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马锦魁预先策划,先拉拢张磊,然后再想办法让李富也加入进来,南城区本来就四个大帮派,他一下子联合起来三个来对付百凤门,按照正常的战斗力值划分,他是占据绝对优势的,甚至在今天晚上的行动开始之前,他已经把吞并了百凤门后的下一步计划在心底排了一遍。
马锦魁绝对是一个野心十足的人,他的目标是统一整个南城区,要南城区这块大蛋糕全都落入他的口中,只可惜光有野心还是不够的,也可以说他命运不济,遇上了林昆这条过江龙。
眼前脑门上正中一斧的小弟倒了下去,血水迅速的在地面上洇红了一大片,透着外面冷清摇曳的光芒,仿佛一朵绽开的祭花,祭奠即将灭亡的马帮。
“快关门!”
所有人都已经愣了,今天晚上出发的时候是一群雄赳赳的兄弟,高喊着要拿下百凤门的口号,而此时剩下的却是一群尤如丧家犬一样夹着尾巴丧失了斗志的败兵,胡欢突然大喊的一声,一下惊醒了所有人。
噗……
站在门旁的小弟刚要过去关门,一把斧头又飞了过来,直接扎进了他的脑门,血水洇透了伤口,一滴接着一滴吧嗒吧嗒的滴落到了地上,摔成了无数的碎瓣。
扑通!
尸体倒在了地上,所有人再次陷入到震惊当中,几个胆小的小弟甚至已经吓的打起了冷颤,胡欢一把推开了挡在面前的小弟,就要亲自去关门,结果他刚到门边,门外寒光一闪,又有两把斧头飞了过来,胡欢伸手一抓,抓住了其中一把斧头,同时身体一侧,躲过了另一把斧头。
啊!!!
一声惨叫响起,躲过的斧头直接劈在了身后小弟的脖子上,这小弟捂着脖子惨叫,血水像是喷泉一样喷了出来,剩下的十几个小弟再也绷不住心底最后的防线,也不知是谁先发出的一声恐惧至极的叫喊,其余的小弟跟着一起一哄而散想要逃跑,胡欢抓住一个跑在最前面的,用手里的斧头冲着肩膀劈了下来,空气中又是一声惨叫响起,像是一把出窍的利剑一样刺穿了冷清的夜空,被劈的小弟的整条肩膀顿时断裂了下来。
“谁敢跑!”胡欢冷叱道,本以为能够震慑住军心已散的小弟,可这群小弟完全句是恐惧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血淋淋的例子摆在眼前,可他们根本不顾,拥挤的就向门口挤了过来,刚从门口挤出去,迎面飞来的斧子就一个接着一个的将他们全都毙命,很快门口就堆成了座小尸山。
“老大,快走!”胡欢冲着马锦魁急忙叫喊道,马锦魁也已经是被吓的丢了神,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被胡欢拽着向后门跑去,胡欢刚要打开门,门直接被从外面踹开,斧头帮的小弟一窝蜂的涌了进来,团团的将两个人围住。
胡欢把马锦魁护在身后,一脸冷然的瞪着围在面前的斧头帮小弟们,身后的马锦魁被吓的已经面无血色,他平时所有的猖狂,这一刻全都土崩瓦解。
李富带着人从正面围了进来,手里拎着一个脑袋,噔楞楞的往马锦魁的面前一丢,马锦魁的脸色顿时惨白的更加没有颜色,地上的那颗脑袋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弟弟马锦彪。
李富手里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斧头,一步一步的向马锦魁走过来,马锦魁抬起头看着李富,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不甘与绝望,嘴唇颤抖的道:“李富,没想到你……你居然……居然杀了我弟弟!”
