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将军在隔壁>第四十四章:之芳发飙百斩杀
  元从安的营帐外,秦今与之芳正在上演一场“你理我不理”的拉锯战。

  “你倒是跟我说说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秦今第十次问。

  之芳一个犀利的白眼飘过——

  “你怎么了,才不见那么点时间你就变了个人似的。”

  “滚!”

  “还有,贾军医怎么成你主子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你够了啊秦今,我主子要静养,你少给我吵吵。”

  “嘻嘻,我们说话这么小声,吵不着贾军医的。”说着,声音又降低了几度。

  之芳又一白眼飘过:“我家主子说了,等她伤势好些后,自然会向将军解释清楚。”

  “凭你我的关系,就不能透露点儿?”

  “我和你没关系。”

  “。。。”

  秦今内心受到了五千点暴击:“怎么没关系,我们可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之芳暗暗咬紧牙根,在发火的边缘徘徊着。

  秦今可没停嘴的打算:“表弟成主子,有趣。”

  说完还笑眯眯地看着之芳,当然,换来的还是白眼。

  这时,几个路过士兵的对话吸引了之芳的注意力。

  “你们听说没,伙夫长和木头小海他们出去一夜,没想到碰巧抓了几个山贼。”

  “是不是劫走元执事和贾军医那伙?”

  “好像是的,说是在山沟里抓着的漏网之鱼。”

  “那个似乎是山贼头目的,还一嘴在那骂咧咧的,似乎在骂什么大夫。”

  “脸上烂了一块那个?”

  “对对,就那个。”

  听此,之芳径直冲到了士兵面前:“在哪?漏网的在哪!”

  士兵被之芳吼懵了:“南南、后、后后场——”

  话音还没落,人就没影了。

  秦今嘴角一笑,命士兵守好帐门后,屁颠屁颠地就跟了上去。

  难怪那些山贼都被抓回来了,这小子还这么稳得住,还以为他这是转性子了,原来是在等漏网之鱼。

  吴方发火,感觉要有好戏看了——

  南后场,李队长已经开审问三个寨主,几个后务兵在一旁审其余的山贼小喽啰。

  “啪!”

  李队长将账本合上,一脸肃穆地看向半死不活的二寨主和三寨主,还有衣衫褴褛的大寨主。

  至于为什么衣衫褴褛,就要问蒙阿飞手中那把砍菜刀和小海的牙了。

  “光看近三年的账目,你们便劫了官银八百五十万两、商货六百车、农粮四百石、农户一百七十家、游人五百个——”

  “嘭!——”

  李队长一拍惊木,如青天府衙的气势让山贼们都齐齐抖了几抖。

  “你!”李队长指向大寨主,“姓名、身份、在山寨做何事,系数报上!”

  “呸!这两个怂货怕你们,我可不怕你们,老子掌管鹰王寨十多年,还就没受过此等大辱!”

  大寨主挣扎起身,连踹了二寨主和三寨主好几脚。

  士兵们就要上去钳制住了大寨主,蒙阿飞直接冲上去用菜刀拍得大寨主又跪了回去。

  “李队长,你别听他废话,他会点功夫,直接用麻袋套起来打一顿!”

  吼得有些急,眼角的淤青被扯得生疼,蒙阿飞恶狠狠地踹了大寨主一脚,又继续蹲在一旁揉眼角了。

  “我赞成!”同样蹲一旁的小海赶忙举双手。

  这个头目不仅会武,还难缠得很,昨天他们三愣是追了差不多一里地才扑住了他。

  要不是蒙大哥武功强悍能震住他,他们还真难把他压回来。

  李队长眼神又冷了冷,这回直接拍出了砍刀。

  “啪!——”

  “姓名、身份!”这是最后的警告。

  “。。。”

  李队长这么多年审犯人积累的气势可不是白摆着的,这种杀人无形的威压,心虚的人很难承受得住。

  “哼。”被两个士兵摁住的大寨主依旧挣扎着:“怎么,当山贼还得受军队管了?”

  李队长记录文案,眼皮都不抬一下,“是不归军队管。”

  但你们劫了不该劫的人,就已经不是管不管的问题了。

  “这些‘功绩’,足够移交慎刑司了,军队不会管你们,只会帮慎刑司先把你们的脖子洗干净。”

  “。。。”

  专管大内刑务的慎刑司,这些官银,够慎刑司磨一阵子断头刀了。

  “咳咳,大、大哥,噗——”二寨主又咳出了一口血,实在是之芳那几剑和那一脚太厉害了。琇書網

  “。。。”

  “不要让我再问第三遍!”

