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转了一圈整个院落后,发现晚山园连个守夜的人都没有,秦古面带疑惑,飞身到屋顶上想一探室内究竟,却被屋顶上的人惊愣了。
“。。。”之朗眨巴眨巴眼。
“。。。”秦古一言不发。
两人皆是正常打扮,远远看去倒像长辈与小辈交谈一般。
见之朗一直不说话,一向冷静的秦古忍不住先开口了:“我并非有意来此,如有得罪——”
“你轻功好。”之朗认真的说,“嗯,比之芳姐姐好,但我更好。”
“。。。”
秦古一时摸不透之朗的意思,但脸上的神色并不轻松。
之朗内功十分深厚,秦古察觉不到屋顶上有人,甚至不知道对方已经出现了多久。
之朗指指秦古腰上的剑,“你没杀气,不是刺客。”
“我不是刺客,只是来错地方了。”
“哦。”之朗指指下方的院子,“你逛了好久,是饿了吗?”
“。。。”
“姐姐说,来者是客。”之朗又认真的说。
“我不饿。”秦古回答。
“哦。”
“。。。”
两人又恢复了沉默,继续对视。
“吱嘎——”
下方传来开门的声音。
之芳手拿流风剑,小心地向屋顶问去:“之朗,你在和谁说话?”
之朗将头悬下,倒立在屋檐边回答之芳:“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之芳直接几个踏步,飞身上了屋顶。
环顾四周,却没见到别的人影:“人呢?”
“飞走了。”
“是不是刺客?”
“不是,没杀气。”之朗挠挠头,“他说来错了。”
“。。。”
再三检查没问题后,之芳就一跃而下回房了。
“三更半夜走错路,不是贼就是神经病。”
“。。。”
还贴在墙根屏息的秦古一听,差点没破功。
——
翌日,秦古如实向东风凛汇报昨夜情况。
东风凛放下纸张,脸上有着不悦:“就这些?”
“是,落户信息也只是客商身份,没有身籍,房牙子那也唯留了个‘年’姓,查不到根源。来皇城不足月,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行踪,除了周伯和卓小少爷并没和谁密切来往。”
“那少年武力在你之上?”
“至少内力是,他反应极其敏捷,只要踏入晚山园都逃不过他眼。跟在卓小少爷身边的两个暗卫不敢轻易入内,只能在园外守着。”
“江湖上可有他的名号?”
“并无,江湖上内力深厚的高手不少,但十二三岁的并无听闻。”
“。。。”
东风凛指尖敲敲纸张上的名姓。
阿飞、之芳、之华、之朗、云姑娘.......竟是一个整名都没有。
而且,这些名还多是从周伯那知道的。
“主子,可要启用暗卫去查?”
“不用”东风凛摆手,“既然没和你动手,便不必挑明。”
“小少爷回来了。”院里传来了小厮的声音。
东风凛将纸张扔进废纸篓:“让暗卫注意,一旦有异立即除掉。”
“是。”
话音一落,卓可安身影已近,进行日常问安兼汇报。
“舅舅,今日皇傅还是教我们如何撰写诗词。他说后天就是万灯节了,让我们节后各自作诗一首就算是课业了。明日是司棋的课,所以今日没课业。”
“。。。”难怪笑成这副傻样,“嗯,那就歇着去吧。”东风凛摆摆手。
卓可安站得挺直,一脸乖巧:“那我去找之朗哥哥玩,晚膳前回来。我就在晚山园,带着阿炳。”
“为何如此喜欢去隔壁?”东风凛问。
这问题就像送分题一样,卓可安一开口根本就停不下来。
不是说之朗的功夫厉害,就是辛云的厨艺了得,说得有一段没一段的,愣生生说了一大堆。
但在东风凛耳中,多是“吃”“飞”“好”等无用的字眼,最多是知道那个云姑娘似乎会点药理学识。
“还有、还有——”
“够了。”东风凛出声喝止。
摆摆手让卓可安快些走,他怕听下去自己想揍人。
卓可安自然乐得不行,赶忙回去放好东西换好衣服就从后门直直跑进晚山园了。
而此时,辛云和之芳之华刚离开春江花月,正在回去的路上——
马车内,之华有些不放心:“小姐,如果那些贼人等不及表演结束,直接上舞台动手,久思先生会不会有危险?”
赶车的之芳先插了句:“之朗会在幕后守着,我会站在楼上最接近露台的地方,一有情况我会立即出现。”
辛云点点头:“之芳说的没错,而且小提琴只有我和久思先生会,我到时候要在楼上唱歌,只能是久思先生上台。虽有其他乐器代替,但你也知道久思先生,有关音乐的她都想尽善尽美。”
“我怕的就是这个,到时候如果久思先生音痴的毛病犯起来,肯定连贼人都不理会,一定会演奏完——”
“。。。”
“。。。”
之华的话,辛云和之芳无法反驳。
之华这一猜测放在名满天下的乐艺师花久思身上,的确十分有可能。
为了后面方便行事,她们打算利用万灯节春江花月必会上演节目的契机,主动引出潜埋在皇城的刺客,化被动为主动。
而名满天下的乐艺师花久思,就是她们邀请上台的大师。
“那,到时候直接劈晕她吧,大不了给她写张乐谱赔罪?”辛云说。
之芳之华齐齐点头,表示十分赞同。
“你们知道吗!春江花月今年万灯节压轴的人居然是乐艺师花久思!”
“天呐!我没听错吧?”
