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棣这里得到的消息,让他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十三岁的行商之子,建立起一个跨越西域,大漠,草原的庞大势力。
这一切,朱英只用了五年的时间。
若是放在明末的时候,绝对是陛下最大的强敌。
然而这般人物,还是陛下的嫡长孙。
在陛下的眼里,还有比这更为适合的继承人了吗。
在李景隆的脑海中,回忆起一个片段。
就在数月以前,他刚刚到达西番,负责茶马互市的时候。
当时去了没多久,就有两个草原上的部族,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发生争执,大明官府的人都拦不下。
眼看就要大打一场的时候,群英商会的人出现。
不多,区区数人而已。
然而就是这区区数人,连话都没说几句,就将此事平息了。
李景隆顿时对群英商会的幕后东家,开始好奇。
了解之后,他才发现一个更为恐怖的事实。
他在西番所有接触到,属于群英商会的人,没有一人见过传说中的东家。
但是他们对于东家的狂热,让李景隆看得头皮发麻。
东家只是一个大明商贾的简单称呼。
但是在西番,所有开店的商人,都不可以自称东家。
如果避开皇帝名讳一般。
这只有接触到的人,才会了解其中的恐怖。
因为这种行为,完全是群英商会自发的,你自称东家没问题,也没说你坏什么规矩。
就是群英商会的人,可能会不搭理你而已。
“别想太多,现在父皇尚在,大侄子也无人可动,道衍法师也跟我说过,只需暗中等待时机便可。”
“无论如何,大侄子都是我带到京师来的,炽儿跟大侄子的关系,也很是要好。”
“就目前来说,你也不必抱着排斥,有时间可以让炽儿带着你去认识一番。”
朱棣看到李景隆面色有些难看,眉头紧锁的模样,出声说道。
不同于朱允炆,朱棣看得清晰,朱英上位就目前的走向来说,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就像是姚广孝所说,若朱英真的能全面掌控兵权,这天下也没人可以翻得起半点浪花。
李景隆闻言,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轻轻点头。
朱棣再次说道:“有些事情,还得看日后形势,道衍大师曾跟我说过,大侄子此人,看去儒雅,实则喜爱征伐,有穷兵黩武迹象。”
“这次我去平倭,按照父皇的意思,攻打倭国的日子也不会太远。”
“倭国的情况你也知道,当年诚意伯也曾规劝住父皇,这么多年来,父皇再也生出过攻打倭国的心思。”
“依我看来,父皇攻打倭国,怕也是无奈之举。”
李景隆点点头,道:“我听闻陛下发平倭大军的时候,也觉得有些奇怪,难不成这是朱英的意思?”
“没错。”
朱棣肯定的说道:“父皇之所以征伐倭国,恐怕就是因为我那大侄子,父皇是担心在他走后,大侄子强行攻打倭国,引发大明动乱。”
“还不如趁着现在,早些打一波,无论输赢,都能让大侄子看清。”
“赢了自不必多说,若是输了,也可以熄灭大侄子心中欲望。”
李景隆听完后,没想到平倭大军,还有这层意思,而后感叹说道:
“如此看来,陛下对于长孙殿下,怕是宠溺至极啊。”
朱棣也有些不甘和苦涩,甚至隐约间有些嫉妒。
当初是大哥,现在大哥走了,先是允炆,然后大侄子又来了。
难道父皇的爱,只能在大哥这一脉身上吗。
我也是父皇的亲生骨肉啊。
.....
院子里。
朱英还在批阅奏章。
自从第一批奏章送到之后,朱英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娱乐活动。
每天就是看不完的奏章。
之前送来的奏章,从以工代赈情况的收集,到后面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到了现在,已经涉及到地方民生的事情了。
而一些水文的奏章,也开始变得稀少起来。
毕竟在目前洪武年间,干实事的大臣还是很多的。
没能力的,基本上也干不下去。
要么埋了,要么流放。
然后这个时候,朱英再次发现了一个时代上的问题。
断句。
现在大明可不流行用标点符号什么的。
所有的文言文,都是一句话下去,让朱英看起来非常的吃力。
不过他并没有想过去发明标点符号的事情。
因为有关于标点符号,早在春秋时期,孔子那个年代,就已经发明了,而后才逐渐被废除。
唐代的陆德明《经典释文》,宋代《尚书表注》,都有标点符号的使用。
说到底,还是因为朱英没有接受过大明正统的儒家教育,才会如此。
之所以很少使用标点符号,主要是文言文除了对‘之乎者也’这类的语气助词使用起止文句外。
在行文的时还讲究骈骊对仗,起承转合,以及平仄韵律等。xǐυmь.℃òm
也就是说,大明只要受过正常教育的读书人,就不需要标点来断句,也并不需要另加符号来会意。
《礼记·学记》中有记载,“一年视离经辨志...”
