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皇长孙朱英>第133章:朱棣的不情之请
  杂交水稻说难不难,说易不易。

  主要是看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

  妄想达到后世那样的高度,自然是不可能,但在一定程度上,对水稻进行改良,还是可以做到。

  改良后的水稻,提高抗病性,高产性,是很有可能的。

  朱英并没现在就将杂交水稻的概念,讲解给朱橚听。

  因为如果真的要开始研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非说是几年之内,就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哪怕是后世拥有那么多高新尖的技术,在研究杂交水稻上,也花费了大几十年的时间。

  当然,研究杂交水稻这种事情,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事情,不过伴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更好的水稻育种也会慢慢的推广开来。

  这么大的事情,也不是朱橚一个人可以搞定的。

  朱英并不急躁,他才十八岁呢,还有大几十年的光阴,总会出成绩的。

  不过朱橚还是给了他一种意外的惊喜,这已经基本的具备了学者的特质。

  毕竟儒家文化当道的现在,多数是在研究诗词歌赋,其他基础的学科,对于诗词歌赋来说,都只能算是小道。

  眼看已经很晚了,冯胜和朱橚也告别离开。

  夜半时分,大明皇宫。

  刚刚在书房批阅完奏章的朱元璋,正准备歇息。

  “陛下,锦衣卫那里传来消息,今日晋王亲自邀请长孙殿下到秦王府邸晚膳,应是喝了不少酒。”

  “宋国公和周王,在长孙断下府邸等了一个时辰,然后和长孙殿下聊至亥时,这才离开。”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出头,也就是说,半个时辰前冯胜和朱橚离开朱英院子,锦衣卫就迅速把这个消息汇报到了朱元璋这里。

  朱元璋闻言,微微点头,道:“看来老二老三,应当对于大孙接受了。如此甚好。”

  锦衣卫监视朱英,只是在外围监视,对于一些日常活动的范围,更多的保护。

  至于具体的谈话内容,就不会偷听了。

  “对了,老十七最近在干嘛呢。”朱元璋问道。

  朱元璋口中的老十七,便是日后九大塞王之一的宁王朱权。

  去年,即洪武二十四年四月,朱权就已经被封为了宁王,不过现在的宁王只有十四岁,不宜就藩,还在皇宫里待着。

  “回禀陛下,宁王殿下最近都在研读兵书呢。”刘和立即回道。对于各位皇子皇孙的动向了解清楚,这是刘和的基本职责。

  朱元璋说道:“跟允熥,明月说上一声,他们年岁相仿,如若出去找他们大哥玩耍的时候,带上权儿一起。”

  “臣遵旨。”刘和恭声回道。

  宁王朱权,是杨妃所生,只是朱元璋众多儿子中的一员。

  之所以如此受到朱元璋的重视,话说回来,主要还是因为颜值的关系。

  朱权十来岁的时候,朱元璋召集所有的皇子皇孙进膳。

  当时一眼看到朱权,就惊为天人。

  朱权在众多皇子皇孙中,真就是鹤立鸡群的感觉,眉清目秀不说,浑身都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皇家贵气。

  这般长相,也就是朱元璋的外甥李景隆能够与之媲美。

  便就在当时的宴席中,朱元璋特意让朱权坐到自己的身边,与之攀谈交流。

  仅仅十岁的朱权,谈吐大方,举止得体,更难得所学知识相当渊博。

  这就让朱元璋对其更加喜爱了。

  洪武二十三年,朱棣大胜北元的那一年。

  朱元璋觉得朱权的书卷气太浓厚了,作为他朱元璋的儿子,怎么能不善于带兵打仗呢。

  于是就让朱权和其他几位兄弟,一起到临清练兵。

  在练兵的过程中,朱权虽然不够勇猛,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但是他擅长排兵布阵,沉着冷静,哪怕是遇到险境也没有丝毫的胆怯。

  运筹帷幄的神态,颇有一种韩信点兵的气质。

  这让朱元璋更为欢喜,须知一味的砍杀,顶多只是将军之流,能够坐镇中军,指挥全军的才是主帅。

  便是这般,在朱权回来的第二年,朱元璋就直接将朱权封为宁王,藩地大宁。

  大宁,可是大明的边疆要塞,地处喜峰口外,和北元接壤,是一个兵家必争的军事要地。

  将这里作为朱权的藩地,可见朱元璋对其抱有很高的期望,哪怕现在的朱权,也才仅仅十四岁。

  能够这么放心的重用朱权,一方面是因为喜爱,另一方也因为朱权不是嫡子,没有继承皇位的资格。

  在朱元璋的心里,宁王朱权应当用尽一生的抵御外族对大明的入侵,镇守边疆。

  并且其后代子嗣也会在大宁繁衍生息,世世代代为大明护卫边疆。

  在朱元璋的心目中,朱权将会作为九大塞王之首。

  事实也是如此。

  两年后朱权就藩的时候,朱元璋就给了甲兵八万,战车六千,骁勇善战的朵颜三卫骑兵,更是作为朱权的直属。

  这般配置,简直就是九大塞王之最了。

  所以朱元璋想让朱权和大孙交好。

  毕竟一个是未来的大明皇帝,一个是未来最强藩王,自然是要关系和睦才是。

  当然,若是不和睦的话,那么朱权这里,可能就会有一点小变故了。

  .........