“他是罪有应得,别说杀他一次,就是杀他一千次,一万次也救不回我的女人!”李富眼眶血红,死死的盯着马锦魁的眼睛,眼神里满是必杀的执念。
胡欢突然向李富冲了过来,他的想法很简单,先下手为强,要是能把李富给制服了,那他和马锦魁就还有逃出去的希望,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能逃出去,那他们将来就还有机会卷土重来。
不得不说胡欢是一个头脑极其冷静,并且擅于捕捉机会的人,他的突然出击快速,快的李富身后的小弟都没有反应过来,并且凭借他的身手,不用费什么力气肯定能将李富给制服,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一双铁钳般的大手刚要抓住李富的喉咙,李富的身后突然冲过来一道黑影,这道黑影气势汹汹,像是一列疾驰而来的火车一样撞过来。Χiυmъ.cοΜ
轰的一声闷响,胡欢应声闷哼一声,健硕扎实的身体凌空倒退,将身后的几个斧头帮小弟一起撞倒。
胡欢捂着胸口,佝偻着腰咳嗽了一声,一口鲜热的血水咳了出来,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大汉,至少一米九的身高,身体健壮的像是一个小山一样横在那儿,浑身上下气势磅礴,只是往这这么一站就给人一股难以形容的压抑感。
这个大汉不是别人,正是龙大相,他带着人紧跟着李富追了过来,刚好碰上了刚才那惊险的一幕,可以说如果不是他突然出手,李富现在已经被劫下了。
胡欢目光阴狠的盯着龙大相,决绝的眼神藏不住内心的无力,从他被撞飞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肯定不是这个山一样男人的对手,但此时他已经是陷入了绝境,只有咬牙拼尽最后一滴血放手一搏。
胡欢刚要动手,马锦魁突然开口了,往日那老大的气概荡然无存,一副丧家犬的语气向李富讨好道:“李老大,看在咱们往日兄弟一场的份儿上,今天就先放我一马,我马锦魁必将记住你的大恩情,来日一定报答。”
李富面无表情,眼神里确实熊熊的仇恨烈火在燃烧,如果不是眼前这个阴险奸佞的小人,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就不会死,此时他的心已经死了,满满的都是必杀报仇的执念,他只想一斧接着一斧将眼前的这个王八蛋剁成碎片。
马锦魁见李富不说话,尝试的就向李富走过去,胡欢已经嗅到了李富身上散发出的浓浓杀气,却没有提醒马锦魁,忽然仰头哈哈大笑起来,笑声说不出的悲壮,就像是驰骋沙场的大将军站在崖前自刎前的狂笑一般。
所有人都不解的向胡欢看去,马锦魁也回过头,胡欢眼眶里盛满的杀气散去,继之而来的是一股说不出的失望,看着马锦魁道:“马锦魁,我胡欢真是看错你了,本以为你也是一个铁铮铮的汉子,没想到你这么没骨气!”
“我……”马锦魁开口要解释,忽然就听噗嗤的一声,他脸上的表情应声僵住,两颗眼球向外凸出,脖子僵硬的向后转去,看到李富冷冰冰的脸。
李富手中握着斧子,斧刃埋在马锦魁的背心里,马锦魁嘴唇哆嗦的看着李富,眼神里还是不甘,似乎又要说什么,李富突然将手中的斧头抽了出来,就听噗的一声,一股火热的血柱喷了出来,喷在了李富的身上。
……
张磊死了,马锦魁也死了,马锦魁的得力助手胡欢也死了,马帮和光头党一夜之间从南城区消失了,马帮原来的产业变成了无头之主,而光头党的地盘则剩下的四个蒙古大汉接手,这些内幕只有少数人知道,翌日早晨大街小巷传开的新闻是昨天晚上南城区发生了大火拼,结果光头党和马帮的老大被杀,至于到底是谁所谓,媒体没有过多的渲染与推断,但众老百姓的心底全是一片明镜,肯定是和百凤门和斧头帮脱不了干系。
林昆坐在蒋叶丽办公室的大沙发上,赤.裸着臂膀迎着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龙大相已经回来,把追杀马锦魁的事情全盘叙述,林昆表情平静的望着窗外的大好世界,以后南城区尽可被百凤门和斧头帮平分了,这一次斧头帮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林昆打算好了,即便心怀报复想要统一南城区乃至整个中港市的地下势力,也绝对不会动斧头帮的。
林昆拿起电话给李富打过去,想要安慰他两句,毕竟刚刚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可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林昆穿上了衣服就准备亲自去拜访李富。
“去哪?”蒋叶丽揉着惺忪的眼睛从卧房里出来,穿了一件黑色的半透明睡衣,饱满曲线的身体媚态万千。
林昆笑着说:“去看看李富。”
蒋叶丽道:“去商量怎么分地盘?”
林昆道:“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我还想去陪他喝两杯,他现在的心情很糟。”
“好吧。”蒋叶丽道:“李富这个人多少我还是了解一点,应该值得交。”
“嗯。”林昆点点头,站起身道:“你再睡一会儿吧,昨天晚上一夜未睡,补个回笼觉。”
蒋叶丽走到跟前,从胸前抱住林昆,把脸贴在林昆的肩膀上,闭着眼睛道:“要是能永远这么抱着你就好了,就是让我去死也值得。”
林昆摸着她的头,道:“傻瓜,怎么会呢,你喜欢的话,就抱一辈子呗。”
蒋叶丽抬起头,有些俏皮的看着他,道:“怎么可能抱一辈子,你又不是我一个女人。”
“……”林昆一下子怔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蒋叶丽轻轻的一笑,道:“好了,瞧你这难为情的样子,我又不是向你要什么名分,快去办正事吧。”
林昆开着老捷达来到了李富的住处,别墅的大门敞开着,院子里聚集了不少的兄弟,见林昆过来,这些个小弟面无表情的看过来,徐明从别墅里迎了出来,满脸热情的道:“昆哥,我在这等你多时了,你终于来了。”
“哦?”
林昆疑惑道:“李老大呢?”
“昆哥,咱们进一步说话,请。”徐明把林昆请到了别墅里面,整个别墅里空荡荡的,只有他们两个人,桌子上摆好了两瓶矿泉水,徐明向林昆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道:“昆哥,喝点水。”
林昆拿起水平拧开,喝了一口看看周围道:“李老大呢,我来找他谈事情。”
徐明道:“李老大去公安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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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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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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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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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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