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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夜行者:平妖二十年>第九章 朱雀醉酒
  马小龙心生退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虽然他很想查明魏晓琴之死的真相,但这苗寨子随便出来一人,都是大妖境界的厉害角色,如果继续待下去,很有可能会出大事,甚至把小命交代在这里。

  他对于魏晓琴而言,内疚大过于一切感情,对那个什么安娜,更是如同陌路人,如果真的需要拿自己的性命来换,终究还是有一点儿犹豫。

  更何况我们还在这里,他也不希望这件事情,太过于影响到我们。wWW.ΧìǔΜЬ.CǒΜ

  但马一岙看了一下身边的朱雀,却笑了。

  他说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其实是一个机会,留下来多看看吧,应该问题不大。”

  他对朱雀还是挺有信心的,毕竟相处了那么些日子,能够亲眼瞧见朱雀这些天来的进步,从最开始的平妖境界,陡然突破到大妖境地,而她凭借着浑厚的朱雀妖元,陡然爆发出来的实力,甚至不逊于妖王状态,这样的朱雀还是挺让人安心的。

  有了这样的保障,他的行事,方才敢更加激进一些。

  安丽她们做饭挺快的,没多一会儿,她出来叫我们用餐。

  大家来到了厨房,发现摆了一大桌子的饭菜,都是比较有特色的菜式,什么苗家酸汤鱼、酸肉切片、白切五花、血豆腐等等,还有一些时令蔬菜,看上去让人胃口大开。

  旁边还有酒,泥坛子装着的,没有启封,却能够感受得到悠绵的香味。

  因为今天敬茶的事情,在开饭之前,安丽还特地当着我们的面,每道菜都夹了一筷子,然后将那酒坛子给启封,顿时一股浓烈的酒香味扑面而来,其中又隐隐带着几分花香。

  安丽笑吟吟地说道:“别人都说我们这儿的百花茶好喝,但实际上,真正好喝的,是这百花酒——我听爷爷说,在你们中原地区,有一个地方,女儿生下来的时候,就会酿酒,将最好的头几道酒用坛子装下来,泥土封印,埋在地下,等到女儿出阁的时候再拿出来,招待客人……”

  马小龙说道:“那个叫做‘女儿红’!”

  安丽点头,说对,女儿红,这一坛酒也是一样,我听说我出生的那一年,山里面的雨水也是最好的一年,然后我爷爷将酒酿好了,就封存,放在地窖里,也不知道怎么的,味道就特别的好,我爷爷特别不舍得喝,总拿这个典故来笑我,今天你们贵客临门,我拿家里最好的酒菜来招待你们,也尝一尝,这酒,到底有没有我爷爷说的那么好喝。

  她起身给我们倒酒,马一岙赶忙拦住她,说这可使不得,既然这酒,对你,对你爷爷的意义这么大,何必给我们这些不懂酒的人喝呢?留着吧,留着吧,我们吃饭就好。

  安丽被他拦住,横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说道:“怎么?嫌弃这酒?”

  马一岙这才收回手,苦笑着说道:“我们都是读书人,不太会喝酒的……”

  安丽眨了眨眼睛,说道:“主要是我,还有我的这几个小姐妹想喝,就借着这么一个由头而已——你们放心,我爷爷不是老古董,他挺开明的啊,要不是这样,他怎么会同意我们整族的人,都搬到这边来呢?”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不再多言,让安丽将酒倒上。

  他们这儿喝酒,有一个特色,并没有酒杯,而是直接用吃饭的碗来接酒,所以一倒就是一大碗,先喝酒,喝完了碗中的酒,可以再续,或者可以添饭。

  安丽给我们每人倒了一大杯,然后又给自己倒上,举杯,对我们四人,以及身边的小姐妹说道:“来,敬大家。”

  我们举杯(碗),说道:“多谢款待。”

  我之前不注意,这会儿的时候方才懂得谨慎,瞧见安丽美美地喝了一大口,脸上飞出红霞,这才小口抿了一下。

  随后我发现这酒果然香醇,虽然肯定比不上我以前在酒场上喝过的诸如茅台、五粮液一样的高级白酒,但它绵延之中又带着几分凛冽,另外还有许多花香在里面,好入喉,回味又够,喝上一口之后,感觉心底里暖绵绵的,很是舒爽,心情仿佛在这一会儿,豁然开朗起来。

  这样的好酒,还真当得起妹子的夸赞。

  “好酒!”

  马一岙和马小龙喝过之后,也纷纷夸赞起来,而朱雀更是夸张,她一口喝下了那碗酒,双眼发亮,忍不住猛然一拍桌子,说好,好酒啊……

  瞧见她这般豪爽,安丽自是高兴得很,亲自给她倒上一碗,然后问道:“这位姐姐,喜欢喝酒?”