  次日清晨。

  朱英已经不怎么去茶楼的,茶楼那边的厨子,安排了几个住在院子里,只给朱英制作膳食。wWW.ΧìǔΜЬ.CǒΜ

  每日天还未亮的时候,秉笔太监郭忠就会过来提醒朱英该起床,批阅奏章了。

  幸好朱英没什么起床气,不然郭忠可就要遭殃了。

  不过也是因为起得太早,导致现在的朱英,已经有了午睡的习惯。

  毕竟赖床毁上午,早起傻一天。

  若不是朱英身体好,能扛,这几天下来,心态都要崩塌了,

  他所批阅过的奏章,将会由郭忠负责,带到皇宫里去。

  不过显然,随着他批阅速度的加快,目前奏章的数量也在快速的上升着。

  从早膳吃完,到将近下午两点的时候。

  足足三百本奏章,已经全部批阅完成。

  这些奏章涉及的内容,多数还是跟民生有关,主要来源便是户部呈递。

  朱英处理起来,还算是比较得心应手。

  要是碰到弹劾的奏章,那就没得办法了。

  秉笔太监郭忠,带着奏章离开没多久,朱高炽就上门来了。

  “怎么,这次过来没带你小姨。”朱英笑着问道。对于上次一同来的徐妙锦,他还是印象比较深刻。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朱高炽有些误会了,忙说道:“大哥放心,下次我一定带小姨过来。”

  孝陵虞王陵墓的事情,在皇室成员里已经开始发酵,现在的朱高炽,当然不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

  朱英听到这声熟稔的大哥,也没有意外,而是笑着问道;“这次过来,可是燕王殿下有什么叮嘱。”

  “大哥果然是明白人,父王这次让我过来,便就是邀请大哥前往府邸晚宴,不知大哥可否赏脸前往。”朱高炽直接说道。

  朱英闻言,眼睛微微眯起。

  想来这次燕王朱棣的晚宴,恐怕是有点东西。

  朱英清楚,这大概是跟昨日自己与秦王朱樉,晋王朱棡一同吃过饭有关系。

  想来昨日就已经定下此事。

  不过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正常来说三点多就是晚膳的时候。

  按照正常的来说,朱棣应当是早上就发来请帖,然后再是朱高炽过来迎接。

  可是朱英并未收到请帖,朱高炽就直接过来了。

  这说明朱棣对于自己这次的赴宴,是势在必得。其中的关键朱英心里也清楚,无非就是怕自己推脱不去。

  “好,即是燕王殿下相邀,那定然不能拒绝,待我收拾一番,便过去吧。”朱英爽快的说道。

  “那我便在此等候大哥。”朱高炽说道。

  朱英点点头,然后直接回自己的房里,开始更衣。

  待再次出来后,原本一身麻衣的朱英,已然是换上了绸缎所制的新衣。

  内村黑色锦衣,外披朱红色长袍。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般穿扮的朱英,完全就是贵公子一流,气场十足。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朱英终于出来。

  朱高炽见了,不由心中一颤,下意识微微躬身。

  这一刻的朱英,已经是完全符合他心目中大哥的形象。

  “走吧。”

  朱英轻声一句,然后带头向着大门走去,朱高炽在后连忙跟上。

  和朱棣的正式见面,对于朱英来说,也是颇为重要。

  虽然不知道朱棣目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朱英心中明白,气场可不能被压倒了。

  盛装出席的朱英,已然和从前完全不同。

  ......

  “怎么还没有过来。”

  朱棣看了看天色,从朱英的院子到燕王府,顶多就是一炷香的时间。

  “殿下放心,不论其他,哪怕是凭借大王子和朱英的关系,朱英定然不会拒绝。”姚广孝站在一旁,轻声说道。

  在他们的面前,是十多个仆从忙前忙后,准备一切。

  朱棣对这次的晚宴很是看重,他清楚的知道,如果能够平倭挂帅,后续的一切可能,才有希望。

  没过多久,朱英一身朱红色绸缎长袍,出现在朱棣面前。

  “见过四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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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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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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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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