  感受到李队长身上的杀气,大寨主不禁咽了咽口水

  “老子,便是这鹰王寨的正牌主子,大名,鹰贵天——”

  “纳命来!——”

  大寨主话还没完,一声怒吼便猛然响起,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阵历风袭来。

  只见之芳飞身而至,从腰间抽出银光晃眼的流风软剑。唰唰唰,瞬间便挽出了数十种令人炫目的剑花。

  剑光不停闪烁,招式千般变化,把大寨主困在其中,快得让人眼光缭乱,让人看不真切,只能听见大寨主那一下又一下凄凉的叫声。

  电光火石间,剑气形成,剑风向四周袭去,草屑土沙乱飞在空中。

  在场除了李队长、蒙阿飞、木头和几个有些武功底子的士兵,其他人几乎都被剑气卷翻在地,几个弱小的直接滚了几个圈。

  堪堪落地的秦今都不自觉以手挡面,后退一步。

  这剑气,太强了——

  勉强睁开眼,前方的场景却让秦今彻底惊呆。

  高级剑阵——百斩杀!

  一百种复杂剑花,上千道伤口,道道见血不掉肉,实至名归的千刀万剐。

  瞬息之间,四道流光闪过,一切戛然而止。

  之芳持着长剑立于众人中间,神色冰冷得让人感到莫名的惧意。

  “敢伤主子者,这便是下场。”

  说罢,一甩长剑,血渍尽散,又一甩,银光一过,长剑缠回腰间——

  一气呵成,好不干净利落。

  之芳一个眼神都没再给,直接转身离去,留下一群呆若木鸡的群众,还有一脸呆滞僵站着的大寨主。

  “。。。”

  现场寂静一片,秦今走到大寨主面前,轻轻一吹。

  “呼——”

  “嘭!——”

  大寨主直直挺倒,立即血光四溅,像极了西瓜被砸碎的场景。

  “啊!——”

  “呕——”

  有几个山贼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只见方才还嚣张得不可一世的大寨主,此时浑身抽搐,上衣尽碎,清晰可见身上没有一处好皮,上千道口子都在滴着血珠子。

  脸上本就烂了,现在连额头都被划开了皮,典型的亲爹来了都认不出。

  手筋脚筋已被挑出,脖子上几根青色的血管完完整整地暴露在空气中,血腥气让人几乎窒息。

  一滴、两滴,血珠子不断的低落,很慢,但就是不会停止,直到血枯人亡——

  秦今收回自己僵住的下巴,眨巴眨巴被剑气弄得生涩的眼睛,心跳得差点刹不住车。

  真是......太霸气了!

  “等等我!”秦今一脸兴奋又往回追去。

  蒙阿飞眼都不揉了:“哇——”

  小海牙都不剔了:“天爷——”

  “。。。”木头直接惊呆。

  三人心中齐呼:厉害了吴方兄弟!

  “咳咳。”李队长抚抚被刮乱的头发,将吹落的账本归置好,压下心中的震惊,继续主持现场:“此人,跳过吧,下一个。”

  对于刚才的事,李队长选择只口不提。

  说完,李队长眼神犀利地看向目瞪口呆的二寨主,仿佛在说:你懂的——

  二寨主立即将身世背景悉数交代,比倒豆子还利索,就连大寨主和三寨主的份都一起说了,完全不需要李队长再问。

  经此一手,“吴方”二字响彻了东风第一战队。

  “吴方”也成了营中士兵崇拜的偶像。

  至于大寨主——原地不动,没人敢动。

  于当日正午时分,卒——

  死前最后一刻,都没看清是谁下的手;并且,还在抽搐。

  当然,这些都是辛云后来听蒙阿飞说起才知道的。

  ——没有感情的分割线——

  一向浅眠的辛云,因为这场突来的伤祸,反而睡了一场好觉。

  许是药物的原因,她甚至连梦魇都没有。

  身体恢复差不多后,辛云才离开了元从安的营帐。

  坐在草地上,看着远方如火似海的夕阳,感受着日落霞光带来的凉意,辛云的内心极为平静。

  这霞光先是橙黄,再是玫红,眨眼间又多出了几抹紫色,光彩变化万千,映衬在茵茵草地上,美得无法用言语表达。

  如此温暖的景象,带来的却是夜的冷凉。

  之芳拿来外衣为辛云披上,眼中满是担忧:“主子,小心着凉。”

  “无碍,难得能见到如此美景。”

  见辛云这样,之芳也没说什么了,干脆坐到她身旁为她挡风。

  之芳看着晕黄的夕阳,揉揉发涩的眼:“但我还是觉得在药谷山峰上,看日升日落,那才是最美的。”

  辛云不接话,看着地平线上仅剩的半截落日,心中响起一首歌,喉间也就慢慢哼唱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草碧色,水绿波,南浦伤如何?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

  日落西凉,歌声缥缈,一时无言无语。

  “呜——”

  突然响起的哭泣声,把辛云和之芳都吓回了头。

  看清来人,之芳将辛云扶起,两人俯身作揖:

  “将军,白副将。”

  东风凛看向低着头的辛云,嗯了一声,两人这才起身以对。

  白置起眼眶微红,颇为夸张地用东风凛的衣袖擦着眼角:“贾军医,你这歌真是太感人。”

  哭是假的,但感动是真的。

  “这是什么歌,真是唱得太好了。”

  “回副将,此歌名为《送别》。”辛云恭敬回答。

  东风凛扯回被白置起抓皱的衣袖,看向辛云:“这歌,是你所做?”

  “。。。”

  这,她要如何回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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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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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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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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