  朱雀抹了一把唇边的酒液,人有点儿兴奋起来,推了我一把,说以前的时候,我哥哥经常酿那猴儿酒,然后叫我们几个去喝,不过他做得多,整整一池子,那个时候,我就会直接跳进里面去,一边洗澡,一边喝——每次我哥哥瞧见了,都气得不行,说我跳进去了,酒都脏了,别人还怎么喝呢?哈哈哈,不过他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家伙,每一次都骂,一脸嫌弃,不过最后自己还是也喝了……

  说着说着,她又举起了桌子前的碗来,说道:“干!”

  她又喝了大半碗,我赶忙拦住她,说吃点菜,吃点菜……

  我没有想到,这个妹子,居然是个酒鬼。

  安丽瞧见喝了酒之后,完全放开的朱雀,笑盈盈地对我说道:“你别拦她啊,喜欢喝就喝呗,来了我这儿,酒管够——对了,她是你妹妹?”

  我愣了一下,说:“干妹妹。”

  她看了一下朱雀,又看了一眼旁边吃菜的马一岙,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话。

  我瞧见她这样子,仿佛是对马一岙有意思的样子,估计是在试探朱雀和马一岙的关系呢,不过到底是女孩子,脸皮子薄,终究问不出口来,只有又给朱雀倒酒,说来,来,来,喝酒。

  这一顿饭吃下来,那一坛子的酒,大半都给朱雀喝了,不过她的这身体,可不是那洪荒大妖,而是秦梨落的。

  所以喝了酒,她就开始闹起了酒疯来,弄得我头大不已,好不容易给劝住,结果她头一歪,又沉沉地睡去。

  安丽瞧见,赶忙将朱雀领到了自己的闺房,让她现在房间里面小憩一会儿。

  吃过了饭,我们要帮忙收拾,结果安丽不让,拦住我们,让我们休息,她带着人收拾完了,洗过手之后,过来说道:“那位姐姐有点儿喝醉了,你们也赶不了路,不如先在这里落落脚,等她酒醒了,再出发也不迟。”

  我们无奈,只有说好。

  安丽叫小姐妹们搬来小板凳,在屋前的晒谷场摆开,然后坐下来,跟我们聊天摆门子。

  她对于外界的事物十分感兴趣,拉着马一岙不断地问,而马一岙这人呢,博学多才,又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跟几个苗家姑娘聊得倒也热切,我在旁边坐着,大部分时间都在听,如此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他们还是聊得火热,而我则起身来,说道:“我去看看她……”

  我起身,在一个又黑又胖的苗女的陪同下,来到了一楼右侧的房间,那是安丽的闺房,走进里面,房间里布置朴素,大部分都是木制和竹制的家具。

  唯一能够瞧出现代化痕迹的,恐怕就是床上的蚊帐。

  朱雀躺在床上酣睡着,我走到床边,伸手到蚊帐里面去,推了她一把,说醒一醒,我们得走了。

  朱雀在睡觉,推也推不醒,等我用力了,她直接翻了一个身子,滚到了靠墙的那一边去。

  瞧见朱雀酣睡时,胸口露出来的那一抹雪白,我有些无奈,而旁边的那个苗女则嘻嘻一笑,说不妨事的,她就是贪杯而已,酒品倒是挺好,你们今天耽搁了,就在这里住下,回头的时候,我们姐妹商量,各自匀点房间出来,够你们几个住的。

  我说道:“这怎么好意思?”

  那小胖妹笑了,露出一口有些泛黑的牙齿——这个是嚼槟榔嚼太多了——她笑着说道:“你对你干妹妹,倒是挺好的。”

  我瞧见她笑吟吟的,总有点儿眉目传情的意思,心头一跳,赶忙说道:“不,她不是我妹妹;她,是我女朋友。”

  啊?

  小胖妹很是失望,尴尬地说道:“嘿,原来是情哥哥情妹妹啊……”

  我有心支开她,于是说道:“麻烦你去弄点水来好么,我给她擦擦脸!”

  小胖妹不情不愿地离开,而她一走,我赶忙将床上酣睡的朱雀给扶起来,拍了拍她的脸,然后说道:“嘿,醒一醒,你是装醉呢,还是真的醉了?”

  朱雀给拍得不耐烦,猛然一推,将我直接推翻倒地,后脑勺都撞到地上去了。

  我有些恼,爬起来,准备掐她人中,而这个时候,却听到外面有人大声喊道:“你看看,大学老师,还有大学生,有这么能打的么?都是骗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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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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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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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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