极恐。

  之华担忧地看向辛云。

  “小姐,此次庄主闭关一年,陆钟老爷暂代庄主职权;还有大半年的光景,在庄主出关前,我等怕是难入山庄了。”

  陆钟正是陆大小姐陆若曼的父亲。

  辛云笑了笑,给了三人安慰的眼神:

  “此次刺杀过后,下一批人马要从北月调来定需不少时日,不必担心。先好生歇息,饭不是一口就能吃完的,事情也不是一日就能解决的。”

  过好眼前的生活才是正理。

  至于山庄的事......急不得。

  ——没有感情的分割线——

  自魔莲寻到,刺客一事暂落,晚山园内的生活比以往更惬意起来。

  蒙阿飞几乎天天前往枫林晚,学习药理帮医馆忙活计,同时加快了他融入药谷的速度。

  之芳和之朗更是止不住嘴,开始街头巷尾地去找好吃的,每次出门都是满载而归。

  也就之华稳稳跟在辛云身边,每天绣花裁衣,陪辛云炼药的同时,时刻包办辛云的梳妆穿着。

  闲暇时,之华望望飘落的槐树花叶,只觉得这番光景像是回到了药谷一般。

  却偏偏物是人非,自家小姐的境遇已非当初的安稳了......

  “叩、叩、叩!”

  紧急的敲门声打算了之华的思绪。

  之华放下手中的绣框,走到门边轻问:

  “是谁?”

  “是我,钱掌柜。”

  门外响起了钱掌柜的声音,之华打开了门。

  “钱掌柜,这时辰你怎么来了?”

  此时正大中午,日头晒着,钱掌柜额头都沾了不少汗。

  “哎呦之华姑娘,你快带我见小姐,再晚一步这春江花月恐要损失千金啦!”

  “哈哈哈,能在钱掌柜口中听到亏钱的话实属难得啊,快请进。”

  之华打趣地领钱掌柜入院歇着,随后去药房告诉辛云钱掌柜的来意。

  知钱掌柜前来,定是有急事,辛云这才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随之华去见钱掌柜。

  才见到辛云走来,钱掌柜便起身去迎了:“哎呀小姐,还好你在这。”

  “钱掌柜莫急,发生何事?”

  “方才那久思先生带着个番外男子急冲冲地来春江花月找我,说是有事要见你。”

  “有说是何事吗?”

  “没说,但看样子确是有些匆急。”

  之华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钱掌柜,这久思先生找小姐,关春江花月损失千金有什么关系?”

  钱掌柜一拍大腿:“久思先生急急冲进,目睹之人众多,我送久思先生去厢房落座后,堂里都开始有流言了。

  说是久思先生前来,定是要和我们筹划下一场演出的事宜,这传来传去的,我准备马车出个门的功夫,连楼前都被堵完了,各个想着见久思先生一面。

  小姐,你定要让久思先生好好在春江花月多露脸;如若久思先生先走了,春江花月留不住久思先生的事情肯定会被传得更咋呼,届时损失的何止千金呐!”

  钱掌柜说得都快声泪俱下了,辛云和之华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之华又打趣道:“难怪大少谷主如此重用钱掌柜,瞧这赚钱的本领和过人的头脑,谁人不羡慕?”

  先不说损点钱财对春江花月影响不大,只要一向深居浅出的花久思能在春江花月多露脸,加上上回万灯节的合作基础,就算花久思一言不发,光是靠钱掌柜的嘴,这春江花月还不赚个盆丰钵满?

  辛云也不得不佩服钱掌柜的商业公关意识,至少他懂得如何适当有度地利用花久思的名声,还不让花久思和她有丝毫难办和不适,可谓资源最大化运用。

  “哎呀小姐莫笑,如无大忧,还是快随我去春江花月吧。”

  钱掌柜都坐不住了,生怕花久思先离开了。

  辛云也不难为钱掌柜,和之华收拾一番,叫上前院烤地瓜的之朗一起,留啃地瓜的之芳守园。

  来到春江花月时,前门已经被花久思的粉丝堵得不通,里头更是人满热闹。

  好在钱掌柜安排到位,高层厢房可以阻隔楼下喧闹,唯有从窗户溜进些市井雾音。

  推门而入,辛云有些意外不见亚瑟。

  “晚山小姐!”

  花久思还未开口,她身边的番外人已经起身行绅士礼了。

  辛云点头回礼。

  这人辛云还是认得的,如果没记错,是亚瑟身边的侍从。

  “晚山,你可来了。”花久思起迎。

  “花姨急叫,可是遇上了难事?”

  “并非难事,却是急事一桩,非晚山不能解矣!”

  “花姨但说无妨。”

  “亚瑟想请你现入宫,顶代乐团的小提琴手。”

  “?”

  辛云疑惑脸,花久思立即意简言赅地解释起来。

  今日是东风皇太后的寿诞,因皇太后是喜爱乐音之人,亚瑟的乐队便设定在晚宴时为太后演奏一场作为贺礼祝寿。

  本来一切好好的,不想早间进行最后彩排时发现主提琴手和钢琴手不见人影,后来才发现两人是吃坏了肚子,正上吐下泻地躺在妙林院。

  现在的问题时,队里的钢琴手只有一个,亚瑟能顶钢琴手,但这主提琴手却没人能胜任。

  虽有后补琴手,但都负责和音,对主提琴的曲调不熟练;熟练的曲调的人却手法能力不足,撑不住。比如,花久思就是一个。

  眼看着舞台已经搭好,节目单也递给了皇后,如出意外,亚瑟的使团定难收场。

  所以,亚瑟这才想到了辛云。

  “公爵在皇宫中安排乐队事宜走不开身,所以才让小的来请晚山小姐入宫。”亚瑟的侍从说道。

  “演的是哪首曲子?”

  “正是你两年前留给我的《夜之乐章》。”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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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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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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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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