“没错!我刚在春江花月门前看到的告示,墨渍还新鲜着呢。”
“会不会有新曲!”
“这个没说,但花久思的歌曲哪首不好听,管他新或旧。”
“对对!——”
街道上越来越多人谈论起春江花月压轴节目的话题,扩散速度让人瞠目结舌。
坐在外头赶车的之芳啧啧称叹:“不亏是钱掌柜,我们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把消息散播开了。”
之华捂嘴偷笑:“钱掌柜知道小姐和久思先生要出新曲,整个人都快乐疯了,这可是真正的千金一曲呢。”
四个国家中,就管理东风春江花月的钱掌柜是最为重财的,通俗点讲就是快掉进钱眼那种。
虽然有些贬义,但还是很适合用来形容钱掌柜这种敛财狂魔。
相比之华的担忧,辛云的担忧倒显得更为可能...和麻烦。
听钱掌柜介绍万灯节得知,这是东风一年一度比较盛大的节日,是为了感怀先人而设,节日当晚万灯齐亮,在护城河边上演最精彩的一幕。
届时,作为最佳观景点的春江花野定会人满为患,其中肯定不乏一些身份贵重之人。
那,会不会碰见他——
——岁月如梭的分割线——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睛就到了万灯节。
“嗡——”
蒙阿飞又挥了挥手上的短刀,心中还是一阵激动。
尽管这刀他已经拿到手三天了——
经过刘大师那一手淬炼,如今这把砍刀已经完全失去了切菜的资格。
因为实在是太帅气了,拿来砍人蒙阿飞千百个舍不得!
溜光的刃面甚是锋利,吹毛立断登峰造极,所以需要特制的鳄鱼皮做刀套。
依旧是刀形武器,不改变持刀者的使用习惯,但手柄加长了不少,刀身锻得细长许些,挥动起来更快速敏捷,完全从“菜刀”变成了“短刀”成了一件杀人不见血的近身格斗利器。
但最让蒙阿飞惊喜的是,此刀破空挥动时,掌心会感受到明显的翁颤,就像一头随时会破开禁锢的雄狮。
看蒙阿飞又在那欣赏他的脱胎版“菜刀”,之芳直接抽出腰间的流风剑飞身冲去。
蒙阿飞利落转身,一挥短刀。
刀剑相碰,刺耳的金属摩擦声立起,蒙阿飞被之芳的内力震退了三步。
“翁——”
手中的短刀嗡鸣不止,对面的之芳一脸肉疼的甩甩被震得发麻的虎口:m.χIùmЬ.CǒM
“刘大师真是年纪越大越刁钻,这刀简直把对方的十成力还回了八成,没点内力顶着,肯定要憋出内伤了。”
蒙阿飞笑得一脸没心没肺,吹吹刀刃上的灰,将短刀小心插入腰上的皮套里。
一旁看得真切的之华也不禁称奇:“刘大师造器向来都是看人而造,这短刀虽不是最厉害,却是最适合蒙大哥的,别人拿了这刀未必有蒙大哥这效果。”
将流风剑绕回腰间,之芳拿起果盘里的苹果狠狠咬了一口:“蒙大哥外力十足且动作敏捷,就是内力功夫欠了些,这刀无疑是最佳助力。”
“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能有这种利器。”蒙阿飞还在感慨,还是激动不减。
之华笑了:“姐姐得到司先生为她而锻得流风软剑时,可开心了好久呢,就像蒙大哥现在一样”
“咳咳——咔擦——”干咳了两声,又咬了一口苹果,之芳一点都不想承认自己的憨货历史,赶忙转头看向辛云岔开话题,“小姐,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啊?”
坐在廊台上的辛云还在擦拭着刚送来的银针,根根分明,针尾在阳光下散出七彩光晕,惹得辛云微微眯眼,调节瞳焦。
“不急,钱掌柜已经安排好了,之华晚些去换装还能落个清静。”
“那之朗呢,怎么一下子又不见人了”之芳探头看了看。
辛云又换了根银针继续擦拭:“之朗许是跑去隔壁找可安了,今天可安难得这时辰了都没来寻他。”
蒙阿飞点点头:“是的,我看到他往那飞去了。”随即指指栖园的方向。
之芳走到后门,看对面后门也开着:“自打之朗与小可安成为朋友后,周伯就干脆像我们一样开着后门了。”
“只不过我们是为了通风,他是为了让小可安来得更方便些。”之华补充。
然而,只有蒙阿飞意识问题:“之朗过去了,自己?”
之芳啃苹果的动作瞬间停止。
“。。。”之华正要洗茶的动作也黯然停止。
只有辛云还在认真的归置银针:“是啊,怎么了?”
“那个残暴的黑心舅舅应该还在家,起冲突怎么办。”之芳直接扔掉果核,跑去洗手准备去隔壁支援,蒙阿飞赶忙拦住。
好家伙,这俩要是一起过去,没事也有事了。
辛云接着拿起毛刷清理针卷的内包,依旧一脸平和:“不会的,能让之朗动手的,只有身带杀气之人。他去是找朋友,你去是倒像寻仇的。”
“扑哧——”之华忍不住笑开了。
之芳原地翻白眼,继续走回去选果子吃,蒙阿飞看着对面敞开的后门,不禁为隔壁的人担心起来。
之朗的确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毕竟如果真起了冲突,谁能打得过之朗?
蒙阿飞心里的答案是:没有。
然而,事实跟快给了蒙阿飞一个打脸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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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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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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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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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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