这就是明确规定,小孩子读书一年以后,就要考校‘离经辨志’的能力。
所谓‘离经’,就是句读经典的能力,简单来说就是断句。
也就是说,目前困扰朱英句读文言文的事情,在如今的大明,是小学一年级就要掌握的基本功。
毕竟朱英在大明十年,对此多少有一些了解。
真要是大言不惭的搞发明标点符号这些事情,那简直就是文人之耻,将会受到所有读书人的嘲笑,真就变成一个笑话了。
“还能怎么办,慢慢学呗。”
朱英嘟囔一句,然后开始发奋用功起来。
我改变不了文言文,那就只能改变自己了。
其实这玩意看多了,慢慢也能接受。要不了多久,形成了阅读习惯,就没啥其他的问题了。
也就是这个原因,文言文才会被称呼为雅文,将读书人和文盲,彻底的断绝开来,形成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就大明现在,繁体字和简体字,是属于并行的。
用繁体字的很多,但用简体字,也不是看不懂。
所以朱英在批阅奏章,写下意见的时候,能够记得繁体字,就写繁体字,不记得干脆直接用简体字代替,这些也不耽误。
写下的意见当然是用大白话,还好大白话的使用,朱元璋就一直在用,朱英用上去倒也不算尴尬。
就在朱英批阅某个户部的奏章时,张伯在门口说道:
“东家,允熥殿下,明月公主,还有宁王殿下来访。”
朱英闻言,抬头问道:“宁王殿下?”
张伯解释道:“是十七皇子,去年封宁王,藩地大宁。”
听到张伯的解释,朱英微微沉吟,就知道是朱权了。
收拾了一下奏章,随即起身向院内过去。
院子里,朱允熥和朱明月对这里已然极为熟悉,没有丝毫顾忌,玩耍其秋千来。
朱权则安静的站在原地等候。
听到脚步声,朱权下意识的转头看去,正好看到朱英走来。
下一个刹那,朱权眼眶微张,瞳孔紧缩,连呼吸都屏住了。
“朱英,见过十七叔。”朱英看着朱权愣神的模样,也不意外,拱手说道。
旁边朱允熥和朱明月都停了下来,想等着看朱权的笑话。
毕竟是白天,且朱权年纪不大,视力不错,反应敏捷。
很快就看出了朱英和大哥朱标的区别。
朱权并未托大,也拱手道:“长孙殿下。”
从辈分上说,朱权是长辈,但在皇家,尤其是类似朱英这样的嫡长孙,庶出的辈分,可没有多大用处。
“十七叔初来乍到,还请去堂屋喝茶。”朱英笑着说道。
“大哥,那我们呢。”旁边想看朱权笑话的朱允熥没看到,有些不满,听到大哥的交代,随口问道。
“你们先玩会,我和十七叔先聊会。对了,我那里有些稀罕玩意,我让张伯拿出来,给你们玩玩。”
朱英笑着说道,随即对张伯吩咐道:“把我那五子棋拿出来。”
“是,东家。”张伯领命而去。
“五子棋,是什么呀,跟对弈差不多嘛。”朱允熥好奇的问道。
“到时候让张伯教你们。”朱英回道。
“好吧。”朱允熥无奈说道。
朱英说完,就带着朱权进堂屋去了。
看着大哥的背影,朱明月咬了咬嘴唇,犹豫半晌,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姐,你怎么不跟大哥说呀,这等终身大事,可是关乎到一辈子的事情。”
“之前没人帮忙,现在大哥在,所谓长兄如父,大哥的话肯定有用的。皇爷爷对大哥这般重视,只要大哥开口,肯定不是问题。”
朱允熥看上去有些大大咧咧,但心思也敏感,注意到姐姐朱明月的神色,就明白了其中的想法。
“先等等,皇爷爷让我们带着十七叔一起过来,肯定有什么事情。我的事情是小事,要是因此耽误了大哥的事情,那可就是罪过了。”
“等大哥谈完了,我再跟大哥说也不迟。”
朱明月听到弟弟的话,开口解释道。
朱允熥随即不再关注,眼睛看向后院门口,很快张伯就拿着对弈的棋盘,放置在凉亭上。
他连忙拉着姐姐一起过去,向张伯请教五子棋的玩法。
堂屋里,朱英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朱权,心中不由感慨。
老爷子安排确实到位。
就目前这位,看上去有些文弱,唇红齿白的少年。
实则在两年以后,可是实实在在边疆最强塞王,将燕王朱棣的名头都给压制了下去。
就算是朱允炆后来当了建文帝,自始至终都没对面前这位最强藩王下手。
聪慧的朱权,在看到朱英的容貌后,心中翻起滔天大浪的同时,也很快就明白了父皇的安排。
所以在姿态上,保持着君臣般的恭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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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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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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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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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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